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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1993年的马蹄。(10)

凌晨一点左右,我们分别。我看她走进一条窄巷,高跟鞋发出我们所熟悉的声音。我爬过宿舍楼紧锁的铁门,看着月亮,确实想了一会儿她……有一阵我陶醉了,从院子里走进大楼,穿过昏黄的楼道,走进一片鼾声的凌乱的宿舍。空气中有一股奇怪的气味,我躺在床上,迷迷糊糊地回味着……迷离恍惚之间,我仿佛看见了她,做了各种怪梦,整夜无法安睡……那是我记忆中第二次失眠了,第一次是才几岁时,我爸爸喝醉了酒,在吐着,骂着,打着妈妈。

在逛街的时候,我只是走路、走路、走路。从来没有提过去玩什么,也好像永远不用吃饭似的,只需要走路、走路、走路。但是她带着我,走了很多我没去过的地方,我来西安两三年了,哪些地方还从没去过。有几次她说:

“什么时候我们去游泳吧。”“什么时候我们去洗澡去。”还说,“你想吃什么?”我几乎不知道该不该说话。如果我答应了,我就要花她的钱。我很不明白自己身无分文为什么还要和一个女人成天逛大街。我把她的手牵着,有时她丈夫打来电话,问她在哪里,她如实作答,但是隐藏了我。最后她总是说:一个人好无聊,老公,你过来陪我吧。那个男人总是说不,她就很委屈无奈地挂了电话。我问她,要是他真来了怎么办。你让他来他才不会来,她经验十足地说。

这样一个女人,她有把握把我攥在手里。

我打电话给她,无数次,说要见她。她拒绝了。但是当我差不多绝望的最后,她又来到了西北大学的门口。总是这样。我总是被她勾起见她的欲望,然后被告知不能相见。在这种情形之下,一旦听到她慵懒的邀请,我就会放下手里正在做的任何事,什么四级,什么笔记,都放下了。我会穿过长长的梧桐树林荫道,在汇聚的人流中发现她总是看着街。如果她没有来到我们学校,我又连公交车费都没有,我就说,你过来吧,我没钱坐车。有时我说,过来的时候给我带包烟吧,骆驼烟。她说,没问题。

她说起她的女儿,但很少说起自己。她说她女儿才12岁,已经长得和她一样高了。叫什么名字我已经忘记了,第一次见到是在她的店里。

那次,我已经很久没有一分钱,给好又多超市发传单的六十几块工资,一直领不到,因为西大街整修,好又多已经关门大吉了。我问她有没有干活的机会,我需要点钱,我一分钱也没有了。她说你到我这拿点。我说不用了,你那要不要帮忙。她就问我,你打字快吗?

那是一摞中医学资料,充满了各种术语。如果我打一天,能领到20块钱工资。打多少是多少。我凑近屏幕,挑选熟悉的汉字,组成佶屈聱牙的古怪短语,“肌梭、神经腱梭”,“奇经八脉”“二间十宣八风八华八邪人迎人中水沟三间三里三焦”……我只能慨叹:智能ABC输入法,词库何其小矣。

当我的眼睛开始刺痛,我就使劲眨了几眨,缓解它们的疲劳。有时她跑过来跟我说几句话,就坐在我的身边。她丈夫坐在一米外的沙发上,看不到她脸上的表情,但是我看到了。在那种情形下,类似偷情的快感刺激着我……她的女儿跑了进来,穿着据说是她的裙子。房子里很吵。一个小孩的声音高叫着。

中午他们一家三口去吃饭了。我回到了学校。她让我一起去吃,我斜睨了她一眼,见她正盯着我。我想起在餐厅里,她一般坐在我的对面,吃得很少,大部分时间在看着我。我怀念那一刻的感觉,但是这次我回到了学校。

下午,依然如此。我专心地打字。眼睛疼的时候就眨它。房子里只有她和她女儿,客人很少。偶尔来两个,不是老头,就是老太。她们跟我说话,她女儿叫我哥哥。我专心地打字,脸凑近屏幕,看着汉字一个一个地跳出来——足。少。阳。经。……

下午六点的时候,她把我叫到一条窄巷里面,在西安有无数这样的窄巷。突然她塞给我20元钱,并叮嘱我明天再来。然后她转过身,开始快步地往回走去。我远远地看见她丈夫在门口等着,自行车靠在门槛上。

第二天我又去了。我干活的地点在里间,放着两条长沙发,棕色的。通向外面的门有时开着,有时虚掩着。不时有人走进屋里,询问他们夫妻有关健康的事情。不是老头,就是老太。还有一中年妇女哀叹自己为什么会内分泌失调。人声嘈杂,但是我大体上可以听清那些混乱的衰老的声音,猜出他们或欢快或哀婉地谈论着的一切。我听到叹气声,搬动凳子的声音,笑声和问候声。然后我又听见她在身旁和那个中年妇女谈论自己的女儿。她们语气中渗透出来的柔情使我鼻子发酸,她是怎样说她女儿的,我并没有完全听清,但是我可以猜出来。我可以听出来。我想,大概就是听到她说她女儿在上课的间歇总要跑回来看她的时候,我一言不发起身离开。她抬头问我,去哪儿?我说出去一下。我走在街上,用那双遗传自妈妈的眼睛看着街上的人流,地板砖,树干斑驳的梧桐,突然就如俗话说的,情难自禁,泪水模糊了双眼。

公共汽车站牌下像往常一样等着很多人。不知怎么的,我突然想起我妈妈生我的情景。我没有见过,但是完全可以想像。那大概是1981年11月6日凌晨一点,阴历十月初十子时。我调动全身的力量阻止涕泗的横流,可是直到汽车来了,泪腺还在剧烈活动。我只好把眼镜摘下来,好把业已溢出的擦去。我双手捂脸,大部分乘车者都没有发现我在哭。大概早上十点,车到离朱雀门不远的时候,我也差不多完全止住了泪水。

那天她要付我工资,我当然没要。她坚持付,我坚持不要。于是,她像往常一样,请我吃台湾和记豆浆。又一个周末的时候,我在麦当劳快餐厅干了两天门迎,得钱120块。那个星期天晚上,我在钟楼附近开了一间房。——我还可以记起,在一个夜晚,我兴高采烈地拖着疲惫的身体看着酒店的窗外,我看见钟楼活像一个魔鬼的头,它的大门是魔鬼的嘴巴,喷出电、灯光,有一团火……

她问我为什么话也不说就走,我当然不会告诉她,我想我妈妈。我用很累的身体给她脱下衣服。当她褪下长裤,肌肤柔腻,膝弯处洒有香水……几乎看不到膝盖,因为双腿细长、匀称、柔弱无骨。

我想起在白天,她戴着宽檐帽,披散长发遮掩额头的皱纹,嘴唇涂作淡红,指甲剪得很短,束身内衣长年地穿在身上……如你所想,我的意思是她已经无可避免地走在衰老的老路上了。她和我妈妈一样,和任何妙龄不再的女人一样。已经衰老。生儿子会衰老,生女儿也会。

大概就是那时,我萌生了某一想法,所以后来我对我的爱人陈C说,我以后不要你生孩子。她听了,默默不语,我知道我无法阻止一个女人对于母亲这个词的神往。我不再说话,片刻之后,一切沉入寂静。

随感。

一、无题。

听大人说,指月亮要被月光割破耳朵,就不敢指。但有一天竟然不小心指了一下。自然担心了一夜。天亮后发现耳朵还是那只耳朵,没少什么,也没破什么。以后就再也不怕。并且因为敢于肆无忌惮地指月亮而逐渐博取了胆大的美名。

听大人说,掉到水里,受了惊吓,吓跑了魂,就要喊魂。不喊就会六神无主,甚至于一命呜呼。于是掉一次,喊一次。掉了十次,恐怕就得喊十次。

耳朵有无伤口容易得知,魂魄的是否还在却难以获悉。况且耳朵只是末端,而魂魄乃关乎生命。

但是到了最后,到了现在,终于还是不喊了,只赶紧用被子捂住,喝一碗姜汤,发一身汗,祛寒。

二、“毋友不如己者”。

在全国人民共同畅游的天地OICQ里,有一栏“个人留言”。系统上给全国人民准备的都是一样话:这个家伙很懒,什么也没留下。但是自然也有勤快的公民,留下了各式各样五花八门的信息。这些信息意在告诉我们,隐藏在屏幕背后的,是人,还是狗。比如有一例:

年龄在××岁以下,别加我!

比我还差,别加我!

这个人在生活中一定呈现满腔热血、勤学好问、力争上游……很有独立之思想自由之精神的意志与表象。但木偶忍不住给他白眼和唾沫;该人不是人!该人眼里熊熊燃烧势利之火!狗尚且不挑主人,可是他挑起朋友来,语气是如此斩钉截铁,立场是那样鲜明坚定。

他可能是听信了孔夫子的话:“毋友不如己者。”可是聪明的,人人如此,推论下去,就可以知道任何人都不可能有任何朋友。

三、精神。

说的不是“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那个精神,而是“你给我精神点儿”这个。

女友说,你穿这件衣服很精神。那件班博的像挂鼻涕一样。

女友说,你以后穿这件吧。看起来精神点。

我不是要说我的烦。我其实不烦,而是怕。怕周围一切都要求我——精神点儿!

女友是我爱的女友,女友的话不是我爱的话。有时候,我实在憋不住,差点直接引用罗素先生的语录据理力争——须知参差多态,乃是幸福的根源。幸福在追求精神享受的现代女性心里也许真有点地位。我不敢肯定。所以最后总是把这句名言咕噜一声咽下肚去。我实在太烦教育人了。而且我很怕我爱的女友因为我不爱她的话倒竖俊俏的柳眉,对区区白眼相向。从美学上看这种表情有惊世骇俗之美,可是心理学告诉我们,它能引发受事者惊涛骇浪般的痛苦和忧愁。幸亏胡适之先生也说过一句名言:容忍比自由更重要,给了我一个极有面子的台阶。

不是在说我的烦。我其实不烦,而是怕。怕区区在下这种略显参差的人,跟不上这个精神头十足的社会。在社会转型时期,全国人民团结一致,自由少来,容忍也免谈,那我岂非要被乱棍打死?!

又一想,人固有一死,没台阶下是死,有台阶下也是死。死得其所,也算快哉。

四、未来时代。

生不逢时呀。木偶听到有人慨叹。

是一个大头青年。

什么时代属于你呢?

未来某一时代。我是未来时代的人。

大头青年爬到床上,点燃了烟:思念你呀,未来时代。

这个青年的大头里藏有玄机。这玄机主要由“超前意识”构成。

这种超前意识历史上有两种形态:

一是将这五光十色的世界大大超前了。比如若干年前信奉“十五年赶超英美”、“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那帮。

另一就是大头青年的大头中隐藏的玄机。信奉本人“生不逢时,被时代占便宜,大鹏展翅恨天低”者是也。

前一种,浇冰水使之清醒,即可。后一种,大头青年,不是木偶咒你,你不死不行。也许这一轮投胎,刚好投到你神往的属于你的时代呢。这是很有可能的。所以,你去死吧。

如果还是生不逢时呢?那就再死,再投。20年后又是一条大头青年。总有一天,活在世上反抗与战斗的兄弟会拼命打造出一个令你满意的时代。

因此如果你不是无神论者,那就去死吧。

五、小气。

究竟是什么时候,诗人怀上了小气。

诗人来到西安,我有幸混在一堆人里共诗人把盏。酒至半酣,服务员狠狠心送给我们一根黄瓜。长约一尺。何殇接着,欲分而食之。诗人抢吃,何不给,该诗人面有愠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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