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煜的答案令两位君侯非常满意。
赵介依计兵分两路,留下三子赵夺率领一支队伍驻扎在黄丘,保卫学宫的安全,赵家的骑兵以行动迅速著称,十里之遥,只需一餐饭的功夫。自己则带领大队赶往昭歌,驱逐狄狁。蛮族虽然强悍,但都是散兵游勇,各自为政,没有任何章法,在训练有素、久经沙场的赵家铁骑面前还是不堪一击,这样一来,高漳君又可以轻而易举地立下一份不世之功了。
赵介对司徒煜的认识也大有改观,这个年轻人的头脑之清晰,思维之敏捷,对当下大局判断之准确令他非常欣赏,但这并不能彻底打消他的顾虑,人心难测,况且人是会变的。他并没有那么急切地赶往都城,眼下当务之急是安顿好爱子赵离,对他来说,儿子远比天子重要,当年昭幽王火焚虢境,继而兵败猃戎之后,权威和名誉就已丧失殆尽,几乎所有诸侯大夫都已经不把天子的安危放在心上了,他们更看重家族和自己的国家。
所以当赵夺担心蛮族会攻破昭歌掳走天子的时候,赵介不屑一笑:“对于狄狁人来说,天子比牛羊重要么?”
父亲的话把赵离逗得哈哈大笑,如果让他来选择,恐怕也会选择牛羊,而不是那个只会呆呆地坐在御座上喝酒的昭天子。他少年时有一次随父亲去昭歌觐见天子,那是一个肥胖虚弱的年轻人,眼神茫然,反应迟钝,一副宿醉未醒的样子,令赵离想起了家里那只跟他年纪差不多的老猫。
赵离喜欢收养流浪的小动物,尤其是猫,他认为猫是造物的精灵,集优雅和可爱于一身,是一种完美的生物。所以当那只老猫去世的时候,赵离还在花园中煞有介事地为它举行了“国葬”。
“傻小子,你在想什么?”看到赵离在一旁独自出神,面露恍笑,赵介感到又好气又好笑,唯独是儿子那张惹喜的脸令他百看不厌。
赵离回过神来:“爹,要不我也跟您一起去京城,看看猫天子?”
“不许胡说!”赵介慈爱地瞪了儿子一眼,也被逗笑了,“你去干什么?我是去打仗。”
“按子熠所说,您的大军一到,蛮族就会望风而逃,也没有什么风险吧。”赵离乐呵着说道。
“你给我留在这里,哪也不许去。”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风险,赵介也不会让儿子去冒险,他爱儿子远胜于自己的老命。
“万一我以后也和爹一样,做大将军呢。我总不能一辈子留在大域学宫吧。”
“我就是想让你一辈子留在这里。”赵介慈爱地看着儿子。
赵离有些不解:“一辈子?大好的时光就留在这儿对着那些课业?不瞒您说,这点课程我半年就学完了,后面两年多的时间一直在和鬼斧老头琢磨酿酒技术。”
“廖夫子不就在这里住了一辈子?”
“他不一样,他是学宫祭酒。”
“所以我希望你也是。”
“什么?”赵离惊呆了,父亲竟然希望他做大域学宫的祭酒,他甚至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
“怎么,不可以么?我赵家世代簪缨,你三个哥哥都是驰骋疆场的武士,我想,咱们家也该出一个做学问的人了。”
赵离曾经为自己想过无数条路,但唯独没有想过这一条。
他其实并不讨厌这里,相反,倒是很喜欢这里自由的氛围,虽然有些不够热闹,但这可以由黄丘等地来弥补。只是和司徒煜的良国之约……
“可是,我已经答应了子熠……”
“你死了这条心吧,即便你不做祭酒,也要跟我回定平,绝不能去良国。”赵介声音不高,但非常坚决。
父亲一贯是军人做派,说话向来一言九鼎,没有人敢反驳——除了恃宠而骄的赵离。
“可是为什么?大丈夫一言既出……”
“你不跟父兄商量就做出的决定怎么能作数!难道为父的话还比不上朋友之约吗?”
“您哪里是想让我做祭酒,分明是为了那桩亲事!”
“那也没什么不好,你自幼与章国定亲,我们赵家岂能言而无信?”
“爹,这不公平,那时候我还小,又不是我的选择!那个章国和他们的公主,儿子通通不喜欢……”
“我是让你娶公主过门,没让你嫁到章国去!”
“我实在不明白,”赵离攥紧拳头,有些激动地口不择言,“攀附章王起这棵大树,对您就如此重要?!”
高漳君的威名海内皆知,从来没有人敢对赵介这么说话,即便是天子和定平国君。
“混账!”赵介拍案大怒,“越来越不像话了!”
案几上的茶杯都震得跳了起来。
“阿季,不要再争辩了。”赵夺在一旁连忙劝阻,他从来没见过父亲对四弟发这么大火,他一向对父亲非常敬畏,从来不敢有半分违逆。
赵离不服气地还想争辩,赵介起身愤愤地大步走出,回身吩咐:“叔长,给我看住他,否则唯你是问!”
在赵家父子为赵离的去留争得面红耳赤的时候,另外一边,一场关于祭酒之位的谈话也在同时进行。
几位贵客离去之后,司徒煜被廖仲留在了无为阁。
三年来,司徒煜曾无数次来到这里,向恩师求教,探讨学术,常常秉烛长谈,通宵达旦。他熟悉这里的一窗一几,一草一木,在这个小小的庭院中,他从十二岁就失去的父爱得以重现。
和别人不同,廖仲并没有对司徒煜的光辉前程表示祝贺,甚至没有丝毫惊喜,他一如既往的平静。在司徒煜的印象中,廖夫子似乎从来没有因为任何一件事而表现出巨大的情绪波动。
“听说你还有三卷书没有读完。”廖仲把三册竹简放在案几上。
此时已近黄昏,竹简在夕阳的照射下散发特有的光泽。冲宵阁中的藏书种类繁多,材质各异,除了竹简还有木简、羊皮和纸质,以及少许龟甲、石板。对于书卷来说,无论是书写还是存放、携带,纸张无疑是最好的载体。随着造纸工艺日臻完善,纸质的书卷越来越多,大有完全取代其他几种材质之势,但司徒煜却对竹简情有独钟,他喜欢竹简那种古朴而神秘的气质,略显粗糙的竹片随着反复的阅读而变得光滑细润,可以见证读者的勤勉,拿在手中有一种沉甸甸的感觉,似乎可以感知到文字的重量。
“可是您说过,冲宵阁的书概不外借。”
廖仲笑了:“别担心,我年纪大了,从冲宵阁偷书的事已经力不从心了,这是我亲手抄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