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一下半学期和暑假也就是去年上半年,在闲暇之余,因为无聊所以附庸风雅地写了一部长十万字左右的小说。后被宿舍众人发现脸红了好久,书成后,经一年始肯奉阅,原因有三。一是因为,我们时常以为自己的思想火花启眸一笑能倾人城国,可是隔一段时间来看,那只是露出几粒大黄牙贻笑大方。所以只是想过一年来看看它是不是还像当时那般有趣。二是为了不让自己脸红。写小说怎么看都是一件好高骛远的蠢事,但是等一年,这过去式的蠢事仿佛已经与自己无关了,不止无关,我们还知道,经年的忏悔录是用来博人好评的。三是为了证明并没有好高骛远,做这事完全是为了兴趣而已,个人觉得大多数人只是爱爱读书并不是爱读书。
小说这种事情本为娱乐,不能当成正事干。鲁迅说“人必活着,爱才有所附丽。”也可以说人必活着,兴趣才有所附丽。再简单概括就是温饱思**的意思。当然有人先**再继之以温饱,但这明显是作家或者是(咳咳,要高雅……)两类人,显然我们大多数不属于这两类人。所以当时的打算是把这事完成了,就开始好好学习。但是很不幸,这计划像一如既往的泡汤了。
写小说这种事情,说出来总感觉脸红心跳的。毕竟上大学不干正事而去做蠢事,是一件很丢人的事。但兴趣这东西很难解释,一不小心就流于庸俗了。喜欢看小说的难免想写一点东西,这很正常,因为小说这种东西就好像唱歌——先悦己后娱人。至于人家会不会“娱”,那是他话,但是这是安全的,起码不会爆出像“男子因为唱歌难听当街被路人砍死”类似标题的新闻。个人觉得人总要有一个兴趣爱好,能用来空度时日。比如小说除了能用来吹牛,用来消遣也不错。吹牛,吹牛是所有兴趣爱好的基本功能——除了玩游戏。
做这种事情,可能大家会惊讶,因为怎么看来,我都是最不可能的一个。但一直认为伤春悲秋的闺妇叹并不代表感情丰富。弗洛伊德说“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每个人都有点歇斯底里。”这话再翻译一次,就是说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浪漫主义的爆炸性因子,我相信就算那些每天笑到抽筋的人都会觉得自己偶有伤感。
其实在大学里,做一点事来证明一下自己曾经大学过,挺不错的。这么说就酸了,当然这不能怪我,山西人老西儿吗!酸一点,只是家乡特色而已。正如王安忆所说——“在繁忙的人世里,这似是有些奢侈,是一生辛劳奔波中的一点闲情,会贻误我们的事业,可它却终身难忘也难得。”这是《长恨歌》里的一句话。另外提一句,《长恨歌》是一本好书,女同学尤其应该一读,当然里面有一点文字化的做作,没有阅读习惯很可能读不下去。听闻以前的朋友圈子里,朋友间时常互相传阅文章手稿,相互拍马屁,互娱自乐,其实挺向往的。据说王小波就是因为朋友圈子里的一篇手稿“绿毛水怪”结识了妻子李银河,好让人羡慕,只是这种游戏不是谁都能玩的转的。
当时写的时候肯定有坚持在里头,因为所有事情都不是光凭兴趣能完成的。这很好理解,比如我们时常喜欢用喜欢数学来标榜自己聪明,有人这兴趣止步初中,有人这兴趣止步高中。但在大学,被欧拉、拉格朗日这群棒棒一搞,大家都兴趣全无了。这兴趣之外的坚持是唯一美中不足的地方。
这种事情说出来脸红,不说出来又容易憋出青春痘——这已经经过事实证明。今年春天憋不住了,在网上发了两章,结果有个网文编辑联系,说是要签约,当时没想就答应。不过后来想一想,自己又不是专业的,装什么大尾巴狼。这种事做完就算做完了,也算是了却了一桩心病,不能太认真。找一个地方发出来,不至于把自己憋坏就好。
可能的话,以后有时间肯定还会玩一玩,因为在无聊的时候确实挺好玩的。但是现在要上大三,好像没时间了。看自己的大学两年,大一有学生会和此事两件事撑着,还不算是太苍白空洞。但是大二太废了,心思散的拢都拢不住。基本上就是什么都不想干又不想什么都不想干,很绕口但是是实情。越废越懒,越懒越不想说话,甚至都变得内向了很多,基本上连老朋友都不怎么联系了,QQ更是万年不上一次。废的时候也有理由,因为人只要不死就会有明天。在宿舍无所事事估计是世界上最难受的事情了,有天然精妙的论述——“郁勃的心情像关在黑屋里的野兽,把墙壁狠命地撞、抓、打,但找不到出路。”但若是跑到自习室呢,就像把关在笼子里的野兽放到大自然,在笼子关久了,只能对着广阔的未来怅然无措。总而言之就是成绩不咸不淡,生活不咸不淡,这颓废的心情真不能经历第二次了。
所以现在在启动失败无数次后再一次决定要好好学习,听人说大三开始认真学习还不晚。现在好像是一个新开始,新学期新气象,所以在此时道出这私密,同时在网上找个地方发泄一下。有时候总喜欢把时间分成一块一块的用来偷懒,不知道这是不是强迫症。这也是定式了,初中蹉跎了两年,高中蹉跎了两年,大学还他喵的要蹉跎两年,好像在最后关头总能得偿所愿,包括写小说这件事,一拿下主意,也一鼓作气写完了,所以现在总感觉只要认真起来没有做不到的事,这种盲目的自信也是经常偷懒的依据。但是学生雄心计划的可信度冲着跳楼价的折扣向下砍就行,只是“跳楼价”比原价还高也未必没有可能。现在已经不敢发宏愿了,因为完不成肯定又脸红。
这蠢事纯粹是因兴趣而为,所以不是网络爽文也不是伤春悲秋的闺妇叹。网络是个好东西,竟然能为它找到一个藏身之所,这是那东西的藏身之地*****,有兴趣的话可以看一看,不看也没关系,听五音不全的歌本来就是折磨。不管怎么解释,总是感觉脸红,所以如果大家能关注,不回复,不评论那就更好了。
(这篇日志的主要目的就是解释一下自己,同时表示同过去的自己彻底决裂。在这里面尽可能的略去“我”字,因为总感觉加上“我”的话,好嚣张的不要脸,不过还应该能读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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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还要说一下我的眼睛问题。按理说我的眼睛不是小眼睛,也没有近视太厉害。可是走在路上的时候总是看不见人,视觉的着落点不知道在哪里,严重的时候熟人从对面走过来也完全看不见。如果环境暗的话,那就更糟了,就算死盯着也认不出来。我好像是有一点夜盲症的,这是去年在苍岩山老虎洞里第一次意识到的,那时别人打开手机能依稀看见路,而我好像完全闭着眼一样。时常有人说我的眼睛很特殊,有时候很萌,想我堂堂男子,居然时常摆出一副“萌”的表情确实挺磕碜人的,所以我经常怀疑它是不是总是大而无神。
自己当然也很纠结,开始以为是因为喜欢走神,所以发现不了人。后来发现即使不走神也看不见人。问人后才知道,人家走在路上用眼角的余光一扫就知道附近有几个熟人,我必须要一个个盯着看脸才能辨别出来。另外自己的视线着落点好像总是很远,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就是眼睛有问题,实验证明玩低级连连看,第一关消灭不了三分之一时间就到了。据有关专家说,这种眼睛的视野是管状的,在古时候最适合狩猎,女人的视野是散射状的,适合寻找果实。当然了,专家的话听一点扔一半就好,剩下的讲给别人听。本来智商就不够用,如果再分出一部分智力用来盯人那就更笨了。再说直勾勾地盯人貌似有危险,盯女孩子人家以为你是色狼,盯男孩子人家以为你是在挑衅。久而久之就干脆不看人了,这也丢失了许多乐趣,时常有说“刚才那美女好漂亮”的,自己却一无所知,白白浪费许多养眼的机会,恨恨——
本来以为这种问题不用解释,可是上学期被丹丹点醒,一个特别熟的人从你眼前过去,你却视而不见,确实能引起误会。不过我是真的看不见,如果以前或者以后偶尔在朋友面前也搞家乡特色——酸的不理人,千万不要误会呀,真的不是故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