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生命,是生命就总归会生病,在魔物的数量有点激增的当下,冒险到各种地方去采集些或平凡或珍贵的药材,也不知不觉地成了种能养活一家几口的职业。而且比起常规的耕地与饲养,采药更需要的是这方面技艺与只是,于是往往能满载而归而且没什么受伤的都是那些一生为此的人。
而在二十多年以前,洛塔村曾有位出了名的采药人,他虽是位已经七十有余的老者,脸上的头发与胡须皆已苍白,但身材健硕且眼神炯炯有神,怕不是很多年轻小伙子都难以和他比较。
不过这老爷子或许是看不上其他人的采药手法,亦或者是自己有块还未被人发现的隐秘之所,总之每次到森林里去的时候,都不曾和任何人同行过。虽有村民提醒过他,带个人进去说不定还能在发生意外情况是有个照应,但无一例外地都被他微笑拒绝了。
但人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
有一次,老爷子在森林采药时看到株纯纯白的花朵正盛开在颗常青树的树干之上,经验丰富的他立刻认出这是可遇不可求的稀世珍宝——结魂花。它最多只能炼制成三瓶药水,但却能治愈任何损伤,哪怕是灵魂上的破损也能给你填补回来。
只是这结魂花极度排斥金属制品,如果不了解的人直接用小刀去挖的话,它就瞬间会枯萎坏死。但好在老爷子的小刀包里,有把竹制品是常年单独存放的。
而且为了保证结魂花在采摘下来的时候不会损坏到它的根部,因此最稳妥的办法莫过于就是将其生长着的树干部分也一并挖出。虽说这是个费时又费力的法子,但成功后所带来的利润却绝非是那点牺牲所能相提并论的。
不过老爷子绝对不会想的是,他那日自打进入森林过后,就已经被心怀不轨的人给紧紧盯上了,不过让他们迟迟不动手的原因,便是自己竟幸运无比地找到了这颗结魂花。
“老头子,看来你今日运气不错。”
“谁?”老爷子刚将结魂花放入特制的木盒子中保存好,便听自己身后传来了人的说话声,而且脑子激灵的他立刻听从了对方语气中的不善。当老爷子看清来的三个人都是他所认识的人时,内心里却只感觉到了种不详感——因为他们可都是在村中出了名的混蛋,像是偷鸡摸狗的事情那可真是每天都在做的。
这要是搁在平时,老爷子依靠着自己健朗的身子兴许也不会惧怕他们,但刚刚为了将结魂花给采摘了下来,连续一个多小时都让姿势保持着不变,导致自己的身躯此刻是倍感麻木,根本没法使出战斗用的力气。
“哈,原来是你们几个。怎么,找我有什么事情?”老爷子尽可能地让自己的身躯保持着跟平时一样的动作幅度,但三人也不知是看穿了伪装还是压根不在意,竟直接朝他走了过来。
“没什么,只是最近手头有点近,想从你这讨点值钱的东西。”为首的男人坏笑道,他时不时挥舞几下手中的短剑,其意思已经不言而喻了。
“刚才哥几个可是看到你老头子好像拿到了宝贝,快拿出来让我们开开眼。”跟在后面的其中一人瘦得跟猴子似的,尖细的声音会让人产生种自己是在听地精讲话的错觉。
“我身上能有什么宝贝?无非就是些寻常的药材罢了。”老爷子笑着耸了耸肩,他尽可能地活动四肢,并准备找个机会从这里逃走。
“我老爹以前也算是个采药人,他曾和我说有种药材的价值那是能很纯金挂钩的——没错,就是你从常青树树干上采摘下来的那株。你说你一个老头子要那么贵重的东西做什么,还是听我的劝,乖乖交出来得好。否则...”为首的男人挥了挥手自己的左手,那名跟在他的身后且一言不发的壮汉就像是赌场的保镖般,双手在胸前紧紧握拳的同时,朝着那位老爷子径直走了过去。
而老爷子在后退的同时,心里也的确有了要将那朵结魂花拱手相让的想法,毕竟当下就算他能逃走,那也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自己是不可能再也不回洛塔村的。只是在壮汉准备将已经被老爷子重新掏出的小盒子一把抢过来的时候,却被一阵阵刺耳的狗吠声给吓到了。
两三只的野狗固然不可怕,但这里可是森林深处,如果它们和这里的狼群混在一起的话,那想杀死他们几个完全就是分分钟的事情。
“老大,那只是单纯的一群野狗,没狼。”声音像地精的男人笑着说道。
“切,吓死我了,还以为来狼了。”为首的男子说罢,便将短剑朝狗群胡乱地挥舞了几下,试图把它们给吓唬走。只是让男子没想到的是,这十多只野狗却没有因他的威胁而有丝毫的停顿。
而在眨眼之间,它们便已经冲到了这三人的面前并与他们缠斗在了一起。
“这群畜牲是疯了吗?!”男子不断挥动着手中的短剑,他虽手握利器但反倒因此成为了野狗群的‘关注对象’。尤其是那条白毛犬,不断在男子的四周游走,似乎是在等着他露出破绽的一刻。
“不对!老大,它们并不攻击那个老头子!”声音像地精的男人已经被三条野狗围到了颗大树之下,身上的衣服已经损坏得有些不堪入目了。
“妈的,还真是!”男子见老爷子还就真像是被野狗群给忽视了般安然自若,心中的怒意顿时又提升了个档次。他也不管这群野狗究竟是不是那人搞的鬼,便想将手中的短剑朝着对方丢过去。
可当男子的手刚刚抬起并做出投掷状,便只觉得自己的右臂像是被什么尖锐的东西连续划过,接着剧烈到难以言喻的疼痛让他被迫放弃了短剑,身体也噗通一声跌倒在了地上。
原来那白毛犬揪准了时机一跃而起,不仅用尖牙撕下了大块的臂肉,更是让利爪重重划开了好几道血口。不说那男人生命会不会因此而危险,但丢掉条手臂恐怕是在所难免的了。
“汪——!”
白毛犬见其余两人也被自己统帅的野狗群给伤得不轻,便抬头嚎叫一声,以此来让它们及时收手。而趁着这个间隙,三位原本‘威风凛凛’的男人顿时从将他们彻底击溃的敌人——一群野狗的面前,连滚带爬地逃跑了。
而那白毛犬最后望了一样老爷子,便什么也没做地带着自己的手下也从这里离开了。
最后回到洛塔村的老爷子与那三位男人曾不约而同地向村中之人讲述了遭遇白毛犬的经历。起初近乎是没一个人相信,但随着目击报告越来越多,他们最终也只能接受了这个近乎玄幻的现实——毕竟在以前,被抛弃的野狗只会趁火打劫那些陷入险境的人。
...
“最终白毛犬和它带领的野狗群,也算是成了村中的守护神。人们虽不肯收养它们却也时不时地投喂点食物,也算是当做回礼了。”
“那名老者,是多少年以前遇到的白毛犬?”
“现在算来也有二十年了,不过那老爷子也在四五年前刚刚去世。”奥里克回答的同时用余光偷偷看了一眼露芙,“我说你也真是的,大晚上一声不吭地跑了出去,这要是真出了事情那岂不是连个照应也没有?”
“习惯了。”雷斯特说着便将自己烧好的一锅子老母鸡给从灶台上端了下来。要说他的厨艺着实不赖,虽没有特别多的佐料,但仅仅几块野鹿肉便让整个房间都弥漫起了诱人的香气。
不过这顿饭倒也不是白吃的,一来是雷斯特支付的金币数额是远超修理费用的,因此就干脆再吃点好的来回本;二来是用来安慰露芙的,她打从早上开始就对自己的彻夜未归而感到生气。
雷斯特并不擅长去解释,但面对露芙他又不得不做出点什么来表达自己的歉意。而当看到对方因炖鸡汤被端到她的面前,而一脸兴奋并从嘴角不受控制地流出口水时,雷斯特明白自己的想法已经在成功进行了。
“主...主人,这味道为什么这么香?”露芙微微拱起的身子已经有了种要随时扑出去的前兆,雷斯特见此便赶忙将她牢牢按在了椅子上。
“这就是将生食用合适的手法弄熟后的提现。我知道芙你肯定很馋,但得先让它凉凉才能吃,不然你的咽喉是会被烫伤的。”雷斯特说着便将用刀叉将锅中的鸡肉分了整整一半到了露芙的碗里,后者虽能耐着性子等它变凉,但却依旧像以前在森林里的那样,直接用爪子将其抓起并立刻朝自己嘴里塞。也多亏那一口坚硬的狼牙,让那入了味的骨头也被露芙像咀嚼鸡肉般尽数吞咽进了腹中。
“哈哈哈...可以,这厨艺竟还能如此使用!”奥里克笑着将块鸡肉给丢进了自己嘴里,眨巴着嘴的同时也着实领略到了雷斯特那堪比职业大厨的做饭手艺。
“见笑了,以前孤身一人的,要是连这也不会的话,那在野外岂不是连顿热乎的也吃不上了?”雷斯特谦逊地回答道。
不过看着露芙开始有点狼吞虎咽的样子,顿时觉得这锅鸡恐怕自己是吃不上几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