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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章 养蜂赚钞票

俩人仔细在草丛里搜索了大半天,仍然没有发现夜明珠的一丝踪迹。

星语垂头丧气,“这个小家伙跑去哪里了呢?你赶紧出来吧!”

冬冰安慰道,“香儿,你别伤心难过了,等到将来遇上了大鹏,咱们再跟它讨要几颗。”

星语仍然闷闷不乐,“你以为是青菜豆腐吗?这可是通灵宝玉!可遇而不可求的稀世珍宝。”

冬冰不以为然,“大鹏的山洞里缀满了数以万计的夜明珠,根本不是稀罕之物。要是我早知道你如此喜欢夜明珠,我一定向大鹏多讨要几颗。”

冬冰轻轻地杵了一下冬冰的额头,“你没有发烧吧?”

冬冰拍了拍结实的胸膛,掷地有声,“我身体健壮如牛,从来不会感冒发烧!”

星语悲伤不已,眼眶里流出了几颗晶莹的泪珠,“冰冰,大鹏是仙鸟,它会送给你通灵宝玉,就是因为你是它的有缘人!”

星语哀声叹气,“大鹏几百年才会出现一次,咱们今生今世再也无缘见到大萌宝了!”

冬冰用衣袖揩拭着星语脸庞的泪珠,“你也别难过了嘛!既然通灵宝玉与咱俩无缘,咱们又何必强求呢!”

星语大声哽咽,“咱们掘地三尺,也要找到这个小家伙,我有预感,它肯定就在附近。”

俩人又蹲在地上,用手扒开草丛,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小心翼翼寻找了起来。

星语忽然感到胸口有种冰凉酥麻的感觉,她伸手一摸,顿时欣喜若狂,原来通灵宝玉正紧紧地贴在她的前胸。

她把夜明珠抓了出来,捧在手心里,“冰冰,我找到这个小家伙了!”

冬冰更是喜上眉梢,要是找不到通灵宝玉,星语肯定会伤心一辈子,“香儿,你是在哪里找到它的呢?”

星语一脸红云,“在地上找到的呗!我就知道小家伙是在故意捉迷藏。”

星语抚摸着通灵宝玉,心里喃喃自语,“你就是一个小坏蛋,竟然躲藏在了见不得人的地方。”

冬冰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香儿,为了以防万一,咱们还是找根细线拴起来吧!”

星语摇了摇头,“不用了,它再也不会离开我了!它已经与我融为一体,永远也不会逃跑了!”

冬冰背上星语,继续穿梭在一望无际的原始森林里。

通灵宝玉嗞溜一声,又滚进了星语的胸膛,紧紧地贴着她的肌肤。

星语更加喜爱这颗充满了灵性的夜明珠,仿佛命中注定会得到这个可爱又淘气的小家伙。

没多久的功夫,他俩就来到了掏蜂蜜的地方,冬冰放下星语,他揭开了竹篓上的芭蕉叶片,里面的蘑菇已经发莓。

冬冰把蘑菇倒在了草坪上,俩人又重新采摘起了新鲜的蘑菇。

大森林里遍地都是鸡枞菌、白葱菌、松耳菌……各种各样的食用菌子,才半个小时,冬冰就采满一大竹篓菌子,星语的小竹篓里也満满当当。

太阳还没落山,他俩就回到了家里。秋菊也没有询问什么,大山里的男人上山狩猎,十天半月不回家,也是常有的事。

俩人到小河里痛快淋漓洗了一个冷水澡,换上了干净的衣服,有说有笑回到了温馨的小屋里。

冬冰砍倒院子旁边的一棵水桶般大小的椰子树,把树杆锯成均匀的十多段,每一段都有一米多长。

椰子树具有天然芳香,小蜜蜂最喜欢在里面安家,最适合做蜂巢。

冬冰用削铁如泥的宝剑,掏空了里面的木屑,两头做上圆形的小门,在小门上留下几个小孔,就做好了一个蜂巢。

秋菊一脸困惑,“冰儿,你养上这么多的蜜蜂,咱们也吃不完这么多的蜂蜜呀!”

冬冰随口说道,“咱们吃不完的话,可以拿到集市上去卖。”

秋菊摇了摇头,“青龙镇号称蜂蜜之都,谁也不稀罕这东西!”

秋菊原来也把自己家的蜂蜜拿到集市上去卖,不但价钱便宜,还无人问津。

星语柔声说道,“十万大山里的蜂蜜与镇上的完全不一样,这里的蜂蜜味道鲜香爽口,色泽晶莹剔透。只要打出了牌子,就不愁销路了。”

秋菊也不阻挡冬冰,“赶紧去吃饭了,明天再做吧!”

冬冰瞅了一眼锯下来的木材,还有七个没有做好。“娘,明天我要去帮星语的爷爷砌花池,可能要好几天才能回来,今天晚上我一定要把蜂巢全部做完。”

秋菊喜上眉梢,“你到了闺女家,千万别给她的家人添乱,赶紧吃饭去吧!”

餐桌上有一盆蘑菇炖鸡汤,还有一碗油炸火腿片,以及一碗红烧鲤鱼。

星语最喜欢喝蘑菇鸡汤,她接连吃下了三碗小米饭,喝了两碗鸡汤,撑得她打了几个响亮的饱嗝。

“娘,我才来了十多天,感觉就像胖了十多斤,都快成一个胖姑娘了,我都担心嫁不出去了!”

秋菊语重心长,“好闺女,有福气的人才会变胖,才不容易患病。”

秋菊用手指了一下冬冰,一脸自豪,“就像冰儿,身体壮实得如同一头小牛犊,从来没有生过病。”

星语揶揄道,“冰冰就是一个大肚汉,终归会吃成一头小胖猪,走路都会气喘吁吁!”

冬冰不以为然,“猪才是世间最幸福的动物,不需要为一日三餐而发愁,整天呼呼大睡。”

众人被逗得捧腹大笑,招娣指着冬冰,“表哥,难道你真的想变成一头猪吗?”

冬冰不加思索,“想呀!可是人类有聪明的大脑,勤劳的双手,永远也不会变成一头猪。”

盼娣直言不讳,“可是猪也很可怜呀!每逢到了过年过节,就会被人们宰杀了,做成美味佳肴端上了餐桌,最后被我们大快朵颐,吃进了肚子里。”

冬冰心里一沉,盼娣说得一点不假,看来猪也不幸福,时刻都有被主人屠杀的危险。

盼娣继续说道,“表哥,我劝你别当猪,还是去当一头老黄牛吧!”

冬冰随口说道,“老黄牛一生忙忙碌碌,春天要犁田耙地,秋天要拉车运粮,一年四季不得休息,这有什么好呢?”

盼娣乌溜溜的黑眼珠滚来滚去,“老黄牛虽然很辛苦,但是它为人们做出了巨大贡献,我们都非常喜欢老黄牛。”

冬冰点了点头,他不想争论这个话题,他继续到院子里加工蜂箱。

星语与几个小表妹收拾好了碗筷,帮忙着秋菊把蘑菇晾在了几个大簸箕里。

星语觉得今天晚上一点疲惫的感觉也没有,她仔细一想,这难道是通灵宝玉的功劳吗?

她用手轻轻地抚摸了一下,通灵宝玉仍然紧紧地贴在她的胸口,似乎正在聆听她的怦怦心跳。

星语跨出堂屋,只见皓月当空,银河里群星璀璨,如同一双双孩童的眼睛。

冬冰挥动着短剑,只见木屑纷飞,他一丝不苟掏空着滚木。

星语走上前来,“冰冰,我帮你吧!”

冬冰摇了摇头,“你休息去吧!用不了多久,我就能完成任务。”

星语不由分说,她抢过冬冰手里的短剑,开始一丝不苟干了起来。由于宝剑削铁如泥,削木料更是如同切豆腐。

冬冰又找来了一把手锤和一把凿子,开始有条不紊忙碌起来。

俩人才花费了近三个小时的功夫,就做好了十三个蜂巢,加上原来的四窝小蜜蜂,就有了十七个蜂巢。

冬冰大略算了一下,每窝小蜜蜂每年可以生产三十多斤蜂蜜,十七个蜂巢就能够出产八九百斤的蜂蜜,按照星语所说在都市里可以卖到二十多元一斤。

冬冰喜上眉梢,自己岂不是一年就成了万元户!养蜂不需要本钱,更不需要投入太多的人力去照顾,就是一种不需要本钱的生意。

冬冰把蜂巢用砖块支放在院子的一侧,排成整齐的一字长蛇阵。

星语看着做工精致的蜂巢,轻声说道,“冰冰,咱们现在就去抓上一些小蜜蜂,把它们关进蜂巢里,让它们不辞辛劳酿蜜。”

冬冰噗嗤一笑,“香儿,蜜蜂会自己飞进去安家,根本不用去抓它们。并且要有蜂王带领,它们才会在里面安居乐业。”

“蜂王也做蜂蜜吗?一个蜂巢里有几个蜂王呢?”

冬冰耐心解释,“香儿,一窝蜂巢里只有一个蜂王,只要有两个的话,它们就会分家另起炉灶。蜂王是雌蜂,它只负责生孩子,别的一概不管。”

星语一脸徘红,“蜂王也太厉害了吧,要生成千上万个小宝宝。”

冬冰点了点头,“一般的小蜜蜂从出生到死亡,只有一个多月的时间,然而蜂王却可以存活五六年的时间,它的责任就是不停歇地产卵生小宝宝。”

星语对蜂王赞不绝口,“蜂王才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母亲,一辈子只知道生儿育女。”

冬冰从舅舅家的牛圈里提来大半竹篓牛粪,他用手把牛粪抹在蜂巢两端的门缝上。

星语瞪大双眼,不明白为什么还要在小门上涂满牛粪。

她困惑不解,“冰冰,你为什么要在蜂巢上涂抹牛粪呢?蜜蜂闻到了臭气熏天的味道,肯定不会到里面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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