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天,我和珊芭带上各自喜欢看的书,坐在草地上一边随便翻翻,一边等甄英俊的出现。
甄英俊走过来了,看了我俩一眼,愣得像个丈二和尚。然后,他在旁边不远处的草地上坐下来看书。
我和珊芭哪有心情看书,我是泡帅哥来的,珊芭是陪我泡帅哥来的。
我俩一边装模作样地看着书,一边用特务的眼睛关注旁边甄英俊的动静。他不时抬起头朝我俩这边看,我和珊芭心里忍不住心领神会地偷笑。
我觉得是时候给他一点回应了。等他再次朝我俩这边看的时候,我微笑地向他点了点头,他也有点不好意思地对我笑了一下,也点了点头。
我知道,故事的发生即将从这一刻开始。
从此以后,我和珊芭每次遇见他,大家都会相视一笑地点点头,无言地打个招呼。然后各自在自己一亩三分的草地上看自己的书。
这一切很平凡,所有不平凡的故事都是从平凡开始的。我很清楚,我是读历史的,是历史告诉我的。
历史上很多传奇的英雄有些是素有大志,有些是被逼的。主动与被动之间,主动总是占上风的。我与甄英俊之间,我是主动的。我正在处心积虑地布局一个于他而言是惊天动地的阴谋,他还无知地一愣一愣的。在我看来,他已经输了,毫无悬念地输给我。按《孙子兵法》的说法,他哪有不输的道理。
但是平凡只是一个开始,并不是说要一直平凡下去。每一个不凡的生命,必有一段不凡的经历,才有了不凡的传奇。为了我传奇的爱情,我也不能这样平平凡凡地下去,顺其自然就等于坐以待毙。
人都是虚荣的,女人如此,男人也如此。谁说不是!
我必须做出点事,高光地引起他的重视。也要做出点成绩,万一以后和他走在一起,也好能跟他势均力敌,满足他作为俗人的虚荣,弥补他作为俗人对美貌求而不得的落差。
我打开他的校园论坛,打开他所写文章的目录开始预览。尽管我对他的文章嗤之以鼻,但是文章里有他的想法。我无聊地翻阅着他的文章,寻找他的痛点,准备犀利地痛批,以致加深我在他心目中的记忆。书桌旁边的可乐和瓜子很无奈,为了爱情,我难免对它们要做些牺牲。孰轻孰重,我相信它们能够认识,能够理解,也能够顾全大局。
他的文章很清俗。清,让他有了一大批的俗人的市场。文章底下那些没有脑袋的点赞让我觉得悲哀,那些溜须拍马的评论让我觉得无奈。俗,让我嗤之以鼻,让我不屑。不过我也是一个俗人,只不过正在脱俗的路上,也并不是完全像圣人那样高风亮节。所以我还是带着身上仅剩的那点俗气看了起来。
我决定,下笔了。
笔有个好处,你可以爱憎分明地为所欲为。你可以把意淫的一切洋洋洒洒地跃然纸上,也可以把痛恨的一切痛痛快快地撕它个皮开肉裂。
笔可以成就梦想,不花一分一毛地成就梦想,正如梦里可以随心所欲主导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