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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庞 严

那是一段梦境般的日子。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竟得以从如此血雨腥风的秘境中生存下来,没有受到任何邪恶意志的戕害,甚至茫然无知,享受着虚妄的平静生活,那本身就是一个奇迹。

什么?你问我那是什么?不,我的朋友!真相是摘下面具的魔鬼,从想象的凹凸镜中望去,尚有可以接受的角度。可一旦直面以对,它的残酷和纠结便如同长满尖刺的铁索,使接受的人遍体鳞伤,让逃避的人死无葬身之地。

抱歉!请你明白,我必须在可悲的自我宽慰与可怕的负罪感之间做出抉择,任何细小的差错都可能使我的内心土崩瓦解。虽然我不应该承担任何罪责,可我也不能说自己是清白的。这种感觉你是否能够体会呢?这就好比一个善良的猎人,为了生存,他必须去猎杀那些无辜的野兽。

现在我可以把真相说出来了。别用那种倾佩的眼神看我!这不是什么大彻大悟,只是我的羞耻之心一时被善意的谎言遮蔽罢了。你要我给出一个结论性的意见?怎么说好呢?那是一种病。不过,我更愿意称之为诅咒——一种殷红的诅咒。

我八岁时来到王都,寄宿于远亲的表姐家里。她比我大上整整二十岁,做我的母亲都绰绰有余。事实上,我们的关系也正是如此,除去第一年,在往后的日子里,她再也没向我远在西海郡的父亲收过一枚铜币。

这样的慷慨实属难能可贵,因为表姐经营着一家旅店,住店收钱不仅天经地义,更是她血液里与生俱来的一种执拗。凡是拖欠房租的客人,她总会想方设法让他们掏出钱来。如果对方身无分文,她便毫不留情地将其赶走。她是一位可敬的女士,勤俭持家自不必说,经营旅店也是一把好手,骨子里还有一股不输于男人的坚强。

努曼邦是个黑皮肤的中年人,也是店里唯一的伙计。他来自遥远的珍珠群岛,据说从那里来的人,皮肤都像石头一样坚硬。他从不开口说话,大家都把他当成哑巴,然而他却能顺畅地与人交流,从没在理解上出过任何岔子。每到夜晚,他总喜欢从意想不到的角落里出现,把房客吓得屁滚尿流。

没人见过表姐的丈夫。有房客说,他是一位闯荡江湖的风俗画师,凭着手里那只透视一切的毛笔,轻易将她的贞洁剥得一丝不剩。有人说他是马戏团的驯兽师,擅长使用皮鞭和火把,在他驯服过的猛兽里,就有她桀骜不驯的身影。还有传闻说,他是一只没有脚的怪物,却生得一张诗人的脸蛋和一副歌者的嗓音。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都会偷偷来到她的窗前,为她献上一首悦耳动听的《灵光曲》。总之,他像旋风一样席卷而来,俘获她的芳心,又悄然而去,除了一个体弱多病的儿子,什么也没有留下。

关于这位表侄儿,我没有太多可以描述的地方,只知道他小我一岁,足不出户,常年待在角落的房间里。出于天真的好奇心,我屡次三番地向表姐询问他的情况,可得到的回答总是含糊其辞,自相矛盾,这更激起了我一探究竟的决心。

有一次,我趁表姐外出之际(她极少外出,凡是外面的事务都交由努曼邦打理),偷偷摸进了侄儿的房间。那时大约是中午时分,可屋子里却暗如黑夜。屋内弥漫着一股血腥的腐败气味,就像臭气熏天的屠宰场。我下意识地退了一步,反手想要抓住门把手,似乎只有这样做才能找寻到与外部世界的联系。可是,房门如同长了脚的怪兽,自行向幽暗处退去,将我无情地抛向虚无。

“舅舅!您来看我啦!”

正当我徘徊犹豫之际,侄儿的声音将我唤醒过来。只是,那种感觉如此怪异,就像一个身处天国梦境的人忽然跌入了地狱的现实之中。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房间内,我却看见床铺上冉冉亮起的猩红之光。光亮来自他的双眼,那是一双令我胆战心惊、永生难忘的恶魔之眼。

“我好渴,您能帮帮我吗?”

他的声音同他的面色一样苍白,那是一种极致的白,与世上寻常的白色截然不同,没有灵魂,没有温度,仿佛被禁锢在深渊底层的绝望之光。他的耳朵又细又长,牙齿尖利,模样有如穴居地底的白色精灵。我头也不回地朝门外奔去。走廊里的阳光驱散了我内心的恐惧,也为我带来了恰到好处的安全感。此后,我再也没有踏足过那间可怕的屋子。

我的父亲是一位小有名气的舞台剧编剧,个子不高,脾气却大得吓人。每当他才思枯竭,创作陷入困境,就会彻底失去理智,发一通神经。他发泄的方式可谓标新立异,喜欢把名家的作品撕成碎片,再配上墨绿色的乌梅酒一起吞下肚子。如果不是我将家里的书翻来覆去地抄上几遍,光是买书的花销就足以令我们倾家荡产。他不常在家,总是待在剧院的化妆间里闷头写作。这对于我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可母亲却因此染上了忌妒的恶病。

她是位个子高挑的美人,年轻时曾是当红的女演员,可惜后来过了气。她忌恨的对象并非那些活跃在舞台上的年轻女演员——面对后辈,她有一种自行其是的优越感——让她妒火中烧的不过是家里养的一对金刚鹦鹉。只要父亲不在家,她都会在午饭后穿上最隆重的礼服,来到鹦鹉面前耀武扬威。可鹦鹉也不是吃素的,面对挑衅,它们只需骂上一句“老东西!老东西!”,便能把她吓得落荒而逃。

在父亲的严厉督促下,我从四岁就开始学习写作,七岁那年完成的处女作便登上过一次舞台。可是,我并不喜欢那些虚情假意的风花雪月,不喜欢无痛呻吟的缠绵悱恻,让我念念不忘、心驰神往的,唯有大漠孤烟、金戈铁马的英雄故事,以及豪情万丈、英勇无畏的骑士精神。

为了追求心中的理想,我向父亲提出了要去王都深造的想法(当然,那不过是诸多为达目的而不得已撒下的谎言中的一个)。父亲的态度十分明确,坚决不许,母亲却意外地表示了赞同,双方的意见僵持不下。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那对鹦鹉兄弟的一句“废物!废物!”竟最终软化了固执的父亲,我终于得偿所愿,前往王都,开始了一段全新的奇妙旅程。

“男子汉就应该顶天立地,敢想敢干!表姐支持你!”

虽然我并非什么男子汉,只不过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小毛孩,可表姐的支持却给了我莫大的鼓励,坚定了我追逐梦想的决心。她不仅嘴上说说,还为我找来了一位经验丰富的剑客。为了请他教我练剑,表姐不惜颠覆自己一贯坚持的原则,破例让他在旅店里白吃白住,甚至连酒钱都免了。

这位老师是个须发花白的瘦高个,早年曾在禁卫军当过差,后来因为得罪了上司,被人赶出了军营。他一身破衣烂衫,不修边幅,腰间系着一把长剑,剑鞘早已锈迹斑斑。我曾数度怀疑,这个寒酸落魄之人是否能够当我的老师。好在他还是有些真才实学的,教教我这样的初学者完全不在话下。每到夕阳西下,他总会拎着一个酒瓶子,独自坐在门边喝酒。酒酣耳热之际,他常常胡言乱语,要么反复念叨某位女士的名字,要么疯狂吹嘘自己当年的武勇。

如果只是喝喝闷酒,发发牢骚,倒也无可厚非,可听表姐说,落魄剑客有一个令人难以启齿的怪癖——喜欢生吃死掉的老鼠,就是这个极不卫生的恶习让我们的旅店陷入了一场巨大的风波。

时间大约是他住进来的五个月后。那天我照常来到院子练剑,可是练了一上午,却没有看见他的踪影。吃午饭时,我们对他的缺席并未在意,直到一股恶臭从楼上的房间里飘出来,才知道大事不妙。他的死相十分恐怖:脖子周圈溃烂出血,皮开肉绽,像是被野兽啃咬过似的;肤色苍白如纸,像极了表侄儿那张毫无血色的脸。不知谁喊了句“黑死神”(即臭名昭著的鼠疫),大家立刻吓得魂飞魄散,纷纷捂着口鼻向屋外逃去。

我不知道他的尸体究竟是如何处理的,在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被要求待在房间里,不得外出。可是,这场瘟疫并没有就此完结,在短短五个月的时间里,“黑死神”就夺去了二十几位房客的性命,直到转过年来的春天,情况才终于有所好转。

这场风波虽然过去了,可旅店的声誉却遭受了致命的打击,生意从此一落千丈。为了重新振作起来,表姐决定对旅店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造。在没能请到建筑工匠的情况下,她亲自设计草图,找来流浪的泥瓦匠、玻璃作坊的工人、油漆铺的学徒等一批二流人士,又请了一些身强力壮的熟客帮忙,这才得以开工。我也兴致勃勃地参与其中,帮着刷个墙,铺个地板,或是帮着努曼邦跑跑腿,采买些建筑材料。

经过三个月的艰苦施工,旅店的改造工程总算大功告成。玫红色的山形屋顶取代了原本呆板的平面屋顶,外墙刷上崭新的白色油漆,木格窗户也被闪亮的玻璃窗替代,整栋楼房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表姐委托我为新生的旅店提写招牌,我想都没想,便用历史上那间著名的侠客旅店为名,在白纸上写下“昌泰旅店”四个大字,又找人制作成鎏金匾额,悬挂在大门之上。

重新开张那天,侄儿难得地从房间里出来了。他坐在轮椅上,面庞消瘦,肤色红润,眼睛、耳朵和牙齿皆是寻常人的模样,与我记忆里的那张可怕嘴脸完全不同。我当年一定是弄错了!眼前的小男孩眉清目秀,美得就像天使一样,又怎会是令人恐惧的白色精灵呢?他坐在屋外的走廊里,盖着毯子的双腿被阳光照亮,廊檐的阴影却遮蔽了上半身,一明一暗,反差极其强烈。

“他生来就得了一种怪病!”表姐说。她的语气平静如常,眼神里却闪过一丝前所未见的软弱。当时,她大概是透露了一些实情,可我只顾着和侄儿说话,竟连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现在想来,不能不说是我的疏忽大意。

旅店的生意终于红火起来,我们的生活也渐渐步入正轨。为了挽救荒废多时的武艺,表姐再次为我请来了一位剑术老师。

他是一位风流倜傥的剑客,不仅相貌英俊,剑术高超,在歌唱方面的造诣也相当深厚。他有一把黑钢宝剑,剑柄上的宝石光彩夺目,黑色的剑刃锋利十足,能够吹毛断发。我曾多次向他借剑,却都遭到了拒绝。“宝剑离手之日,就是生命消亡之时!”他的话没错,只是当时的我并没有那样的远见。

他总是穿一条烟灰色的长裙,走起路来完全看不到腿,就像午夜里飘荡的幽灵。我常常取笑他,可他不以为意,也没有给出过任何解释。久而久之,大家见怪不怪,也就不说什么了。

在他的教导下,我的剑术突飞猛进。他的教育方式并不严格,也没有按部就班的时间表,所有的训练都如同游戏一般。他从不直截了当地下达命令,也不在乎一招一式的得失,只会指出我的不足之处,让我自己去思考,自己去寻求改进之法。对于他的“怠慢”,我一直很有怨言,直到后来剑术大成,才渐渐理解了他的用心。不过,我还得说一句,这种方式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通行之法,对于天资愚钝之人,或许会有适得其反的效果。

每天,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把所有的心思都用在练剑上,对于身边发生的事情毫不关切。日子看似平静地向前流淌,而在波澜不惊的水面之下,却潜藏着暗流涌动的危机。

一天,店里来了几名王城卫队的士兵。经过简单的问话后,他们便离开了。从那时起,我开始注意到周围发生的一些奇怪迹象。最明显的莫过于大不如前的经营状况,房客的人数大幅地减少,几乎看不到熟客的身影。努曼邦的举止也非常可疑,他常常在深更半夜的时候,扛着一个大麻袋,从后门溜出去,直到天亮才回来。还有那位风流剑客,他进出表姐房间的次数变得频繁起来,似乎不再有所顾忌。

一次,我偶然听到了邻居们的窃窃私语。失踪,杀人,黑店,这三个可怕的字眼竟与我们的旅店联系在一起,顿时让我感到五雷轰顶。我不相信!绝不相信!表姐是那样善良,那样公道,不可能是他们口中所说的黑心店主。她对我就像母亲一样,我又怎会怀疑她呢?尽管屋外的流言沸沸扬扬,可屋内的日子照样风平浪静。然而,所有的伪装终有被揭开的一天。

那是一个深秋的夜晚,屋外凉飕飕的,还下过一阵冷雨。练了一天的剑,我已是筋疲力尽,早早地便上床休息了。后半夜,我被一声尖啸的叫声吵醒。我披上外衣,提着剑,来到屋外的走廊。只见走廊尽头的房间大开着门,里面有烛火的光亮。这样的景象并不寻常,因为在我的印象里,那间屋子总是房门紧闭,一片漆黑。我给自己壮了壮胆,然后径直向房间走去。

刚踏入房门,屋内的惨象就把我吓得魂飞魄散。屋子里全是血,在昏暗的烛光下显现出一片不祥的殷红之色。

努曼邦靠坐在木床边,已经咽了气,脖子周围留下了许多尖牙啃噬过的痕迹,与落魄剑客的伤势如出一辙。虽然死得很惨烈,可努曼邦的面容却十分安详,甚至咧嘴而笑,露出一口珍珠般洁白的牙齿。

死去的侄儿平躺在床铺上,身上的睡衣沾满了血迹,可那张稚嫩的脸蛋却出其的平静,好像这是早已等待多时的结局。他的手腕被牙齿咬破了,流尽了血,肤色惨白,正如我初见时的颜色。

表姐奄奄一息,趴在床边,两只手使劲地抱着儿子,双脚还微弱地向下蹬地。我赶紧跑过去,将她抱到侄儿身边,以完成她最后的心愿。她睁开那双失去神采的眼睛,布满血块的嘴角勉强挤出一丝笑容,然后用尽最后一点力气说道:“我。。。。。。我咬。。。。。。断。。。。。。咬。。。。。。断。。。。。。了。。。。。。”说完,她永远地沉默下去。

我在慌乱中检视了她的尸体。她的身上布满了黑紫色的斑点,我知道,那是侄儿的毒血所致。她的喉咙被利刃切开,凶器静静地插在床头,那是一把珠玉闪耀的黑钢宝剑,而它的主人连同三条逝去的生命一起,永远消失在了历史的尘埃之中。

“这就是我的故事!”张程云凄怆地叹道。“也是眼前这座昌泰旅店的故事。”

“真是太令人震惊了!”除了感慨,此时的庞严不知应该说些什么。他轻轻抚摸着老旧的外墙,想要从中体悟出当年的悲情来。

大部队在李信的带领下陆陆续续地赶了过来。他分派了二十名士兵将昌泰旅店的四周团团围住,又钦点了七名突击队员,打算从正面展开进攻。

黑暗的街道上大雨倾盆,空气中有种悲凉的味道。庞严拔出光剑,奋力上举,一股由白光组成的正义洪流滚滚地向阴暗处的影子冲去。

张程云孤独地站在门外,长长的斗篷随风飞舞,腰间的佩剑来回摆动,宛若秋风中一颗茕茕孑立的古树。他的脸上湿漉漉的,淌满了雨水,也许其中还掺杂着两行凄楚的苦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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