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风按照起点中文网的分类把小说类型分别列了出来。
分别是都市类,玄幻类,奇幻类,科幻类,仙侠类,体育类,等……。
列好分类后,张小风开始分析这几个类型小说的优缺点了。
“都市小说肯定不能写的,对于笔力太重要了,自己根本没法构建一个让唐人明白的都市世界。”张小风说道。
“游戏类小说也不能写,道理自然和都市小说一样,没法解释啥事虚拟游戏。
科幻小说也一样。
体育类小说也一样。”
……
排除了几个小说分类后,最后摆在张小风面前的小说分类只剩下三类了,分别是玄幻小说,奇幻小说,仙侠小说。
这三类中最难写的肯定是奇幻小说。
毕竟古人不懂西方魔法,所以想要让读者明白魔法这玩意,还是需要一番解释的。
当然这比构建都市世界简单多了,所以张小风没有排除掉它。
最简单的小说肯定是仙侠小说,毕竟这里可是修仙世界,有些词语根本不需要形容古人就懂了。
当然,虽然仙侠小说最简单,但想要让人接受也是最难的,毕竟古人脑袋里已经有了一套自己对于仙侠的理解,张小风不太有把握把现代小说搬过来后古人会接受。
所以!
张小风把目光投注到玄幻小说分类上。
玄幻小说,一个近代才出现的小说分类,没有所谓的世界设定,也没有完整的三观,一切需要作者构思。
看上去非常难写,但张小风知道,这分类小说其实最好写。
因为一切都是新的,自己想要写啥都可以。
当然,张小风只是想要赚钱修炼,所以他肯定不会写一本构思弘大,紧密的小说来的。
换句话来说就是张小风只是想要赚一笔快钱,好方便自己买装备做任务。
所以,张小风所写的小说必须要尽量用少数字数情况下勾画出一个吸引人的故事。
所以,最后张小风决定写仙侠小说。
知道自己想要写什么类型后,一本小说就出现在张小风脑海里了。
有什么小说写法技巧在不需要太多文字构建世界情况下就可以让读者沉迷呢。
如果有,那肯定是装逼打脸类小说。
装逼打脸小说是最容易吸引人的,因为人人都是从弱小走到强大的,而弱小的时候都会被人欺凌,也最容易激起读者共鸣,所以只要装逼打脸写的好,那书绝对不可能不火。
装逼打脸小说写法也简单,先简单构建个装逼打脸环境,然后形容一下主角很牛逼,但因为某些原因他不想露出自己的牛笔,这时候再安排个反派出现,反派出现的时候必须牛笔,围观的人除了主角外,个个都赞扬他,这时候主角的异常引起了反派注意。
后面就是经典套路了。
主角退让,反派威逼,主角再退,反派再威逼,最后直到主角退无可退,然后露出自己实力,反打反派的脸。
当然,其中必须穿插着一些配角来衬托反派牛笔。
这是百试不厌让读者最快速沉迷的写作技巧。
当然,这个技巧只适合初看这类型小说的读者,如果是老白的话,那他们会瞬间叉叉你的书了。
不过,现在张小风在大唐,谁又看到过这种技巧写的小说呢,所以,张小风有信心,自己的书一写出来必定能火,能为自己赚个大钱。
明确了写作技巧了,那抄什么书就好办了。
一本书出现在张小风脑海里。
《重生之都市修仙》
都市修仙这本书在张小风穿越来到这个世界前已经火了很多年了,作者的写作技巧被无数个写手研究并且发扬光大了,所以张小风对于这本书的剧情非常熟悉,根本不需要思考就能整理出书的剧情线。
当然,现在张小风在大唐,他不太可能照抄书本内容的,但不能照抄不代表不能改啊。把都市环境换成大唐,把酒吧换成酒馆,把一个个现代牛笔的人物换成大唐那些牛笔人物就好了。
很快,一个故事就出现在张小风脑海里了。
有了故事那就必须要有笔墨纸砚了,墨纸砚全部在书店买到,但笔就不好弄了,毕竟张小风作为一个现代人,你要他用毛笔写字,那还真为难他了。
最后,张小风想到了古代西方人使用鹅毛写字,他找了根鹅毛试了试后发现果然可以写出较细的字后,连笔也准备好了。
一切准备好后,张小风开始写小说了。
都市修仙这本书开头节奏很快,只用五千多字交代了一点背景,然后就开始恢复实力了,直到一万字左右后第一波打脸才出现。
这种剧情推理速度已经很快了,但对于张小风来说,不够,这种剧情发展速度还是太慢了,毕竟他手里只有三百多两银子,买了墨纸砚后,只剩下几十两了,根本没有那么多钱买纸给他写下去!
所以他必须在二十张宣纸内写完第一波打脸,并且引申出第二波打脸,不然他等着破产吧。
张小风想了想,他直接把背景安排到了建邺城,然后把主角改成一个修仙归来的破产富二代,之后引申出恶霸因为主角破落了上门羞辱主角的故事。
这样写的好处就是只需要一百来字就能交代清楚主角的背景和将要发生的事,坏处就是如果万一遇到重名的土豪的话,张小风会有被揍的风险。不过为了省钱,这点风险还是可以承受的。
用笔写东西速度再快也快不到哪里去,所以张小风一个下午也勉强写了四千多字而已。
四千多字已经不少了,至少张小风已经把小说的情节推到了主角马上要打脸反派哪里了。
“算了,不点灯写了。”张小风说道。
灯油可是很贵的,张小风耗不起。
找了几个馒头吃下去后,张小风决定出去溜溜,看看夜晚的建邺城和白天的建邺城有啥不一样。
但走了啦不到十分钟,张小风就滚回来了。
不是建邺城不繁华,也不是路上被人勒索打劫了,而是因为夜晚的建邺城冷。
建邺城位于东海边,日夜温差大,白天气温达到了二十七八度左右,但到了晚上温度竟然只有十几度了。
十几度的温度,只穿一件薄卫衣就出去,不冷死张小风才奇怪呢。
外面太冷,家里太无聊,张小风躺在床上有点呆,他不知道干啥好了。
想了一会儿,张小风决定把小说写完,至于灯油费,管不了那么多了。
写到二更天,张小风终于把小说第一波剧情写完,并且引申出了第二波剧情了,还没有等他收拾好睡觉,刘老爹就推门进来喊他起来做包子卖了。
虽然有很大把握自己小说能赚不少钱,但张小风从来没有想过要离开刘老爹,毕竟刘老爹这里的包子能回血呢,所以张小风已经决定了,如果没有意外,在自己离开建邺城前这里都是他的基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