三年前,曹国内乱,大夫张蓟等重臣试图起兵废掉曹侯,拥立太叔圉即位,从而脱离章国的掌控。
张蓟暗中运作,联络各国,使出浑身解数,终于得到良国支持,信阳君花重金雇佣蛮族狄狁的十大酋长,装备以强弓硬弩、铁甲长刀,屯兵于曹国边境,只待时机成熟,立刻里应外合,一举攻陷曹国。
但就在起兵的前一天,消息败露,章国大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入曹国都城徒泯,轻而易举地击溃了张蓟等人的武装,所有参与政变的人悉数被俘。
而告密者正是张蓟之子张粲。
作为首犯的张蓟一家八十余口被屠戮殆尽,而其中三十人的头是张粲亲手斩下的。
刑场上,张蓟看着这个一向有些疏离的儿子,愈发感到陌生。他很少亲近这个孩子,张家人丁兴旺,仅张蓟一人就有嫡庶之子十一人,他只知道张粲性情内敛,谦恭有礼,喜绘画,善音律,深居简出,他几乎都不记得他的生日和年纪。
没想到,今天断送张家满门的人竟然是这个在他面前唯唯诺诺的儿子,这简直像是老天开的玩笑。
“为什么要这么做?”张蓟心有不甘,总要死个明白。
“现在你终于在意我做什么了。”张粲看着身旁几个哥哥的尸体,淡然一笑,“我只是想告诉父亲,庶子有时候也可以出人头地,现在孩儿已是章王驾前的大夫了,您不感到骄傲么?”
四周弥漫着浓烈的血腥味,时值夏季,地上的血迹很快发出腐臭的气息,但他毫不介意,甚至陶醉其中。这是一块位于闹市的空地,四周是圆木扎成的简单围栏,外面围满了看热闹的百姓。围栏旁的高杆之上悬挂着十几颗人头,他们神情狰狞,颈部断口的血还在不时滴下。
张蓟看着身旁两名不满周岁的孙儿,他们尚未断奶,正在父母的血泊中翻滚哭嚎。张蓟心如刀绞,声音颤抖地乞求道:“为父死则死矣,只求你看在列祖列宗的份上,饶了你这两个襁褓中的侄儿,为父在九泉之下也感念你的大恩!”
“孩儿已经背上了不孝之名,难道父亲还忍心让孩儿背叛大王,陷于不忠之境地吗?”张粲手起剑落,骤然飞溅的鲜血沾污了他的锦袍,刺眼的阳光下,张粲发丝飞扬,英姿勃发。张蓟第一次发觉这个不起眼的儿子竟是如此英俊,他手中的剑被鲜血沾染,剑锋发出淡青色的光芒,“至于列祖列宗那里,就烦劳父亲替孩儿解释了。”
张粲既不是能征善战的将军,也不是治国能臣,他能在两年之间迅速成为章王起的宠臣,是因为他凭着过人的机敏和阴鸷,为章国建立起了一个规模庞大、无孔不入的谍报网,他手下的暗探遍布各国,以至于他足不出户、坐镇平阳城即可知晓天下所有大事;同时他又熟悉天下最可怕的酷刑,足以从任何一个可疑的人口中得到他想要的信息。
他是如此受章王宠爱,以至于两朝元老、功高盖世的大将军王晋都被他排挤到了曹国做特使。也正是他第一时间得知了王晋发兵大域学宫的消息,并与章王起迅速做出应对,以特使的身份火速前往景国促成联姻之事。
这一切处理的有条不紊、脉络清晰,宛如他在人皮屏风上刺绣的图案。
如今张粲已然官拜上大夫,在章王驾前炽手可热。他刚刚连夜从景国赶到大域学宫,宿敌王晋刚刚闯下大祸,他不想留他独自在主公身旁,那样他会有太多的机会解释。
不想竟然在这里遇到了仇人,这可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他寻找了六年的陈忌突然出现在面前。
他还是那么俊美,那么清秀,只是身材长高了一些,多了几分从容飘逸的气质,但他还是可以一眼就认出他来,绝不会有半分差错,在那一刻,张粲迫不及待地想要撕开他的衣服,看看他胸前的纹身。那曾经是他最满意的作品,自从这个名叫陈忌的少年逃走之后,他坑杀了所有“材料”,六年来未曾制作过一面屏风。
既然无法拥有最好的选择,不如就此搁置。
但是他并没有急于行动,而是暗中跟在司徒煜身后,就像一只猫不会急于吃掉落入掌中的老鼠一样,敌明我暗正是他最喜欢的感觉。他要了解他的一切,这会令他有一种把对方玩弄于股掌之间的快感。
“他叫司徒煜?”张粲目送司徒煜和赵离走入一家酒馆,放下车帘,饶有兴致地问道。
一辆普通的马车,没有任何引人注目之处。现在虽然已经快到亥时,但黄丘的街道上依然灯火通明,各家酒馆、青楼都在开门迎客,有许多相同样式的马车停在路旁。
“字子熠,二十一岁,先前说是阳山国人氏,后来又说是陈国人,孟章学院排名第二的贤士,聪明绝顶,才华仅次于在下。”身旁,一个胖子殷勤地介绍道,“大人找他何事?”
说话的人竟然是公孙痤,他如同往日一样,依然一副满面赔笑、鞍前马后的样子。
“只是问问。”张粲淡淡地说道。
“大人从学宫跟到此地,不会只为了问问吧?”公孙痤狡黠地微笑。
“你和他很熟?”
“这看怎么说了,同窗三载,认是当然认得,不过要说熟悉么……”公孙痤模棱两可地敷衍道。
张粲摘下腰间的玉佩,递给公孙痤。
公孙痤喜笑颜开地接过,掀开车窗帘,内行地对着外面的灯光仔细打量。玉佩晶莹剔透,显然价值不菲。
“何止是熟悉,简直是了如指掌!”见到钱财,公孙痤双眼放光,顿时来了精神,“要小人为您引荐吗?”
“他是哪一年来到大域学宫的?”
“三年前,跟我同年。我们这一年精英辈出,文韬武略,都是盖世奇才,就拿小人来说吧……”
张粲略一沉思,打断了公孙痤的吹嘘:“他的身世你可清楚?”
“清楚,当然清楚了,他据说是高漳君家的远亲,跟小侯爷一起来的,他们俩可真是亲如手足、莫逆之交,同吃同睡,恨不得每天都泡在一起。”
想不到他竟然攀附上了赵家。投鼠忌器,这就有些棘手了。
“常言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自古以来贤士都是惺惺相惜的。”张粲笑着附和道,“可见那位小侯爷也是一位不世贤才了?”
“真让您说着了,小人我也跟他们惺惺相惜。”公孙痤有些得意地说道,“只是小人清高淡泊,不屑于争名夺利,掺和那些凡尘俗事,所以风头才都让司徒煜抢了去,否则学宫第一名士的名头又焉能落在他头上?信阳君门下上宾的位置也本是我让与他的……”
张粲闻言一惊,但依然不动声色地问道:“此话怎讲?”
“您还不知道吗?十天前他就已经是信阳君门下的上宾了,榜文都贴出来了,也是他交了狗屎运,平步青云了。”
这句话令张粲感到一丝绝望。
信阳君的名头无疑比高漳君更大,实力也更为雄厚,即便是章王嬴起都未必是他的对手,看来报仇并非那么容易。
但他相信一个人总会有弱点,任何事情都会有漏洞,只要耐心等候和把握机会,一定能找到破绽,就像面前这个胖子是个典型的小人,可以加以利用。
张粲抱拳道:“多谢公孙兄指教,实不相瞒,我家大王求贤若渴,小弟也有意为章国延揽贤才,但又不便公开与良国作对,可否请公孙兄暗施援手,事成之日,章国必有重谢。”
“但不知大人要我做什么?”公孙痤做为难状,“我与司徒煜交情匪浅,为这事伤了和气……”
“放心,只要你及时向我通报他的一举一动。”张粲把沉甸甸的钱袋放在公孙痤手中,“区区薄礼,不成敬意。”
公孙痤在手中一掂,分量不轻,顿时笑的如同三月的春花。
“好说好说,只要您一句话,小人万死不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