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瑾身处的是一个很奇妙的山谷,北原的霜雪似乎遗忘了这里,即便谷外飞雪满天,谷内却只有很薄的一层积雪,这里虽然还称不上温暖,但确实比外面暖和得多。
正是因此,这里当然也要比外面更有生机,此时杂草丛中就闪过了一道灰影,那是一只灰兔。
作为最善良无辜、最弱小无助的食草动物,小兔子总难免遭到很多无妄之灾,即便这只兔子逃到了这个世外桃源,这个看似很安全的地方,没过多久,它还是死了。
它的脑袋被一颗石子击碎,好在这颗石子来势极快,当时只有嗖的一声轻响,它就应声而倒,想来不会感到太多痛苦,这可能是它不幸中唯一的幸运了。
石子是姜瑾击出的,他并没有使用什么武功,实际上直到现在,他还是没回忆起什么武功,他只是渐渐熟悉了正气决,通过正气决掌握了许多内力的粗浅运用,就比如用石子射杀这只兔子。
他只是把那颗石子捏在了拇指和中指之间,内力运到两指的指尖,再用力一弹,这动作简直连小孩都做的出来,但石子呼啸而出时却把他自己都吓了一跳。
那种弹射的速度,简直不比他前世玩过的一些劣质仿真枪差多少,当然,应该还是不如真枪。
自从两天前他把正气决恢复到第四层,就一直沉迷于内力的各种应用,一开始只是把内力运到拳头、腿上,然后做些格斗动作,后来他运用渐渐熟练,开始尝试捕捉谷中的动物,当然,大多是些小动物。
他发现当内力运行到身体某些部位后,那里的力量、耐力、爆发都会有极大的提升,这个提升恐怕足以令他局部的身体素质堪比前世最顶尖的武术家、运动员或者军人,这使他这两天来倒不愁饿肚子,吃足了各种野味。
但像刚才那样弹射石子击杀兔子,却是他第一次尝试,结果当然很完美,可是他盯着自己的手指瞧了一会儿,心里却莫名其妙的生出了些寒意。
“我这样才练了两天武功的人,弹弹石头都有这样的杀伤力,那这个世界真正的武者......唉,这真是个危险的世界,也不知道这里的平民百姓是怎么生活的。”姜瑾缓缓自语着,说着说着就开始连连摇头,他内心已打定主意,以后若非必要,尽量少在人前使用武功,武功在这个世界,实在跟前世的手枪、利刃没什么分别,同样的危险而容易伤人。
不过他这个想法有一点却不准确,他确实只练了两天的武功,但原来的姜瑾却练了十几年的武功,而他只不过继承了原来那个姜瑾的武功,实在比正常人轻松了太多,练武,其实远比他想象的困难。
“这几天气温越来越低了,”姜瑾吃完刚才那只兔子后,在谷中散着步,自言自语,“唉,看来是时候该走了,我总不能学那高小贤,真的隐居几十年再出去,嘿,那我非要憋死不可。”
他说着,目光飘向谷外的天空,眼睛里有期待,有信心,有犹豫,但毫无畏惧。
实际上,他刚才话中提到了沧澜派祖师高小贤,语气里根本没有崇拜,像是在说一个普通人,而在他心里,却已经觉得自己以后一定远比高小贤厉害得多。
“既然来到这样一个奇异的世界,不活的精彩些,怎么对得起这条命?”
兴奋的自语声渐渐消失了,他在山谷中用枯枝烂藤铺了一个地铺,就在火堆旁边,此时他已舒舒服服的躺在上面,睡着了。
姜瑾在第三天早晨刚醒来的时候就离开了山谷,山谷在群山环绕之中,附近地势虽然复杂,但他前两天就已经摸的清清楚楚了,是以离开时很顺利。
但自离开山谷,一直走了半天,到了天光大亮的时候他才到了山脚,这时回首望去,身后大山在白雾中若隐若现,虽然巍峨,却并不高峻,看来他在这山间绕了不少冤枉路。
好在他初练内功,新奇劲儿还没过去,这一路走来频频运转正气决心法,体内真气激荡,暖意横生,反而越走越精神,走了半天,不仅未觉疲惫,反而觉得热血澎湃,甚至忍不住放声高歌。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他并非在吟诗,而是把诗大声喊了出来,甚至,简直是在唱诗,唱的满腔热血,唱的忘乎所以,然而,他一首诗往往只唱到半途,就哈哈大笑起来,继续唱道,“......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还复来!”
“可惜啊可惜,哪里去找酒来?”他忽然沉沉一叹,脚步不停,头却抬起来看向了白茫茫的天宇,心里不知不觉想起了前世。
“你们恐怕谁也想不到,我会这样活着吧?”
眼眶不知不觉被打湿了,姜瑾一把抹去眼泪,深吸了口气,心中酸涩一消,豪气却更加汹涌,口中更是不住唱诗,所唱的也都是李白、辛弃疾、苏轼等豪放派诗人的经典名作。
谁成想,这一走竟然一直走到天光渐暗,也不见丝毫人烟,姜瑾这时精力虽仍旧充沛,内力却渐感不支,只得不再运行内功,脚步更是慢了许多。
姜瑾心头渐渐烦躁,忍不住暗暗着急:“照这样个走法,只怕要在这荒郊野外过夜了,以我现在的速度,连续不停的走上一天,没有一百公里,至少也该走了六七十公里,这地方这么荒凉吗!”
其实他不知道,如今这个年头,就算南边繁荣的中土腹地,偶尔也可见百里无人烟,这在北原这等酷寒之地简直就是常态。
这实在是百年前那几场浩劫给这个世界造成了太大的伤害,这种伤害,绝不是短短一百年可以抚平的。
姜瑾又走了大约十公里路,这时天色几乎快要全暗下来,他的脚也渐渐感到酸痛,而他心中,已经开始盘算如何在野外度过一个寒冷的夜晚了。
他心里正想着,前头几十米外,两山交错形成的一条岔路上,忽然拐进一辆驴车来,粗壮的汉子坐在车头斜眼盯着姜瑾,这时车帘掀开了一角,露出一只红润的小手。
只听车里有人喊了一声,“喂!”
这声音甜甜的,显然是个女子的声音,而且光是听这声音,已经叫人对这连面都没露的女子产生亲切和好感。
这是多么可爱,多么天真的声音,谁又能忍心拒绝她的呼唤呢?
可是姜瑾却顿住了脚步,女人,又是女人,他实在已经怕了女人了,他现在最怕遇见的,就是女人!
车子里的声音也顿了顿,似乎没想到姜瑾居然不理她,但只过了两三秒,里面却传出咯咯的笑声。
“刚才我隔着一座山就听见你的歌声啦,原本以为你一定是个豪迈的男人,怎么竟然像个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