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范源给警方的口供和给葛淏嵚的叙述不同。
范源给警方的口供中:第二天早上,还在睡梦中,范源感觉胸部刺痛。睁眼一看,柳雪正拿着刀扎他的胸部。他立即将刀夺过来,扎了柳雪左肋一刀,然后报警。
而在会见时,范源则说:他痛醒后就跳下床,进入厨房拿了一把水果刀,重新回到卧室,当时,柳雪已经趴在床上,他扎了柳雪左后腰一刀,然后报警。
从始至终,范源都强调只扎了柳雪一刀,但是柳雪身上至少有五六处刀伤,其中两处致命伤,另外几处的伤口也很深。
警方从现场提取了两把刀,一把是刃长为十多公分的水果刀,一把是刃长五六公分削铅笔的折叠刀。
根据法医的说法:范源脸上的刀伤,可以由折叠刀形成;柳雪身上的伤口和范源胸口的刀伤,可以由水果刀形成。
如果范源第二个版本的陈述是真实的,柳雪并没有接触范源从厨房拿出来的水果刀,那么范源胸口和柳雪身上的水果刀刀伤,绝对不可能由柳雪造成。
这就意味着范源说了假话,都经不起推敲。
无论多少次阅卷,都很难找到有利的证据。
葛淏嵚决定再次会见范源。
范源皮笑肉不笑的看着葛淏嵚,“葛律师,有突破了吗?看你这样子,应该是没什么进展了!”
“你,是不是没有和我说实话。”葛淏嵚盯着范源的双眼,从范源的双眼中,葛淏嵚看不到一丝的温度。
“我说的都是实话,我是无罪的,我的行为是正当防卫,我才是受害人。”范源的眼中闪过一丝寒光。
“什么是正当防卫?你已经离开了房间,脱离了危险的环境,你又重新回到房间,柳雪趴在床上一动不动,你还走过去拿刀扎她左后腰,这难道也是正当防卫?”葛淏嵚质问道。
“是的,我就是正当防卫,你可以回去认真研究一下刑法理论,好像陈兴良有这样的观点。当时危险仍然存在,我为了避免自己遭到进一步的伤害,所以先下手扎她,也属于正当防卫。”范源理所当然的说道。
“如果你坚持自己最开始的供述,你是夺过柳雪手里的刀扎过去的,我们还可以考虑从正当防卫角度为你做无罪辩护。但是你现在的说法却是你离开房间后去拿刀再进入房间,而且对方已经一动不动,你还去扎人家。这是正当防卫?”葛淏嵚激动地声音都飘了。
范源冷静的看着葛淏嵚,劝道:“你回去再认真研究一下,好好研究,这个构成正当防卫。”
葛淏嵚又问道:“你离开卧室到你重新进入卧室,时间大概有多长?”
范源不耐烦的说:“这个我不记得了,不过检察官曾经问过我这个问题,我说不记得。检察官说,那就是十秒八秒?我说差不多吧。”
葛淏嵚皱了皱眉,“这个时间记在笔录里面了吗?”
“可能吧,我没看笔录就签字了。”
范源不所谓的态度,让葛淏嵚顿时感到愤怒,不过还没等他说话,楚蘅就先发飙了,“你也是一名律师,你居然不看笔录就签字?你难道不知道这个时间长度对你很重要?你说你没有杀人,说柳雪是自杀。可你中间只离开了十秒八秒,你再回来的时候她已经一动不动了,她身上有好几处刀口,你觉得这么短的时间,可能吗?”
范源仍然是一脸的不屑:“这个并不重要,我也不知道她身上的伤是怎么形成的,反正不是我做的。检察院、法院爱怎么认为就怎么认为吧!”
葛淏嵚和楚蘅双双被噎得说不出话来。
如果是个法盲说这些话也就罢了,葛淏嵚也不会有多大感觉,毕竟这样的人多得是,以前这类人没少碰,可偏偏范源是个律师,还从业十多年,有着较为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对于法律,理应比一般当事人更清楚,可是他的表现,连法盲都不如啊。
不过,葛淏嵚还是压下怒火,保持法律人该有的冷静,接着提问:“柳雪家属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关于赔偿这一块,你有什么考虑?”
范源听后,气愤的说道:“他们还好意思要我赔钱?我才是受害人,是他们女儿要杀我!我不要他们赔钱,已经是我很大度了!他们要我赔钱,我在法庭上要臭骂他们不要脸!”
葛淏嵚目瞪口呆,难以置信这种话居然从一个律师嘴里说出来,不过看到楚蘅要张口,忙踢了踢她的脚。
葛淏嵚强压下怒火,一脸严肃的对范源说道:“你是一个法律人,无论他们提出赔偿在你看来是否合理,这也是他们的权利。我希望你在法庭上保持冷静,注意你的形象,不要影响到法庭对你的印象!”
范源扭过头,不置可否。
出了看守所,楚蘅愤愤道:“师父,这什么人啊?就这素质还是个律师?我看就是一法盲。”
见葛淏嵚没理她,楚蘅接着絮絮叨叨:“柳雪身上的刀伤肯定是范源造成,他虽矢口否认但又漏洞百出,而且还要求我们必须做无罪辩护,这怎么可能开拓的了?就我个人而言,我更想作为公诉人或者受害人代理人,出庭控诉他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