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我被一名没见过的奴隶,从五楼房间带到了角斗场侧后门的马厩。
除了马厩,这里还有一个五百米左右的圆形跑马场,马厩的负责人走到我的旁边,打开了马厩的大门。
“进去挑一匹。”
“他在上面看着你,表现好一点。”
哈瓦那把一根缰绳交给了我,顺便对我说了一句。
说起我现在的感受,有些奇怪,对于骑术,我当然是有信心的,但是,坎特难道绝不可能只是让我表演赛马,要知道这个地方叫角斗场,不难猜出来,他是要求我在马上进行某种战斗。
说起来,这个我实在是一窍不通,要知道,我是练了十多年赛马,而不是当了十多年骑兵,要是论打架,没有马我的战斗力可能还高一些,马上打斗,我完全不熟悉,即使是在影视剧里,对于骑兵打斗的场景都太少了,唯一有印象的,大概就是亮剑里的骑兵连了。
我在脑海里大致描绘了一下我在马上拿刀冲锋的情景,嗯……好像应该也没那么难……
没办法,事到如今我也只好硬着头皮上了,我走进了马厩,开始挑选我的坐骑。
作为一名奥运马术冠军,选择马匹是我的本能,我需要一匹速度、爆发力、灵活性都很好的马,这些特性至少能让我在这座角斗场里保命,而兼具这些特性的马极难寻找,而且这样的马也意味着,他不会拥有顶级的耐力和体能,不过在这里,我应该用不上这两种优点。
过了大概一刻钟,我看到了一匹栗色的纯血马,大约四岁的牙口,马的关节和轮廓十分明显,毛色很亮。
我走上前,给马套上了绳索。
“从现在起,你就叫沙丘。”我摸了摸马头对它说道。
我把马从马厩中牵了出来,缰绳已经绑好了,我朝马厩负责人招了招手。
他点了点头,把早以准备好的马鞍和马镫装了上去。
我翻身骑了上去,熟悉的感觉逐渐回到了我的身体,这让我信心大增,于是我驾驭着沙丘,奔跑到了跑马场上,为了证明我的能力,我在跑马场上表演起了盛装舞步,我知道坎特在不远处看着我,为了不被送去做男宠,我必须证明我的价值。
站在七楼窗边的坎特,看到了我在跑马场上的表演,招呼了一个奴隶到他的身旁。
“告诉哈瓦那,给这小子一杆骑枪,我不管他用什么办法,三个月之后,我要看到角斗士时义上场。”
坎特对奴隶吩咐道。
三个月的时间转眼就过去了,我在马场负责人哈瓦那的指导下,熟练的掌握了骑枪,其实这东西没我想象中的那么难,在准确的刺中了一百个草人后,哈瓦那就告诉我可以出师了,当然,我信他才有鬼。
在这三个月里,我对这个世界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我所在的这座城市,是萨姆勒苏丹国的都城,苏丹国横跨六千里,大部分都是沙漠,而苏丹本人就离角斗场不远,在都城中心的宫殿内,他是这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也是全国最大的奴隶主。
庞大的奴隶主阶层,构成了这个国家的统治阶级,这里几乎没有自由民,自由民要么上升成为奴隶主,要么堕落成奴隶。
苏丹国也不像这个世界的其他的国家那样,有骑士团作为臂助,最强的军队是苏丹的奴隶军团,也是全苏丹国唯一的骑兵军团,足足有八万人的骑兵。
正是有了支军队,萨姆勒苏丹才能在国内建立起至高无上的统治,而且这支军队只忠于苏丹本人,是奴隶阶级里的特权阶层。
这也造成了,苏丹国内的奴隶主和贵族们,都对骑兵以及骑士文化,极度推崇,在没有骑士团的苏丹国,这让很多的贵族们心里痒痒。
作为苏丹国最大的角斗场所,苏丹角斗场察觉到了骑兵表演这一商机,坎特已经为实现这一构想,铺排了两年多,一直在重金搜集骑手,安排骑兵之间的角斗表演。
而今天,受训了三个月的我,将第一次踏上这个舞台,我从等候区看着舞台中央的战斗,按照排序,下一个就轮到我了,而这也是今天角斗场的压轴表演。
台上电光火石之间,一场角斗便分出了胜负,两位奴隶角斗士,进行了一次直接对撞,只用了一分钟不到,战斗就结束了,而失败一方的尸体,此时正挂在胜利者的骑枪上。
在角斗等候区的我,虽然还没有进到场内,但已经可以清楚的听到,角斗场内刺耳的尖叫声了,不夸张的说,眼前这些座位席上的贵族们,今天几乎都是为现在台上的胜者而来的。
因为这已经是他生涯赢下的第九十九场胜利了,按照卖身契当中的约定,如果他赢下了和我的对决,他将会成为一位自由民,这意味着他也可以合法的成为一名奴隶主,他是无敌的雷蒙德,这座角斗场里真正的传奇。
而台上的这些奴隶主贵族们,有些希望雷蒙德赢下我,这样的话,他们就能回去告诉手下奴隶这个励志的故事,让他们多卖力气干活。
而另一批则不同,他们希望雷蒙德能死在我的手里,这样的话,他手下那些奴隶们会更安分一些。
至于赌盘?大概没人关心这个,因为即使是希望我赢的人,也不会认为我真的能赢。
我披上皮制盔甲,老实说,这东西在骑枪面前一点用都没有。
翻身上了马,一旁辅助的奴隶,给我送上了一根将近三米长,枪身为雪松木制的骑枪。
我驾驭着沙丘,进了角斗场,我感受到了现场的骚动。
一个从没露过面的新人,居然成为了雷蒙德的生涯最后一战的对手,这让所有人都有些难以接受,不管他们之前希望雷蒙德赢或输,他们都希望看到一场有悬念的对决,而不是看一个新人上去送死。
巨大的嘘声开始在角斗场里响了起来,我则是毫不在意的来到了角斗场,长枪一指,对着前方的雷蒙德做出一个上挑的动作。
雷蒙德眼里闪过一丝惊讶,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一个初次进入角斗场的菜鸟竟然敢于挑衅他,随即面部变得狰狞了起来,我猜他已经想好了待会儿怎样凌辱我,可惜的是,我不会给他任何机会。
数秒后,我和雷蒙德都不约而同的驾马冲向了对方,不出意外的话,我和雷蒙德很快就会撞在一起,巨大的冲击力,会让我的手臂瞬间脱臼,随后雷蒙德的枪尖会毫不犹豫的贯穿我的胸膛,所有的观众都在等待这一毫无悬念的结果,但枪骑士的魅力,让所有人都挪不开视线。
就在我和雷蒙德即将撞在一起的前一刻,我让胯下的沙丘向外偏转了一个很小的角度,他来不及调整,枪尖刺偏了,我们都没有刺到对方,而下一秒,他却已经倒在了地上,脑袋上血如泉涌,嘴巴里也开始吐白沫,两眼翻白,失去了意识。
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我的枪尖的确没有刺到雷蒙德,重创他的是我的枪尾,在我和他即将和擦身而过的那个瞬间,我把骑枪抡了一个半圆,用没有装备尖锐的枪尾,重击了雷蒙德头部,虽然雷蒙德不会当场毙命,但是沙丘全力冲刺带来的冲击力,即使是钝击,也足以让他的脑子变成浆糊。
角斗场内此时鸦雀无声,我活动了一下有些酸麻的手腕,对着远处的哈瓦那比了一个大拇指,这一手骑枪功夫,还要多亏了他。
“谁知道这个奴隶的名字吗?”
这是今晚苏丹角斗场里,被人说过最多的一句话,而我则是履行了胜利者的权力,绕场一周后便退场了,至于我的名字,他们未来知道的机会还很多,坎特会好好利用我这个赢家的。
我回到了休息室,冷静了下来,脱下了皮甲,汗水浸透了内衬的衣物,不是因为我体力损耗过大,而是因为这是我第一次杀人,以这个世界的医疗条件,雷蒙德必死无疑。
一双有力的大手拍在我的后背上,是哈瓦那,他在我边上坐了下来。
“干的不错小伙子。”哈瓦那对我说。
我摇了摇头。
“我不喜欢杀人。”我对哈瓦那说道。
“我也不喜欢杀人,但我喜欢杀奴隶。”哈瓦那咧嘴笑着对我说道。
哈瓦那的话让我感觉脊背又凉了几分,说完,他又朝我扔过来一枚铁质徽章。
“在你死前攒够一百枚这样的徽章,你就能变成一个人了,保管好了。”哈瓦那说完起身便要离开。
“如果你只是外面的一个普通的奴隶,只要你不忤逆主人或者给他戴绿帽子,还是可以活下去的,运气好的话,还能娶个奴隶老婆,再生个奴隶儿子,怎么样,除了不是人,是不是听上去还不赖?”哈瓦那呵呵的笑了两声对我说到,然后便离开了休息室。
我看着哈瓦那的背影消失在门口,伸出手紧紧的抓住了那枚铁徽章,就像落水的人抓住了稻草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