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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摇摆少年梦

晒一晒刘邦的家世

楚考烈王七年(前256)冬月二十四日,刘邦降生在楚国丰邑中阳里(江苏丰县赵庄金刘寨)一个富裕农民家里。

这一年,发生了一件改变历史方向的大事:秦军攻破洛邑(河南洛阳),杀周赧王,东周灭亡,天下正式步入没有“共主”的时代。这也意味着传统礼法的黯然退场和“丛林法则”的大行其道。生在这样一个乱世,注定了刘邦不可能安安稳稳度过他的一生。

在刘邦出生的同一天,中阳里卢家也生了一个男孩,名卢绾。当时人口是“稀缺资源”,中国总人口只有三千万(一说二千万),为了增加人口,各国不约而同地推行奖励生育的政策,中阳里不过是个只有二十几户人家的社区,一天降生两个男孩,自然是一件特别吉庆的事,乡亲们都喜气洋洋,牵着羊,捧着酒,来向刘、卢两家道贺(里中持羊酒贺两家)。

大家开怀畅饮时,听说了一桩异事:刘家孩子的左腿上有七十二颗黑痣。

有清楚刘家底细的人,神神秘秘地议论说:这孩子生具异相,只怕来历不凡,将来莫不要接他太爷爷的班?

刘邦的太爷爷,本名刘清,原籍魏都大梁(河南开封),官任魏国大夫——战国时“大夫”是个说不清大小的职衔,类似于今天的“参谋长”,级别跟着主官走,军参谋长跟师参谋长坐不到一条板凳上。大夫也不限于文、武,文可治理一方,武可带兵打仗。刘清是魏大夫,级别与楚大夫屈原相当。

刘清和屈原是同时代的人,处境也相似:国家遭受侵凌,日益走向衰败,现实的困境非常折磨心灵,却拯救无方,也只能发些“长太息以掩泪兮”的感慨了。

相对来说,魏国的境况比楚国更糟,在魏昭王(前369-前319年在位)时代,魏国连招“东败于齐,西丧秦地七百里,南辱于楚”的厄运,从一等大国沦落为二三流国家。魏昭王(前295—277年在位)当政时,襄城、伊阙二战,惨败于秦军,魏军精锐尽失,从此失去了独力抵御秦国的力量。而秦国对魏国领土的蚕食,更是变本加厉!

刘清雅好道学,不像屈原那么执著,也没那么深的爱国情感。因为屈氏是楚国的世袭贵族,屈原的根在楚国,爱国爱得真挚深沉。而刘氏的祖籍原在晋国,春秋时从晋国迁居秦国,战国时因家乡被魏军攻占,又从秦人变成了魏人(自秦获于魏)。刘氏到底算哪国人,该爱哪一国,不太好概定,刘清也就没有率家族与魏偕亡的心情。他一瞅魏国的状况,内忧外患,主昏臣庸,败势无可挽回,于是弃官而去,举家迁居楚国丰邑。

楚国的情况也不妙,在秦军攻逼下,屡屡丧师失地,刘清为了保全家族,为什么选择楚国而不投奔强大的秦国呢?这涉及“三观”正不正的问题。按当时的主流观念,国君待你如国士,你就应该以死相报,丢命都不能丢节操。魏国并没有对不起刘家的地方,不能效死就算了,至少不要投靠敌国。

丰邑不是世外桃源,按秦国的扩张势头,迟早要被吞没。为了保全子孙,刘清决定更名易姓,深潜于民间。他拆“劉”字卯、金、刀,取其“金”字,易姓名为金流,暗示金本刘姓。刘清去世后,子孙们对于姓氏发生了分歧,有的认为易姓是为了避祸,但现在根本看不到半分灾祸的苗头,隐藏真姓毫无意义,就恢复了原姓;有的认为易姓既是金流公所定,理当遵循。这样,刘姓就分成了金、刘二姓,中阳里后来也改称“金刘庄”。

刘清迁徙时,没有带来多少钱财,却带来了几车书。在那个视教育为特权的时代,几车书是比财富更宝贵的财富,可以成就一个有别于一般农家的耕读之家,可以保证后代子孙不被特权社会彻底抛弃。刘邦的文治武功,从刘家的几车藏书中可以找到线索。

刘清的事迹多已失传,留给后人的记忆主要是四个字:乐善好施。作为刘氏在丰邑的第一代始祖,为后人所共仰,也是刘邦心目中的标杆人物。刘邦登基后,为刘清建造了高大的“祖陵”,派专人守护祭祀。时至今日,“祖陵”仍是香火旺盛,是刘氏后人前来寻根问祖的圣地。历史上享祭二千余年的人物不多,刘清称得上厚福之人了!

屈原以文章名世,刘清以子孙名世,我在这里将屈原和刘清相提并论,不是想借屈原抬高刘清——谁比谁高还不一定呢!为子孙积德积福,更契合五千年华夏文明的正道。

刘邦的祖父刘荣,《汉书》称之为“丰公”(丰公,盖太上皇父),不知是什么来头。一般来说,食于丰,才可称丰公。而据刘氏族谱记载,刘荣是个“富有百万,好善乐施”的大商人,有一年去江西宁都收账,不幸病亡,就葬在当地。

刘清“好施”,刘荣“乐施”,而史书对刘邦的评价是“喜施”,一门几代人不改善风,难得!从另一个角度看,刘氏的家底还不错,如果只有好心没有钱,好心就不容易兑现为“好施”、“乐施”、“喜施”。反之,只有钱而没有好心,钱只会带来灾祸与罪孽!

刘邦的父亲刘煓(tuān),史称“刘太公”,是个思想开明、勤恳务实的小地主。刘荣死前散尽家财,没有留给儿孙,刘煓的家业门风都承自祖父刘清。

在祖父的熏陶下,刘煓只想安静地做个普通人,享受平凡的快乐——做人追求轻松随适,闲时斗鸡踢球、喝酒吹牛,跟乡邻亲友融洽相处;办事讲求实效,肯下功夫,不喜欢空言虚语。这两方面,刘邦都像刘太公,玩的时候疯玩,干的时候真干,平生交往百无禁忌,高低贵贱,无不倾心结交。奇怪的是,这么个“没正形”的人,凡事都能做到高水准。刘邦最后事业有成,首先得益于办事的高智商,其次得益于做人的高情商。

刘邦的母亲姓王(一说姓温),人很漂亮,心地善良,热情大方——母亲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从孩子身上可以看到母亲的影子,从母亲身上可以看到孩子的未来。伟大人物通常有一个仁慈善良、严谨自律的母亲。

周代礼俗,孩子满三个月,由父亲起名,俗称“小名”。迷信的说法是,小名越贱越好养活。刘邦上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按“伯仲叔季”的排序,他行四,所以取名刘季。这个名字跟没有名字一样,贱得好像还不太够,比郑庄公的“寤生”、晋成公的“黑臀”差远了!

到了二十岁,成年了,举行成人礼(冠礼)时,再起一个正式的字(女孩十五岁“结发加筓”时起字),俗称“大名”。刘邦的大名是二十岁时起的。也有一种说法,是成为沛公后起的,但这种说法基本靠猜,没有事实依据。二十岁起大名,才合乎当时的礼数。

刘邦的姐姐刘叔,未成年就夭折了,后来又有了弟弟刘交,家里只有兄弟,没有姐妹,阳盛阴衰,成长环境不太有利。创造世界靠男人,培养文明精神靠女人,没有女人的声息相感,再好的教育也很难将男性从动物变成斯文人。刘邦从小轻文尚武、爱爆粗口,跟家里的阴阳失和不无关系。

“千古龙飞地”

战国时地广人稀,大国人口不过数百万,小国只有几十万。对政府来说,有人就有钱粮、有兵员、有综合竞争力。怎样增加人口?奖励生育是慢法子,多快好省的办法是将“外国人”忽悠过来。为此,各国纷纷推出奖励移民的政策,一般标准是:每个成年男丁赏上田一百亩,或中田二百亩,或下田三百亩,此外还有免除若干年兵役、徭役、赋税的优惠待遇。

官员移民另有优待,例如额外赏田七百亩,赏房屋、奴仆,聘为地方长官,等等。

丰邑、沛县(江苏沛县)一带,原属宋国,前286年,楚、齐、魏联手灭宋,瓜分宋地,从此丰沛成了楚国的边地。楚王为了开发新区,诚招天下移民。刘清正好不想做官了,就抓住这个机会,全家迁徙到丰邑当地主。

丰沛处于泗水、睢水之间的平原地带,土地肥沃,灌溉便利,“宜五谷桑麻六畜”(《史记·货殖列传》),自古及今都是人口大县、农业大县。“丰沛收,养九州;丰沛不收,还养亳州”,当地的粮食自给有余,可以大量出口,生活在这里的人们,享受着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富裕程度较高。

从人文环境看,丰沛处于楚、魏、齐、鲁四国交界地区,交通便利加上经济发达,人口流动量较大,文化交流活跃,道、儒、阴阳、辞赋诸学盛兴于境内,文明程度较高,人们的思想也较为开放自由。

独特的区位优势使丰沛变成一个“风水宝地”,先后出过68位南面称孤的帝王,故有“千古龙飞地,历代帝王乡”的美誉。

当时徙居丰邑的魏人比原住民还多,因迁徙时间不长,乡音未改,习俗依旧,心怀对故国的感情,到了该讲“爱国主义”的时候,心情难免纠结——当楚魏交战时,偏向楚国叫“数典忘祖”,偏向魏国叫“里通外国”,不是“楚奸”就是“魏奸”。楚魏的边境线长达数百里,你想从我身上拔根毛,我想从你身上割块肉,争战在所难免。对移民来说,最无道德压力的选择是置身事外、两不相帮。刘邦年轻时长年在外,跟逃避兵役不无关系。

到了秦末农民大起义时,各国豪强纷纷打出“复国”旗号,但刘邦没有。他奉行“天下主义”。从刘清时代起,刘家人就不清楚自己的根在哪儿,后来更不清楚了。所以,刘邦称帝后,立家祠祭祖,同时设置秦、晋、魏、楚四地的巫祝(置祠祀官,则有秦、晋、梁、荆之巫),等于承认这些地方都是自己的“祖籍”。他没法将自己看作哪国人,只能自定义为“天下人”。天下人办天下事,这使他比竞争对手多了几分天下情怀、少了几分狭隘主义。

送子脱盲

刘氏耕读传家,有教育投资意识。当刘邦疯玩到八岁,父母认为他已经玩够了,该收心上辔头了,就将他送进马氏书院“脱盲”。

“刘老四”像古往今来的同龄小孩一样,学习兴趣不大,对学校也无好感——以前随心所欲的日子变成老师的耳提面命,莫名其妙的课业负担压在肩上,哪受得了!反抗是必须的,但反抗照例是徒劳的,几番挣扎后,他终于认命了,背着书包上学堂,渐渐成了他的习惯。这真是个好习惯!偶尔他还会问:“一家人吃饭,凭什么要我一个人读书?”在大人们的哈哈大笑中,他意识到这是一句傻话,只好一脸愧色地低下头,不做声了!

当时的“小学”教育,除识字、算术外,还要学习礼仪和“六甲”、“五方”之类的应用知识。“六甲”、“五方”就是掰着指头计算时日,甲子年、乙丑月、丙寅日、丁卯时,算法复杂,需要专门学习。礼仪是儒门的头等功课,见了亲友、尊长,该如何称呼?家逢喜丧,该如何操办?诸如此类,都是必须掌握的生活常识。至于为官朝廷、出使外国,怎样保持高人派头,怎样说话得体、办事到位,这属于高级学问,不在“小学”的课程表中。

作为农村学生,劳动也是必修课,放学后帮大人做些家务,放假后在地里干些农活,在劳动过程中,不仅可以学到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还能强健身体、磨炼意志。所以,农村的优等生,四肢发达,头脑也不简单,比城里娇生惯养的官二代、富二代强多了!

从孔子时代起,一直到唐朝,读书人并不轻视农业和农民,孔子的弟子曾参、孙子子思等,都是半个学者、半个农民。自宋代“重文轻武”的习气形成,文人渐渐腐朽,从此,在他们眼里,“小农思想”是落后的代名词,农民是“落后阶级”的总代表。

但真实情况是,中国各时代的杰出领导人,绝大多数有农村背景。为什么?因为农民最有实事求是精神,最容易接受新生事物,自主意识最强,只要稍加学习培训,就可能成为优秀分子。一切社会变革,如果顺应农民的呼声,将出奇的顺利。可悲的是,由腐朽文人设计的治道,总是在变着法子伤害农民,农民如果不“落后”,那才真是傻瓜蛋呢!将农民当傻瓜的变革,最后没有一项不是虎头蛇尾。

西方以工商立国,情况可能有所不同,不过,西方“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却充分肯定了农民的智慧,他认为农民比市民更聪明、更有领导力,并分析了原因。我懒得在这里背书,有兴趣的人可以自己去读《国富论》。

史上最牛的老师

学校生活没有给刘邦留下多少愉快记忆,教室、课本、老师是他每天最讨厌又不得面对的三大心障。凭他的智商,课堂上那点知识难不住他,最头疼的是马先生定下的各种规矩,以及罚站、打手板的惩罚。上课“开小差”是他的老毛病,为此没少挨打。

马先生是个儒生,深信“严师出高徒”的教条,严明、严谨、严格、严肃是他的校训堂规,体罚是他情有独钟的教管方式,理由是:板子南山竹,不打书不熟。真心的想法是:对付这帮小家伙,让戒尺说话,胜过千言万语!一板子下去,最调皮的学生都会变成乖孩子,至少表面上变得像小狗一样乖。

一般学生挨了打,流几滴眼泪,被同学耻笑一番,嘻嘻哈哈就过去了。刘邦挨了打,表面上嘻嘻哈哈,心里却有疙瘩:一个左股有七十二痣的人,难道也要像普通人一样受罚吗?

刘邦从小在“生具异相”的议论中成长,那给了他一个强烈暗示——“我就是这样与众不同”!在输入正能量的同时也养成了自命不凡的个性。加之他的智力、体力都优于一般孩子,很自然地成了“孩子王”,自命不凡的感觉就更强烈了!

但马先生的戒尺,将他的优越感打得一地碎片,让他清醒地意识到,在师道尊严面前,他跟同学们一样,没啥了不起,不犯错则已,犯了错就是个挨打的货。

一板板挨下来,刘邦都快堵成心理障碍了。

后来,他成了大人物,对各派学者都礼遇有加,唯独不喜欢儒生,逮到机会就折辱一番。也许,他的潜意识中还残留着小时挨打的记忆,不知不觉做出了抗拒动作。

在儒生眼里,儒学是天下头等学问,但刘家的各类藏书为刘邦打开了一扇扇窗户,让他看到了另一片天地,掌握了不少异乎先生所教的知识。他虽然从儒学启蒙,却不曾被儒学“洗脑”——“事君”是儒生的事业,“忠君”是儒门的美德,他却满脑子“老大”意识,他那几本儒书算是白读了!

后来,帝王家鼓励别人勤修儒学,自家却对儒学持若即若离的态度,绝不允许子弟专攻儒学,这是一个被掩盖的、并非人人知晓的历史事实。

但痛恨学校和老师的刘邦,不知不觉地从学校和老师那里得到了许多书本内外的教益,他尤其应该感谢马先生那把一视同仁的戒尺,那使他获得了某种形式的平等观念。假设他心里只有自命不凡,没有平等观念,他的人生将是另一番风景。

日后,当他管理军队时,他也在自己的天性中嫁接了马先生的风格:严明开放,严肃活泼。不犯纪律,大家都是好兄弟;对犯纪律的人,他会毫不客气地砍下一排排脑袋。“连坐法”是世间最严酷的法律,他用的就是承自战国、秦朝的“连坐法”,因为他深信严明纪律的重要性,他也因此带出了一支作风顽强、战无不胜的“铁军”。

但他也许不会承认,他早就认同并接受了马先生的某些理念和教管方式。毕竟,板子打在别人身上,总是对的;板子落到自己身上,再有道理好像也不对了!

马氏书院是一所出过一位皇帝、多位国王、多员大将的私立名校,至今存有遗址;马先生作为一个打过皇帝、骂过国王、揪过大将耳朵的老师,堪称“史上最牛的老师”,被后人纪念了很多年。

总的来说,“小学”阶段的刘邦,虽然挨过不少打,仍称得上一个优等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受到老师的欣赏和邻里的称道。刘卢两家的亲善关系和刘邦、卢绾的真挚友谊,甚至被树为中阳里的楷模(里中嘉两家亲相爱,生子同日,壮又相爱,复贺两家羊酒)。

十五岁那年,刘邦“小学”毕业了(“小学”七年,约相当于今天的小学、初中连读),在美丽富饶的自然中,在淳朴浓厚的乡情中,在父母宽容随和的笑容中,在老师严肃期待的目光中,他度过了人生最重要的成长阶段。他的个性已成型,价值观已塑定,从此,他将用自己的眼光看世界,用自己的标准分辨是非善恶,按自己的喜好设计人生道路。在父母眼里,他还是个孩子;但他自信地认为:我长大了!

一个“初中生”的梦想

十五岁,到了“造反”的年龄,“听话”貌似一件很丢脸的事,鼓着眼睛跟父母唱对台戏,才叫“有个性”。有的孩子只是小小的反叛一下,有的孩子干脆摆出“占山为王”的架势,一切自作主张,企图完全脱离父母的控制。

刘邦属于后者。从此他变得有点“坏”,成了一个让父母挠头、邻里摇头的人物。

“小学”毕业后,刘邦面临人生选择。眼前有两条最看得清的路:

一、进入“大学”,学做大人物;

二、辍学务农,当个小地主。

当年刘清以官员移民,得到的土地较多,虽经一次次分家析产,刘邦家里的田地仍多得种不过来,因此养了不少“家人”(长工),承担了大部分田间工作。这样刘家子弟择业时有较大自由,不是非得拴在土地上不可。刘太公为人随和,并不强求儿子走哪条路,刘伯、刘仲安心务农,他很喜欢;刘交求学上进,拜在浮丘伯大师(荀子嫡传弟子)门下,学到年近三十,快学成书呆子了,他也很喜欢。

不料,刘邦对求学、务农毫无兴趣,他的梦想是成为名扬天下的歌舞明星。

那是一个诞生《诗经》的时代,原生态艺术盛行于民间。楚国东部地区的风气尤为开放自由,每逢节庆祭日,乡里间都要举行盛大的歌舞会。平日里男女对歌、农夫放歌、少年飙歌,都是常有的节目,多情男女唱进草丛唱出绯闻的事也不鲜见。刘邦打小喜爱音乐歌舞,靠自学吹拉弹唱样样精通,常在乡村歌舞会上大出风头,这也让他对音乐歌舞越发着迷。

刘邦迷上音乐、歌舞,像今天的孩子迷恋网游一样,刚开始只是玩的心态,不料玩着玩着,成瘾成癖了。好在音乐歌舞基本属于无公害绿色娱乐,偶尔夹带点黄色反政府的内容,只要不太露骨,含蓄到“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水准,就无伤大雅。

就这样,刘邦的童年玩过去了,少年玩过去了,转眼变成一个小青年,不能一天到晚贪玩,该干点正事了!干什么好呢?他盘点各业,竟找不出一件真心想干的事——当官不好玩,种田不好玩,做工不好玩,经商不好玩,教书不好玩,读书更不好玩。放眼天下,除了音乐歌舞,就没有好玩的工作。所以他只有一条路可走:从艺。他也知道,吃“开口饭”与乞丐无异,被人瞧不起。但是,想到每天可以跟一班“热爱艺术”的漂亮人儿打交道,就非常值得期待。至于名声,大可不必神经过敏,走自己的路,让那些傻瓜们去说三道四好了!

想入非非的刘邦还没有失去自知之明,他知道自己的演艺功力尚浅,要想在圈子里混出头脸,必须求学深造。丰邑没有可以指导他的老师,他决定走出去,向专业艺人学习。

在刘邦时代,从艺是一条窄路,学有所成的明星大腕,分为天差地别的两个群体:

一类是名流贵族,如大诗人屈原、大辞赋家宋玉,不仅文采出众,也精通音乐歌舞,在天下享有盛名。他们凭才艺成名,却不靠才艺吃饭,不过是拿来当敲门砖,敲开王者之门,权力、食邑、俸禄都随之而来。在普通人眼里,他们是云端里的人物,俨若神明,高不可攀。屈原很意外地从云端一头扎进水底,让粉丝们猜想了两千多年、心疼了两千多年。

一类是职业艺人,如“声振林木,响遏行云”的男高音歌唱家秦青;“余音绕梁,三日不绝”的女抒情歌唱家韩娥,都是一时无二的人物。职业艺人最体面的出路是供职于朝廷,领一份俸禄;其次是受雇于豪门,拿一份赏钱;多数是自由艺人,卖艺于民间。王室贵戚豢养的艺人不一定最优秀,真正的艺术家崇尚自由,喜欢过任其性情的生活。秦青、韩娥都是民间艺人,生活在普通群众中,自由地创作,自由地演唱。

但自由是“奢侈品”,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去获取。民间艺人广受欢迎,形象却不太体面,社会地位堪比乞丐、妓女,一般是家道败落的人家,无可奈何了,才肯让子弟学唱卖艺。刘家有田地、房产、余粮,尽可过着体面的生活,刘邦竟然“自甘堕落”想从艺,称得上一个相当叛逆的选择了。

以刘邦的平民身份,不太可能成为名流贵族,他也没做这个梦——屈大夫都混到跳汨罗江了,可见贵族生活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美妙。受雇于王室贵戚,不符合他的天性——想做官的话,学艺还不如读书靠谱。他臆想中的艺人生活是:穿州过府,游历四方,观风览景,交朋结友,这种闲适自在的生活正对他的胃口。

他从书上得知,世界很大,而他的天地很小,活到十几岁,最远去沛县走过几回亲戚,他的大部分时间,都窝在那间小小的教室里,听老师讲些旧得发霉的知识。他感觉自己像一只坐在水井里的青蛙,心里萌发一跃而出的冲动。继续坐教室,他实在坐不下去了;至于务农,好比青蛙潜入井底,离天更远了!思来想去,最好做个游走四方的民间艺人,一可圆了明星梦,二可打开眼界见世面,三可发展兴趣,做最快乐的事。

追求“自由生活”

刘邦上学时有不少拥趸,卢绾是最贴心的一个。卢绾各方面都比刘邦弱一点,所以甘当小弟,每天形影不离,好得像一个人似的。

刘邦即将作出重大决定,先不告诉父母,第一个告诉卢绾。

卢绾大吃一惊,劝道:你是良家子,去做那不体面的事,别人会怎么看你呢?

刘邦振振有词地说:朝廷举办祭典,难道不要歌舞吗?里社举办祭事,难道不要歌舞吗?怎么就不体面了?哼!老子做事,只要自己心中有数,才不管别人怎么看我!

他暂时还不懂得:同一件事,换了对象、场合、形式,性质就不一样了。

卢绾正好也不懂这个道理,听他讲得条条是道,心里马上活泛起来,决定跟他一起去追求自由生活,做个时代“愤青”,跟传统观念唱对台戏。

但自由生活是需要成本的,两个小伙都在“啃老”中,没钱怎么追求自由生活?无奈,只好伸手向父母讨要。

对刘邦的“荒唐”想法,刘太公直摇头:不读书也就算了,老实务农攒家业才是正经。至于唱歌跳舞,闲余时间玩一下未尝不可,怎么能天天泡在里面?再说跟那些卖艺耍杂的人混圈子,能学出什么好样来?

刘邦满脑子“新思想”,哪听得进父亲的“陈词滥调”,父子俩的“代沟”已经有一公里宽了,双方各执己见,谁都说服不了谁。刘太公气得吹胡子瞪眼,把一向的好脾气丢在一边,若非刘太太护着,刘邦头上准会被凿出几个包来。

眼看父子俩越闹越僵,刘太太暗暗着急。她是个聪明女人,一方面,她希望儿子沉下心来做点正事;一方面,她也了解儿子的性情:从小就没拿他当乖孩子养,现在忽然让他一切听你的安排,怎么可能?他想干的事不让干,一天到晚惦记着,只怕会惦记出毛病来,不如让他尝试一下,看看情况再说。

刘太太先劝了一下儿子,见劝不动,转而又劝丈夫:他还是个孩子嘛!做事跟过家家似的,当不得真。反正家里的田地不指着他来种,他不爱读书你也吹不进去,让他玩去吧!等他玩够了,成年娶了亲,肩上有压力,不怕他不归正。再说男孩子去外面历练一下,长点见识,不见得是坏事。

刘太公一想,大概只能这么办,于是给了刘邦一些钱,又派了个家人,在路上照顾刘邦。

卢太公是个没主见的人,刚开始不肯放卢绾出去“瞎胡闹”,白糟蹋钱不说,万一不幸遇上什么意外,家里连情况都不知道,那怎么得了!后来听说刘太公准许刘邦出去闯一闯,又觉得这没准是件好事,于是也给了卢绾一点钱。

刘邦、卢绾喜气洋洋地出了门,走了一天,来到沛县,在一个旅店住下来。

旅舍是个信息集散中心,南来北往的旅客中,有奔走谋职的文士、武士,有负笈求学的学子,有经商谋利的商人,有游山玩水的游客,带来了各行各业的消息。刘邦很喜欢听他们讲各地的趣闻掌故,不过他也没忘了出行的目的,逢人就打听:哪儿有教习歌舞的高师?

有人告诉他:歌舞高师往往寄身于名都大邑,像沛县这种小地方是没有的。

刘邦想到了大梁,那是他的“老家”,也是他打小就心神向往的地方,那儿一定有歌舞名师。可惜他带的钱太少,去不了那么远的地方。于是,他当即决定:回家要钱!

这回刘太公说什么也不答应了,眼看秋收在即,刘邦自己不干活倒也罢了,还要搭上一个劳力给他,太不花算了!

刘邦表示,自己一个人去就可以了,不需要人陪同。

刘太公更不同意了:大梁离丰邑六七百里,途中有几个险僻去处,盗匪出没,刘邦全无远行经验,哪敢让他一个人去这么远的地方?

刘邦软磨硬缠,都无法说服父亲,干脆不说了,晚上趁父亲不注意,偷了一些钱,留下一张字条,连卢绾都没告诉,一个人就跑了。

第二天,刘太公发现字条,气得大骂“逆子”,却无可奈何。

刘邦到底没有出行经验,上了路才知道远行的艰难。他对沿途的情况全然陌生,常常错过宿头,不得不饿着肚子,露宿在荒郊野外。偶尔吃顿饱饭、睡个好觉,这些在家里寻常不过的事,倒成了难得的享受。

他还羞愧地发现,原来自己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坚强,当他和衣躺在寂无一人的野地里,听着虫鸣鸟叫声,竟然恐惧得发抖,有时还会吓得号啕大哭。不过,到了第二天早上,当太阳升起来,他发现自己并没有被想象中的鬼怪抓走,没有被强盗逮走,也没有被野兽叼走,他又会高兴起来,拍拍衣服上的尘土,继续上路。

当他好不容易挣扎到大梁,已是黧面鹄形,浑身脏乱差,内心却畅快无比。因为他惊喜地发现,原来自己的耐受力远超想象,再大的苦都吃得起,再大的困难都熬得过。这种体验对他非常重要!日后创业时,虽历尽艰险而意志不倒,一定程度上得益于早年的这种体验。

更让他高兴的是,在大梁,他果真找到了名师,学习了几个月,艺业大进。

在后来的日子里,他多次走出丰邑,在外面待的时间越来越长,走得越来越远。渐渐的,他喜欢上了游学生活,有时独自一人,有时和卢绾结伴,四处闲游,拜访各地的词家、乐师、舞师。为了获得实践经验,他还经常跟民间艺班泡在一起,有时跑跑龙套,有时代作词曲,技艺越来越接近专业水准了!

信陵君的膜拜者

有梦想,无目标;常立志,无常志,是少年人的通病。刘邦也有这毛病。他做了两年明星梦,兴趣忽然变了,又做起了英雄梦。

他心里有三个偶像人物:

做人的偶像:曾祖父刘清。

做文的偶像:辞赋家宋玉。

做事业的偶像,信陵君无忌。

在文学界,屈原的名气和成就都高于宋玉,但刘邦对屈原不感兴趣,独追宋玉。原因之一,少年人意气风发,很难体会屈子日暮西山的心境,对其结局更无心追随——做人最好像宋玉那样,享尽荣华,风流到老。原因之二,宋玉是闻名天下的美男子,刘邦拿镜子照照自己,越看越可爱,猜想宋玉也不过如此。况且宋玉年已六旬,在颜值排行榜上,早该让位给年轻人了。接班人是谁?刘邦不敢妄自菲薄,感觉还是自己比较合适一点。宋玉不仅是文学大家,也精通音乐歌舞,刘邦文风的简约颇似宋玉,对音乐歌舞的喜爱也受了宋玉的影响。

刘邦追星追到十七岁,不知哪根神经受了刺激,忽然觉得,身为男子汉,该做点男子汉的事业。唱歌跳舞,是男子汉的事业吗?是或不是,总不如像无忌那样,痛痛快快打几仗,轰轰烈烈干几件大事,一辈子才活得够劲够爽!

无忌是魏安釐王(前276—243年在位)的弟弟,“战国四公子”之一,以好养士著称。他礼贤下士,仁而爱人,富贵贫贱,无所不交,家中蓄有门客三千,其中不乏饱学高才之士,也有不少鸡鸣狗盗之徒。无忌指挥过两场轰动天下的战役,击败强大的秦军,一时间,他成了天下少年共同的偶像:

第一场战役发生魏安釐王二十年(前257)——那时刘邦还安睡在母腹中,快要到人世来凑热闹了!秦军大兵压境,围攻赵都邯郸,赵国被迫向魏、楚等盟国求援。魏王害怕引火烧身,不敢出兵救赵。无忌私盗兵符,指使门客朱亥,击杀魏将晋鄙,夺得兵权,亲率魏军,跟赵、楚军联手,一举击溃秦军,使邯郸转危为安。

无忌虽有战胜之功,却犯下假传诏命、杀将夺权等大罪。况且晋鄙是一员战功赫赫、威震天下的名将,曾在林下之役大败秦军,魏王对他寄予厚望,将魏国的安危托付给他。无忌为一战之功,使魏国痛失良将,秋后算账的时候,功劳簿上到底是红字还是黑字,到底该发奖金还是该砍脑壳,他有点拿不准,于是不敢去见魏王,交还军权后,带着一班亲信门徒,逃到赵国避难,一住十年。

第二场战役发生魏安釐王三十年(前247)——这一年,刘邦九岁,是个小学生。秦军攻魏,魏军连战皆败,丧失多座城池。魏王百般无奈,只好将无忌请回来,拜为上将军。无忌朋友多、人脉广,发了一通英雄帖,楚、赵、韩、燕纷纷出兵助战。五国联军同仇敌忾,杀得秦军大败亏输。从此,无忌成了天下景仰的超级英雄,各国纷纷派人前来向他学习兵法。魏王也不敢小气,拜无忌为上相,赏城五座。无忌名利双收,声望如日中天。秦国为了拔掉这根扎在脚心的大刺,巧施离间计,挑拨魏王和无忌的关系。从此无忌再无施展机会,沉溺于酒色中,没几年就郁郁而终。

在刘邦心目中,魏国是他的“老家”,老家有这么一号人物,他也脸上有光。一次,他搭上一个艺班,去大梁卖艺,闲时东游西逛,结识了不少新朋友。信陵君去世才几年,大梁人对他的事迹记忆犹新,例如他跟贱友侯嬴、朱亥、毛公、薛公的交往,他跟魏王的妥协与斗争,他好酒及色的晚年生活,都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也是刘邦感兴趣的话题。从谈客们口中,他听到了许多以前不知道的新内容——

信陵君窃符救赵,一半是为了公义,一半是为了私情,因为他的姐姐是平原君的妻子,姐夫开口求助,怎好不帮忙?

魏王猜忌信陵君,一半是因为中了离间计,一半是因为信陵君善用间谍,在朝廷内外安插了不少卧底,使魏王深感不安;

秦国的离间计,执行人是晋鄙生前的门客,他们为了给晋鄙报仇,甘当“魏奸”,向魏王进献谗言,使无忌被彻底冷落;

……

通过大家的讲述,刘邦听完了整版“信陵君传”,信陵君的形象在他心里也渐渐清晰、生动起来。以前的信陵君是个半神人物,高山仰止,云龙在天,只可崇拜,不可仰视,现在却变成了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一个可敬的大人物,一个学习的楷模。

刘邦带着万分崇敬的心情,拜谒了信陵君墓。站在高大奢华的陵墓前,他心里涌动着一种奇妙的感觉,仿佛跟墓中人心意相通、灵魂相接,彼此的思想,如江河之水,前流续后流,同出一源,终归其一。他和墓中人一样,都是身负使命、卓尔不凡之人,什么使命呢?他不知道。反正不是站在戏台上给大家唱歌逗乐子。那只是一份好玩的工作而已!像信陵君一样,做大丈夫,当大英雄,干大事业,才是他奋斗终生的目标。

为了游戏娱乐,抛开人生使命,消磨宝贵时光,值吗?

他的回答是:不值!

于是,他当即决定:转行!

第一次“创业”

刘邦挥手告别艺班的朋友们,回到丰邑,迈出了“乌托邦”计划的第一步:养士。

人才是信陵君成就功业的最大资本,三千门客,就是三千文武官员,一旦充分铺开,文可立国,武可成军。问题是,信陵君基本是个在野党,他的管辖范围主要是自己的食邑,几千人往哪儿摆?人才用好了是生产力,用不好就是“烧钱”。养士的钱从哪儿来?“羊毛出在羊身上”,只能从治下的草民身上搜刮。可想而知,信陵君对食邑百姓的剥削极其苛重。一面榨取百姓的血汗,播下怨恨的种子;一面供养过剩的人才,将人才惯出不劳而获的毛病,值吗?民心散了,人才再多,有什么用呢?

刘邦暂时还不明白这么深奥的道理,但他知道,当“独行侠”难成大事——搭个戏台子都得大家一起动手,凭自己一人能做什么?人多力量大,壮大自己先要把人拢在身边。

他招揽了一班同乡少年,都是些小事不愿干、大事干不了的梦想家,卢绾自然也在其中。他们每天聚在一起,或打熬气力、习练武功;或讨论天下大事,臧否古今人物;或拜访各地的同道,切磋功夫、交流心得。

当时丰沛两县热衷养士的富家子弟不少,跟刘邦来往较多的是王陵和雍齿。王陵是沛县的豪强,雍齿是丰邑的阔少,二人也是信陵君的“铁杆粉丝”,手下养了不少闲人。

雍齿跟刘邦年龄相仿,各有长技,你想胜我一着,我想压你一头,嘴巴讲不过来了就动拳头,打架是家常便饭。刘邦的拳头硬,雍齿的背景硬,所以刘邦总是先胜后败,打完了,得意劲儿还没过去,公差就上门捉人来了。刘太公夫妇心里再恼火,也不希望这个“逆子”吃官司,只好一面让刘邦去亲戚家躲几天,一面搬出好酒好饭,求情说好话。公差并不是真心想捉人,小孩打架,屁大点事,应个景得了,顺便诈些酒饭。等酒足饭饱,丢下几句场面话,差事就算办完了。

过了几天,等风声过去,刘邦又跑回来,主动跟雍齿讲和,事情就算过去了。可过不多久,一言不合又打起来,打完了,还得出去躲官差。这样的把戏,一回回上演,刘太公不胜其烦,气得想跟刘邦断绝父子关系,幸被刘太太劝住。

王陵离得远,跟刘邦、雍齿只有交情,不存在竞争关系,相处就融洽多了。王陵年长几岁,刘邦、雍齿都尊他为“大哥”(兄事之),双方彼此亲近,做了一辈子朋友。

信陵君养士,有食邑的收入,有朝廷的俸禄,刘邦是“啃老族”,哪有闲钱养士?何况他养的根本算不上“士”——有本事,有节操,重然诺,轻生死,才配称“士”,他养的那班人,顶多算狐朋狗友。

刘太公本着忠厚做人、热情待客的宗旨,起初对这班闲人还算客气,好饭好菜招待,以为他们不过是小孩过家家,玩一阵子就散了。谁知刘邦玩上瘾了,每天呼朋唤友,结伙成群,尽做些不靠谱的事,还经常打架惹麻烦,于是,刘太公不再客气,连同刘邦一起,将这班“小流氓”全轰出了家门。

失去家里的资助,刘邦有点玩不转了。他不甘心就此散伙,想再坚持一下。怎么解决吃饭问题呢?只好厚着脸皮,走东家,串西家,去亲戚家蹭饭。他口才伶俐,很能将自己的所谓“事业”描述得远景光明、前途无量,叫人忍不住高看他一眼、客客气气招待一番。但时间长了,他口才再好,也不灵光了。谁愿意天天白养活这么一群“活宝”?他们本领不大、饭量不小,一顿吃掉人家半月口粮,真受不了他们!

刘邦将远近亲戚家都蹭遍了,有点周转不开、难以为继的感觉,门客们也看出他前途不妙,多数选择了主动离开。

一天中午,刘邦带着最后几个门客,又去大嫂家蹭饭。两年前,大哥刘伯被楚王征召为兵,不幸战死沙场,大嫂没有改嫁,独自操持家业,抚养独子刘信。

大嫂早就看不惯这个小叔子:成天东游西荡,没个长辈样。他自己不学好不打紧,别把小辈们带坏了!

以前她碍于情面,多次招待刘邦那帮闲人,来的次数多了,不胜其烦。现在见他们又来了,心里一百个不乐意,故意将锅敲得当当响,意思是说:饭吃完了,正洗锅呢!

门客们一听,估计这顿饭没指望了,都识趣地告辞。

刘邦一脸愧色,还要强撑:急什么?吃了饭再走!

门客们连连摇手:不了!饱着呢。昨晚吃撑了,不饿!

刘邦送走门客,感觉有点不对劲儿:大嫂家的饭辰他知道,他是掐着点来的,怎么会来晚了呢?

他走进厨房,揭开锅盖一看,只见锅里煮着香喷喷的肉汤——当时寻常人家,非节庆祭时,难得一肉,大嫂家平日里能吃上肉,生活水平不低,这也是刘邦经常带着门客跑来“吃大户”的原因。

刘邦见了肉汤,这才明白,不是饭吃完了,是大嫂没有待客的热情了!

他心里很窝火。同时意识到,自己还不具备养士的条件,手里无钱无粮,饭碗寄在别人手上,不是长久之计,看来信陵君的事业只好先放一放。

第一次“创业”失败,刘邦郁闷了十几天,从此对大嫂耿耿于怀。其实,他的“信陵君梦”全无经济基础,迟早做不下去,大嫂只是最后一个将他从梦中摇醒的人。

刘邦称帝后,分封宗亲,故意不封大侄子刘信。大嫂不知缘由,托刘太公来打听。刘邦振振有词地说:“因为他的母亲不会做人(为其母不长者耳)!”

刘太公说:你大嫂年轻守寡,不诉苦,不求人,独自把儿子拉扯成人,也算难得了!

刘邦闻言心动,遂封刘信为羹颉侯,领舒、龙舒二县(均在安徽舒城境内)。

刘信少年早熟,是个能办实事的人,他主持兴建的七门堰水利工程,至今还在发挥作用。百姓纪念他的功劳,尊他为“舒王”。

混在演艺圈

刘邦的“信陵君梦”破灭,消停了几个月。因羞于见人,尤其怕被雍齿耻笑,每天除了下地干活,其余时间都呆在家里,闭门读书。他的阅读范围很广,尤其喜读《诗经》和楚辞家的作品。对《易经》、《老子》也有兴趣,只是读来读去,似懂非懂,只好暂且放下。他还创作了不少词曲,闲时击筑伴奏,自弹自唱,自得其乐。

一天,一个艺班朋友来找刘邦,请他去大梁搭班卖艺,主要负责作词、作曲、编舞。

艺人们从小跟师傅习艺,疏于文化学习,演唱水平较高,创作水平一般;刘邦正好相反,创作水平高于演唱水平,双方正好可以长短互补。

刘邦爱出风头,对抓眼球的活计最有兴趣,人家为了吸引他加盟,自然会给他登台亮相的机会。他的天赋条件不错,音色好,相貌俊,举止潇洒,台风漂亮,唱唱流行歌,跳跳流行舞,还不至于给艺班丢脸。他还有一项绝活:即兴创作,现场表演。凭这项绝活,每回演出,都能煸起少男少女们一片尖叫声。

刘太公担心刘邦旧病复发,劝他说:唱歌跳舞,终究是个野路子,你不如学学你二哥,安心生产,攒一份家业,将来娶妻生子,都无负担,做人岂不舒心自在?

刘太公不劝还好,这一劝,等于赶刘邦出门。在刘邦心里,过二哥那样的日子,跟没过日子一样,他就算在外面碰得头破血流,也不会步二哥的后尘。因此,父亲话音刚落,他就背起行囊,走出了家门。

以前他跟艺班混,以玩为主,现在心态变了,主要想赚钱。“有钱男子汉,无钱汉子难”,他已经尝到了没钱的滋味。

来到大梁,他再次凭吊信陵君墓,站在墓前,沉思良久。有一个问题他想不通,真想将信陵君喊起来问一问:你用你的法子建功立业享大名,我用你的法子,怎么就不灵了呢?

刘邦一生,跟大梁的缘分不浅,每次来大梁,都要凭吊信陵君墓(每过大梁,常祠公子),每次凭吊,都有不同的心境、感受。他去世那年,为信陵君安排了五家守墓人,下令四时祭祀,不得断绝,算是为这场几十年的阴阳神交,划上了一个句号。

刘邦随艺班辗转各地,足迹遍及中原各郡县。他此时还不知道,行万里路,对他多么重要!熟悉各地的山川地理、风土人情,为他日后征战中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刘邦在外面晃荡年余,感觉钱赚得差不多了,这才回到丰邑。

卖艺虽然被认为是一份不体面的工作,收入还可以。兜里有钱,感觉就是不一样!刘邦将一班狐朋狗友重新召回来,每日喝酒吃肉,海侃神聊,其乐陶陶。对需要帮助的人,不论交情深浅,总是慷慨解囊,从不吝啬。等钱花光了,他也消停了,仍然呆在家里,过耕读生活。

耕读只是一个过渡,不是他想要的生活。他交游广泛,在家时呆不了多久,总会被人找了去。闲人们来找他,指望他养活;艺人们来找他,给他赚钱机会。相对来说,赚钱比掏钱还是要有趣一点,他很自然地转到了演艺的路子上。

几年后,他的技艺日臻成熟,会写歌、会唱歌;会作曲、会演奏;会编舞、会跳舞,已经是一个多才多艺、小有名气的文艺青年了!

爱的烦恼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刘邦二十岁了,到了成家立业的年龄。按当时的一般规定,成家后可“受田”一百亩。有了一百亩土地,当了家长,就可以按自己的心意安排生活,享受“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温馨。同时也要承担起家庭和社会责任:努力耕作,奉养父母,抚养妻儿,向政府缴粮纳税,服兵役、徭役。

刘邦的成人礼刚过,就有媒人上门提亲。大家觉得,刘邦这个小伙子虽说有点不务正业,人品倒不坏,长相还可以,田里的功夫弱一点,凭他那聪明劲儿,只要收了心,不难学成行家里手。唱歌、跳舞什么的用处不大,倒也没坏处,艺多不压身嘛!最主要的,刘家是个好人家,闺女嫁进来不吃亏。

刘太公夫妇巴不得早点给刘邦办了婚事,给这匹野马安上辔头。在他们看来,门当户对的姑娘不少,拣身体健康、相貌过得去的,随便挑一个就可以。

刘邦直摇头:相貌过得去可不行,他是个爱美的人。相貌漂亮也不行,他还没做好成家立业的心理准备呢!一百亩田,对别人来说是资产,对他来说是负担——偌大一片土地,耕田播种浇水施肥间苗除虫收割,一大堆工作,吓都把人吓死了。与其起早贪黑累成狗,还不如做个“单身贵族”呢!

他放出话来:娶亲的事,二十五岁之前不考虑,二十五岁之后再慢慢考虑。

刘太公大发脾气,刘太太暗暗着急,但气也好,急也好,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别的事尚可代劳,结婚的事,他自己不上心,别人能怎么办?

刘邦不结婚,身边却不乏女人。“戏子”之所以历朝历代都受歧视,跟他们不检点的生活方式不无关系,加之楚国东部地区的风气比较开放,以“淫靡”著称,刘邦受地方风气和圈子文化的双重熏染,洁身自好的观念非常淡薄。自古酒色不分家,他对酒的贪恋更甚于好色。刘邦学信陵君,别的方面没什么成就,唯独学到了一个“好酒及色”,真应了那句话,学坏容易学好难。

幸亏刘家家风淳厚,德基不浅,刘邦虽有不良嗜好,并没有走到自甘堕落的道路上。整体上,他还算个好人,“仁而爱人”,喜欢他的人也要多于鄙视他的人。

那时粮食金贵,酒是奢侈品,喝酒比较费钱。刘邦赚的钱,一部分扔进了酒杯,一部分扔给了朋友,一部分扔在女人身上,一部分做了慈善,一年年过下来,一个子儿都攒不下,成了一个老牌穷光蛋。穷归穷,他的日子过得还挺滋润,只要杯中有酒,身边有朋友和女人,有钱无钱,他是不在乎的。

当刘邦遇到曹小姐,才真正认识到钱的价值。曹小姐是一位偶像派歌手,美艳动人,年龄比刘邦大几岁,久历风尘。刘邦为她写过不少新歌,二人彼此倾心,坠入爱河。然后,曹小姐怀孕了,生下一个大胖小子,取名刘肥。

面对美女肥仔,刘邦终于想结婚了。但曹小姐拒绝了他的求婚。理由很简单:钱是女人的安全感,而他是一个最没安全感的男人,可以托付终身吗?

二人相处数年,曹小姐退出歌坛,嫁给齐地一个富商。肥仔也带走了,她怕刘邦养不活。

若干年后,刘邦遇到一个礼仪难题:他立刘肥为齐王,依礼当立刘肥的母亲为王太后;但曹女士已嫁为人妻,立别人的妻子为王太后,于礼不合。这道难题不好解决,只好永久搁置。后来,刘肥拜妹妹鲁元公主为王太后,这就有点搞笑的意思了!他或许是在为自己的母亲鸣不平——别人都有妈,难道我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好赖得给自己找个太后,不然怎么证明我是一个孝子!

孩子的妈妈成了别人的老婆,是刘邦一生中遇到的第一个重大打击。他的高傲,他的自信,他的优越感,他的好心情,一齐受伤。但他没有什么可抱怨的!那个女人做了她认为正确的选择,他能抱怨谁呢?

不久后,他再遭重创:母亲去世了!

他又是痛苦,又是懊悔,懊悔更多于痛苦:早知母亲寿年不永,他真该留在家里,多陪陪母亲。而他活到二十多岁,除了追求自己的幸福和自由,可曾考虑家人的感受?除了给母亲增添烦恼担忧,还给过母亲什么呢?他意识到,该好好反省自己的生活方式了!

若干年后,刘邦确立了“以孝治国”的原则,也许,他从自身的经历和体验中,产生了一个认识:做好一个儿子,比什么都重要!

刘太太去世后,刘太公续娶李氏为妻。李氏只比刘邦大两岁,比大嫂、二嫂还小些。面对一个这么年轻的继母,刘邦难免有点心理不适。但他没有表示异议。只要父亲高兴就好,他不会再鼓着眼睛跟父亲唱反调了!

生活教人学会成熟

刘邦决定退出演艺圈。

母亲去世,依礼当远离娱乐,缟素三年。在家守孝期间,他一改过去的风格,不玩乐,不闲游,不交朋结友,不动丝弦管乐,除了耕田种地,就是闭门读书。

守满三年孝,他决定换一种活法,不再涉足演艺圈。原因之一,心态变了。他最爱和最爱他的两个女人相继离去,他失去了歌之舞之的激情;原因之二,环境变了。他走南闯北,消息灵通,已经预感到,秦灭六国只是时间问题。秦法严禁文娱活动,歌舞、说唱、杂耍都被定义为蛊惑人心的毒草,从事此业的艺人,一经举报,将受极刑。他对歌舞的热爱还没到甘愿为之献身的程度,转行越早,离鬼头刀越远。

父亲见他终于“长大”了,很欣慰;邻人乡亲见他终于“浪子回头”,都竖起拇指夸赞。于是,又有媒人上门提亲来了。刘太公担心他故态复萌,想给他订一门亲,拴住他的脚。不料,他对婚姻大事,还是以前那副德性,别人着急,他自己不急。刚脱下孝服,就以求学为名,再次离开丰邑。

他这回出门,主要是为家庭和个人前途寻找出路。秦始皇已启动扫平六国的程序,天下正在发生剧变,家庭前途,个人命运,都吉凶难测。敢问路在何方?他不知道,那就得找找看。因为他不喜欢等待变化。他喜欢走在变化前面。

他这回寻访的对象主要是官场人士,因为官场人士消息灵通,与之交往,比较容易弄清正在发生什么和将要发生什么。

以前他自负清高,不爱交结官场人士,他的交际圈子里最大的干部是沛县主吏掾(县办主任兼人事局长)萧何。萧何比刘邦小一岁,也是中阳里人,两家住斜对门。对刘邦来说,萧何就是那个“邻家的孩子”,走的是一条天下父母最希望孩子走的路——在校勤奋好学,品学兼优;在职场办事干练,人人钦敬。念完“大学”,他考上公务员,凭一枝笔(以文无害),没几年就被提拔到主吏掾的位置上。在中阳里的父老眼里,他是个最有出息的后生。

刘邦与萧何性格迥异,一个洒脱,一个沉稳,追求爱好也大异其趣,却有一个共同特点:善于忽略别人的短处而看到优点。这也是二人彼此欣赏的原因。

萧何的位置太低,对天下大势看不分明。刘邦决定提高交往层次。他拜访的第一个大人物是外黄(河南民权境内)县令张耳。

张耳是大梁名士,年轻时是信陵君三千门客中的一员,亲身参与过信陵君指挥的两大战役。信陵君死后,张耳为了躲避仇家的迫害,隐姓埋名,客居于外黄。

外黄首富朱某,家里养了个国色天香的女儿,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给一个富家公子。朱小姐对夫婿不太满意,觉得这个男子太平庸了,不值得自己终生相伴,于是从夫家跑出来,投奔父亲的一位门客,请他替自己物色一个好夫婿。

门客在心里盘算了一下,排名前十位的外黄男子,没有一个配得上朱小姐。只有外乡人张耳,跟朱小姐才貌相当、性情相似,都是心比天高、胆比碗大、不肯过平凡日子的人物。

门客将张耳的情况介绍了一下,朱小姐十分中意,当即请门客出面,跟夫家办了离婚手续;顺便替她给娘家通个气:准备接受新女婿。

朱小姐的父母见了张耳,感觉新女婿确实比先前那个要强不少,心里很高兴,于是重新替女儿操办了婚礼,还赠送了大量嫁妆。张耳得到妻家资助,广交四方名士,蓄养了不少门客,进而当上了外黄县令。

在张耳的门客中,有个叫陈余的年轻人,也是大梁人,曾游学于赵国,娶富家女公乘氏为妻。张耳喜好道术,陈余精通儒术,二人术业不同,却趣味相投,情同父子,相约为“刎颈交”。

外黄是睢水河畔一座中等城市,东距大梁二百余里。刘邦听说张耳是信陵君的门客,顿生仰慕之心。他来到张府,上门求见,果见张耳气度从容,有大家风范,不禁肃然起敬。张耳见刘邦气象豪迈、举止不凡,也颇为欣赏。

刘邦以门客身份,在张府一住数月(客数月),有时帮办些公私事务,有时跟众门客坐而论道,畅谈天下大事。张耳门下有不少高士,才学胆识过于常人,倾听他们的高端思想,观察他们的言行举止,刘邦受益匪浅。

以前他跟艺人们混圈子,走的是通俗、庸俗、低俗的路子,拒绝深沉,反对高尚,在台上唱流行歌,跳流行舞,变着法子刺激观众的感官,炫动观众的情绪;在台下散布花絮,制造绯闻,继续挑逗粉丝们最原始的人性。现在跟高士相处,开口圣人之言,闭口军国大事,风格大相径庭。刘邦谈不上偏爱哪种风格,两种风格他都喜欢,也很擅长。

跟张耳等人交往,刘邦最大的收获是学会了用政治眼光观察问题、思考问题,同时也认识到了政治的局限性——当时秦军不断蚕食魏国,兵锋已迫近大梁。张耳身为地方大员,守土有责,经常召集门人弟子研讨抗秦方略。大家谈来议去,新奇的想法不少,都不过是纸上谈兵,没有一项能够落实,根源在于魏国军力弱小、民心涣散。没有一支会打胜仗的军队,凭什么抵御敌国?没有民众的支持,哪有资格侈谈政治?

若干年后,刘邦角逐天下时,三分政治七分军事,他将行政事务和行政权力放在次要地位,敢于放手用人,授予全权;对军队建设、军事指挥、群众动员三大核心业务,他总是亲临现场、亲力亲为,将决定权牢牢抓在自己手中,他也由此抓住了胜负的关键。古代刀把子上出政权,现代枪杆子上出政权,家伙什不一样,游戏规则是一样的——狐狸再狡猾,见了狮子那口好牙,还是得恭恭敬敬叫“大王”。

刘邦出于对军事的兴趣,拜访过不少退役军官,详细询问每一场战斗的细节和胜负的要点;还经常潜往战地,实地观摩秦、魏两军交战的情况。

秦军的强大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那严整的阵形、雄壮的军容、剽悍的战法、凌厉的杀气,一次次撞击着他的心房。每每交战未久,魏军便土崩瓦解,士卒四散而逃,然后,秦军像猛虎扑羊一样,追杀着魏军逃兵,割下他们的脑袋,挂在腰带上当战利品。那恐怖血腥的场面,让他震撼,让他震骇,同时也让他热血贲张,“信陵君梦”在他心里复活了!他终于意识到,征战沙场,刀头喋血,指挥三军,横扫强敌,正是他最渴望的生活方式。

但是,秦军锐不可当的战斗力,又让他心灰气丧。他不想进行毫无希望的战斗,让自己的脑袋白白地挂到秦兵的腰带上。死要死得有价值,不能打无准备之仗!

从此,他以秦军为假想敌,时常研究克敌制胜之方。几年过去,他的研究还没有眉目,秦军已攻克大梁,魏国灭亡(前225)。从此,大梁更名为开封。

外黄也很快沦陷了。张耳、陈余作为两个著名的“反秦斗士”,被秦始皇重金通缉,张耳的赏格是一千金,陈余的赏格是五百金。二人不希望自己的脑袋变成别人的赏金,逃到陈县(河南淮阳),隐姓埋名,在一个社区当门卫(监门),一干十余年。

刘邦虽然跟张耳来往较多(数从张耳游),但并不是“抗秦协会”的核心成员,顶多参加过几场讨论会、喊过几句口号,介入不深,因此没有受到张陈案的牵连。秦始皇一辈子都没听说过刘邦这号小人物,这对刘邦来说反倒是好事:平常时节,“出名要趁早”;到了要命的时候,“人怕出名猪怕壮”。

秦始皇二十四年(前223),楚国灭亡,丰邑从此归入秦朝的版图。

两年后,随着齐国的不战而降,秦始皇终于一统天下,实现了自秦孝公以来七代国君的百年大愿,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国家由此诞生。

一个新时代来临了!

不管刘邦乐不乐意,他都必须调整心情,迎接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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