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开心的人说:有钱能使磨推鬼,名利浮生人自跪。英豪盖世亦何欢?不胜伴君一场醉。
富怕死的人说:帝王七两二钱命,不如腰缠万贯金。虽有鸿运当头罩,难求一药锁长龄。
方圆大陆,整个大陆统一为一国,名唤方圆帝国,国富民弱,贫富差距大到无法计量。
方圆帝国重商,家家户户拜财神。经商能聚金银山,财富催生人上人。赚钱赚钱,这是生活的意义,更是活着的信仰。
一个帝国,必须设立强大的军队。但方圆帝国的军队,却不设置后勤保障部队的建制,而是将这些事情,都承包给了商会组织,由商人来完成部队的日常供给,然后由国库直接拨付银两给商家。
和平年代,这种模式很适合,比起建制大规模的后勤保障部队和运输的机械器具来,更加节省开支。
不是因为方圆帝国穷才这么做,相反,方圆帝国国库非常充实。整个帝国商道大兴,因经商而立的各大家族,比比皆是。
采取这种模式,一来精简部队编制,让部队更加机动灵活,保持着纯粹的战斗力,只要穿着战甲,就是能上阵杀敌的战士;二来是激励商道,多一些商机。
某日黄昏,方圆帝国龙山关南门,一百余辆八马拉动的大车等待进城。大车依次排列着,绵延了千米。车上,满满的装着从帝都及帝都周边城市采购而来的粮草以及各种军需物资,数百名军士和车把式小心的护卫着这一列辎重车队。
“关牒!”
守城门的士兵随意的说道,对这种阵仗的车队见惯不惊。给边境边防军送物资,这种规模的车队,很常见。
一名军士长装束的士兵策马上前,在马上对守城士兵一揖道:“兄弟,自家人,关牒就算了吧,行个方便,这是上官家族和东方家族的联合车队,我们拉的是复兴城边防军的粮草和武器,没有什么违禁的东西,复兴城的兄弟们还在等米下锅呢!”
“行!走吧,没这些商队,咱们当兵的都得饿肚子!”守城的两名士兵,抬起路障,正欲放行。
“慢着!无关牒,不通行!这是帝国律法!马小六,你敢践踏帝国律法吗?”
一名校尉骑着马,慢悠悠的从城门洞里走出来。
“...端木校尉!小的不敢!”马小六和另一个士兵赶紧又把路障放回原处。
“不好意思,兄弟,还得看看你的关牒!”
军士长一看这情形,要找突破口,还得从这个端木校尉身上入手,于是翻身下马行礼,姿态放得非常低。
“端木校尉是吧?事情是这样的,我们的关牒遗失了!就在昨夜,商队的代表,昨夜醉酒后失踪,我们也找不到,但运送物资的时间不能耽误!恳请端木校尉通融一下,你可以检查我们所有的物品,都是粮食和兵器。”
端木校尉白眼一翻,脸色一黑,说道:“让老子知法犯法?你是何居心?没有关牒,一只苍蝇也别想过去!”
军士长眉头一皱,向身后招招手。
一个个子不高的少年,十六七岁的样子,看见军士长的手势,立刻明白什么意思。赶紧从自己手提的箱子里,拿出一个钱袋,然后快步跑上前,将钱袋递给军士长。
“端木校尉,都是军人,兄弟们日夜值守城防,很辛苦,这是一点点心意,请兄弟们喝茶!”
军士长一边说着,一边将手中的钱袋抛给端木校尉。
端木校尉伸手接住袋子,并打开看了看,眉头一挑。
“按律法,这些物资来路不明,该全部收缴!看你还上道,就不太为难你们了!货,就不收缴了,但要进城是不可能的了,犯法的事,咱不干!喏,那儿宽敞,把车都停那儿吧,什么时候找着关牒,你们什么时候就进城。别把官道挡住,速速让开!”
端木校尉一指远处的城墙根下,护城河边,有大片空地。说完话后,不给军士长说话的机会,调转马头进城去了。
“尼玛!”军士长心中暗骂!
身后的少年看看了离去的端木校尉,问道:“齐大哥,怎么办?”
“你问我,我特么问谁去!都是你家那个废物少爷,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天天就知道喝喝喝,咋不喝死呢!”
军士长也是一肚子气,嘴里冒不出好话来。如果进不了城,这拉车的和人骑乘的马匹,就有近千匹,吃啥啊?难不成把车上拉的的粮草给马吃了?他们的护卫条例中,就有明确规定,绝不允许擅动护卫的货物,否则,五倍赔偿,外加视情节恶劣程度加判的牢狱。他们不是什么有钱人,赔得起吗?
这些护卫,根本就不是真正的军人,而是商号雇佣的护卫,穿上军服,对歹人更有震慑力度,过城关时也方便。
敢冒充军人,可不是一般商人敢做的事情,只是这支商队,因运送军需,加上上面有人,有些事情,就被默许。
“齐大哥,你可不能这么说我家少爷,他就是条潜龙,早晚有一天会苏醒过来的!”
少年对军士长的话很不满,出言鸣不平。
“就他?还潜龙?臭虫还差不多!自己不知道自己什么德性,赖着上官小姐,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根本就不是个爷们!什么东西!”
军士长骂完之后意犹未尽。
“扬子,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快点找到那只臭虫,他的命,都不如一张关牒值钱!否则,耽误的这些天行程,这几百号人,一千匹马所产生的额外消耗,都得由你们东方家族出!”
“我们出就我们出!东方家族缺这几个钱吗?”扬子不服气的反驳道。
“那是以前,小子,现在的东方家族...呵呵!再摊上这么个废物少族长,我看呐,东方家族快了...”
扬子也不想在做争辩,这种话,在东方白天身边这些年,听得多了。
少爷都忍了,自己为什么不能忍?三年前,自己快被饿死的时候,被路过的少爷救了,还带到了复兴城。为报恩,他甘愿为仆。
扬子回到自己的马车上,拉开车帘,他多么希望此时能看到醉醺醺睡着的少爷!可车内空空。昨天晚上,少爷习惯性的喝醉了,然后躺在车上呼呼大睡,可今天早上起来一看,东方白天居然不见了!
东方白天到底去了哪里?
他死了,却又神奇的活过来了。
深夜,东方白天睁开了眼睛,只是,还带着些许迷茫。
“我不是...被枪杀了吗?怎么...怎么没死?”
随着神智的恢复,记忆如潮水般翻涌,让他头痛欲裂,这可不是一个人的记忆,而是两个人的。
关键是,自己好像喝醉了一样,反应特别迟钝,想爬起来,都很困难,只能就这么静静地躺着。除了眼皮偶尔翻动,证明他还活着之外,别人乍一见他,还真的会以为是具尸体。
他费力的抬起左手,摸了摸自己的脸,浑然一惊!
胡须!自己何曾留过胡须?
脑海中交织的记忆,让他陷入迷茫,再次一动不动,沉入了记忆的梳理中。
“我叫白天?还是东方白天?”
一个时辰之后,随着神智越来越清醒,两份记忆也各自安稳下来,他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穿越?我白天居然穿越了!”
白天,原是地球A洲C国的MBA,业余爱好,收集古玩,越希奇古怪的东西,他越感兴趣,而且不计代价的收藏。海归后,就职于某大型跨国集团,因其才华卓越,很快进入集团决策层,但因其太过耀眼,触动了某些集团元老的利益,终于为自己埋下了恶果。
某个雷雨天,当他兴致勃勃的从两个资深的收藏家手中,分别用天价购得一本用从未见过的文字撰写的古籍和一个奇异的盒子之后,欲驾车返回住所,却被一辆水泥罐车撞翻,在还有一口气之时,迷迷糊糊看到,一支乌洞洞的枪口,指着他的眉心,然后一道亮光之后,关于白天的记忆就此终结。
另一份记忆,是关于东方白天的,有些混乱。
但能清晰想起来的,只有三件事。
第一件:八岁的时候,有一次顽皮,趁着家人不注意,偷跑了出去玩,结果被一个专门拐卖孩童的男人迷晕,偷偷带出帝都,卖给了一个山村的老猎户。跟老猎户学了半年的狩猎后,趁这老猎户不注意,偷偷的跑了。
人小力薄,翻山越岭十天,饿吃野果,渴饮露水,最后却不慎掉下悬崖。但幸运的是命大没摔死,凭着一口气,终于寻到一条大路。他并不知道,这条路正是进入帝都的官道,又累又疼又饿,终于倒在路旁。
他清晰的记得,他醒来的第一眼,看到的那张精致的脸,是天下最美的脸。他被救了,一个大户人家的女孩随家人回帝都,正好遇到昏迷的他。
到帝都后,他外伤好了,然后凭着记忆,找到了自己的家,他从此铭记住了一个让他永远也忘不了的名字——上官子夜。
可内伤太重,无数良医也无法根治,只能有无数续命良药保证他能活着。偶然的机会,发现酒能止疼,于是,他开始偷偷的喝酒,而且就酒瘾越来越大。
第二件:十六岁那年,爷爷宣布了一条消息,他从小被定了娃娃亲,对方的名字,就是那个让他忘不掉的名字,上官子夜。可对方强烈要求退婚,因为他是个嗜酒如命的废物,还是个十足的药罐子。
可为何嗜酒,只有他的父亲知道为什么。
他不想解释,反正自己有机会再次见到那个身影就够了,退婚,不可能的!只要能够跟在她身边,怎样都行。
第三件:就是上官子夜给他安排的一个任务,如果能平安的完成一次押运,以后就可以参与上官家商社的管理,也不再用鞭子抽他。如果失败,他就得自动的消失,婚约也作废。
那鞭子抽起来,真特么疼!之前,只有挨鞭子的时候,才有机会看见那张让他魂牵梦绕的脸。
痛并快乐着!
拼了!为了天天见,这历时半年的苦差,他应承下了。一路无事,可昨天晚上喝多睡着之后的事情,就完全不记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