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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庞 严

“你究竟是谁?”

庞严屏息凝神,双手高举“安国”宝剑,摆出战斗姿势。常年的流浪生活让他学会了事事谨慎。

“抱歉!这个问题恐怕我无法回答你。”

金面人站在阴影里,流水般柔顺的声音听上去毫无敌意。

庞严小心翼翼地向前挪动两步。他全身肌肉紧绷,汗水自额头流淌而下,浸湿了鬓角的灰发。

“商人刘十三是你杀的吗?”

“不。”

回答虽然简短,可金面人的声音却陡然成了两块相互摩擦的石板,粗粝而坚硬,完全不似人声。

庞严竖着耳朵,仔细分辨着这截然不同的两种声音。

他回想起了在国王城堡的暗道里听过的声音。那时的声音虽然扑朔迷离,却始终如一,不像现在这般摇摆不定。

如此看来,金面人一定是为了隐藏身份而特意使用了某种变声戏法。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凶杀现场?”

“真是愚不可及!这三个问题通通毫无意义!”

金面人的声音再次以流水的形式出现,不禁让庞严心中一颤。

他谨慎地迈出两步,对方身上的香气飘然入鼻。

这是一种混合了紫玉丁香、水晶肉桂和极地鼠尾草的复合香气。这种香气来自极为名贵的香水,只有那些身份最为显赫的贵族老爷才能享用得起。

他在记忆中搜索,比对,可就是想不起有谁曾使用过类似的香水。他用手臂遮住鼻孔,生怕香水中混有致命的勾魂迷香。

“你为什么将我引出来?”

“这回总算上道了。”

金面人微微转动侧脸,面具上用朱砂描画的五官写满了无情的嘲弄。

“我要是你的话,绝不会带着这把‘安国’宝剑招摇过市!”

“你认得这把剑?”

庞严敏感地问道,心里忽然想起了授剑仪式那天有人对他说过类似的话。

莫非这金面人就是熊岳?我要多加小心才好。

金面人傲慢地伸出右手,那对红色的眼睛犹如漩涡一般暗藏杀机。

他由阴影中走出,慢慢靠近庞严。

当他来到阳光下时,金色的面具再次放射出万道光芒。

庞严像被闪电击中一样,顿时头晕眼花,手脚迟钝。他勉强用左手遮住亮光,右手乖乖将宝剑呈上。

“果然是把好剑!”

金面人接过剑,旋而退回了阴影里。

“作为见面礼,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相传在一千年前,那时的先民仍处于十分原始和蒙昧的状态,文明的曙光尚未出现,大地笼罩在一片蛮荒之中。

当时,这片土地上生活着众多的种族,他们结成一个个小小的部落,互相联合又彼此攻阀,战火连天。他们的生活极为困苦,缺乏足够的食物,人口也非常稀少。

在现今称为金翼盆地的王都地区,生活着一小群血缘亲近的部落。

他们背靠着巨大的环形山脉,沿河建房而居。他们以农耕和采集为业,纺织技术也日渐成熟。

这些部落均以“洛文”为名号,长期分分合合,有时一起联手对抗外敌,有时自相火并。

后来,一个婴孩的诞生彻底改变了洛文部落的面貌,也彻底改写了整片大陆的历史。

这个婴孩就是伟大的先知。他出生在一个仅有几十口人的弱小部落里,父亲是部落的酋长。

据说在母亲分娩的时候,天上下起了一阵色彩缤纷的宝石雨。

那些宝石落在屋顶上,落在泥地上,层层堆叠,将整座茅草屋装点得美轮美奂,宛如一座七彩的水晶宫殿。

随着先知的降生,整座水晶宫殿瞬间蒸腾而起,化作一朵朵漂浮的彩云。

部落人民见此神迹,无不跪倒在地,顶礼膜拜。

他们把这个婴孩奉为“天神之子”,并对他寄予厚望。

父亲根据天赐的异象,给他起了石雨的名字。

可是,先知在孩童时期并未展现出多少过人之处,反而因为体弱多病,手脚笨拙,常常受到族人的冷落。

两个弟弟虽然年幼,却已经能够跟着父亲四处狩猎征战,而他却只得了个在金翼山上放羊的差事。

有一天,先知独自在金雀山的森林里玩耍。

忽然,天上电闪雷鸣,暴雨如注,山洪裹挟着泥土倾泻而下,来不及逃跑的动物被泥石流无情吞噬。

先知拼命往山下跑,可是仍然被这股强大的力量卷走了。

当他醒来时,发现四周晴空万里,草地上开满了各种颜色的野花。

“快跟我来!”

他定了定神,发现一只野兔正冲着他说话。

虽然心中惊愕不已,可他当即决定跟随着野兔一探究竟。

野兔将先知带进了一个巨大的山洞,然后一溜烟没影了。

他怀着强烈的好奇心朝着山洞的深处走去。

走着走着,他惊讶地发现,这个山洞就是无数个夜晚让他魂牵梦绕的地方。

他睁大眼睛向四周望去,岩壁上结满了晶莹的七彩宝石,山洞的尽头则矗立着一尊雄伟的石头雕像。

那是一个通体明亮、体格巨大的男子,看上去与洛文人的相貌截然不同。

他威风凛凛地坐在巨石宝座上,手里杵着一根黑色的长枪。

“年轻的牧羊人啊!走上前来吧!”石像说道。

那声音既仁慈又威严,在山洞里回响连连。

先知连忙爬跪向前,匍匐在石像脚下。

“我是你父亲的神,是该突亚的神,梅里的神,乌凯的神。”

先知以脸贴地,丝毫不敢将目光抬起。

石像对先知说:

“你们的困苦我听到了,你们的哀声我听到了!从今以后,你和你的子孙要对我虔诚恭敬,要为我塑像立庙,要为我献出牺牲,要严守我的规矩,执行我的旨意。

“作为忠诚的奖赏,你将领导你的子民,站在坚硬的磐石上;你将拿起我的武器,披上我的铠甲,击败敌人,驱赶邪魔和异端;你将获得土地和食物,你的种族将繁衍壮大。

“来吧,站起来吧!举起我的长枪,你和你的子民将永世获得庇佑!”

先知毫不犹豫地举起了那只黑色的“巨神之枪”。

“这个故事就连三岁孩童都听过!何必在此浪费唇舌?”

庞严恼怒道。

“接下来的故事,想必很少有人会知道。这是关于三魔剑与魔法玉的传说。”

金面人从腰间的口袋里取出一颗蓝色的玉石,镶在“安国”剑的兰花形护手上。

宝剑顿时发出静谧的蓝灰色光芒,银色的金属剑身不停地冒出冰冷的寒霜。

演示完毕后,他将玉石取下,宝剑立刻归于平凡。

他继续讲起了故事。

“先知在获得天赐的神器后,众望所归地被族人推上了酋长的位置。他率领部众,轻而易举地统一了洛文各部落。

“紧接着他率领大军,挥师向外,收服了一个又一个部落,消灭了一个又一个联盟,最终统一了龙骨山以西的所有部族,建立起了名为“洛文”的伟大王国。

“传说在战争中,先知身披彩色的铠甲,手中的‘巨神之枪’能一边喷射烈焰,一边挥洒寒冰。”

“难道安国宝剑与巨神之枪有某种联系?”

“不错。‘巨神之枪’能够根据魔玉属性的不同而释放出不同种类的魔法,威力无可匹敌。而先知的铠甲正是用魔法玉打制而成,日后蓬勃的采玉业也是发端于此。

“不过魔玉铠甲制作工艺复杂,用起来又十分不便,因此,后来的工匠发明了‘镶嵌法’,也就是与‘安国’宝剑类似的使用方法,而魔玉铠甲最终消失在了历史的尘埃中。”

“巨人之枪后来下落如何?为什么从来没听人提起过?”

“先知仙去后,他亲手建立的‘第一王朝’发生了大规模的叛乱。不过,他的子孙仍旧握有这两件宝器,平息叛乱易如反掌。

“此后,王国进入了一段和平稳定的时期,各种族之间相互通婚,风俗习惯也日渐趋同,整个王国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局面。

“在此后的三百年里,‘第一王朝’在数不清的天灾和不断涌起的兵祸中逐步走向衰弱,最终覆灭在了一个来自东方的领主手里。

“这位东方贵族正是史称‘第二王朝’或‘文氏王朝’的建立者文渊。他之所以能够与拥有‘巨神之枪’的王室抗衡,主要依靠的是一只悄然崛起的神秘力量。

“这只力量就是由法师和炼金术士组成的奇羽工会。

“他们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步掌握了魔玉的秘密,并研究出了通过普通媒介来驱动魔玉的方法。

“正是凭借着五花八门、威力更强的新兴魔法,文氏贵族最终得以击败敌人,加冕为洛文国王。

“让人奇怪的是,文氏虽然得到了那件传奇的‘巨神之枪’,却非常轻视它,还把它锁在了王宫地下的仓库里,五百年来不见天日。

“到了文氏王朝末年,天下大乱,群雄并起。

“一个来自西北大漠的元氏家族在战争中脱颖而出。他们在族长元玺的率领下三次大败文氏的军队,并且一鼓作气拿下了王都。

“虽然元氏占据了首都,俘虏了国王,可他并没有急着加冕,因为地方上仍存在着许多强大的敌对势力。

“他派人取来了那只传说中的‘巨神之枪’。

“在他的观念里,这个从先知时代传下来的权力信物,代表了神授王权的正统。只要能以此号令天下,那些敌对势力必定会望风而降。

“不过,‘巨神之枪’尺寸巨大,使用不便,他只好命工匠将它回炉重制,打造出了三把全新的宝剑。

“他亲自为这三把宝剑命名,并让工匠把名字刻在了剑身之上。其中一把名为‘承天’,元玺自己随身佩戴。另一把名为‘永昌’,他赐给了自己的大儿子。最后一把名为‘安国’,他将这把宝剑赐给了手下最得力的臣属,一个名叫靳阳的贵族。

“在此后的战争中,这三把魔剑一齐出击,所向披靡,终于扫灭了所有敌人。

“元玺如愿以偿地在石雨大圣堂举行了加冕仪式,从此开启了延续至今的‘第三王朝’。”

金面人讲述完后,把“安国”宝剑交还给了庞严。

“没想到这把剑竟有如此传奇的经历!”

庞严抚摸着宝剑感慨道。

“这把宝剑并没有给靳氏家族带来好运,靳氏反而落得个身死族灭的下场。真是可悲!”

“关于靳氏家族的祸事,你又知道多少?”

“这件发生在二十五年前的离奇事件早已尘封在了岁月的长河中,而且身居高位的亲历者似乎有意弹压舆论,因此,这件在当时极为轰动的事件却很快消失在了人们的视野里。

“此外,为了达到目的,他们甚至不惜在王家档案上做手脚。如今能查到的关于靳氏家族的记录寥寥无几,更别提找寻那起事件的来龙去脉啦!”

难道家族的血海深仇就永远报不了了吗?

庞严在心中垂泪,眼里布满了愤恨的血丝。

“听说当时靳氏公爵年仅五岁的小公子有幸逃过了那场劫难,并且在此后的日子里彻底消失不见了。

“与小公子一同消失的还有公爵的贴身侍从,以及那把家传的‘安国’宝剑。

“如今宝剑重见天日,这势必会引来一场血雨腥风。

“我劝你还是掂量掂量,好好考虑一下今后的打算。”

“打算?有什么可打算的!我之所以忍辱偷生,只为了这一个目的!假如真相石沉大海,那我就用这把剑将它引出来。”

“你身在明处,人家却在暗地里。只怕还没等到仇家现身,你就已经被来自阴影中的暗箭射倒了。如此有勇无谋的做法,只会枉送性命。”

庞严再次打量起金面人来。

只见他浑身上下布满伪装,连一丝破绽都没有。

写满嘲弄的黄金面具,沁人肺腑的高洁香气,却又是如此耀眼,真让人捉摸不透。

既然他参与了“夏夜之变”,想必一定是元玠的人。

虽然此人绝非善类,可并非一定就是敌人。

他今日特意引我出来,又将宝剑的来历悉数相告,还故意用言语激我,看来一定是想要利用我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

我到底应该怎么办?

庞严陷入了沉思。

“看来你还是无法下定决心呀!”

金面人语带讥讽地说。

“不,这不是决心的问题,而是你是否值得信任。你凭什么让我相信一个鬼鬼祟祟、躲在面具后头的家伙?”

“请原谅,就算是我,也有难言的苦衷。不过,你应该考虑的绝非是信任的问题。”

“不错,其实你心里清楚得很,我除了信任你,别无选择。”

“既然如此,你还有什么可犹豫的?”

“虽然你一定不会将你的真实目的告诉我,可是,我只想知道你的敌人是谁?”

“我的敌人就是你的敌人,这不是明摆着吗?”

“难道他没有名字,没有身份吗?为什么不痛痛快快地说个清楚?”

“此人身份显赫,本领滔天,权势极大,光是提起他的名字就教人瑟瑟发抖。”

“那你打算怎么对付他?”

“只有笼络人才,积蓄力量,出奇制胜!”

“想来你一定是替我谋划过了?说来听听!”

“就怕你没这个本事,到头来还得栽在仇人手里。”

“我有没有本事你心中自然有数。快把你的计划告诉我!”

“计划倒是谈不上,只有几个中肯的建议罢了。”

金面人似乎打算继续卖关子,可庞严只是凝视着,再不做声。金面人发出一阵空灵的轻笑,说:

“很好!你很聪明,也很沉得住气,可你现在最需要的是实力。说得确切点,你必须拥有一只能够替你卖命的队伍。”

“你的建议真是太可笑了!我不过是个刚刚找到差事的无名小卒,有谁肯替我卖命?”

“那就得看你的手段啦!白光队现在风头正盛,兵强马壮,可你们的队长却是一个性情乖张、胸无大志的粗鄙莽夫。他手底下净是一些出身卑微、毫无主见却异常凶恶之人。这正是你的用武之地。”

“你是说,我必须把秦和除掉,然后取而代之?”

“难道你就没动过这样的念头吗?”

“这样的。。。。。。念头。。。。。。”

虽然秦和为人暴躁,又多猜忌,对自己也是处处设防,可他毕竟对自己有收留之恩。

而且他有勇有谋,又颇具人望,想要扳倒他谈何容易呢?

庞严在心中默默盘算。

“如果连这点小事都办不成,我劝你还是放弃复仇的想法吧!你的敌人远比你想象中的更加强大。”

“我当然有这样的打算!”

庞严将双手抱在胸前说:

“可是,我现在所能凭借的只有手里的这把宝剑,我还需要更多!更多!”

“这你大可以放心,我已经为你提供了三名帮手,只要你善加利用,一定能有所作为。

“此外,我会在上头给你提供一些必要的支持,你只管放开手脚,大干一场吧!愿天神与你同在!”

庞严蹙起眉头,眉宇间燃烧着坚定的信念。他用平静的口气说道:

“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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