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五龙河风景虽好,但……”
“你以为,我在想他吗?”女人抚了抚白马的脖颈,翻身而下,并不让旁边的婢女扶侍;不远处的田里,绿油油的禾稻长得很高,这周遭的风光想必是得到春天的照拂,比那年的秋景妩媚得多。然而,自己已是个三十岁的妇人;纵然想记,脑海中也只剩下模糊身影。女人蹙眉叹道:“自然是没忘全。可我此次来曲阿,确是为了悼念父亲大人。”
婢女从背包取来水袋:“主人请用。”
“你这姑娘,真是!”女人的声音故作严肃,神态倒轻松,毕竟这婢女明显是在仗着自己的宠爱生气。女人痛饮一番后,声调又柔和起来:“绮儿,你我之间不必这样说话。我还是喜欢我们在山野狩猎剿匪的日子。有些时候,你这个小姑娘可是敢对我下令的狠角。”
这位名为“绮儿”的婢女并没有应声,低眉顺目,决不抬头,不让女人多看她的眼睛,确是在故意置气。女人摇头笑道:“丫头,还在怪我没帮你说情?我们太疯了,被兄长凶个一时半刻也很正常。有我在,他哪敢真罚你?好了,还得赶回建业和二哥商议大事呢。”
“诺!”
“你这丫头。”女人笑着摇头,牵马向前走去。河畔小道响着脚步和马蹄声,让女人觉得无聊。忽想起什么似的,她猛地停下,举鞭大喝:“有令!回建业前,只能称我‘姐姐’!”
“……”
女人不止戏弄:“有令不遵?”又忍着笑说:“好了,你硬要称我小妈也成。”
扑哧,绮儿憋不住,抬起头来。两人都被风尘侵入肌骨,绮儿头发更亮,眼中也更有精气,虽比主人年轻许多,但眉梢的那条伤疤十分惹眼,一张好面皮愣是添了沧桑。此刻,两人都起了玩心。“姐姐,好姐姐,行了吧——真受不了你。”婢女走上前和女人打闹开,逐渐远去,春末的河畔已分不清是谁的身影。
——时移斗转,那年也是在这河边,陪伴自己的是一个俊朗青年。大概,算是“陪伴”?他穿着规制的衣衫,步伐十分稳健,大概是军旅中人:“小姑娘,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儿?是迷路了吗?”
“我可不会迷路。”女孩冷冷答道,但背着的右手禁不住有些动作,所幸那点响声让恰好路过的风遮去了,至少她是这么认为的。这里离城太远,看这青年姿态,一定不是市井百姓,让人不得不警惕。
青年确信自己看穿了,自信地松了松手:“放下手戟可好,我没有恶意。况且,你伤不了我。”
女孩有些慌,这个人单从声音就知道自己藏的兵刃,实在是厉害!但此刻想不了许多,女孩不掩饰了,举着手戟瞄准青年不放。她自幼很少受俗礼约束,常和哥哥们打闹,筋力不是普通富家女孩可比;她也听闻山间阴险,战场凶恶,毕竟她的父亲四年前不幸身亡……但这秋高气爽的日子,她实在按捺不住玩心,从曲阿城偷跑出来,不仅忘了时间,还走得太远,不知怎的就逛到父亲陵墓边。她本想祭拜一下就回。谁能想,一帆风顺的路上,好巧不巧遇到这人,这可真是——女孩第一次怀疑自己,她并没有把握全身而退。
“好了,别慌。”青年话音未落,就毫无惧色地跑上前,一点都不在意那支精细的小戟。女孩额头渗出汗来,纵是败局,她也想争取一下。青年没料到的是,眼前女孩并没有像普通小孩一样胡乱挥舞,电光石火间,竟精准有力地把戟掷向自己!说时迟,那时快。青年赶忙侧身一闪,噌的一声,戟撞到身后的一块石头,蹦出几个火星。见衣裳被划破一个小口,青年停下感叹道:“小鬼,可以啊。”又转身跑着去捡起手戟细细观察,丝毫不在意已略有怯色、急忙沿河岸奔逃的女孩。
“做工很好。”青年心想,再仔细观摩,见小戟上还刻着字:赠尚香小妹。“这女孩警惕心也太强了些。这戟应该是她贵重之物,还给她才好。”青年赶紧几步,才看到女孩的影子,又跑了几百步,才追上女孩。这女孩可真是拼上命了,跑这么快!青年冲上前,不顾女孩的挣扎,一把把她拎了起来。在这样绝对的力量差之下,手都被女孩挠出口子,身上也挨了几脚。青年不以为意,把手戟递给她:“给,这么好的礼物,丢了多心疼呀。说了我没有恶意。”
女孩被他放下来,戒备少了些,毕竟这世上没有把武器送还的道理。她现在彻底没力气逃跑,只能坐在河边喘着气嘟囔道:“恶意哪看得出来。没准你是落单的山贼呢。”
“哈哈,山贼?”青年坐下直笑:“你也是真能想。不过你那句倒是实在——恶意哪看得出来。对了,你是叫尚香吧?”
女孩故意不应他,忖思着:这人该是什么人呢?逃兵?游侠?若真有恶意应该也不会这样对自己。女孩收起戟,仍不忘戒备,故意坐远了些,问道:“呐,你叫什么名字?”
青年揶揄道:“小姑娘,看来你出身军家,不是很识礼数。明明我先问你的呀。”
女孩气上头来,脸羞得通红,犟嘴道:“哪不识了,你已经知道了,还问!”
“赵云。”
“这名字真好。”女孩抬头望天,气喘得缓了些,再问:“你是游侠吗?”
赵云摇摇头。
“逃兵?”女孩已然把他当作新认识的大哥哥,就在片刻之前,她还打算和赵云鱼死网破。
“算不上逃吧。”赵云苦笑道:“从军三年,回家给长兄操办丧事,然后……”
“遍游南北,找杀兄仇人!”女孩的眼里闪着光。她的警惕心一旦放下,简直比许多男儿还豪爽,像她的哥哥们一样,时不时开些没头脑的玩笑。
赵云笑着摆摆手:“没那么夸张,长兄是病去的。我这次就是帮同乡人捎个物件、带个信什么的。你这个女孩,怎么脑子里全是打打杀杀。”
“切。”女孩不满,转又打起精神问道:“你功夫这么好,没想过再从军吗?”
“你问的可真多。”赵云笑道:“但不知怎的,我却也不反感向你讲些儿。我从军时,遇到过一位知己,与他一同在山东征战。我和他有过约定,若再入军营,当为他效力。他这个人可不一般,品德高洁,对刺客都礼遇有加。刺客都被他的仁义感动……”
“这有什么好听,老套迂腐!有刺客直接杀了便是。”女孩满脸不屑地打断。
赵云并不在意,摇摇头,只当女孩不懂事。
见这位大哥哥竟敢小瞧自己,女孩神采奕奕地讲起来:“别当我没见识,我认识的英雄多了去,你说的这人真不算什么。吴郡孙文台你总该知道。他十七岁便手刃海盗,为民除害;三任县丞,百姓顺服;又挥军南征北战,讨黄巾、诛逆贼,吕布不当其威,华雄为他所斩。孙伯符子承父业,广招贤才,勇可闯阵杀贼,智能设计伏敌……”
就算军家出身,她一个女孩怎的对军旅之事如此清楚?尚香?孙文台!此处又是曲阿。再想起精致的手戟——赵云看着滔滔不绝的女孩,惊道:“你莫非,你姓孙?是孙文台的女儿?”
女孩忙用手捂住嘴,眼珠一转,心想:已不小心把自己出身露了个底儿掉;也没什么,这样还安全些;眼前这人该不会对自己怎样;况且他武功又好,若能把他推举为大哥所用,没准还能免一顿因偷跑而至的责骂。女孩大声道:“对啊,我就是孙文台的爱女孙尚香!”
“英武之家,果然不同凡响。”赵云由衷赞叹。
孙尚香一脸的得意:“那是自然。怎么样,要不要跟我回去?没准能给你寻个差做。”
赵云有意逗她:“这难办。即使再从军,我也与他人有约在先啊。”
“你别以为我大哥那么容易就能看上你!”孙尚香一撇嘴:“哼,他选兵将可是相当严格。”
赵云笑道:“那我还是不去了吧。早闻孙家儿女个个强悍壮猛,将士皆可舍身护主,我不凑这个热闹也无妨。”
“你这人!”孙尚香一肚子的气:“那算是我累了,请你护送我回家总行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