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阳宫内,二世子孙宗才亲自刺死了一位朝中重臣,只因他上书反对左定疆灭门一事。他把带血地长锥扔到一侧,看着尸首,无不冷漠地说着。
“朕才是天子,帝王之道,向来只有一人独当大道。这些该死的言官,算是什么东西。”
小太监将大臣的尸首抬出雲阳宫,不用说,户部尚书要换人了,三品大员的生死,也只是孙宗才一句话的事。
重伤初愈的周衍握着暖炉,冷眼看完雲阳宫这骇人的血案,三品大员说杀就杀,帝王心果然是最难揣度的东西。
“丞相,贾不伪出逃一事,查的怎么样了?”余气未消的孙宗才,背着手走到那暗花盘龙金丝楠木桌前。
“有证人报,周记车行的人曾与贾不伪发生过口角,而且那人在昨日已回皇城。此刻,正羁押在宗人府。经他供述,贾不伪去了泸州城,他自说打过贾不伪一顿,希望能有一些赏赐。”
听完周衍的汇报,这位手腕强硬的二世子轻哼了一声,“赏赐?这等草民想的倒是挺好,今日敢打藩王之子,明日是不是敢登殿辱骂于朕?问清楚,此人若再无其他价值,打入死牢。”他脑中谋划着,忽然又补充道,“周记车行也没必要留了,做的干净利索一些。”
周衍微微皱眉,犯错的明明只是周记车行一个刚入职的马车夫,而且罪并不大,最多罚些钱财。因一人小过而牵扯千人身死,实在是太小题大做了,“陛下,新朝伊始,最好不要大兴杀戮。”
孙宗才突然望向他,目光凌厉,“那些没用的废物,我为何要留?借此机会,也好给那些自以为是的家伙一个警告,朕不是贾不伪,得罪朕,下场只有死路一条。”
周衍不再多言,拱手告退,去着手处理孙宗才交代的事情。
大殿只剩孙宗才一人,他揉了揉太阳穴,翻开这几日大臣们的奏折,内容无非和勤王有关,多是替某一路诸侯表明心迹,宣称忠于王室。在朝文官能写出这种东西,基本上都是和诸侯沾亲带故的。他厌烦把这类奏折扔到一旁,都不屑动笔批阅。
直到他翻开一本从七品执事的奏折时,忽微微皱起眉头。
“臣徐茂真请柬,近日得东疆守军家兄书信一封,信中提,瀛洋贼人窥得王朝内乱,欲兴兵染指我朝疆土,不可不防。”
他皱着眉,拿起长毫,在上面画了一个红圈,然后塞入一纹金木盒,意思是加急待办。
“哼,边关这么大的事情,竟然要一个七品小吏的家书才能获悉,宗人府干什么吃的?不过,我神州再怎么闹那是我神州内部的事情,他外族想染指,也不看看自己有几个脑袋!”
——
皇城内井然有序地处理着各大大小小的事宜,静候诸侯勤王。而宗人府缉拿要员的探子,则也来到了泸州城。可董子江自然一口咬定,从来没有见过贾不伪,忌于董子江手握重兵,宗人府的人不敢强来。而通仁坊的废墟,则是在曹从山的帮助下,轻松瞒了过去。
如此一来,贾不伪来泸州城一事,更像是有心之人放出的烟雾弹,探子们不得不考虑此事的真实性。
不过碍于圣令,他们又连续几日暗中走访,终于在城外一闲汉口中得知一条消息——看到过与通缉令中体型描绘极其相似的人。可当探子问到他们细节时,他们却回答——脸没看清,但能记得那家伙一头白发,对了,还是断腿的跛子。
白发、跛子,这怎么可能是贾不伪,看来,此事又得重新查起。
当真是塞翁失马。
——
域外向来有奇景,深秋本该万容苍然,可西望群山连亘,如出云中,如在天上。千里伏脉,汇合一气,看的贾不伪心府大畅。
白发世子贾不伪,这几日倒是挺开心,虽然瘸了,但也只是暂时性的,更何况,他隐约发现自己体内出现了第二个符魂。而且更为庆幸的是,手腕上的黑线似乎短了一些,这就说明自己有所延寿。
“一圈下来,赚了一个鳌拜,谁还敢再说我百无一用了。”贾不伪躺在宽背毛驴身上,栓绳玉佩被他绕在手上甩动着。
体内,那向来和贾不伪不对付的符魂,冷嘲热讽地说道,“先不和你计较收服鳌拜是谁的功劳,我只想告诉你,你本事再大,没我的允许,你也休想唤出鳌拜。”
贾不伪朗笑一声,撸开袖子,手臂上的黑线在阳光下散着微光,“小爷又多了一年寿命,身上有的是钱。唤什么符魂?我只想回南郡,再逛一逛那天下第一的凤仙楼,再搂一次那花魁的玉腰,就算是死,也值了。”
到了域外,贾不伪曾不止一次提起这件事情,似乎,比起扛起天下,他更喜欢扛起一绝色花魁。比起一览江山沃土,他更喜欢揽一揽女子的玉腰。
“你们说,天底下,还有比我贾不伪更有胸怀的人吗?什么王位天下,老子才不稀罕呐。”
臣魂鳌拜因畏惧,不敢开口。直到那主符魂开口,“鳌少保,这小子半点也不像他爹,你给讲讲,万人之上是什么感觉。”
鳌拜是大清王朝的一位权柄极大的武臣,在开国皇帝死后,他死忠力保先皇之子,力排万难,愣是把小皇帝扛上了皇位。可因此得罪摄政王,险些把命丢掉。前半生可以说是一位可以名垂青史的忠臣,但暮年可飞升之时,竟然迷上了权利,最终因太过跋扈,被设计除杀。
以他来开导,长时间的耳濡目染,没准贾不伪就回心转意,屠戮疆场,最后登峰造极。
谁知,这位老臣只是温吞的说了一句,“没什么感觉,我不喜欢权利。我一辈子,只是想保住太宗的江山,从没想过要反。”
主符魂不屑地嘲道,“哼,说的倒好,只可惜,书上几千年,你都是一位奸臣。”
鳌拜没有辩解,贾不伪则不屑评判,翻了个身,抓住毛驴的脖颈,坐到了驴背上。望向远方绿洲之中的巨大城郭,感叹道,“这才是我该来的地方,在这儿,只要你有钱,皇帝老儿的位子你都能买。”
出了大雁关,便是域外,由于西域是历代王朝着重用兵之地,传到近代,更有烟云十七日、剑开大同山等辉煌战役。所以,西域的妖族大多都退到海外,使得西域得以发展,虽治安极差,但经济体系已日趋完善。
这占尽地利,雄踞绿洲,气象峻整的城郭,正是有域外丰都美称的督调城。
城郭正门,悬空的铁栅栏之下,往来的商旅或牵驴或牵马,少有几人牵着骆驼。
一般的,他们大多三人结伴而行,而且其中至少有一人,必定着白色长袍。要知道,符魂毕竟还是极稀缺的,可符魂所给人带来的增幅又太大。所以有武者研究了这么一门功,仿照宿主与符魂建立联系,让宿主与器物建立联系,谓之‘藏器于身’。大大增大普通人的作战能力,强者甚至可以与符魂不分伯仲。
最好的例子,就是凌烟阁那群人,多半是与利剑建立联系,通俗点就是御剑。
而白袍呐,则属于域外最大的一个雇佣兵组织——白羽教,他们向外租赁懂得御器的异士,换取报酬。这特殊定制的白袍,就是区分他们和普通人的凭证。进行远距离贸易的商旅,一般都会带上一两个白羽教的御器异士。
入城后,贾不伪把毛驴拴在一所钱庄外的石狮子上,大摇大摆的走了进去。这钱庄负责兑换万国货币,每天少说有几千人往来,五行八作,什么人都有,所以没人会觉得这白发瘸子会很突兀,自然也就没人会特别关注他。
“没脖呐?”
谁都没有注意到,这贾不伪是什么时候挤到钱庄柜台里面的,他大声呼喊钱庄主人极忌讳的外号,钱庄内哄乱了起来。
这时,三个白袍异士相互对视一眼,走向贾不伪。他们负责维护钱庄秩序,是钱庄主人雇来长期照看场面的。
白袍异士围住贾不伪,这让贾不伪本能的露出讨好的笑容,“停停停,我跟你们掌柜的认识。”
其中一个白袍是年岁较长,为三人中修为最高,对于他人的实力高低,有着极其敏锐的嗅觉。隐约能感觉出来,眼前这个瘸子不好惹。怕把事情闹大,他警惕地答道,“雇主去了万奴场,您找他有何事?”
“这没脖子,看来又想再添一房。这样,给我取两千万金沙,送到万奴场,我在那儿等你们。”说着,他把八角金盘塞给这白袍,自己走出钱庄。
钱庄中看戏的人听的愕然,纷纷目送这瘸子离开钱庄骑上毛驴往万奴场的方向赶去,“乖乖,这又是哪家的公子。”
可等到众人回过神,再准备兑钱的时候,忽然接到钱庄代掌柜的通知,整个钱庄所剩的金沙都被贾不伪取完了,得明天一早下面的钱庄把钱汇过来,才能再次开放向外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