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那个...你妈妈也经常打你吗?”
李轩回到自己的屋子里,见孙瑶身上披着一件毯子,缩在床上的墙角,定定地看着他。
李轩:“打是疼,骂是爱,爱不够了用脚踹,这就是我妈。我犯错的时候一定会打我。”
孙瑶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指头发呆。
李轩看着她,突然问道:“没有世界末日了,你为什么不回家?”
世界末日无论真假,总归没有如孙瑶所说的那样准时降临。“你其实没必要留在我家,额...就是说没必要嫁给我,怎么说呢,你现在还小,应该以学业为重。”
“不!”孙瑶轻吐一个字,态度很坚决。
李轩一阵头疼,拿少女没辙。他坐在电脑桌前,望着天花板发呆。
可以确定的是,确实有促进生命进化的灵气潮。至于末日,到底是彻底消失了,还是少女记错了时间,还不能下断论。
未来,在这一刻充满不确定与神秘。在灵气潮的催化下,不久的将来,物种会呈现爆发式进化。
李轩沉默片刻,盘腿而坐,想要进入天人合一状态。
他尝试了几次,都没能顺利进入。
自古以来,能进入天人合一状态的人,少之又少。庄子、老子、葛洪、张三丰......他们可能进入过天人合一状态,但他们无一例外,皆在历史上留下极为浓重的一笔,乃是后人敬仰的先贤。
李轩没有夸张到认为自己能与先贤比高,不能顺利进入天人合一状态,早有预料。
他想放弃时,感到少女的柔荑贴在他的天灵盖上,下一刻,自那双柔荑上传来五彩色暖流。
李轩在孙瑶的帮助下,才顺利进入天人合一状态。
五彩色的灵气潮,缓缓向李轩体内移去,有种源自心灵上的舒畅。大脑空灵,有得道成仙的错觉。
五色灵气潮扩至四肢百骸,李轩觉得自己的身体正在蜕变,全身无一处不舒爽。
“吃饭了!”
他被李翠兰的喊声惊醒,连忙起身,拉着孙瑶走出屋子。
“这...这么丰盛?”李轩看着一桌子极为丰盛的菜肴,有点怀疑人生。他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么丰盛的家常饭。
桌子上有鸡、鸭、鱼、猪蹄、大骨、肘子、炖排骨等等,全是硬菜!
我到底是不是亲生的?难道孙瑶是我失散多年的妹妹?李轩目光幽怨,眼角斜斜瞪着老妈李翠兰。
李翠兰朝孙瑶招招手,“瑶瑶,你坐阿姨这边。”
孙瑶神态紧张,走路开始顺拐,坐下的时候,还差点跌倒。
李翠兰笑道:“别紧张,把这里当成自己家就好了。”
“我,我可以吃吗?孙瑶看着一桌子硬菜不停吞咽口水,神态紧张中带着一丝犹豫。
“这些菜啊,都是特地为你做的。”李翠兰道。
孙瑶:“那个...以前老公都是让我在墙角里吃饭。”
“喂!你别乱说话!”李轩差点被两道实质的杀意洞穿心脏,想堵住孙瑶的嘴巴。“我什么时候让你蹲墙角了?”
“闭嘴,你以后敢欺负瑶瑶,我打断你的腿。”李翠兰恶狠狠吼道。
李轩缩了缩脖子,坐下,撕下一块鸡腿,刚想大吃特吃的时候,眼角一跳,注意到李翠兰和李爱国的眼神不太对劲,默默把鸡腿放到了孙瑶的碗里。
果然,孙瑶才是你们的亲生闺女吧,我特么是哪里捡来的?!
孙瑶拿起鸡腿,连肉带骨头一口吞下去,三人直接看傻了。
李轩按住孙瑶伸向糖醋鱼的手,把筷子塞进孙瑶手里,无比郁闷道:“用筷子,还有,骨头不能吃啊!”
二老神情诡异,视线交错,均看出对方眼神里的古怪。
二老此时也发现了孙瑶身上异于常人的地方,但二老没有点破。
......
“以后吃饭的时候用筷子,骨头不能吃,盘子不要舔......”李轩的心态有点崩,孙瑶的吃相极度难看,尤其她还喜欢舔盘子。
以孙瑶的说法就是末日能有口吃的就不错了,骨头不能浪费,盘子上的油更不能浪费。
好在孙瑶在这件事上没有坚持到底,但李轩也被二老一顿质问。李轩只好谎称孙瑶来自穷山僻壤,没吃过肉。
虽然打消了二老的怀疑,但二老看李轩的目光更像看变态了,打心里认定孙瑶就是被李轩给骗来的。
时已深夜,二老已经睡去,李轩吩咐孙瑶睡自己的房,李轩自己,则拿了床单,在客厅打地铺。
盯~
李轩房间的门开着一条缝,缝隙之中,有一双乌黑明亮的眼睛盯着李轩。
盯~
李轩关上门,孙瑶就打开一条缝,继续盯着,生怕李轩会凭空消失一样。
拿她没辙,李轩索性听之任之,只要她不瞎搞胡搞随她去吧。
大约十一点半时,李轩困意袭来,这才蒙住头,沉沉睡去。
......
李轩做了一个噩梦,梦到有个蒙面人剁碎了自己的右手臂。从噩梦中惊醒后,发觉右臂发麻,快要失去知觉了。
他想活动一下,愕然感到怀抱里有个柔弱的身体。
掀开褥子一看,才看到少女孙瑶抱着他的右臂,枕着他的胸膛,脸色恬静,睡得安详。
外面的天色已经蒙蒙亮,已是早晨四点半时分。
李轩轻轻推了推孙瑶,孙瑶睁开眼睛,猛然一个鲤鱼打挺起身,素手掀起一点长裙,摸出弯刀,神态肃穆。
“把刀子收起来。”李轩无语,提醒她这里不是末日。
孙瑶收起弯刀,而后一把抱住李轩,展颜笑道:“我们去结婚吧!”
“别这样。”李轩有点不自在,说到底,李轩自认不是渣男,干不出随随便便的事。
“李轩~~”
门外突然传来喊声,李轩一愣,听出是张金城,当即骂骂咧咧,“马丹,这个表面兄弟还敢来找我!”
当初李轩以为孙瑶是精神病人,打电话给张金城求助,结果这家伙倒好,不信兄弟就算了,还骂人。
李轩打开门,冲口道:“滚蛋,大爷不认识你。”
张金城鬼鬼祟祟朝屋里看了下,当看到孙瑶后,连忙退后了两步,把李轩揪出来,低声问道:“你还去不去大美女、大作家楚飞莺的签售会了?”
“去,干嘛不去。听说楚飞莺的亲笔签名书,能卖三百至五百,血赚。”李轩道。
张金城朝李轩挤眉弄眼道:“那你要不要和你女朋友说一下?”
李轩:“不用。”
张金城捏着下巴,沉声道:“其实我觉得你就别去了,你这个小女友刚来,你就扔下人家出去看美女,多少有点不好吧。”
李轩面无表情的强调道:“别以为所有人都像你一样,人模狗样,心里肮脏。我告诉你,我去楚飞莺的签售会不是为了看楚飞莺有多好看,我是为了赚钱,懂吗?赚钱!”
张金城打了个响指,道:“明白了,毕竟是有对象的人了,开销变大。”
李轩:“......算了,你爱咋想咋想吧,咱啥时候去?”
张金城:“就现在,去晚了怕排不上队。”
“那你稍等一下,我洗把脸。”
李轩说了一句,然后‘碰’一声把门关上。张金城本来想跟进去,结果差点碰到鼻子。
“孙瑶,我再问你一遍,你回不回家?你要是想回家,我马上就送你回去。”
路过孙瑶时,李轩停下来,看着孙瑶,犹豫片刻后问道。
“不要。”孙瑶的态度依然坚决。
李轩摇摇头,不太放心把她留在家里,因为她的情绪时常不稳定。“我一会儿要出去,你要不要一起来?”
孙瑶:“轩哥哥去哪,我就去哪。”
李轩:“那好吧,你洗把脸,咱们马上就走。”
两人匆匆洗了把脸,李轩出门前,给老妈李翠兰发了一条短信,告知二老不用给自己做饭。
楚飞莺是华国当之无愧的头号科幻作家,曾获得多个奖项。李轩因为写网文,也曾拜读过她的作品。不过,人们津津乐道的并非楚飞莺的文笔和作品,人们更喜欢谈论楚飞莺的外貌,比如张金城,他便是如此。
以张金城的说法就是,自从见了楚飞莺,电视里一切女星都显得黯淡无光。
李轩曾在一档采访名家作者的节目中见过楚飞莺,外貌确实比许多女明星出众。
李轩记得,楚飞莺的签售会起初定在了隔壁的金陵城,因为金陵城要比玉县繁华多倍。但不知什么原因,四天前,楚飞莺突然宣布把签售会改在玉县的超越广场。
若非如此,其实李轩和张金城这等假粉丝,多半会将此事当个闲谈的资本,而不会特地去看楚飞莺,顺带买一本楚飞莺的亲笔签名书。
十分钟后,三人抵达超越广场,这里已经汇聚了许多人,非常热闹。
张金城找了个地方把车停好,三人结伴走向超越广场。
“那个...那个这里人超多。”孙瑶有点紧张,死死抓着李轩的衣角。
李轩揉了揉她的脑袋,笑道:“乖,人多热闹。”
张金城被强行喂了狗粮,感到浑身不自在,嘟囔了句“我去那边看看”,便朝美女扎堆的地方走去。
其实张金城身边压根儿不缺妹子,毕竟是拆二代,土豪身份,外表也过得去,对许多妹子有极强的吸引力。
李轩本想找个地方坐会儿,眼中忽然看到一个有点熟悉的女人。
那人身材很好,很高挑,大腿修长,头发披肩。她身旁,站着一名身形挺拔,身高足有一米九五,相貌英俊,穿一身阿迪休闲装的男人。
“额,不会这么巧吧,那个好像是林晓歌。”李轩一时哑然,碰到谁不好,偏偏碰到她。
李轩本能地想走开,却不料对方也发现了他。
“这么巧。”林晓歌迅速朝李轩走来,神态平静。那名男人也跟了过来,上下打量着李轩。
李轩:“额,确实挺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