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议具有极大的社会功能和学术意义,为我们从事历史研究留下了诸多可资利用的宝贵史料。对明代有关贵州的奏议类史料进行研究,有助于我们明晰当时政府官员在某一或某些涉黔问题上的观点及其分歧,从而可以了解当时明朝政府对贵州乃至西南地区的政策走向。通过这些奏议,我们还可以看出贵州在当时全国的地位及作用。本书即对从明史典籍中搜检到的有关贵州的奏议类史料,以专题的形式对明代贵州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方面面进行了初步分析探讨。
此类奏议相对较多,主要涉及播州杨应龙叛乱平定后善后事宜的处理、贵州官员的任免、黔蜀地界之争以及有关民生疾苦等内容。
(1)对播州杨应龙叛乱及善后事宜的处理
明万历年间的平播之役,被视为明万历三大征之一。播州杨应龙之乱,对于当时处于风雨飘摇中的明王朝说来是一件大事,杨应龙于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五月发动叛乱,明王朝急调李化龙任总督前往镇压。李化龙从陕西、甘肃、浙江、云南等省,调集了大批军队,开到川贵边境。经过苦战,于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六月平息叛乱。
平定播州之乱后,对于播州善后事宜的处理,明朝廷中意见纷呈,本书中搜检到的奏议的作者多是平叛的亲历者。如贵州巡抚郭子章在其《郭青螺文集》中辑录的奏议,如《看议播界疏(播地分属)》[1]《播平善后事宜疏(区画播地)》[2]等等;总督李化龙在其《平播全书》中亦辑录有大量相关奏议,如《播州善后事宜疏(善后事宜)》[3]《播州地界疏(播州地界)》[4]等等。
从上述奏议看出,郭子章对播州的处置意见主要有:改设郡县、五司改流、增设驻镇、赈恤残民、增筑外城等。他还在地方行政区域的归属上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如在《咨兵部总督再议四卫(黔楚更隶府卫)》中称“臣等查得沅、靖二州,与平、清、偏、镇、铜鼓、五开六卫之去湖广,酉阳、播州、永宁三土司之去四川,俱二千余里,遥属于二省,而兼制于贵州,所谓十羊九牧之扰,服役者兴远道之嗟,莅事者无画一之轨,于民情政体甚不便也。”认为“如革数州县土司,专属之贵州,其便有十。”[5]其在《播平善后事宜疏(区画播地)》中亦提及此项建议:“楚黔接壤,抚属错综,如黎平府永从县近楚之沅州,去黔千五百里,而反遥属于黔,平、清、偏、镇四卫近黔之镇远,去楚二千余里,而反遥属于楚,即云犬牙相制,翻成彼此推诿。顷者酋犯偏桥,而楚不能救。比者苗犯黎平,而黔不能救,即黔有播患,而黎平永从,无一夫一粒之助,非不欲救助也,鞭之长不及马腹势也。合无以黎平一府、永从一县,改隶湖广,镇远、偏桥、平溪、清浪四卫改隶贵州。”[6]李化龙的处置意见主要体现在其《播州善后事宜疏》中,疏中他提出了处置播州的十二条建议:复郡县、设屯卫、设兵备、设将领、急选调、丈田粮、限田制、设学校、复驿站、建城垣、顺夷情、正疆域等等,与郭子章的处置建议有诸多相同之处,却又更加全面。[7]另外,在其《播州地界疏》中亦多有论述。二人对平叛之后播州地界划分的建议,对明廷将播州一分为二分属四川和贵州的决策产生了重要影响。
另外,在黔蜀地界之争问题上,曾在天启初年督云、贵、川、广军务的朱燮元在其《分界酌议黔蜀两便疏》中也有论及:“窃照黔之迤西四卫,曰毕节,曰赤水,曰乌撒,曰永宁。永宁卫与蜀各永宁宣抚司联界,犬牙相错,向来彼此相安,未有争者。自奢酋作难,先将黔之弁绅士民,恣行屠戮,然后四出犯蜀,其幸脱者,或入箐峒,或被掠买,或逃入乌蒙、镇雄。十年以来,不见天日,今幸事宁,稍稍还集,流离琐尾之状,有不忍见者。夫哀鸣日久,谁无安宅之思,黍离可悲,宜与生全之计。顾此卫为黔蜀合缝之区,若事不两利,情不交畅,则措处失宜,纷构环起,非大公之道,长久之术也。总惟照祖制以清界限,酌近势以定规画,俾协于情而当于法,则彼此自可相安,而地方庶可巩固。”[8]表达了他渴求早日清理黔蜀地界以还地方安宁的强烈愿望。
(2)贵州官员的选任
贵州在明代被称为蛮荒之地,官员多把到贵州做官视为畏途,总是想方设法迁延时日逃避前往任职,有的甚至到任以后再弃官私逃,因此贵州全省缺官现象严重。曾于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巡按贵州的萧端蒙,在其《条陈边省吏治四事疏(贵州吏治)》中对此现象论述甚详,疏有中云:“窃见贵州地方,壤域甚远,凭限甚宽,赴任官员,往往逾年始至。又以土皆贫瘠,地多险恶,俸粮柴薪,倍加凉薄,而例无马夫,又与各省迥异,仕途所薄素指为忌,万一选除,不胜怏怏,领檄之后,类多弃捐。其或情非得已,勉强而来,就职未几,厌心遂起,于是闭户托疾者有之,弃官私逃者有之,得归为幸,遑恤其它。故贵州诸司,有选官经年而不至者,有缺官数年而未补者,而总署二司印者,有以一官而并管各道事者,有以知府署兵备者,有以经历等官署府印者。甚至武官、土官,亦令代署,此皆各省之所未闻,而贵州之习以为常者也。”[9]明末东林党领袖邹元标,曾被发配贵州任职,他对此亦深有体会,其《敷陈吏治民瘼恳乞及时修举疏》中有云“惟是贵州僻在亥步穷处,黄茅岚氛,猿猱为伍,士人闻命,有投牒不往者,有既赴郁死者。”[10]就连其本人前往赴任之际亦发出了“圣天子明见万里外,忍使诸臣困至此极耶”[11]的无奈叹息。
大多官员即便到任也不愿用心任事,而是极尽贪污腐化之能事,正如于谦在其《兵部为怀柔远人事疏》中所言,“官吏在彼廉洁者少,贪墨者多,又从取索民财,土民受逼,日渐困穷。”[12]萧端蒙也注意到了此现象,称“窃见贵州方面官无久任,政无久思,优游饰观,鲜有实效。求其所以,盖更迁骤忽之故也。何以言之,贵州地远法疏,得升之后,莫不枉途,以为展省,比其履任也,较之初升已逾岁矣。莅事未几,年资已及,同时之人,俱已递转,则铨衡之上,固不得不循资以叙迁其位。即其不然,又以乏人次当入贺,往返之间,复历一岁,资深叙转,盖所必然。计其历考,岁月虽深,然居闲之时多,实任之日少,资劳累积,半在道途,官次所居,仅如传舍。骤忽若此,虽有鸠僝之士,志未及伸,席未暇暖,辄已得命而去,而况中材以下,恒乐私便,彼知不久于此,又安肯视官事如家事而尽力以为之乎?故拜官于此者非应答故事,则粉饰弥文,盖孔掩瘢,徼幸无事,委艰推患,以遗后人,日复一日,彼此相仍,事务丛积而不理,地方震竦而未宁,其原盖出于此。”[13]疏中并对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作了详细剖析。
出于西南边疆地区治理的需要,萧端蒙还上《特建总督重臣疏》,建议设川湖总督,以辖湖广、四川、云南、广西事务。另外还有众多官员或针对或涉及贵州官员选任上有奏疏,如徐恪的《议处郧阳地方疏》、胡世宁的《知人官人疏(知人官人)》、高拱的《议处荫官及远方府守疏(任子)》、马文升的《请添巡抚疏》、解一贯的《慎选抚臣以安地方疏》、张瓒的《题添镇守推将官疏》、商辂的《题减省官员事》、余子俊的《议处四川土官事宜疏》、孙懋的《公纠劾以严考察疏》、潘季驯的《荐举境内人材疏》、张孚敬的《论馆选巡抚兵备守令》等等,这些奏疏对研究明代贵州地区官员的选任状况均具有十分重要的史料价值。
(3)水蔺地界之争
水指贵州水西安氏土司,蔺指四川永宁宣抚司辖下之蔺州。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贵州宣慰使安尧臣死后,其子安位年幼,宣慰司事务遂由其母奢社辉代领。奢社辉为永宁宣抚使奢崇明之妹。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五月,明廷勘定奢崇明承袭永宁宣抚使,其子奢寅便与其姑奢社辉争夺龙场二里之地,仇杀不断。奢崇明发动叛乱后第二年,永蔺之地廓清后,四川总兵侯良柱欲在龙场坝设将添兵以自广,水西宣慰使安位认为此地为水西故地,遂起兵与侯良柱及蔺州土目相争。对此,薛三才的《复议水蔺事宜疏》,朱燮元的《恭报蔺地善后事宜疏》和《查明蜀省二界疏》等疏中有详细论述。其中朱燮元的《查明蜀省二界疏》,对水蔺之争的来龙去脉作了详尽的考查。他对在龙场坝设将添兵的建议提出异议,疏内云“臣窃以为不可,公处西事,令以因俗省事为主,大抵守边者扼险未闻入险。此地枕在夷穴,四面孤悬,限隔一河,不便接应。据议筑城守渡,设哨转运,捐有用以事无用,无论经费不赀,且内激蔺夷穷兽之斗,外挑水西扼吭之嫌,衅端一开,未易收拾。”[14]可见朱燮元在付诸军事行动方面显得比较谨慎。
(4)民生疾苦
还有众多关心民生疾苦的奏议,如景泰年间的叶盛上《劾宫聚等疏》,弹劾贵州地方官宫聚贪生怕死,贻误战机,又贪淫酷暴,最终导致“激变蛮夷,而贵州几至于失守,拘妇女而土官亦被其征求,结怨西南,流毒未已。”[15]余继登的《止矿税疏》对在平定杨应龙叛乱之时开征矿税提出异议,认为“我今日以匮乏而开矿,明日以匮乏而抽税,彼逆酋闻之将谓中国果空乏如是,岂不益生轻侮之心,益肆凭陵之志哉!”[16]请求神宗停征四川矿税。
江西吉安府吉水县人邹元标,明末东林党领袖之一,曾因“建言谪戍贵州都匀卫”[17]。他在任职期间,遍察民情,对贵州民众的疾苦了解甚深,曾上疏《敷陈吏治民谟恳乞及时修举疏》,对贵州存在的冒滥之风、清勾之夙弊、假借之弊,以及民众承受的里甲妄勾之苦、驿递之苦等等亦多有揭露与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