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这一年,曹千寿终于是放下了他的财富,出来外面走走了,要不然虚胖的身体就要一直病怏怏下去。茶楼里坐满了人,而他坐在茶楼的椅子上,身边围了十几个人,听书。他左手竹板右手扇子,荒腔走板:“竹板这么一打呀,各位你且听我来说说,近日发生的一桩奇事,赫莲山的徐丁三全家,里里外外被人杀了个遍,真是惨不忍睹呀。究竟是谁杀的,你们一定不知道吧。”
“不知道不知道。”
“这谁知道呀。”
“你快说是谁杀的?”
“家住香河镇的郭老汉近日一家全被杀害,死状那叫一个邪乎呀,血全被吸干,只剩下干瘪的躯壳。”
“别转移话题,究竟是谁杀的?”
“是呀,你扯那个干嘛,难道是同一个人杀的?”
“没错了,就是魔兵夺命。”
“什么是魔兵夺命?”
“魔兵乃是上古魔神僵尸鼻祖,犼的看家本领,据说大魔王乃是犼的传人。这套本领分为:造魔术,幻魔术,化魔术。你且听我细细说来。造魔术,乃是用生人炼造成魔兵,吸血可得强大。幻魔术,能够凭空变出魔兵,实力可谓搬山填海。化魔术,这个可不得了,那是自身成魔,拥有魔体的。据说,除了犼,就只有大魔王才有化魔的能力。一旦化魔,世间难寻敌手咯。”
“我们有女王大人,怕什么。”
“对,不用怕,谅他也不敢怎样。”
曹千寿瞥见两个人,坐在对面的桌上喝茶,已经注意他们很久了。一个身穿白衣和一个身穿黑衣。那黑衣的自然就是墨宝宝,白衣的是阿青。正因为认出他们,因此曹千寿故意说得大声,眼睛不断往那里瞟。这时,阿青把一粒银子放在桌上,然后揪着极不情愿的墨宝宝的衣领走出茶楼。曹千寿收拾好扇子竹板,要跟上去,被茶楼里听书的人几只手拉扯住衣服。
“哎哎,你别走呀,继续说啊。”
“对啊,继续,没听够呀。”
“怎么走了,我还打算赏你三文钱呢,不要啦,来继续讲。”
“讲你大爷,松开,衣服坏啦。”眼睛一直盯着两人,曹千寿虽然有些不耐烦,却是依然给人感觉很友好的样子。
“好啊,讲我大爷。”
“好,讲他大爷。讲得好赏你一两银子。”
曹千寿顾不了那么多,一个金蝉脱壳,衣服不要了,他小跑到门外。对面墙角下有一只正在吃骨头的小狗,小狗旁白是一个全身笼罩黑衣的人,看不清面貌,正盯着阿青和墨宝宝,他们走一段路,黑影就跟上去一段路。曹千寿心里暗骂一句白痴。大白天的穿黑衣罩全身,未免太显眼了吧,欲盖弥彰。等他们走远后。“来来来。”曹千寿招招手,乌黑的墙边一只小狗四条腿蹦蹦跳跳拐过来,他摸狗头,然后说:“你知不知道那人是谁呀?”
狗叫了几声:“旺旺旺。”
“哦,原来如此。”接着他一拍狗头,“乖儿子,去吧。”看着狗跑远,又莫名其妙念出:“没死。”接着摇摇头叹气,目光悠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