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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失散

李寺很小便成了孤儿,跟着一个乞丐头子混饭吃。他没有名字,从小用的都是外号,换了又换,后来加入了刺客组织,才有了李寺这个名字。

在十四岁时他就已经出师了,擅长乞讨、偷鸡摸狗、坑蒙拐骗、察言观色等多项职业技能,生活阅历丰富。

在这个年纪,恰巧是人生成长的关键期,也是在这个时期开始产生自我,开始思考人生的意义。

李寺也不另外。

他常常在半夜躺在那破屋的屋顶,翘着二郎腿,仰望星空,幻想着自己以后该干什么。

人家大侠之子的人生是行侠仗义,与侠女仗剑走天涯;官宦之子的人生是寒窗苦读,叱咤官场;我李寺虽然比不得他们,可也是凭借自己的双手和劳动吃饭,怎么就不能有点理想呢?

如今他早已解决了温饱问题,每天的工作是游刃有余,但同时也颇感枯燥,一想到接下几十年都要像现在这般干着同样的事,李寺心里总觉得有股说不出的烦闷。

经过多次的人生思考,终于,在一个星光璀璨之夜,他为自己定了一个小目标:娶一个漂亮的婆娘。

他甚至都为自己规划好了步骤:苦练本领,上讨乞头欢心,下收众乞忠心;等那老乞儿嗝屁之后,顺利接过丐头之位,然后就可以大量收养孤儿,培养他们谋生技能,扩大业务范围,自己只需坐着收钱就行了。

有了钱,再在这城里买个大宅子,咱也算是个体面人了,再找上几个媒婆,嘿嘿,婆娘有了,儿子也有了,再把我这一身本领传下去,这人生也就可以了。

而人生的精彩之处恰恰就在于它的不确定性,有些事不是你想怎样就怎样。

在李寺十六岁那年,李寺常做生意的几条街中的其中一条街上,新开了一家豆腐店,豆腐又嫩又滑,就和老板娘的……女儿的……皮肤一样。

李寺思春了,他感觉自己已经找到了孩儿他娘,开始有点不务正业了,总在豆腐店外面晃悠。

少年人的喜欢就是这么简单,不讲道理。

“给,你的豆腐好了。”每每他看见那姑娘迷人的笑容,心里都响起了惊叹:“我滴个乖乖。”感觉心都要化了,甚至想着要不要放弃自己的光辉前程干脆入赘算了。

可还没有等他下定决心,姑娘便没了,因为这世界从来不缺少恶人,人也是动物的一种,动物世界从来都是弱肉强食。

只不过人类中有些人学会了克制,有些人则甘做禽兽。

理智告诉李寺,他应该回归自己的生活,少年人的意气则让他走向了一条不同的路。

他第一次杀了人,第一次离开了他长大的那座小城,第一次在心上产生了不会愈合的伤痕。

以前幻想的未来轰然倒塌,在渣滓堆里长大的少年,第一次感觉到了发自内心的纯粹感情,就这样仓促地结束了。

逃离之后的李寺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个世界,也不知道往后该干什么,失去了未来的方向。

机缘巧合之下加入了帮派,这一干就是七年,七年让他从一个有点力气的乞丐变成了会两门武功的帮派护发。

一门叫乱披风刀法,大路货,帮主赏的,唯一的优点就是适合群战,当年创建它的大佬估计也是个帮派分子。

一门身法,号不沾功,李寺偶然获得的,他也不知道它属于什么层次的武学,像这种身法都得配上内功才能完全发挥它的实力,李寺虽然没有内功,可也靠着它躲过了无数次致命伤。

经历了这七年,李寺从刚开始的闷油瓶,蛮狠,变成现在的混不吝,整天看起来吊儿郎当的,除了自己的性命也没有什么在乎的,没有什么喜欢的。

只是不想就这样随便地死去而已。

帮派从来没有长久的,向来是长江后浪推前浪,第七年李寺又没有地方可待了。

活着总要吃饭,他便加入了一个刺客组织。凭借身法和自身的谨慎,虽然他没有百分百的任务完成率,但他有百分百的任务存活率,靠着时间他混成了组织精英,还学了一门简单的内功心法。

本来时间就该这样的慢慢流逝,毫无波动,直到今天,他看见了这个梳着双丫髻的小丫鬟,心里深处的回忆又浮现起来。

虽然她跟她长的不像,年龄也大了一点,也不像她那样手无缚鸡之力。但是看着她的倔强,他就是不想她就这样死去。

况且,他也厌倦了杀戮。

……

李寺策马冲向春泥,左肩受了重创的春泥刚刚起身,李寺便到了。

他虚晃一招,诱得春泥挥刀来挡,紧接着竟直接弃刀用手一把抓住了春泥的后衣领,将之提上了马,一手刀就把她砍晕了。

“小娘皮,你还嫩了点。”李寺随后停了马,看向其他人。

刚才受到惊吓的马还未彻底平复,跑在他前面的才调转过马头。领头的见他已经擒住了这拦路的女人,发声道:“你把这妞押回去,别让她死了。”

又看向其余众人:“受伤的自行撤离,其余人跟我继续追!”

“走!架!”整个队伍又开始动了起来。

李寺驾着马朝着一个方向行去,临走前拾起了春泥刀。

……

屋内漆黑一片,床上躺着一个人,眼皮微微动了动,随后缓缓张开。

“这是哪?”春泥终于醒了过来。

感受着自身所处的环境,她什么信息都没得到,“我不是被打晕了吗?为何又躺在床上?是贼人还是……”

左肩隐隐传来疼痛感,她从被子底下伸手摸了摸,发现伤口已经被包扎好了。

“现在是晚上,如果我仍然身处贼手,此刻趁着夜色逃走是最好的选择,而且也不知道小姐怎么样了……”春泥最终决定先溜走再说。

她慢慢地起身,掀开了被子,正要穿鞋,忽然一缕光芒在黑暗中亮起,春泥僵住了。

她屏住呼吸,盯着那火光,看着它慢慢移动,到了一处停住,倏忽见更大的火光亮起,整个房间都被照亮了。

原来是桌上的油灯被点亮了。

“姑娘终于醒了,这样我也好放心了,你受了伤,需得静养。”说话这人穿着最常见的武衫,身材修长,面目俊朗,只是有些不羁的气质,不像习武之人,反而偏浪荡公子居多。

“你是谁!”春泥见他不似个坏人,可也不像个好人,仍然保持着警惕,身体紧绷,右手提气握拳,随时可以出手。

那人看见春泥的小动作,也是不恼,反微微一笑:“姑娘莫怕,在下施礼,布施的施,礼节的礼。早些时候看见姑娘被一伙贼人绑在马上,因此这才出手相救。”

这人便是李寺了,他与组织分开以后并未去接头地点,而是径直去了反方向,打定注意脱离组织。

因为春泥受了伤,他在一个客栈把她安置好了后便留下照顾。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他换了衣裳,又改了身份。

“施公子叫我春泥就好了。多谢施公子相救,公子之恩莫不敢忘。只是眼下我担忧自家小姐的安危……”春泥突然想到,万一此人是贼人故意安排用来套话的怎么办?

她顿了顿道:“三月之后余杭郡郡城天元酒楼,公子一定要来,小女子定要好好感谢公子。只是眼下我得走了,望公子体谅。”

春泥作手礼,肩膀一痛,皱了皱眉。

“春泥姑娘不必多礼,听你话意你是想去找你家小姐,可你知道该从何找起吗?”

春泥听得他的话细细一想:“小姐被贼人追击,不知生死,亦不知所踪,我又该从何处找寻呢?”一时之间没了主意。

李寺看她这般模样,出言安慰道:“不如你先在此休息一晚,等明天一早往你家小姐最后出没之地寻去,沿途也好向行人打听消息。”

春泥考虑了一下,想想只能如此,便道:“那就依公子之言。”

“那我也不打扰你休息了,明早见。”

……

李寺走后,春泥拿起桌上的油灯一吹,把目光移向了左肩,不知突然想起什么,脸蛋倏得一下就红了……

李寺回到房间,立刻四仰八叉地躺在了床上,刚才装正人君子可让他别扭了,他本就是一个随性之人。

不过自古以来只有英雄救美,哪有流氓救美的,因此他才小小的伪装一下。

……不过当年的她应该不会喜欢一个乞丐、帮派分子、杀手吧。而且她也不会知道我喜欢她,对吧……

次日。

“春泥姑娘早啊。”春泥才出房门,就看见李寺已经在那等着了。

“施公子,咱们三月后再见。”她话音刚落,李寺就回道:“我闲来无事,春泥姑娘又有伤在身,不如让在下陪春泥姑娘找人吧。”

听他这话,春泥心里咯噔一下:“莫非这人真是贼人一伙的,小姐逃脱了,他们想借我之手找到小姐?”

刚想拒绝,李寺又说话了:“难道姑娘认为我是个登徒子不成。既然如此,那是在下叨扰姑娘了,告辞!”

“不是!”话说出口春泥就后悔了。

李寺则顺着杆子往上爬:“那是我误会春泥姑娘了,在下在此赔个不是。咱们先下去吃早饭吧,就当向姑娘赔礼道歉了。而且你找小姐总不能不吃饭吧?”

“姑娘,请。”

春泥望了他一眼,看着他真诚的笑容,也不知如何是好,失了方寸,便随他下楼,只能后面再做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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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外话:

1.本书已签约,昨天上传了封面。兼职写作。

2.以后更新都在凌晨五点,因为这段时间烦心事多,更新少,但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当太监的。

3.初次写网文,文笔剧情欠佳,不过写完一年后再回看定会收获良多。等过两个月我有钱了,会买一些书来看,想想都很激动。

4.感谢南夜风123,投了我第一张推荐票,在我迟迟没有第二章的时候又投了第二张推荐票,深感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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