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普通的周日,但是阳光比以往都要温暖。此时的叶蓁蓁正沉浸在美梦中,丝毫没有感受到怒气冲冲的父亲正拿着戒尺站在床边。也想不到接下来的几分钟她将遇到改变她整个高三生活的人。
高三的叶蓁蓁,用于归的话说“朽木不可雕,蓁蓁不可教”。当初的她真是让于归头疼的家伙,因为叶蓁蓁,他原本安静平顺的生活一下子乱了套。复式的老楼,隔音效果差,如果不是离学校近方便复习,于归一家也不会搬到这儿住,自然也不会遇上叶蓁蓁,成为对门的邻居。
于归永远也忘不了第一次见她的场景,那时于归一家正忙着搬行李上楼,突然对门儿窜出一个“怪物”,随后便是带着眼镜,拿着戒尺的中年男子,怒喊着:
“叶蓁蓁,你个小兔崽子,给我站住。”
叶父见到楼道上的两人便立马收住了架势。但叶蓁蓁哪里顾及的了,于父躲闪及时,没有撞到,可怜于归即便反应敏捷,却还是被撞到了,最上层的东西“哗”一下就掉落在地,包括最重要的东西----母亲送的钢笔。那钢笔“嗒”、“嗒”、“嗒”滚落下去,于归心中暗叫糟糕,看着钢笔最后停住了,本想松一口气,却不想下一秒,那“怪物”的脚实实在在的踩在上面,脚下一滑,“啪”一声也摔倒在地上。
于归立马放下手中行李,三步并作两步到楼下,捡起钢笔,可是钢笔笔身已经被压扁,划痕也是触目惊喜,恐无修复之可能。
叶蓁蓁艰难的坐起身,抬起头看了一眼那少年,虽然是背对着,但是白色的衬衫,学院风的马甲,浅棕的裤子,白色的鞋,像是漫画里面走出来的人物。于归转过身来,看着地上的罪魁祸首,居然没有丝毫歉意,两只圆圆的大眼睛居然有恃无恐的盯着自己看,顿时眉头紧锁,快步向她走去。彼时身穿连体睡衣的她,真像一只落入狼口的兔子。
“道歉”,冰冷的言语夹杂着浓浓的怒气,这是于归第一次那么失态。
这软萌的兔子看了一眼钢笔,又对视上那对充满怒意的眼睛,一时话塞,叶蓁蓁虽然是这一片的孩子王,遇到这架势确是真怂了,两眼一红,眼泪就啪啪往下掉。竟让于归有点不知所措。倒像是于归欺负了她似得。
叶父下楼扶起女儿,忙道:“对不住,对不住,对不住,小伙子,这笔我们赔给你。你看可以吗?是我管教无方,对不住啊”。
于归正想开口,于父(于廷之)说道:“不打紧,以后大家就是邻居,况且她也不是故意的,您不必放在心上,于归,钢笔爸爸下次给你买个新的。”
叶父拉过女儿,“还不快道歉。”
叶蓁蓁两眼红红,对着于归那张冰山面容,抽噎着说了声“对不起”。
为表歉意,对着于父说:“叔叔,对不起,我帮您搬行李吧,我力气大。”说着两手一抹眼泪,撸起袖子就要捡刚才于归掉落的东西。
“不必了,我们自己搬。”于归连忙上前挡在叶蓁蓁前面。生怕她再弄坏个什么东西。于归盯着眼前这只身高只到胸口的“兔子”,竟有些无可奈何。拉起她的兔耳朵扯到一边。将笔放入裤袋中,转身便收起刚才掉落的东西上楼。唯恐避之不及……
叶父也深感歉意,况且将来又是邻居,便留在楼下主动帮忙,一来二去居然跟于父相谈甚欢。以致邀请于父和于归当晚到家中做客,于父居然爽快的答应了。
叶蓁蓁一辈子也想不到会和一座冰山坐在一起吃饭,于归一辈子也想不到自己会和一只“兔子”吃饭。晚餐自然由叶家的主厨—徐美娟女士准备,为响应一家之主叶修文的号召,以及对邻居的歉意,晚餐之丰盛让叶蓁蓁咋舌。
“妈,今天有什么好事,做那么多好吃的?”蓁蓁趁老妈不注意就拿走一个刚洗好的胡萝卜,转身刚想下嘴,美娟女士一把拉住她的兔耳朵道“放回来,还有把你这睡衣换了,赶紧把菜端出去,马上对门儿于叔叔要过来吃饭了”
“那冰块也来?”蓁蓁说着就咬了一口胡萝卜问道。
“不许这么说人家,肯定是一起过来的,在废话,看我不把你切成块儿”
蓁蓁回想起那冰冷又愤怒的眼神,顿时头皮发麻,又咬了一大口胡萝卜压惊,边嚼边想怎么度过这饭局。内心转过无数画面,脸上的表情一会儿开心一会沮丧,一会恐惧,也许是想的太入迷了,连于归什么时候进门的都不知道,于归站在客厅看着厨房的“兔子”,手拿胡萝卜,表演着变脸,一想到要跟这样的邻居过一年,嘴角微微一抽。
“阿姨好,我是于归”出于礼貌,还是主动问好。
“于同学,快坐,快坐,马上就可以吃饭了,蓁蓁,还不快给客人倒茶。”
“兔子”似乎感觉到了于归的目光,听到妈妈的话,立马回过神来对上那双眼睛,将嘴里的胡萝卜咽下,乖乖的站好。
“于叔叔好,于同学好!”一副乖宝宝的模样。
“快去换了这身皮,客人都来了,别杵着,赶紧换好出来帮忙。”美娟女士说。
叶蓁蓁立马跑回房间,她想如果再呆下去,那眼光估计要射穿她。
再次出现在饭桌上的叶蓁蓁,身着白色卡通T恤,搭配一条牛仔阔腿裤,因为是短发,更加显得小巧又可爱。于归的眼底有那么一瞬的惊讶,但稍纵即逝,“兔子”化成精了……
大人们相互唠着家常,蓁蓁才知道,于归母亲出过一场严重的车祸,成为植物人,在疗养院接受治疗。于叔叔是大学教授,另外还在研究所任职,所以日常工作很忙碌。
另外还有一个对父母而言可能是好消息,于归将和蓁蓁就读于同一所高中,江城第一高中。可于他们两人而言未必是好消息。
对于于家父子而言,已经许久没有吃到这样的家常菜了。奇怪的是于归和蓁蓁的口味竟然出奇的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