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红年华,不忘初心。本书描写一个红色偶像林冰之的成长史,对女性读者来说非常励志。
她曾梦想是当电影明星。只身一人来京“北漂”,四处投稿碰壁。一本书让她名声大震,名气超过沈从文。29岁永失我爱,爱人牺牲,风浪中永不言败,别人是花样年华,她是火样青春。
1904年初秋,湖南常德福安县,一户姓林的大户人家,太太难产,全家人急得团团转。女婴顺利出生,取名林冰之。冰之四岁那年,父亲突然去世,留下母亲和一大家子人,无人照料,母亲找到一个教书的工作,背着女儿去学校,一边教书一边带孩子。林冰之从小耳濡目染,对文字感兴趣,能写会唱,天才少女。
18岁的冰之逃婚到上海,读上海大学中文系,冰之第一次发誓要成为一个作家,并暗暗喜欢上了老师,失恋后回到湖南老家,母女关系更加紧张,“九姨”(她的秘密身份已是中共上海宣传部部长)回乡,来看林家母女,宣传进步思想,她是独立自主新女性,心中满是国家命运,冰之仰慕,并以她为“红色偶像”,开始写小说,把失恋的痛苦转化为动力,立志要干一番大事业。
冰之被“红色偶像”点燃了,她独自去北平闯荡,想搞文学,遇到副刊的文艺青年于清华。于清华已发表过小说,和青年沈从文是朋友,林冰之写作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投稿给《小说月报》一举成名,成为当时最有名的女作家之一。
成名后的林冰之,又可以做个乖乖女,安静地在稿纸上写作,但她仍不顺从命运的安排,挑战自我,去了延安。到达延安第三天就带枪骑马上了战场,跟胡宗南部队展开激战。她素颜戎装,如影如风,势不可挡。她从不在意别人眼光,炮火中面不改色,温柔中我行我素。她活成了一个真女人,一个作家、军人、母亲,她说:“如果人生可以重来,我仍按原有轨迹重来一次。”
女作家自己就是一颗发光的星球,照亮自己,也照亮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