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八点多钟,位于火车站旁边的花城大酒店里,依然灯火辉煌,宾客满坐。
穿着高跟鞋在酒店的大门口几乎站了一天的林芙,两只腿的几个脚趾头,早已经被硬邦邦的鞋子挤压的又痛又肿了。
趁着没事,她刚想脱下一只鞋缓解疼痛,迎面就走过来了几大拔吃饱喝足的客人。
她立刻抬头挺胸的站好,从脸上硬挤出一个笑容,对着陆陆续续从眼前走过的人群说道:
“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这些男人中,有十多个人停下了脚步,色迷迷的盯着她看,见惯了浓妆艳抹的女人,现在乍一看到林芙这么年轻清纯,如出水芙蓉般美丽的迎宾小姐,他们顿时都看直了眼。
虽然在这里已经上了八天的班,也被许多形形色色的男人盯着看过,可林芙面对这样的目光,还是一如既往的不习惯和反感。
她收起笑容别过脸,不再理会这些人,抬腿就往酒店里走去,边走边想:
“唉,打工的钱也不是这么容易赚的!”
几天前,王梅花将林强从部队里接回来后,就对林芙说道:
“大妹子,现在家里欠了许多的钱,为了还债,我准备在摊子旁还多做一份卖豆腐脑的生意,所以书你就别读书了,到摊子上来帮忙做事吧。”
母亲的这番话,吓的林芙脸色苍白,她摇头大声喊道:
“不,妈妈,我想读书,我不要去摆摊,以后读书的学费我自己赚,行吗?”
她不想像妈妈那样艰辛而又卑微的像蝼蚁一样的活着,人活一世,谁都想过上好的生活。而且她早就了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她希望通过读书上大学找一份稳定而体面的工作。
王梅花望着女儿倔强的样子,心里腾的升出了一股怒气,十分讨厌林芙的这种性格,明明生在这样贫困的家庭,却这么的心高气傲和不切实际,自尊心还特别的强。为什么就不知道认命,不低眉顺眼的做人呢!
“你看你这副鬼样子,摆摊子有这么可怕和丢脸吗…”
受了母亲训斥的林芙,赌气从家里跑了出来。在街上漫无目地的游荡着,到了一个酒店门口,被立在那里的一块的招聘启示牌子上所写的内容所吸引了。
望着“招暑假工”几个黑色的大字时,她心里一动,准备到酒店里去应聘,可转念一想自己还未成年,老板又怎么可能招童工呢!
犹豫了半天,迫切想赚钱的她决定谎报年龄,于是鼓足勇气走了进去,没想到,居然轻易的就应聘成功了。
到了屋子里,避开了那些如苍绳一样讨厌的目光,林芙深深的透了一口气,放松下来的她一时间觉得口干舌燥。
于是,她穿过大厅向着放水壶的开水房走去。走到一半的路程,就感觉到一个高大的阴影伴随着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面而来。
她连忙抬头,只见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就站在自己的眼前,她赶忙向旁边闪去,接着又继续迈开步子向前走,可才刚刚走了两步,突然就感到自己的右边胳膊一紧。
她心里一惊,扭头垂目看去,只见一只粗糙黝黑的大手正搭在自己的胳膊上,她本能的用力一挣,同时嘴里忍不住气愤的骂道:
“干什么啊,神…”
“经病”两个字还没有骂出口,她的声音突然就嘎然而止了,眼里露出了看到财狼虎豹一样惊恐的神情来。
挣脱了那只抓住自己手并且向后退了几步的林芙,被面前这个留着寸头的男人手臂上布满了的黑蓝色的纹身给吓住了。
她脑海里浮现了以前在电视里,看到的那些整天拿刀打打杀杀的凶残恐怖的黑社会的男人们,手上甚至身上都有着和这个男人类似的纹身,谁要是得罪了他们,不仅自己会被这些黑社会的人追杀,连家人也会受到牵连。
这时,寸头男人瞪着一双红中带灰的眼睛,含糊不清的说道:
“小,小姑一一姑娘,过,过来,陪,陪我一一跳舞。”
林芙站在那里心乱如麻,不敢拒绝也不想答应这个男人的要求,她很想转身往外面跑,可腿却像灌了铅一样的一动也不敢动。
她怕自己刚一逃出酒店,这个男人就会带着一群拿着刀的小弟来追杀自己。
况且即使现在真的逃脱了,这些神通广大的黑社会万一找到自己的家里去,那父母和哥哥妹妹这些无辜的人岂不是都要跟着自己遭殃了吗?
望着这个正牢牢盯紧自己的男人,她越想越害怕,越想越沮丧:
“”怎么我就这么倒霉啊!这才上了几天班,就招惹上了黑社会的人。”
就在林芙进退两难不知道该怎么办时,酒店的大厅那头的一个包厢门口,突然响起了一个男人浑厚而急促的喊声:
“刘锐,你站在那里干什么,李哥他们正找你喝酒呢,快来,快来!”
刘锐听到有人叫他,只稍稍的转身扫了一眼又回过头,张开双手做出拥抱的姿势,醉熏熏的向林芙歪歪斜斜的迈开了步子。
林芙顿时紧张极了,可刘锐只走了两步,就被一个男人从身后抱住了,然后不由分说的带着他一起转身往回走,边走还边说道:
“你在这里磨蹭什么啊,走,喝酒去。”
被压着肩膀的刘锐,走了几步又恋恋不舍的回头望了一眼,还伸出手指了指什么。
那个带着寸头男人离开的矮胖男人虽然是个秃顶,走路还像企鹅一样迈着肥短的八字腿,可林芙却一点也不觉得他丑陋和难看,反而还觉得他是如此的可爱和帅气,简直就是个救苦救难的活菩萨。
等到他们进到包厢里后,林芙才如释重负般的大喘了一口气,然后火烧屁股一般的转身就往门口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