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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女孩女孩

哪里有这么多希望的,生活本来就是不幸和苦涩要多一些,人很脆弱,也很坚强。都过那么久了,我还活着。

阿四叼着根烟,看向远处因为灯火微微泛白的天空,云层开始消散,大地的某些地方开始铺上暖色。灰色的空气中冒着口中呼出的气,见着冷空气就化作白雾,醒目一点的是正在燃烧着的烟火,冲向天空,发光发热,掉进冰冷的雪地里,熄灭,空中恢复暗色,远处的人群停止喧哗和嚎叫,传来几声低音的嘟囔。阿四觉得没有意思,不就是过了12月31日的午夜12点59分,有什么好稀奇的?烟花很贵还污染空气,没什么可值得庆祝的,现在的你还在熬夜看手机,明天的高数考试可能会不及格,但是你就是不想看书复习。可以高兴一下的是,过了今晚,你妈给你打了下个月的生活费,你拿着钱和室友出门吃了顿火锅。没什么意思,跨年也就是两个字。

阿麦在阿四身边坐着,盘着腿,撑着脸,没什么表情地看着天边闪烁着的烟火。阿四问她,不好看吗?她说还行吧。阿四觉得挺奇怪,女孩子不都挺喜欢烟花这东西吗?“嘭!”一声上天,绽放、闪烁,发出光亮,还绚烂,还浪漫。但是阿四一直喜欢思想很丧的人,不需要什么很特殊的原因,就是单纯对这个世界抱有深仇大恨,但是又要活着,带着些没用的念头,郁郁终老。

要说起和阿麦的相互相识,还得追溯到好久之前,南方五线的小城市,阿麦人生在那里、长在那里,五月的天,才初夏的样子,就三十度了,中午十一二点的样子,太阳跟回光返照似地不要命,恨不得一下就把光和热全发挥完,好像地面就是个大烤炉子,理所当然要把上面的一切人和物都烤死。阿四一个和尚,本该是相信“无念之念,相由心生”的出家人,也被这样变化出场的天气,逼得骂出了不好听的言语。学人穿上了大裤衩,小背心,拖着人字拖在穿梭在人群里,鞋底和地面碰撞,发出一串“嗒吧嗒吧”的声响。街边的好看的小姑娘多得是,齐膝的白色长裙,高高的马尾,精致的小妆容,是青春女孩该有的样子。和尚不知羞耻,没有脸皮,盯着人家看,几个小姑娘倒也落落大方,该咋样咋样,最后相互笑着走开了,有另一幅画面入了和尚的眼。

按道理来说,这样的鬼天气,都该秉持着能够少穿就少穿、能够不穿就不穿的道理,露出大腿,露出小香肩,逗逗那些有贼心没贼胆的中年油腻老猥琐。事实上也是如此,风吹过的时候,女孩子忙着用手忙着遮裙子,顺便小声惊呼,男孩子发出意味深长的笑,旁边的大人摇摇头。那阵风像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来势汹汹,所有人都在这场意外中做出了下意识的举动,有了一些微妙的心理变化。只有一个人没有变化,置身事外,像是个旁观者。

那时候和尚还不知道阿麦叫阿麦,就觉得这女孩子挺奇怪,看上去也该是个年轻人,白皙的皮肤,小巧的脸庞,齐肩的长发,在这场变故中显得尤为冷静,脸上没什么表情,眼神没什么波动,自顾自地向前走,走得很慢,每一步好像都是尽量踩在地上,踩实,以此来寻找所谓安全感。穿着可以把自己搬绊倒的长裤,上半身还套了件外套,三十度的天,一个年纪二十上下的女孩子,没有起伏的情绪,冷漠的态度。

阿四深深吸了一口烟,然后把烟蒂扔掉,微弱的火点在白天引不起什么关注,在地上挣扎了几番,化作灰烬随风走了。阿四跟着阿麦走了挺久,女孩也知道自己身后跟了人,但是没有什么反应,红绿灯前停了下来,跟着人群过马路,和小城市里所有朝着既定方向前进的人一个样,只顾着机而僵硬地往前走,没有二十岁该有的灵气和活泼。手里提着的袋子从左手换到右手,再从右手换到左手,来回换了几次,才到了目的地。上了年纪的老房子,青砖红墙,墙角处生了青苔和野草,在阳光下没有了一点生机,濒临死亡的样子很有意境。三栋房子围了起来,只有一道生了锈的铁门供人出入,一开一合间发出了不小的“嘎吱”声,刚刚响起就截然而止,短促而尖锐,听着刺耳。往里走是一大片水泥地,小孩在那片地上相互追赶,嬉笑打骂,不知世事的天真模样,让人看了觉得羡慕又感叹。檐下是坐着乘凉的人,打麻将的打麻将,下象棋的下象棋,自摸的惊喜声,吃了对方一匹马的得意轻笑,融合成一阵喧哗,传到了小区以外的那片高空上去,惊起了电线上假寝的几只鸟。阿麦像穿过陌生的路口一样从那群小孩子间走过,绕过屋檐下的人群,径直往楼上走去,全程没有产生交流……

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很奇怪,本着一些说不清楚、道不明白的所谓上天安排、冥冥定数,在特定的时间遇上那个特殊的人,或许你和对方都不值一提。对这个社会来说微不足道,但是当你们相遇的时候,神迹就发生了。阿四就因为一次明目张胆的跟踪,和阿麦结识,成为了不生不熟的朋友。小姑娘其实不喜欢那座小城市,隔几年才会回去一次,平时就是到处去走,到哪算哪。阿四也是个没有定数的人,要是两个人都到了一个城市,都抽得出时间来,就一起去陌生城市的街头晃荡晃荡,后半夜的街灯,凌晨五点的初晨。看到风吹大海,爬过高山陡崖。阿麦从头到尾,是始终没有表现出来多少热情和多少冷漠,就是那副淡淡的样子,始终穿着到脚的长裤,宽大的外套。阿四不爱多管闲事,也从不开口窥探他人的秘密,再说他和阿麦之间的交情,仅限于不生不熟。

小情侣什么地方都有,人类的发展是建立在所谓爱情的基础上的,所以不论走到哪里,都能看到情侣、夫妻、伴侣。阿四记得唯一一次看到阿麦有点情绪变化的,是一天晚上,他和阿麦一前一后地走街边,后半夜的街道边确实没什么人,街灯孤独地亮着,光始终驱赶不了远处的昏暗,时不时从暗处走出来几个醉鬼,抱着电线杆一顿咒骂踢打,然后摇摇晃晃继续赶路,不时停下来发出两声呜咽,吐得让人看着很难受。不远处有一对小情侣,看上去十五六岁的样子,闹了矛盾,一个使劲作,一个使劲哄。女孩子一个劲儿地刷小脾气,男生倒是也有性质,口中全是乖啊,不闹啊,晚了要送女孩回家,不安全什么的,最后两个小年轻手牵着手走远了。阿四寻思着戏看完了,该继续走路。发现阿麦站在那里,一动没动,灯光下看不清楚她的表情,头发又是散着的,把大半张脸都遮住了,要一定用什么词语描述阿麦当时的模样,阿四还真不知道用什么词好,估计就是,有些失望,有些冷冽,有些压抑,有些不能自己。路灯当时就那样照在阿四身上,大片惨败的黄色灯火,空旷的街巷,被风吹过的塑料垃圾,影子被打在地上,和人一样孤独。

谁都会有点过往,或许事态严重,或者无关痛痒。有的人觉得过往即是云烟,无所谓和谁说一说,得到什么教训或变得容易失望。有的却不愿再把旧事翻出来往太阳底下放,让本就没有痊愈的伤口再次被灼伤。人既可以很坚强,也可以很脆弱,既可以咬着牙在逆境中顽强生长,也可以因为经历了一些什么,遍体鳞伤。

阿四也好久没有见到阿麦了,仔细去数数时间,怎么也得两三年了,自从那次在后半夜的街道一别,阿四转身去了北上,阿麦往南。能在这天在这里相遇,看着没有什么看头的烟火,说上几句话,完全就是佛说的“机缘”、“因果”。不远处,人群的兴奋比烟花的热度持久,烟花已经完全变得冰冷了,人群却还是在躁动,相互祝福着,具体祝福什么也不说清楚。说几句好话就想强行占有好运,完全就是妄想,但是生活不就是这样吗,总要有点美名其曰的念想,才能假装活得快乐潇洒一些。

烟花看够了,人群渐渐散了,四周开始变得沉寂,空旷之处传来风声,像极了诗人沉吟,不知是为快速消失不见的热情,还是为这原本就存在着的寂寞。阿四和阿麦在室内开起了小灶吃火锅,北国的冬天很冷,在外边需要把自己裹成粽子,在屋子里却可以穿着裤衩自由直行。屋内的暖气,被阻绝在外的寒意,在窗边发生了碰撞,摩擦出一片雾气,把窗角变得湿漉漉的,水滴聚集,因重力顺着传遍往下滑,在墙角积成一滩水,其中的热气又被干燥凛冽的空气剥离,凝固成固体,如此反复。菜没吃多少,度数不高的啤酒喝了不少,那玩意撑肚子,喝多了难受。阿麦觉得没什么意思,起身去酒柜里拿了瓶白的,还是那副要死不活的表情,二话没说倒了一杯满的。酒精是个神奇的玩意儿,喝多了上头,可以让人忘记烦恼,也能让人失去理智,把心底那点没什么分量又让人难以释怀的东西全抖漏出来,阿麦回忆起了少年时候的那点事儿,说出了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还得从七八年前说起,时间得回到阿麦还读初中的时候,地点是生她养她的那座南方五线小城市。故事的女主角叫阿麦,是家里唯一的小公主,爹妈是城里有正经工作的上班族,她自小也算得上是集家中一身宠爱长大的人,不仅爸妈疼她,舍不得她受一点苦,家中的伯伯叔叔、哥哥姐姐对她更是宠爱倍加。即使是父母的过分疼爱、家中长辈的纵容,阿麦硬是没有受到一点不好的影响,没有所谓的公主病、小脾气,反而在大家的呵护之下,一直都很健康全面地成长,自小成绩就不需要的家里人操心,课外兴趣爱好补习班表现也让老师赞扬有加。这样的女孩子我们不系在难去预测她的未来,考上自己心仪的大学,去别的地方看看不一样的风景,遇到一个真正喜欢的人,谈一场甜甜的恋爱。人生标准而过程,像是安排好情节的电影,编剧和导演都是上帝。

电影里都是这么演的,乖乖女喜欢上小混混,也没说为啥就爱上了,反正就是死去活来的。阿麦也是一个乖乖的女孩子,没到喜欢一个街头小混混的地步,文艺点只能说是遇人不淑,喜欢上了一个不那么喜欢她的人。是在初三的时候就认识了坏人,那天她和同学从补课班里下来,穿过几米长的走廊,空间逼厥又压抑,墙上贴满了“每天半小时,进步好几分”的广告语,不知是用来麻痹学生,还是用来忽悠那些补课老师自己。

最普通的夏季,最平常的一天,傍晚时分,太阳明明要下山了,还不知羞耻地散发着热,可男孩穿着蓝色的T恤,白色的运动鞋,宽大的衣服路过的风拦腰斩断了,贴在身上,抬手顺了顺头发,甩了甩头,然后抬了眸,眼间的睫毛像是白扇轻摇,伴着清风,不经意对上的那一瞬间,阿麦觉得系在自己左手上指尖的那根线,被轻轻扯动了,心脏也跟着发出了声响。阿麦一直对那个偶然遇到的男孩念念不忘,后来发现他们是一个学校的,教室在上下楼,然后是机缘巧合认识,聊天,聊到男孩回她一条信息,她抱着手机看好久,然后一脸傻乎乎的笑,等到屏幕黑了又亮,亮了又黑。

校园生活最简单的日常,是赖到最后一秒起床,嘴里边叼着包子,一双手忙着系鞋带,还要弓着背去关上门,在父母绵绵碎碎的絮絮叨叨中着急忙慌往学校赶。然后不知从哪天起,阿麦和男孩的关系好到相互送早餐,一起去食堂,食堂的饭菜似乎是每个学生时代过来的人都难以忘怀的,也不知道为什么,问起来就说是难吃。下课铃一打,从高空看下去,学生就像从窝里出来的蚂蚁,朝着食堂那比自己大的毛毛虫涌过去,阿麦之前觉得人挤人是一种折磨,排不完的长队伍,永远都做少了的饭菜,让人觉得很难受。人的情绪是多变的,男孩就是灾难之中的救世主,背景是一片洪荒,他带着她穿梭在人群中,肩头距离不远不近,刚好容得下某种好心情的幻想。食堂嘈杂的背景音也是,打饭的大妈嚷嚷着嗓门,问这个同学要几块的饭,要打哪几个菜,空气净化器不知疲倦地发出巨大的声响,学生们谈天说地,成绩不好的说今天睡了一早上,学霸说数学老师讲问题的方式复杂了,还有在谈恋爱的,就像阿麦和男孩这样,吃一口饭要相互看上好久,莫名其妙就笑了,然后温言暖语,悄悄牵小手,拉拉衣角,感觉好像可以就这样过一辈子。

放学后,男孩坚持送阿麦回家,穿过街边大道,几条小巷,简单并排前行,没有刻意表现,但是年轻男女的早恋,气氛张扬,女孩子一颦一笑,男孩子不经意间的宠溺,让人一眼就能看出。明明就是学校到家里的距离,却走出了仪式感。说再见也是拉拉扯扯,阿麦先是拉住男孩转身的衣角,脸上七分不舍三分撒娇,男孩回过身也是百般宠溺,揉揉脸颊,放低声音耐心地哄。一副大人模样,晚上要早点睡啊,乖乖吃饭啊,我会想你的,牵牵扯扯,黏黏腻腻。少年早恋不能声张,但是都融化在一言一行中,周末约好了逛逛街,喝一样口味的奶茶,吃一份冰淇淋,夜间在同样年纪的人群中看着对方傻笑,灯火照不到的暗处,悄悄牵手。

阿麦有时候觉得时间过得很快,有时候又觉得的慢悠悠显得长。中考结束后,俩人没像当初设想的那般,如愿考进一个高中,阿麦完全可以进市里的重点,男孩怎么考都没有考上,那分数交钱都不让进。总要有人做出什么样的牺牲,阿麦见不得男孩的失落,眼眉一垂,失落的语气。然后阿麦在几夜的翻来覆去中,还是下了决心,她不去市里了,为此,家里人没少说重话,爸爸第一次那她没有办法,妈妈则是和她聊了好几天,从小宠到大的孩子,逼不得,无奈只好选择了妥协。男孩知道了很高兴,在电话那头上下窜动,语气间全是欣喜,那一刻,阿麦所有的沉重,好像都变得微不足道了,只要是为你,我都可以。

时间不急不缓的地在向前走,记忆中只记得离学校不远那座高耸的钟楼,铜钟每每响起,才知道又是一天过去了,环境没什么变化,距离仍然是上下楼的关系,奔向食堂的人群中,自有他们的一片小天地,顶上是蔚蓝的天空,身旁是最重要的人,嘴角带着熟悉而温暖的笑。有风吹过的夏季夜晚,四下无人的校园草丛,只听得见虫鸣蝉叫,男孩轻轻吻过阿麦的脸颊,阿麦的脸上迅速攀上一抹红,升上来的温度烫人,仿佛占人便宜的是自己。手指头被人一根根攥紧,指尖的温度刚刚好,很暖人。

少年时候不知道怎么遮遮掩掩,眼神碰撞,便知道是喜欢,有的人专注看你,便误以为是如何深情。少年更是善变的,就像风云,有时喜,有时怒,一场大雨朝人铺面迎来,先是完全把人浇透,雨后,风吹过来时很冷。

高中了,就意味着,他们又长大了好多,女孩子开始注重自己的外表,躲在房间里,偷偷抹上血色的口红,一回头又觉得这样不好,连忙拿着纸巾一点一点擦掉,上课趁老师不注意,拿出小镜子怕拍额前的刘海。男孩子开始注自己的发型,变化着在操场上奔跑的样子,好引来暗恋女孩子的眼神。

阿麦和男孩也是,长大了,他们可以自然的牵手偷偷亲吻拥抱,甚至,在某个很特别的日子里,变成完全属于彼此的人。日子是很普通的日子,学校全体住校,一个星期再周末可以出一次学校大门,他们找理由搪塞了朋友一起出行的邀请,找借口骗过了家长,小县城的宾馆,两米的大床,窗下被阳光照着的绿色桌子板凳,窗外被风吹的沙沙作响的树叶,见证了一切,手划过脸颊,肌肤相贴,未涉人世少女努力克制的呜咽。我以为那是誓言,属于彼此的两个人,在青春最好的时候,触摸禁忌,幻想是彼此最亲近的人。却没想一朝失足,是打开了地狱的大门。

少年容易情比金坚,也容易疫情别恋,说不上是谁的错,只能说是命有定数,喜好弄人。

恋人的心情像是海边潮水,沉睡时候很安静,可空气压低时候,却让人无所适从。仿佛一个大浪铺头盖脸地来,把人亡深邃的海里拉,直到呼吸停止,尸体跟着海水浮沉。

男孩失去深情,行为会变得拙劣而幼稚,借口都不会,只是一句一句我不想说话,我现在有事,我很忙。学生能有什么大事?无非是上课开小差,偷瞄隔壁班长得好看的小女生。男孩变得很忙,忙着陪兄弟追女孩,陪朋友喝酒。就是没有时间再和她一起挤食堂,下课十分钟懒得下楼拉着她说一句辛苦呀。恐慌的心情像是喝了汽水,酸涩的饱胀感将心脏撑得满满的,失落和巨大的悲伤从空中来,却不知该往何处去。

灯火渐起的后半夜,学校在县城的东南角,入夜了不热闹,只有散发着刺眼光芒的大路灯,他们的手原本是牵着的,安静的夜晚,后半夜的街道,小情侣之间旋旎的气氛。阿麦刚想开口问明天要不要一起去那家吃了好久的小吃店呀。没开口,突兀的手机铃响便打破了原本的温馨。男孩放开了牵着她的手,拿着手机走远了些,小声地说着些什么。被放开的手遇到的空气,热气被空气稀释了,握不住什么,阿麦抓住了自己的衣兜,心中的某些预感越演越烈,什么东西要从空中掉下来,把原本好的一面打得稀碎。男孩突然说家里有事,说要先走,问她给她打车先回家好不好。阿麦问他,出来什么事情啊,严不严重。谁知道男孩直接不耐烦了,大声呵斥了她几句无理取闹,端着脾气。最后?最后是男孩的手机铃声再次响起来,毫不犹豫地往另一个方向走去,留阿麦一个人在原地,不知所措。那是小县城的后半夜,偏僻一角,没什么过路人,醉汉嘴里说着胡话,把阿麦吓惨了,跑在冷灯无处不在的街道上,哭成泪人。

再后来点,高考结束,阿麦没有考上大学,高二那会儿发生了点大事,让阿麦成为了学校里的红人。生理期拖了好几个月没有来,阿麦刚开始也觉得这是正常状况,女孩子嘛,经期时好时坏,有的一年半载不来,有的是一个月三个星期来。但是时间慢慢往后走,身体开始发胖,言语迟钝,反应慢,这些症状让阿麦心中的警铃大作,像是山崩海啸,让人始料不及,头脑发懵。

阿麦怀孕了,少年犯错的后果,那时候和男孩的关系很奇怪了,他们还是情侣,但是两人所表现出来的,怎么都不像情侣,男孩厌倦了假装温柔,阿麦则是小心翼翼,吃习惯了糖果的孩子,很怕盒子里没有糖了。说到底不过是阿麦的一味付出,自欺欺人。每天都过得很煎熬,上课听不进老师说什么,下课不敢动,担惊受怕,煎熬受尽。找了各种借口不上操,不上体育课,搪塞同学们的疑问。可身体上的变化确实欺骗不了人的,她肉眼可见地胖了起来,肚子变得越来越大,言行越来越迟钝。她哭过好几次,失眠好几次,最后都是呆滞着眼睛,看着天花板,觉得无望。

最终还是受不了一个人的无望和巨大的恐慌,阿麦和男生说了这件事,男孩冷着脸,对她说你怎么这么多事儿,这么麻烦?阿麦站在男孩面前,发胖略显臃肿的身躯看起来的却很小,像极了受尽了委屈的小孩子,面对大人的呵斥,只知道心中的酸涩很麻,眼睛涨得难受,两个人的错,阿麦却是原罪之身。男孩抛下一句会解决的,然后急急忙忙说自己有事,走得的时候像是身后有怪兽。

阿麦没有想到,少年的卑劣,可以至此,像极了不会画画的小孩子,把红色的油漆泼在画纸上,简单粗暴,多余的液体蔓延到地板上,看上去像是鲜血横流。男孩说会解决,阿麦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等了很久。可是她没有想到,解决的办法是,男孩在班群里、在学校贴吧上直接发言,到处借钱,说我女朋友怀孕了,大家借我点钱打胎。班群里有最熟悉的同学,有老师,贴吧里有全校的师生,有县城里的很多人。一声惊雷,突兀划破长空,打破了长久的寂静,人人都在猜,那位女朋友是谁。然后快速扩散,越来越多人议论,谈说。他们漫不经心说,诶,知道吗,听说我们年级有一个女生怀孕了,她男朋友到处借钱打胎呢。诶,听说高二一女生怀孕了,她男朋友直接在贴吧里借钱打胎呢。诶,知道吗,他们都说几班那谁谁怀孕了,她男朋友正到处借钱呢。然后流言四起,星星之火,言及伤人。最后同学知道了,老师知道了,爸爸妈妈知道了,他们挤在一张办公桌前,叽里呱啦,男孩父母高傲甩了几千块钱,表情看上去像是贵了。爸爸盛怒之下甩她一巴掌,头发到了嘴里,尝到了湿意和咸味,她妈站在一旁红了眼睛,却没敢上前,她歪着头,脑中闪现出很多模糊的画面,噪声嗡嗡嗡不放过她,她也就放弃挣扎了。

高三她到了省里,说是进修,实则是在逃避,躲开了人言可畏,铺天盖地的讽刺。没什么表情听最好的朋友说起男孩的日常,他是什么玩意儿?搞得跟没事人一样,现在居然在追我们班一女生,腆着大脸来要QQ微信……阿麦拿起画笔,在空中停了很久,到底没有下得去笔,刘海遮住的眼睛,眼泪流得没有声响。然后是复读,到了一个距离几百公里的地方,认识新的朋友,开始不一样的生活。复读生的生活和平时没什么两样,熄灯之后照例聊聊明星八卦,暗恋对象。一次不知道怎么回事,说到了青春叛逆,同寝室的一女孩对着她说,阿麦,我什么都不怕,就怕肚子里死过人的人。阿麦话本来就少,没有回答也没有引起注意。大家的呼吸声响起的时候,阿麦还盯着天花板,眼睛睁得很大,没什么睡意。大学到了很远的地方,活得像是扔掉了过去,父母不怎么管她了,人都长大了,应该也懂事了。然后是毕业,没有回到生她养她的地方,自己一个人走过不少地方,遇到不少人,生活一层不变,日子一天天过去。

王朔说想在电影里过日子,因为下一幕就是很多年后,阿麦也想这样,很久之后,时间过去了,老的老,死的死,曾经受到的伤害只会在心底的最深处翻滚渲涌,谣言蜚语也会变成一种过往,躺在记忆里某个专属于它的地方,等着有一天这个人死去,变成黄土,化作风沙,跟着大风飘走了。

故事还在继续,你在另一片阳光底下大口地呼吸着,过得好或不好。关于那段过往,我到底不太能做到真正释怀,我想的余生,是再也不要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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