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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跨国的军火贩子

闵三的确没让我失望,一斤重的火药罐子装上了铁蒺藜爆炸之后,迸射出去的铁蒺藜达到了惊人的九丈远,而两丈方圆之内的所有树木钉着的铁蒺藜,用手基本上抠不下来。这东西若是迸射到人体之上,杀伤力可见一斑。在我的建议下,闵三又将一寸半大小的铁蒺藜改成了七分大小的,在杀伤密集性上又强化了一个层次。

没说的,参与研制的三个工匠每人奖励一贯钱,其余人等例钱翻倍,左右不过多花了十几贯钱而已,对于现在已经月入数百贯的我来说,实在算得上是惠而不费的事情。后世给老板打了十几年的工,我深深知道,既然发钱,那就要痛痛快快敞敞亮亮的,别让这些人把心都等凉了再去做,那样,弄不好会起到反作用。

虽然大包大揽的说着,不过三十几人的兵器铠甲对我来说还真是个问题,刀枪之类的兵器还好说,可是铠甲比较难办。

细数历朝历代,铠甲都是当政者严加管制的重要战略资源。历史上那么多所谓的农民军起义,除了刘邦和朱元璋两个超级变态之外,无一成功,究其根源就是因为没有铠甲的农民军仅凭武器是绝对没办法与正规的披甲官军以命换命的。铠甲对于战争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许多王朝都规定民间可以拥有刀枪剑戟等兵器,但绝对不许老百姓拥有铠甲,如有违者属谋逆大罪。

说起来,满清王朝的奠基者努尔哈赤之所以能够白手起家,除了他自身的勇武和过人的智慧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佟家在他起兵的时候赠送给他的十三副半铠甲,正是因为有了这十三副半铠甲,才有了天命三年四月十三的所谓“七大恨”,也正是这十三副半铠甲撑起了满清前期所有的战事,如果没有这些铠甲,那么努尔哈赤在草原与其他部落混战的时候,或许早死于一羽流矢或者一弯刀光了。

这个年代的冶铁业还极其落后,铠甲打造及其不易,打造一套传说中的所谓明光铠,需要工匠数十人用二百余日才能打造完成,由此可见,这个年代优质铠甲之珍贵的程度。找铁匠打造铠甲的事儿是别想了,别说打造不出来,就是能打造出来时间也不够用,看来,只有想办法去什么地方买一些了。

正打着瞌睡,就有送枕头来的。可爱的突厥友人哈丹那个夯货牵着十几匹马来找我换酒喝了。在我很大方的请哈丹和其他几个突厥人吃了一顿正宗的美食之后,吃得眉开眼笑的哈丹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次带给我五十副皮甲的要求。至于我从历史书上看到那些突厥重装骑兵的铠甲,哈丹也没地儿弄去。不过,哈丹很神秘的跟我说,可以给我弄一些骑弓和羽箭过来,不过,和皮甲一样,都是要换钱的。看到了一起陪酒的秦钟和彭小易两人眼神之中的热切,我毫不犹豫的应承了下来,这个绝对可以有。

加上之前用酒换来的三匹马,山村里面已经有十八匹马了。为此,我特意让在家的秦钟和彭小易让人在附近的山坳里面找了一片比较平坦的草场,并委派专人前去喂养。之所以我不亲自去委派这些人,是因为我知道,摊子以后会越铺越大,我不可能每件事都事必躬亲的去做,俗话说,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我要适应着将大部分工作和权利下放给这些人,我需要的是执行力和事情的完成程度,具体的操作,由他们去负责就好。

在我的要求下,路掌柜又购买了两千斤硝石和五百斤硫磺,在他疑惑的问我要做什么用的时候,我告诉他,炼丹!

我和三十几个军户虽然一直忙活着这些事情,但是在我的要求下,这些军户都对剿匪和干掉高开道的的消息把持的很严密。不是我不相信靳融等人,只是,这些事情知道的人对我来说越少越好。不管成功与否,这些事情在将来我都是要矢口否认的。我压根没想着要掺和到这个乱世之中去,之所以要做着两件事情,初衷只是因为我受到了威胁而已,若是对我没有威胁,鬼才去管他们。

这段时间,在这些军户们聚集操练的时候,我也加入到了其中。虽然在武力方面我没什么戏,不过,要是真打得不顺利,我起码得有逃命的本事才行。出身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的事情,我可不希望出现在自己身上。豪言壮语当然可以说,真要是让我送命,起码得让我觉得值得才行,剿灭一股山贼草寇就送了命,那也太冤枉了一点。

每六人一组的梅花战阵让我对于古人的战争智慧大为佩服,长枪与腰刀相互之间的默契配合进退有据,攻守有致,见我看得目瞪口呆。谁知道秦钟在一旁道:“家主,这梅花阵本是步卒的战法,我等在前朝的时候都是骑兵,使用起来并不熟练,若是想要配合默契,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磨合完成,这会儿,只是个样子而已,真要是到了杀人场,并不一定管用。”

这个我明白,军人之间的作战讲求的就是配合默契。一支有着严格军纪并且配合默契的队伍的战力绝对是强悍无比的。个人的武勇在军队的配合之前,不过是一个笑话而已。真实的历史上,没听过哪个武功高强的大侠剑仙敢于独自面对一支配合默契的正经军队。即便是一百个武艺高强的人面对一百个训练有素的兵卒,完败的几率也绝对是百分之百。

这些人都是专业军士,平日操练行军打仗都是他们吃饭的手艺。对于他们的训练方法我基本上无从置喙,虽然我是所谓的家主,但我这个外行要是胡乱指挥的话,只会闹出笑话。不过,在我的要求下,训练科目加上了一些负重越野之类的后世基础训练项目,只是,从这些老兵的表情上看得出来,他们对此并不感冒。

第十三天的时候,以苏卫为首的六个人终于回到了山村里面,除了所需的各类情报,还带回来了笔架山上的一个小头目,这让我对于将要到来的剿匪行动更加充满了信心。

在我的仔细盘问之下,我对于笔架山上的情况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据这小头目说,那贺天龙武勇过人,手下有八个好手,号称是八大金刚,其中,有两人曾经是前隋的军户。据我猜测,应该是与苏卫差不多的一类人。山上现有喽啰一千一百余人,但是真正能战的只有不到四百,其余的都是一些老弱病残,另外,还有一些妇孺。

贺天龙在山上极有权威,所说的话基本上都是说一不二,有违抗之人,轻则鞭笞,重则砍头。正所谓强权之下必不得人心,所以,若是贺天龙授首之后,基本不必担心下面的人会进行猛烈的反扑为其报仇雪恨,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好消息。

那笔架山属于太行余脉,三峰并指,山势不算陡峭,但是颇多沟壑,地势极其复杂。山寨建于主峰山腰之处,两侧山峰各有分寨,有遥相呼应之势,易守难攻。若是强攻的话,没两千人都休想拿下。但是,好在那贺天龙平日起居很有规律,想要偷袭的话,直接拿下主峰上面的山寨问题不大。而且,山寨的防卫并不十分严密,哨卡分布的极其松散,这点从苏卫几个人在山上能够逗留十余天就能看得出来,所以,我们这三十几个人若是趁着夜色摸进山寨,基本上没什么问题。

掏空了这个小头目知道的全部情况,我皱着眉头冲着苏卫点了点头。不管如何,此人是绝对不能留的。无论他是不是真有悔过之心都不能留,第一次办大事,万事都要小心为上,留下这么一个隐患,那和定时炸弹差不多!

不待那跪着的小头目反应过来,苏卫手中的短刀“唰”地挥出一抹弯月,月光落处,只见小头目那喉咙上有如开了一道喷泉一般,鲜血“噗”的一声就飙了出来,溅得草地上到处都是。小头目双手被反绑着无法去捂住那个伤口,只是使劲儿的挺了挺身子,喉咙里发出了“咯咯”的两声之后,一头栽倒,双腿抽搐了几下,便一动不动了。

“老苏,你以后杀人就不能杀得好看一点吗?为什么非得整得血扯呼拉的,看着多恶心。”我强压住胸腹之间翻腾的感觉,训了苏卫几句。

这是我前世今生第一次杀人,虽然不是我亲自动手,可是这人的死也是出于我的授意。不过,我却发现自己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只是稍微觉得有一些反胃而已,至于什么害怕的感觉,压根儿就是一点儿都没有。

杀恶人既是善念?我摇了摇头,善恶本在一念之间,若是有了这个想法,谁敢保证自己以后就不会变成恶人。做了就做了,我是一个有主观能动性的人,有着独立和完整的思维方式找,做事情不需要什么借口,不需要什么客观理由,既然下定了决心,那就不能后悔,即便想要后悔了,也是应该是做完之后的事情,何况,重活一回,我觉得,这个世上值得让我后悔的事情并不多。

主要的作战计划由苏卫几个人商议而定,我一个外行就不跟着掺和了,他们制定出来的计划不一定完美,却绝对是行之有效的,即便抛开他们的职业不说,单凭这些人当年能从异国他乡数十万大军的包围之中逃脱出来,而且奔走了数千里地还能全须全尾儿的,这就说明这些人在以少胜多这方面的经验要比我强得多。

由于有了我的订单,大胡子哈丹这次回来的很快,两次间隔的时间不过十一天而已。

这个异国友人没有让我失望,给我带来货物可谓是一应俱全,除了十八匹马,还有五十副皮甲,五十把腰刀,五十具马弓,每具马弓还带着两斛共六十支羽箭。十八匹马依旧被哈丹换成了美酒,剩余的这些东西,我一共给了大胡子整整四百贯。不过,我觉得这些钱花得很值,有了这些东西,成功与否暂且不说,这战斗力绝对能够飙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

在我的要求下,哈丹没有把这些东西运进城里,在城外交接之后,所有的物品和马匹都被我直接送到了山村里面。马匹还好,其他的东西实在是不能见光的。哈丹很有职业操守,不该问的一句都没问,据我看来,这个货没少做类似的生意。放在后世,这可是走私军火的大罪,但是这会儿看来,这个哈丹绝对算得上是中国人民的好朋友,虽然这个好朋友更看重黄澄澄的铜钱。

有了马匹,有了铠甲兵器,已算得上是万事俱备了。趁着士气如虹,我知道,该是动手的时候了。在苏卫等人再三研判仔细修订了作战计划之后,我宣布了决定,三天后,也就是七月初一早上,剿灭匪首贺天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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