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仲南遛完豌豆回来的时候,非常疲惫的坐在沙发上:“小白真是太能折腾人了,我跟他说就在周围转转好了,他偏不,非要带着我走到更远的一条路上,那里宽敞、安静,去了我才发现被这小子骗了,他压根就是害怕一个人来,所以叫上我陪他,却打着遛狗的旗号。”
苏仲南一回家就开始说个不停,沈书言先是被他弄得一愣,继而听着他说的内容,简直是哭笑不得。
“小白真是越来越有趣了,你发现了嘛,小白看起来萌萌的,实际上是个特别聪明的孩子。”她作为过来人,以前陪他玩的时候,也没少被小白套路,一般小孩子是斗不过大人的,但是通常大人都会放松警惕,加上对他的从容,他的目的基本是轻而易举就可以达到。
“是挺聪明,懂得用迂回路线,那边是个小游乐场,有很多玩的,他在那边毛豆也不管了,就交给我,一个人玩的特别开心。”苏仲南有种被人利用后的哀叹。
“说明他跟你亲近了,以往他哪里敢和你一起出去玩啊。”
苏仲南来了兴致,突然想到:“这是不是说明我其实也挺有孩子缘的啊?”
“是的,苏爸爸,以后你会和你的孩子玩的特别开心。”沈书言摸摸苏仲南的脸颊,现在这个男人越来越平凡了,不是那种一事无成的平凡,而是越来越贴近生活,有了更多的喜怒哀乐对人生有了更多的期待。
“其实以前我也不是不喜欢小白,就是对孩子单纯的没什么兴趣,所以不会主动靠近,这也间接导致他不会靠近我。”他感觉到人只要换一个心态、心境看问题,有些不能理解的问题,很快有迎刃而解。
“看你这样我就放心了,我真担心等宝宝生出来,你这个人还是一贯的冷漠、深沉,现在跌入凡间了,我很欣慰。”
“等这个小家伙出来了,我肯定对他特别好好,要好好爱护他。”苏仲南现在心变得越来越柔软,对这个孩子也是越来越期待,看着沈书言的肚子一天天变大,里面的小家伙在一天天长大,就觉得生命真是神奇。
“那对孩子的妈妈呢?”沈书言撒娇。
苏仲南把沈书言抱进他的怀里,亲亲她的额头:“孩子的妈妈永远是第一位的。”
“孩子的爸爸也永远是第一位。”她回应道。
也确实是这样想的,因为爱他,所以想要孕育一个宝宝,称之为爱的结晶,而前提是两人最爱的都是对方,这种心意从表白开始就从未改变过,将会持续到永远直至生命的终结。
突然想起来明天工作上的事情:“明天我可能要加班没办法去接你了。”
沈书言丝毫没觉得自己是什么国宝动物,只是怀孕了而已,只要不做剧烈运动就没什么问题:“没关系,我可以自己开车。”
苏仲南马上反对:“不行,我让王叔去接你。”
沈书言无奈,都怀孕五个多月了,按说应该习惯了,可是这人是越来越敏感:“你怎么那么紧张啊,我都不觉得有什么,你那么害怕干嘛?”
“这个事情我们不要争执,你听我的,一定要让我放心,尽管知道你自己开车没什么,在国外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可是她们不是你,看她们我可以毫不在乎,但是对于你,我一点都不舍得让你有一点风险。”
“不会最后我没抑郁,你先抑郁了呀?”沈书言被他这个反应吓到了。
“抑郁可能没有,但是焦虑是有的。”
“放宽心,你以前可是很潇洒的。”沈书言在他怀里拍拍他的胸口,让他放宽心、放轻松,那么多人怀孕,大多数不都是还很正常。
“只要你好,我怎么样都无所谓。”
“苏爸爸,你现在真是越来越腻歪了。”
沈书言真是浑身起鸡皮疙瘩,情话果然是很好听,怪不得大家都爱听。
“难道不好嘛?”
难道是在求表扬:“特别好,继续保持。”从他怀里坐起来,他明天很忙,要让他早点休息:“你赶快去洗漱吧,早点睡觉,明天那么忙。”
“行,那我先去洗漱了。”
苏仲南去了浴室,沈书言就帮他把明天穿的衣服准备好,体验着爱情得了浪漫,最后也要回归到这柴米油盐、衣食住行当中来,只是因为有爱情的洗礼,哪怕是平淡的生活,也会觉得有冲劲,有满足感。
苏仲南出来的时候,沈书言已经躺在床的另一侧睡着了,他微微一笑,然后掀开被子,在躺下前把人轻轻的拉进他的怀里,现在他有个习惯是搂着她才能睡着,才能睡得好。
他对她是越来越依恋了,他从来没有想过这样好不好,他只觉得当下生活真的满足,最爱的人就在身边,就在他的怀里,还有什么比这有美好的呢?
周末的时候,苏家的三个女人把三个男人仍在家里,然后他们一起逛街去了。
小姨提出要给小宝宝准备点生活用品,其实她已经买了很多了,但是依旧乐此不疲。
凌秋墨也对这个孩子充满期待和兴趣,所以她也要去,而沈书言自然也不会落下。
“快看看,这件真漂亮。”张淼拿着一件儿童连体衣给沈书言和凌秋墨看,是一个小奶牛的样式,黑色、白色交叉,小小的一件衣服,看起来格外的可爱。
凌秋墨点点头,下一瞬又看到了旁边还有一件松鼠样式的连体衣,上面两个小耳朵煞是可爱:“你看,这件也不错,也很可爱。”
张淼看看凌秋墨手里的那件:“嗯,这个也不错。”
沈书言说:“那就从中选一件吧。”
“选哪件?”张淼和凌秋墨对视一下,都看出了对方眼里的纠结,张淼干脆的说:“两件都要了。”
“小姨,穿不过来的,小孩子到时候长得又快,况且现在家里已经摆着好多件给他准备的衣服。”沈书言无奈。
张淼在意的不是浪费这件事:“没关系,咱们家呢,对孩子的衣服这件事还是供应的起的。”
“就算不在意钱,可是也要注意不能浪费啊?”沈书言可不想这样浪费钱。
“没关系,到时候穿不过来就一天一套,实在穿不过来大不了你再生一个。”张淼大手一挥,那叫一个干脆、利落。
沈书言看向凌秋墨:“大嫂要不你再生一个?”
“还是算了吧,就一个小白就够我头疼的了。”她可对孩子这件事不上瘾,喜欢是一回事,自己生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家里已经有您从日本带回来的了,现在再买这么多,是真的浪费啊。”沈书言自己也买了好多,她也没少头脑法人看见喜欢的就买,她今天是已经发热过了,不然也会跟着她们一起买买买的。
“行了,我给我孙子买的,你没有话语权。”张淼不接受外甥女的建议。
沈书言不劝她了,还是放弃吧,女强人的执着,旁人真的没法更改。
“行了,张姨喜欢买就让她买吧,最后要是实在穿不过来,你就把它送给同事或朋友。”
“好吧,果然隔辈亲是真的。”
沈书言也无奈了,可见以后小姨回对这个孩子有多宠爱。
逛完街以后,张淼把购物袋交给司机王叔,然他送回去,然后带着这两个小辈继续在外面闲逛:“今天咱们就不回去了,我们在外面吃。”
“好呀,张姨带我们去吃什么好吃的?”凌秋墨好奇,张淼因为事业,知道的酒店可能会不少,但是好吃的饭店知道多少呢?她有点好奇,毕竟她渠道多,知道的也多啊。
“我有个以前的生意合作伙伴,退休了,跟太太开了间饭店,就那种小店,屋子里就摆了六张桌子,不为生意的好坏,只是凭兴趣而已,今天带你们去看看。”
她的这个提议得到了另外两个人的一致认同,然后就出发去了那家小店。
“这家店果然装修的很雅致。”她们进入了一家古香古色的店,里面都是按照古时候的模样装修,看起来古老,但是每一个位置都是经过精心雕琢而完成的。
“这算不算世外桃源。”沈书言感叹。
张淼此时已经不跟她们在一起了,她去找她的两位老朋友去了。
“其实这也是我以前的梦想,开一间咖啡馆,遇到志同道合呃朋友,听听对方的故事,感慨一下别人的人生。”凌秋墨是个作家,骨子里就有着文艺的气息,对所有文艺的玩意或多或少都追求过或是喜欢过。
“那你怎么没有实现呢?”沈书言觉得这对她而言不算难事吧。
“那是年轻上学时候的想法。”凌秋墨现在已经对这个念想不感兴趣了:“你知道文青有三大不靠谱的愿望是什么吗?”
“不知道。”她确实不知道。
“一个是开民宿,另一个是开咖啡馆,最后一个是书店。”年轻的时候,心里全是春花秋月,全是那种小美好,可理性的想一想,确实不靠谱。
“哈哈,其实我也觉得挺不靠谱的,又不是玩,,开店本身就很耗费心里,不投入怎么可能坚持的下去。”沈书言从来没产生过这样的文艺理想,但是光听听就觉得没那么容易实现。
“是呀,开店不可能一直赔钱呀,要考虑投入产出比,想想还是算了吧,我还是在文字的世界里描写一下,过过瘾算了。”
“话说你的书还是不是也在鼎峰集团的杂志社出版?”
“嗯,对呀,总要照顾一下自己家的生意嘛。”凌秋墨一向很护自家人。
“可能后面我们会成为同事呢。”以后她会协助做历史故事国外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