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了,嘉文却迟迟没有等来日出。我在位的第一场仗就是阴雨天么?真是晦气,嘉文心想。他觉得盛大的仗就应该配盛大的天气,而不是阴沉沉的乌云。要是可以的话,他倒是希望和诺克萨斯商量一下,能不能等太阳出来再开打,但华洛已经衔着宣战书飞远了,这个距离打信号肯定是来不及了。
“那就打一场暴雨般的仗吧。”嘉文轻声说。
拉克丝站在身后,替嘉文四世最后一次检查盔甲的穿戴是否无误。他身着的这套盔甲名为“龙骑”,通体是银灰色的精炼金属,被打磨的像镜子那样光滑,拉克丝甚至能从胸甲上看到自己的脸。
肩上和头上都有巨大的银质犄角,两颗红宝石分别装点在两侧肩袖上。它的包裹性是所有盔甲中最强的,就连脸部和关节都有大面积的弹性金属掩护,敌人只能看到嘉文醒狮一般的怒目。
“哥哥,等你凯旋。”拉克丝轻声说。
嘉文下楼的时候飘起了雨,小雨穿过盔甲的缝隙滑进嘉文的脖子根,嘉文被冻了个机灵。这盔甲不防水么?嘉文埋怨道,等他回来一定要找人再改良下。
他下到一楼,摸黑穿过大厅,深吸了一口气,大门缓缓开启,光和小雨透了进来。
门外军立着数以十万计的士兵,队列从黎明城堡的大门一直排到德玛西亚的广场上。他们都穿着深蓝色的制式服装,银色的肩甲上印着象征着公平与自由的德玛西亚之徽。他们排成一个巨大的方阵,整齐的好像数万尊雕塑。他们连表情都是一样的,都是肃杀和坚定的脸庞。
大将军盖伦站在所有士兵的最前方,他低着头把大剑插在地上,双手放在剑柄上。他的盔甲是特制的,他山一样的身体根本穿不下一般的盔甲。这套盔甲的主体是深蓝色的,只有肩甲是黄金的颜色。胸甲是一块巨大的龙鳞,藏在盖伦的胸口,这是连防御塔都不能破防的宝物,这一设计的灵感来自拉克丝公主。
盖伦睁开双眼,正义的嗓音响彻云霄:“德玛西亚,万众一心!”
前线的对峙还在持续,双方的弦一直紧绷着。在还没有收到开战命令之前,德玛西亚的士兵们都不敢轻举妄动。
“宣战!”一个士兵高喊。几百米外的士兵听到后,随即高喊:“宣战!”
每隔数百米都有一个手舞旗帜的士兵,他们用声音接力,传达来自本部的指令。声浪传递着,穿过绵延五十里的军队,从后方来到前线。
前线的士兵们摆出迎战的姿态。嘉文骑着战马走上前来,大将军盖伦和守卫队长赵信跟随在身后。
“击鼓!”嘉文大喊。
震耳欲聋的鼓声响了起来,非凡的气势仿佛要把乌云都驱散开。战意在士兵们脸上展露无遗。
嘉文举起了长矛,回首望着德玛西亚的千军万马,他振臂高呼:“全军出击!!!”
数十万人冲锋起来连地面都开始震荡,呐喊和嘶吼像万鬼哭嚎。
新兵跟在老兵后面冲锋,他记着老兵教过他的技巧,其实打仗就跟打群架差不多,只不过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万人群架,千万要有气势,要用充血的眼睛和敌方对视,要让对方明白你的杀意和视死如归的决心,胆小的敌人可能直接就会吓破胆,那时候直接砍就对了。新兵这样想着,带着决绝的目光冲锋着。
但是和敌方短兵相接的一刹那,他的想法就破灭了。倒不是敌人有比他更吓人的眼神,而是敌人的脸都被铁纱遮住了!他根本看不见对方的眼睛,他苦练的“肃杀的眼神”根本派不上用场。
“我该怎么办!士官阁下!”新兵一边劈砍一边询问,“我看不见他们的眼睛!”
“妈的!你没筷子就得饿死吗!”士官骂道,“照着头砍就是了!”
大将军盖伦信奉着一句话:杀敌最好的方法就是连他身边的人一同砍翻。他双手握住大剑,借助离心力旋转,形成一个陀螺状的人形兵器,所到之处敌军像草莽一样被清扫。这把大剑是嘉文送给他的礼物,名为暴风大剑。剑身沉重无比,一般人就算用尽全身力气也很难挪动,但是盖伦第一次试用就爱上了,只是嘴里还喃喃自语,要是再重点儿就好了。
“菲奥娜!居然在战场上碰见你!”盖伦兴奋的大喊。
那边,菲奥娜单手持剑,剑像银蛇一样翻飞,穿刺或者劈砍都一气呵成,丝毫不拖泥带水。这得益于她多年击剑技的锤炼,她信奉拔剑即是必杀,出手便决生死。她把剑尖从一个诺克萨斯士兵的心脏中拔出,轻轻抖了抖手腕,把剑上的血抖了个干净。
“战场上血是抖不干净的,杀了一个还有一个。”盖伦放倒一个士兵,走向菲奥娜。
“将军,我第一次打仗都明白,战场上最好还是少说些没用的话。”菲奥娜没有看盖伦。
“还是老样子...不过你参军了也好歹告诉我一声,凭你的实力,不该只是个士兵。”盖伦用头把一个士兵顶飞。
“用不着,等我攒足了战功就去和你争将军的位置!”菲奥娜扬起完美的下颚线,被雨水打湿的短发贴在她的额头,漏出自信而复杂的眼神。
很小的时候,菲奥娜就经常被拿来和他比较:你看看盖伦,才十几岁就能拿起大剑;你看看盖伦,早早的当上了将军;你看看盖伦...这样的话多是来自家族的长辈和严厉的父亲。最开始她还小声的嘟囔,凭什么要拿我一个女孩子和男孩子比,但是后来她学会了沉默,也渐渐疏离了这个要好的伙伴。她剪掉了及腰的长发,开始用男孩子的标准要求自己。
“我很乐意看到你斗志昂扬!但在此之前,请务必活下来!”盖伦杀得兴起,逆着人流越杀越远。
雨势渐大。
“这就是盖伦将军么。”一个清冷的女声几乎是贴着盖伦的左耳响起,盖伦的耳垂能感觉到她说话时的吐息。
盖伦没有回答,而是用大剑劈向声音的方位。
“我在这呢。”声音又来到了右耳,像鬼魅一样的低语。这次盖伦明显感觉到一股冷气贴着喉咙滑过,他原地向后仰,躲过了这次袭击,但还是被锋芒划伤了肌肤。
“不赖嘛。”声音的主人现身,背对着盖伦。这是个任何男人看了都会遐想的背影,黑色的紧身服把她优越的身段勾勒的淋漓尽致,酒红色的头发像瀑布一直垂到腰上。
她转过身来,盖伦身后的士兵都不约而同的倒吸了一口凉气,那是令人窒息的美貌。与拉克丝公主的甜美和温柔恰恰是两个极端,鲜艳的及腰红发让她本就雪白的肌肤多了几分冷媚的光泽。她的左眼眶有一道黑色的十字印记,醒目而咄咄逼人。
“大名鼎鼎的德玛西亚之力,今日一见名不虚传。”她舔了舔匕首上的血。
“我杀了好几圈也没看见德莱厄斯,他是死了还是怯战了?”盖伦无视她的恭维,把大剑插在地上,张望着四周。
“将军有其他的任务。不过,他让我向您转达不能和您决战的歉意,以及将军还让我询问您的伤势是否痊愈。”
“我更希望他能亲自来问。不过还有比讨伐德玛西亚更重要的事情么?”盖伦心生疑惑。
“将军以后会知道的。”她说,“统帅御驾亲征,已经给足了德玛西亚面子。”
盖伦见过诺克萨斯统领斯维因。那是个跛脚的男人,他的右小腿以下是一根木头。他本是个五十岁不到的人,却有一头垂到腰间的白发。一个见过他的德玛西亚士兵形容他像一个棺材里爬出来的人。
“我忘了自我介绍,你可以叫我卡特琳娜。”她用一种近似挑逗的眼神看着盖伦。
“卡特琳娜...”盖伦若有所思。他听过这个名字,一个混进过诺克萨斯城邦的士兵和他说起过。
卡特琳娜的美貌人尽皆知,在参军之前曾是许多男人垂涎的对象。曾有人在路过她身旁的时候借机搭讪或者调戏,也有人借着贵族的身份向她施压:不接受我的追求就把你卖到妓院去。在诺克萨斯,贵族确实有这个权利。直到城内接二连三有人深更半夜被割断喉咙,他们除了死状完全相同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共同点:都对卡特琳娜有过非分的行为。
至此,再也没有人敢轻浮的对待卡特琳娜。直到她高超的刺杀本领被德莱厄斯赏识,随即被应征入伍。士兵们称她为“不祥之刃”。
“卡特琳娜小姐,”盖伦挠挠头,用洪亮的声音说道,“我不太习惯跟女人作战,那边那边,你看那边。”他用手指着几十米外的菲奥娜。
“她也是个女人!你找她吧!”盖伦拔出大剑,转身就要加入其他战场。
就在盖伦背对卡特琳娜的一刹那,那个阴冷的声音又响起来了,就在盖伦的耳边。鬼知道,她是怎么瞬间跨越十米的距离来到盖伦身后的。
“少瞧不起人,”卡特琳娜对盖伦耳语,“我这就割断你的喉咙去给统帅邀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