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来到埃尔城东边的码头,今天他作为阿尔法斯曼的管家来迎接一位重要的客人。
早晨的雾还没有散去,周围的欧式高楼的灯光像一双双眼睛,远远望去像一只只隐藏在雾中的巨大怪兽。犬看向江面,只能看见江面的一小部分,不一会儿,一艘客船破开迷雾,划开江面,出现在犬的面前。
一个男人走下客船,头戴着黑色礼帽,向下是一双藏在圆框眼镜下的深邃眼睛,且搭配着一张与成熟气质不相符的年轻脸庞,穿着一件褐色风衣,里面白色内衬的领子问外翻着露在了外面,双手戴着一双白手套,手中提着一个手提箱,一双修身长裤,一双旧式皮鞋。
犬走向那个男人。
“方苜蓿先生?”
“是我。”
“您比我想像得要年轻。”犬恭维着说着。“我是阿尔法斯曼家的管家,您叫我犬就行了。”犬打开车门“老爷他们等您很久了,苜蓿先生。”
苜蓿走进车门的时候停了一下,转头过对犬说:“不用叫我先生,你看起来比我老。”
“好……好的。”犬尴尬地笑了笑。显然他对这个与沉稳外表相反的说话方式感到吃惊。
车穿进于城市之间,白色的欧式建筑像一个巨大的立方体,朝苜蓿迎来,又离他远去。不一会儿,苜蓿来到了阿尔法斯曼家的宅邸。
阿尔法斯曼家是埃尔城有名的富商。其影响力甚至在政界都有一定地位。
犬向门卫示意后把车开了进去。两边各一排的常青树形成一条阴凉的小道,犬车开得不算慢,却也足足在小道中行驶了五分钟,驶出小道尽头,整个地面突然变得开阔,迎面而来的是一栋巨大的华丽庄严的建筑,满满的欧伦风情。洁白的外墙,乌黑的圆形尖顶,数不清的扇形花窗。空气中弥漫着有钱的气息。
“可恶的有钱人!”苜蓿在心中嘀咕。
他们下车后,一位中年男子朝他们走来。苜蓿远远看到了他的胡子。
“老爷。”犬向他行礼。
来的人正是阿尔法斯曼当家主人:佛尔曼·阿尔法斯曼。他拄着拐杖,一拐一扭着来到苜蓿身前。
“方苜蓿医生,等您很久了。”
“客套话就到此打住,让我见见患者吧。”苜蓿说。
“方医生,请随我来。”
苜蓿跟着佛尔曼进入房子,正厅宽敞明亮,墙上挂着浮雕,以及各种名家画作。正厅尽头左右两侧是两座旋转向上的楼梯。苜蓿跟着佛尔曼上了楼。
二楼长廊依旧挂着许多名画,从窗户向外望去,能看到一大片树木和花园,园丁们修剪着植被。
来到尽头的房间,苜蓿注意到门上写着“妮莎”二字。佛尔曼推门进去,看到一个小女孩在其中玩着玩偶。
“妮莎。”佛尔曼唤着女孩名字。“妮莎,快过来。”小女孩回过头,能清楚的看到她有一双红色的眼睛。
吸血症,这是妮莎患的病的名字。这是一种在民间流转很广却很少有被发现的病例。因为其患病的条件是:被吸血鬼咬一口。没错,所有吸血症患者都是名义上的吸血鬼。吸血症患者随着患病时间的推移,吸人血的欲望会越来越强烈,一但患者跨越那道鸿沟,就会进化成真正的吸血鬼。换句话说,现在阿尔法斯曼家中可能还藏着另一只令妮莎得吸血症的吸血鬼。
“爸爸!”妮莎蹦蹦跳跳来到佛尔曼跟前,悄悄抬头瞥了一眼犬,犬微笑着向她比了个剪刀手。她又转而看向苜蓿,苜蓿正紧盯着她,吓得她躲到了佛尔曼身后。
佛尔曼说:“妮莎,别这么没礼貌,向方医生问好。”
妮莎侧出头,说:“方叔叔好。”
苜蓿弹了一下妮莎的额头,“什么叔叔,叫哥哥!”
妮莎扶着额头,跑到犬身后,冲苜蓿喊:“你是大坏蛋!我讨厌你。”然后扯住犬的衣服往外走。“犬哥哥,我们不理那家伙,去外面玩吧。”
“臭小鬼。”苜蓿说。
妮莎拉着犬出了门,佛尔曼和苜蓿找地方坐下,女拥端来了红茶。
佛尔曼说:“方医生,小女的病情……”
“很麻烦。”苜蓿抿了口红茶,佛尔曼脸色很明显阴沉了下去。苜蓿继续说:“但是能治好,如果我都治不好,就没人能治好了。”佛尔曼提着的心又放下了,长舒一口气,苜蓿又说道:“只要钱到位。”佛尔曼连忙说:“钱当然不是问题,方医生是个直爽的人,我也就不拐弯抹角了,钱对我而言,是最不需要担心的事情。”
苜蓿从椅子上离开,伸了个懒腰说:“那就没问题了。”他提起手提箱,“介不介意我在你的庭院里走走?”
“请便。”佛尔曼说。
苜蓿来到庭院,转过一个拐角,来到一个有喷水池的花园。妮莎坐在花园的长椅上。
苜蓿走上前问:“不是和小狗出去玩了吗?怎么一个人在这。”
“谁是小狗啊!”妮莎生气地挥舞着拳头。
“你们不都叫他犬吗?我叫他小狗也没什么不对吧。”
妮莎跑过来踢了苜蓿小腿一脚。
“好疼。”
妮莎随后不停地踩着苜蓿的脚指。
“我错了大小姐,我错了!”苜蓿被追得满地跑,口中不停求饶:“不叫小狗了!不叫小狗了。”
此时妮莎才停下来,在原地气喘吁吁,终归是个小孩子嘛。
苜蓿在妮莎面前蹲下,说:“我不叫他小狗,叫他大狗总可以了吧。”
啪,妮莎的拳头糊上了苜蓿的脸。
妮莎和苜蓿坐在长椅上,天蓝蓝的,妮莎抬头看着天空,伸出手掌在空中虚抓着。
“方医生,你叫什么名字啊。”
苜蓿递出一张名片。上面写的方苜蓿三个字。
“方苜蓿,一种牧草的名字,音读mù xu。”
“真是奇怪的各字。”妮莎说,“人也很奇怪。”
“那还真是多谢夸奖。”
“方医生,我的病很难治吗?”
“很难哦。”苜蓿回答,“但是能治好,相信我吧。”
风儿穿过林间,穿过花丛,撩动妮莎的裙摆,妮莎说:“方医生,其实我还挺想变成吸血鬼的。”
苜蓿问:“为什么?”
妮莎心想:是啊,为什么呢?也许是看到那个孤独的身影觉得可怜吧。也许是朝夕相处的陪伴使得心中给他留出了一片空地。又或许自己只是依恋那个背影而已。妮莎想不明白了。她回忆起那天晚上,他在她脖子上留下咬痕,“现在开始,我们是站在同一边的人了。”她的记忆开始模糊,唯独只记得那天晚上月色很美。
“妮莎?”苜蓿的话拉回了妮莎的思绪,“怎么突然就发呆了?”
“很酷!”妮莎说。
“诶?”
“因为成为吸血鬼很酷,所以想要成为吸血鬼。”妮莎回答说,她笑得很开心。
“那是什么理由啊。”苜蓿也忍不住笑了。
妮莎跳下长椅,在花园中旋转几圈,像一株花朵,随即停下,面对苜蓿,用红色的双眼看着他。
“那么方医生是我们这边的人吗?还是爸爸那边的人呢?”
苜蓿圆框眼镜下的眼皮跳动了一下。
“哪边都不是,谁给我钱我站那边。”
“真势利眼。”
犬从远处跑过来。“妮莎小姐,我办完事了,可以去玩了哦。”
妮莎过去挽过犬的手说:“好诶!我们走吧。”
犬回头对苜蓿说:“方医生,妮莎的病就拜托你了。”
苜蓿在原地摆了个OK的手势。
当晚,治疗的地方就在妮莎的房间。房间内,就苜蓿和妮莎二人,佛尔曼和犬在外面焦急等待着。
治疗的用具很简单,一瓣大蒜,一个小型十字架,一柄十字架形状的银制匕首,一根白木椿钉。苜蓿让妮莎口中含着一瓣大蒜,手握十字架躺在地板上,妮莎说:“这有用吗?大蒜味道好重。”苜蓿说:“你照做就是。”妮莎又说:“你不会我做奇怪的事吧。”苜蓿不耐烦地说:“我对贫胸不感兴趣。”
苜蓿在妮莎旁边坐着,口中哼着妮莎不知道的歌谣。
“悲伤日,悲伤日,血主宽恕我众罪孽……”
一股安心感涌上妮莎心头,她的眼皮越来越重,最终屈服于睡意,沉沉地睡去了。
苜蓿起身,看见妮莎睡去后,口中喃喃道:“该干活了。”
他用银质匕首在地方画了一个奇怪的图案,图形诡异,扭曲,却不给人难看的感觉,相反观感非常和谐,似是狂乱与柔和的矛盾体。苜蓿画完图案,拿起白木椿钉,然后把白木椿钉抵住妮莎的心脏。如果佛尔曼在现场,接下来发生的事可能会让他抓狂。
苜蓿把木钉一点一点推入妮莎的心脏,鲜血染红了妮莎胸前的衣服。血渗入白木椿钉,仿佛顺着木钉往上爬。流到地上的血竟没有四处扩散,而是像有生命似的沿着苜蓿画的花纹流动,最终流入花纹尽头,花纹尽头插着银匕首,血流过去时触碰时发出兹兹声,冒出白烟,像是水碰上了烧红了的铁块。
苜蓿口中念道:“我亲爱的血之主,请宽恕这位误入歧途的少女,她无法成为你的子女。”
诡异的歌声响起,高歌的祭祀挖出自己的心脏,勇猛的士兵献上自己的眼睛。世界变成红色,血流成河,肉骨成山。亲爱的血之主,吾等子女,应为您献上什么?
“啊——”
妮莎从睡梦中惊醒。
“妮莎小姐,怎么了?做噩梦了吗?”犬坐在床边关切的说,“治疗己经结束了,难道身体有什么不舒服吗?”
妮莎说:“我做了个很奇怪的梦,梦里有人要挖我的眼睛!”
犬在旁边握住她的手,“不怕不怕,妮莎是个勇敢的孩子。”犬像个老妈妈一样哄着妮莎。
现在妮莎的房间内就她和犬两个人,苜蓿已不见踪影,佛尔曼和女佣说话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方医生的话,治疗完成后他说他要去花园走走,老爷在安排女佣打扫房间。”
犬帮妮莎盖好被子,妮莎的说:“犬,病治好了,是不是就不能站在你这边了。”
犬摸着妮莎的头,轻声说着,语气很温柔,“不会的,我心里明白妮莎是站在我这边的就行了。”犬脸色沉了下去,“把你卷进来,我……很抱歉。”
妮莎摇摇头,“我是自愿的,不是犬的错,谁能知道这么快就被爸爸发现了。”
犬说:“我们当时都太缺乏考虑了。”
犬帮妮莎盖好被子,关好灯,轻声说:“睡个好觉,我的公主。”
“嗯。”
犬走出妮莎房间,来到花园,看到苜蓿坐在长椅上。
“呦,小狗。来赏月吗?”
犬在苜蓿旁边坐下。
“今晚月亮真圆啊。”
“是呢。”
第二天,佛尔曼送别苜蓿,女仆推着坐在轮椅上的妮莎出来了。
犬说:“小姐的身体,不要紧吗?”
妮莎摇摇头,表示不要紧。
苜蓿来到妮莎身前说:“白木椿钉现在暂时还留在你的身体里,但是请不要担心,你现在的身体构造和吸血鬼更为接近,不会那么容易死。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你会很虚弱,并且会伴有贫血症,请好好静养。”苜蓿说着像是医生嘱咐病人说的话,“吸血鬼的特症会慢慢消失,等眼睛红色褪色到浅红色时,打电话给我,让我取出来,明白吗?”
“明白了,明白了,方叔叔。”
“啧……这姑娘,算了,不和你计较。”
妮莎笑嘻嘻吐着舌头,冲苜蓿做鬼脸。
犬来到妮莎身前,俯身。妮莎摸着他的头。
“我出发了,小姐。”
“嗯,路上小心。”
犬和苜蓿上了车,佛尔曼和妮莎在后面挥手告别。
车驶出了宅砥,穿行于高楼之间。车上两人沉默不语,气氛十分僵硬。
“说起来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苜蓿打破了沉默。
“什么问题?”
“明明是我看起来比较年轻吧。怎么妮莎总是叫我叔叔。”
“……这种事情怎么都无所谓吧。”
沉默。
“其实,佛尔曼要我找出那只吸血鬼来着。”
犬感到一丝冰凉贴上了自己的脖子。他通过车内后视镜看清楚了那是柄十字架形匕首。
苜蓿说:“你觉得,谁是那只吸血鬼?”苜蓿眼中迸发出凛冽的寒光。
犬的额头留下冷汗,“好歹让我把你送到码头再杀我吧,方医生。”犬想拖延时间。
“不不不,我不会杀你。”苜蓿收回匕首,“这只是和你开个玩笑。”他把匕首放回手提箱,“佛尔曼那老头和我说他不想杀你,让你开车送我到码头也只是给你逃跑的机会。”苜蓿把眼镜取下来用镜布擦试着,“妮莎那小姑娘很聪明,她料到我不会杀你,同时你也回不去了,所以才会那么执著想要送行吧。”
“原来是这样吗。”犬一字一字吐着话。手握紧了方向盘。
在犬的心中,家的概念很模糊,作为管家,他每天要干很多事情,每天要负责佛尔曼老爷的起居生活,每天晚上要给妮莎讲故事,看着她睡觉。现在突然告诉他,回不到那个“家”了,某一种东西在犬的内心崩塌了,那种名叫归属感的东西。
他想要止住眼泪,但眼睛往往在这种时候有自己的意识,眼泪不停的往外流。
“真是麻烦啊。”苜蓿心想。他回想起昨天晚上,帮妮莎治疗完成后,佛尔曼拉住他说:“方医生,关于吸血鬼的事……”
他看了眼进入妮莎卧室的犬,说:“是谁你不是很清楚了吗?”
佛尔曼说:“果然是犬吗。”佛尔曼脸色憔悴。“方医生,犬就像是我的孩子,如果可以的话,明天请告诉他让他逃走吧。”
让他逃走,这应该是佛尔曼最后的温柔了,身为埃尔城最大的富商,影响力触及政界的大人物,家里如果养了一只吸血鬼,那么这会是一个巨大的把柄,会成为佛尔曼的敌人攻击他的武器。这点,所有人都知道。
看着犬哭得像一只无家可归的小狗,苜蓿其实非常理解,这种感觉就像是非常珍视的东西突然消失不见一样,苜蓿说:“没地方去的话,来我家吧。”
“诶?”犬哽咽着说:“你家?”
“我收留了好几个像你这样的家伙。”苜蓿轻描淡写地说着。
这还真让犬感要意外,他心目中苜蓿只是个毫无礼貌的客人。莫非他也是个慈善家,但他怎么看都不像是有钱的样子。
苜蓿掏出两张船票,很明显,是苜蓿提前准备好的。也许他从一开始就打算带走犬。
客船上,苜蓿打着瞌睡,犬看着他,越发觉得不可思议,他转头望向船窗外,心里感觉,之后他要去的地方将改变他的人生轨迹。
到了目的地,苜蓿和犬下了客船,出船门的一瞬间,犬惊呆了,他放眼望去,一双双血红的眼睛在外面浮动着,数不清的吸血鬼在这里汇集,他颤抖着问苜蓿:“方医生,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苜蓿摘下圆框眼镜,面露微笑,他的眼睛同样散发着腥红的光。他说:
“染红你的双眼吧,犬,欢迎来到罪恶的都市——贝娜塞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