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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在从西卵去往纽约大约一半路途的地方,那条汽车公路与铁道匆促相交后,就和它并排向前延伸了四分之一英里,以便避开一大块荒凉之地。那俨然是一块由灰烬堆成的谷地,你也可以将它想象成一个造型奇异的大庄园,因为灰土就像小麦一样疯长,长成山脊、小丘和怪诞的花园,长成房屋、烟囱乃至冉冉升起的烟雾。透过烟雾定睛看去,你还会看到一些人的形状——是的,他们都是有血有肉的活人,他们正在影影绰绰地移动,与飞扬的灰尘几乎完全融为一体。偶尔会有一列灰色货车沿着若隐若现的轨道徐缓而行,发出可怕的嘎吱声并停下来,于是,那些满身灰尘的人立刻又出现了,带着铅灰色铁锹蜂拥而上,搅起一阵浓密的漫天烟雾,将他们本就模糊难辨的举动完全遮蔽在你的视线之外。

不过片刻之后,透过弥漫在这块灰色地带上空的阵阵尘埃,你会清楚地看见T.J.埃克伯格医生的那双眼睛。埃克伯格医生的眼睛又蓝又大,光是瞳仁就足足有一码来高。它们并非从一张脸上,而是从那副悬架在半空的巨大黄色眼镜后面向外窥视。这显然是某个眼科医生一时头脑发热的疯狂之举,想用这个广告牌为他在皇后区的诊所招揽客户。他后来大概是永远闭上了眼睛,要么就是撇下广告牌搬到了别处。经过日复一日的风吹日晒,那双眼睛变得有点儿暗淡,却依旧凝望着这个气氛压抑的“灰尘谷”。

这个荒凉地带的一侧紧挨一条污浊的小河,每逢那座吊桥升起让驳船通过时,途经这里的火车就不得不停下来等候,这样一来,车上乘客被迫凝视这片惨淡景色的时间,有时甚至可达半个钟头之久。通常情况下,火车至少也要停上一分钟,正因如此,我才第一次见到汤姆·布坎南的情妇。

他有情妇这件事,熟悉他的人都言之凿凿。据说他带着情妇出入时髦餐厅时,经常把她晾在餐桌旁,自己却走来走去的,与所有认识的人攀谈,这让人们都深恶痛绝。我对他的情妇是什么样的人也颇感好奇,却毫无去拜会她的欲望,可我还是见到了她。那天下午,我和汤姆坐火车去纽约,途中受阻于那个灰尘谷。他忽然一骨碌跳起来,抓住我的上臂,不由分说就拽着我跟他下了车。

“咱们就在这儿下!”他很坚决地说,“我要带你去见见我那位。”

我猜想他是午饭时喝多了,所以才坚持让我陪他同去,这简直是强人所难。他竟然霸道地以为,在那个周日下午,我肯定不会有别的更要紧的事可做。

我跟着他跨过铁道边一排涂着白油漆的矮篱笆,在埃克伯格医生持久的注视下,顺着公路往回走了一百多码。进入眼帘的建筑物,仅有荒地边缘一排很小的黄砖房。这儿大概算是此地配套的迷你商业街吧,周围基本上是空荡荡的。街上有三家店铺,一家店铺在招租,另一家是昼夜餐厅,门前有条炉渣铺的小道。第三家店铺是一个汽车修理店,挂着“乔治·B.威尔逊汽修——兼营汽车买卖”字样的招牌,我跟着汤姆走了进去。

店内光秃秃的,看上去冷清而萧条;唯一能看到的汽车,是蜷缩在一个阴暗角落、满是灰尘的破旧福特车。我不禁怀疑这个貌似汽修店的所在只是遮人耳目的幌子,楼上也许隐藏着可以金屋藏娇的豪华浪漫的公寓。这时,店主本人出现在一个办公室门口,拿一块破布擦着手。这是个金发碧眼、显得萎靡不振的男人,虽然面无血色,却有几分英俊。他看见我们,那双浅蓝色眼睛闪过一丝希望的光彩。

“哈啰,威尔逊老兄,”汤姆愉快地拍拍他的肩膀,“生意怎么样?”

“还过得去吧,”威尔逊不太自信地回答,“你打算什么时候把那辆车卖给我呀?”

“下礼拜吧。我还在让我的人维修呢。”

“那他工作干得可有点儿慢啊!”

“你错了,他一点儿也不慢,”汤姆冷着脸说,“你要是嫌慢,那我卖给别家好了。”

“我没那个意思,”威尔逊赶紧解释,“我只不过是……”

他的声音越来越小,汤姆不耐烦地朝汽修店四处张望。接着,我听见从楼梯传来一阵脚步声,片刻以后,一个女人丰满的身姿出现在那个办公室门口,挡住了从里面透出的光芒。她年龄三十五六,身材略显富态,但不乏某些丰满女子特有的性感。她穿着带污渍的深蓝色绉纱连衣裙,脸庞一点儿也不美,但你一眼就能看出她富有活力,仿佛全身神经始终燃着小火苗。她的脸上慢慢绽开笑容,像绕过一个鬼影似的从丈夫身边走过,上前握住汤姆的手,两眼放光地凝视着他。然后,她伸舌舔舔嘴唇,头也不回地用一种低沉和没好气的声音对她丈夫说:

“你怎么不去搬两张椅子来呀,好让人家坐下来?”

“哦,对,对。”威尔逊连忙答应着,随即走向里面那间狭小的办公室,他的身影立刻就和水泥墙壁浑然一体了。灰白的尘土早已覆盖住他的深色西装,他的浅色头发,也覆盖住周遭的一切——除了他那个亲昵地挨到汤姆身边的妻子。

“我要单独见你,”汤姆充满期待地说,“坐下班火车吧。”

“没问题。”

“咱们在车站下面的报刊亭会合。”

她点点头,从汤姆身边走开,乔治·威尔逊正好提着两张椅子从办公室出来。

我们在前面没人看见的路边等她。再过几天就是7月4日[14]了,一个满身灰白色尘土、骨瘦如柴的意大利男孩,正沿铁轨埋下一排“信号雷”[15]。

“这地方很糟糕啊,是不是?”汤姆说,他皱着眉头望着埃克伯格医生。

“糟透了。”

“换换环境对她是好事。”

“她丈夫不反对吗?”

“威尔逊啊?他以为她是到纽约看她妹妹呢。他就是个傻帽,这种人活着没劲。”

就这样,汤姆·布坎南和他的情妇还有我本人一起去往纽约——其实也不能完全说是一起,因为威尔逊太太很谨慎地坐在另一节车厢里。认识汤姆的东卵居民可能也在这趟车上,这也是汤姆愿意让步的原因,他不想被他们看到和非议。

他的情妇已换上了一条棕色平纹花布连衣裙,当汤姆在纽约车站扶她下车时,那条连衣裙被她宽大的屁股绷得紧紧的。她在报刊亭买了一本八卦杂志《纽约闲话》和一本电影杂志,又在车站药店[16]买了某种冷霜和一小瓶香水。在楼上阴暗而有回音的车道里,她接连放空四辆出租车,才选定了一辆有灰色座椅套的崭新的淡紫色出租车。我们坐着车慢慢离开巨大的车站,开始驶入灿烂的阳光里。但她立刻就从车窗猛然向外扭头,身体向前一探,敲打着前窗玻璃。

“那边有卖狗的,我要买一只,”她急切地说,“我得弄条狗放屋里养着。那些狗狗好可爱哦。”

我们让司机把出租车退至一个白发老人附近,他长得酷似约翰·D.洛克菲勒[17]。在他脖子上挂着的那只篮子里,蜷缩着十来只说不清品种的幼犬。

“都是什么品种啊?”威尔逊太太等老人走到车前就兴奋地问道。

“什么品种都有。太太,您想要什么品种呢?”

“我想要警犬。您这里好像没警犬吧?”

那人迟疑地朝篮内瞥了一眼,伸手进去摸索了一番,抓住一只幼犬的脖颈。

“这不是警犬。”汤姆说。

“是的,确实不是警犬,”那人的声音带着遗憾,“它很可能是艾尔谷[18]。”他的手摩挲着狗背的褐色毛皮,“瞧瞧这毛皮儿,多棒。这种狗从不感冒,养着省心。”

“我觉得它真好玩,”威尔逊太太喜形于色地说,“多少钱?”

“这只狗啊?”那人一脸爱慕地朝篮子里看了看,“您给十块钱拿走。”

那条狗无疑和纯种艾尔谷有很多相似之处,虽然它的腿毛白得有些扎眼。它被新主人威尔逊太太抱到膝盖上,后者喜不自胜地抚弄着它那不怕伤风感冒的浓密毛皮。

“它是男孩还是女孩?”她措辞得体地问卖狗人。

“这只狗?男孩。”

“它是条母狗,”汤姆斩钉截铁地说,“给你钱。拿这钱再去买十条吧。”

我们的车开到了第五大道[19],在这个周日下午,这里温暖怡人,恍若世外桃源,即便从某个拐弯处突然拥出一大群白色绵羊,我也不会感到吃惊。

“停一下,”我说,“我得在这儿和你们告别了——”

“不行,你不能走,”汤姆很快就打断我的话,“你要是不到我们公寓去,默特尔会不高兴的。是不是这样,默特尔?”

“一块儿去吧,”她怂恿说,“我会打电话叫我妹妹凯瑟琳来。大家都说她是个大美人,你应该认识一下。”

“哦,我很想去,不过——”

我们的车继续朝前开,然后又掉头经中央公园驶向城西第一百多号街区。在第一百五十八街,那些公寓楼就像一个长条形白蛋糕,出租车在其中一座楼前停下来。威尔逊太太仿佛女王回宫似的朝周围扫视一眼,怀抱她买的小狗和别的东西,趾高气扬地走了进去。

“我会叫麦基两口子过来,”当我们坐电梯上行时,她宣布说,“对了,我也会给我妹妹打电话的。”

那个公寓是在顶层,有一个小客厅,一个小餐厅,一个小卧室和一个卫生间。那个客厅实在太过拥挤,因为那一整套饰以织锦画的组合大家具过于挨近门口,所以当你在里面走动时,似乎随时都会绊倒在几位贵妇在凡尔赛宫花园荡秋千的画面中。墙壁上唯一的照片,是一张貌似有只母鸡蹲在一块形状模糊的石头上的特大号照片。但是,从远处看,那只母鸡会渐渐幻化成一顶女式圆帽,圆帽下一个胖老妇面带微笑的脸孔随之进入眼帘。那张桌子上放着几本过期的《纽约闲话》、一本《名叫彼得的西蒙》[20]和一些百老汇八卦杂志。威尔逊太太最关心的还是她的狗。一个开电梯的男孩不情愿地去替她买来一箱干草和几瓶牛奶,还自作主张地买回一罐喂狗的大块硬饼干,其中一块在盛牛奶的碟子里泡了一下午,泡得稀巴烂。在这期间,汤姆打开一个上锁的橱柜,拿出来一瓶威士忌。

在此之前,我统共才喝醉过两次,第二次就是那天下午,所以整个过程我模模糊糊地都记不清了,我只记得在八点以后,公寓里仍然洋溢着快乐的气氛。威尔逊太太坐在汤姆腿上,给几个人打了电话;后来香烟抽光了,我就去街角那个药店买烟。我回来时没看见他们,就知趣地坐在客厅里,翻看着那本《名叫彼得的西蒙》。不知道是这玩意儿写得太烂,还是酒精上头的原因,反正我根本就看不进去。

等汤姆和默特尔(喝完第一杯酒以后,我和威尔逊太太就彼此直呼其名了)再次露面以后,客人就陆续赶过来了。

默特尔的妹妹凯瑟琳三十岁左右,是个苗条而又俗气的女孩,留着一头浓密油亮的红色齐肩短发,脸上涂着白如牛奶的脂粉。她的眉毛是在拔掉后重画上去的,弯曲的眉形看上去倒也时髦,但原来的直眉毛又不听话地长出来,这让她的神情略显怪异。当她随处走动时,胳膊上那一堆陶瓷手镯会不断发出叮当的碰击声。她像女主人一样健步而入,又扫视了一番客厅家具,好像这些东西全归她所有似的,让我怀疑她就住在这里。但当我问起来时,她放声大笑着重复了我的问题,并告诉我说,她和某个女性朋友住在酒店。

就住在楼下的麦基先生,是个面色苍白、有些女气的男人。他刚刮过胡子,因为颧骨上还残留着一点儿白色皂沫。他毕恭毕敬地和房间里每一个人打招呼。他对我自称是“玩艺术的”,我后来得知他是摄影师,那张悬挂在墙上的模糊放大照片就是他的作品,那个如幽灵般阴鸷的老妇原来是威尔逊太太的母亲。他的妻子说话声音尖细,神情倦怠懒散,虽然体态健美,但却叫人讨厌。她得意扬扬地告诉我说,自从结婚以后,她丈夫给她拍了一百二十七回照片。

威尔逊太太不知何时换了衣服,现在穿着一件精心制作的下午装,奶油色雪纺绸的,每当她像扫帚一般在房间里穿行时,那件礼服就持续地沙沙作响。她的气质也随新的着装发生了变化。她在那个汽车修理店时还是活力四射,现在却显得傲慢无比。她的笑声、姿态和言辞越发装腔作势,她的自我膨胀仿佛让空间越来越小,简直都快容不下她了。她整个人就像附在一个嘎吱作响的旋轴上,在烟雾缭绕的房间里转个不停。

“亲爱的,”她矫揉造作地高声对她妹妹说,“现在的人怎么都跟骗子似的,整天想的就是钱。上周我叫一女的过来给我看脚,你要是看到她最后给我的账单,肯定会以为她是帮我割了阑尾呢。”

“那女人叫什么?”麦基太太问。

“爱伯哈德太太。她是上门给人看脚的。”

“我喜欢你这件礼服,”麦基太太脱口而出,“真是漂亮!”

对于这一恭维,威尔逊太太不屑一顾地扬起眉毛。

“也就是一件不值钱的过时货,”她说,“我这人有时不太讲究,随便找出来一件就穿上呗。”

“但穿在你身上就是好看,你懂我的意思吧?”麦基太太继续讨好地说,“我觉得你要是保持那个姿势,切斯特肯定能给你拍一张好照片。”

我们都一言不发地看着威尔逊太太,她拂开遮住眼睛的一绺头发,一脸笑靥地扭头看着我们。麦基先生把头歪到一侧,瞄准式地注视着她,然后伸出一只手,在他的面孔前方慢慢地前后比画着。

“我应该改变一下光线,”他片刻之后说,“我要充分表现五官的轮廓。我还要尽可能把脑后的头发都拍进去。”

“我觉得不需要改变光线,”麦基太太用她那尖细的声音说,“我觉得你——”

她的丈夫说了声“嘘”,于是我们再次看着被拍摄者,就在这时,汤姆·布坎南打了个响亮的哈欠并站起来。

“你该给麦基两口子弄点儿喝的,默特尔,”他说,“趁大家还没发困,再整点儿冰块儿和矿泉水。”

“我跟那小子说了要冰块儿了。”默特尔皱了皱眉,对底层阶级的低效率表示失望,“他们这号人啊!你一时不催着他们点儿都不行。”

她看了看我,莫名其妙地笑了笑。接着她快步走到那只狗跟前,狠狠亲了它一下,然后大模大样地走进厨房,仿佛有十多个大厨守在那儿等她发号施令呢。

“我在长岛拍出了一些好东西。”麦基先生突然说。

汤姆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有两张做了相框挂在楼下。”

“两张什么?”汤姆追问。

“两张大特写照片。一张我称为《蒙托克角[21]之鸥》,另一张我称为《蒙托克角之海》。”

凯瑟琳挨着我坐到沙发上。

“你也住在长岛?”她问。

“我住西卵。”

“真的啊?我上月在那边参加过聚会。是个叫盖茨比的人组织的。你认识他吗?”

“我跟他是邻居。”

“噢,听说他是恺撒·威廉[22]的侄子还是表弟的,所以他才那么有钱。”

“这是真的吗?”

她点点头。

“我挺怕他的。我可不想让他抓住什么把柄。”

这个有关我邻居的有趣通报被麦基太太打断了,她突然指着凯瑟琳。

“切斯特,我觉得你可以给她多拍几张照片啊!”她脱口而出,但麦基先生只是不耐烦地点点头,就把注意力转向汤姆那边了。

“要是有人帮忙介绍,我就能在长岛大展拳脚了。我就是需要有人帮我蹚开路子啊。”

“问问默特尔吧,”汤姆说,他哈哈地干笑了一声,看着端着托盘走进来的威尔逊太太,“她可以做你的介绍人,你说呢默特尔?”

“做什么啊?”她问,看上去吓了一跳。

“你把麦基介绍给你丈夫认识,他就可以拍几张特写了。”他的嘴唇若有所思地嚅动了几下,“比如《加油站之乔治·威尔逊》什么的。”

凯瑟琳把身子斜向我这边,在我耳旁小声说:

“他们俩都受不了自己的另一半。”

“不会吧?”

“有什么不会的。”她分别看了一眼默特尔和汤姆,“我的意思是,他们既然都受不了自己那口子,干吗还要耗下去?我要是他们就立马离婚,然后俩人就结婚。”

“她也不喜欢威尔逊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让人意想不到——它被默特尔听到了,她带着脏字给出了回答。

“瞧见没?”凯瑟琳得意扬扬地叫道,她又压低声音,“他们不能在一起,都是他老婆作梗。他老婆是天主教徒,认为人是不能离婚的。”

黛西并不是天主教徒,这个精心编造的谎言让我有点儿震惊。

“他们以后结婚了,”凯瑟琳接着说,“会先到西部待上一阵子,等风头过去了再回来。”

“去欧洲更稳妥一点儿。”

“噢,你喜欢欧洲?”她惊奇地叫起来,“我刚从蒙特卡洛[23]回来。”

“是吗?”

“就在去年。我和一个女孩一起去的。”

“待的时间长吗?”

“不长,我们去了蒙特卡洛就回来了,是取道马赛过去的。我们出发时身上带了两千多块,但不到两天就在赌场包房叫人骗光了。跟你说吧,我们是吃了好多苦头才回来的。天哪,我真是恨透了那鬼地方!”

那天黄昏,有那么一会儿,我看到窗外的天空蔚蓝得恍如地中海[24],但接下来,麦基太太尖细的声音又迫使我把视线转向屋内。

“我也差点儿犯了个错误,”她兴致勃勃地说,“我好险就嫁给一个小个子犹太佬,他追了我好几年。我知道他配不上我。那会儿大家都提醒我说:‘露西尔,那个男的跟你比,差得可不是一星半点儿!’唉,要是没遇见切斯特,他肯定就把我弄到手了。”

“没错,但是你听我说,”默特尔·威尔逊频频点头,“幸亏你没嫁给他。”

“就是啊。”

“可是,我嫁给他了,”默特尔含糊其词地说,“这就是我跟你的不同。”

“那你干吗要那么做呢,默特尔?”凯瑟琳追问,“可没人逼你啊。”

默特尔琢磨了一会儿。

“我当时寻思他是个绅士才嫁给他的,”她终于说道,“我以为他是个多么有教养的人,后来才发现,他连给我舔鞋都不配。”

“可你有阵子爱他爱得发狂。”凯瑟琳说。

“爱得发狂?”默特尔表示难以置信地叫起来,“谁说我爱他爱得发狂了?要说我爱他爱得发狂,那还不如说我爱这位爱得发狂呢。”

她突然指着我说,于是人人都把责备的目光投向我。我只好耸耸肩,竭力做出和她的过往毫无干系的表情。

“我唯一疯狂的地方,就是我瞎了眼嫁给他了。我当时就知道我犯了个大错。他连结婚礼服都是管别人借的,对我一个字儿都没提。有一天他不在家,人家过来讨衣服。‘哦,那是你的衣服啊?’我说,‘我以前一点儿也不知道。’我把衣服还他以后就躺在床上,哭了整整一下午。”

“她真的应该离开他,”凯瑟琳又接着对我说,“他们在那个汽修站阁楼上过了十一年。汤姆才是她第一个真正的爱人。”

除了凯瑟琳(她声称“我觉得什么都不喝,感觉也不赖”),大家都在不断把威士忌——现在是第二瓶了——倒入杯中。汤姆按电铃叫来看门的,让他拿来一些知名品牌的三明治当晚餐吃。我想走出去,借着柔和的暮色,到东面那个公园散散心,可是每当我试图出门时,总有某种激烈刺耳的争论叫我难以脱身,它们像绳索一样把我一次又一次拉回到椅子上。对于在暗黑街道上的那些行人而言,我们眼前这扇从高处俯瞰城市的黄色窗户,必然隐藏着人性的部分秘密,而我也曾和他们一样抬头仰望过,也曾幻想过身处其间的感觉。这种纷繁芜杂的都市生活,让我既着迷又厌恶。

默特尔把她的椅子拉到我跟前,伴着突然扑面而来的一阵热烘烘的呼吸,她对我说起初次见到汤姆的情形。

“我们面对面坐在两个小座位上,那是火车上的人通常都不愿坐的位置。那天我是到纽约看我妹妹,准备在那儿过夜。他穿着一身礼服,一双漆皮鞋,我没法儿不去看他,但他每次看我时,我就假装看他头上的广告。下车后他紧挨着我,他的白衬衫前襟就顶在我的胳膊上,所以我对他说,我要报警。他知道我是在说谎。我当时兴奋极了,迷迷糊糊就跟着他上了出租车,都想不起来其实该去坐地铁的。我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对自己说:‘人生苦短,人生苦短。’”

她把头转向麦基太太,房间里响起后者虚伪的笑声。

“亲爱的,”她大声说,“这件衣服我过了今天就送给你。明天我要去另买一件。我得把要做的事儿都记下来。嗯……我要去做按摩,要烫发,要给狗狗买个项圈儿,再买个烟灰缸,要那种小小的、带弹簧的,对了,还要买个带黑丝带的假花圈,好放到我妈坟上,够用一个夏天的。我得把它们都写下来,免得忘记了。”

当时是九点钟。当我仿佛是在片刻之后再次看表时,发现已经十点了。麦基先生靠在椅子上睡着了,两只手握成拳头状垂在膝盖处,就像是照片上常见的那种日理万机的实干家。我掏出手帕,替他擦去那个早已干掉、让我一下午都看着别扭的皂沫痕迹。

那只小狗趴在桌子上,一双几乎睁不开的眼睛在烟气弥漫的房间里东张西望,不时发出微弱的呻吟。大家商量着要去哪里的计划,发现对方在烟雾中时而消失,时而出现,接着又看不见人了,便又彼此寻找,却发现对方就在几英尺以外。快到半夜时,汤姆·布坎南和威尔逊太太面对面站着,激烈地讨论着威尔逊太太是否有权利说黛西的名字。

“黛西!黛西!黛西!”威尔逊太太大声嚷嚷着说,“我想说就说!黛西!黛——”

汤姆·布坎南张开手,动作麻利地挥动一下,就打破了她的鼻子。

后来,地板上堆满血渍斑斑的毛巾,女人们的斥责声不绝于耳,在混乱局面中,能够听到时断时续的痛苦的哀号。麦基先生从睡梦中惊醒,一脸茫然地朝门口走去。他走了几步又转过头来,凝视着眼前的场面——他的妻子和凯瑟琳又是指责又是安慰的,手里拿着各种急救用的物件,在拥挤的家具之间跌跌撞撞地忙碌着,而沙发上那个绝望的受害者还在不断淌着鼻血,并试图用一本《纽约闲话》盖住那个凡尔赛宫场景图案。接着麦基先生转身走向门口。我从灯架上取下帽子,跟在他后面走出去。

“改天一起吃个午饭吧。”当我们连声感叹着坐电梯下降时,他提议说。

“去哪儿吃?”

“随便哪儿都行。”

“不要碰控制杆。”那个开电梯的男孩忽然厉声说。

“不好意思,”麦基先生不卑不亢地说,“我可没觉得我碰了。”

“没问题,”我答应说,“我很乐意去。”

我站在麦基先生的床边,他坐在床上,下半身塞进被窝里,身上只穿着内衣,手里捧着一本大相册。

“这是《美女与野兽》……这是《孤独》……这是《拉货的老马》……这是《布鲁克林大桥》……”

后来,我半梦半醒地躺在宾夕法尼亚车站[25]寒冷的底层候车室,一面吃力地翻看着早间版的《论坛报》,一边等待凌晨四点钟开出的那班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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