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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虚无 (1)

阴霾,灰尘密布,太阳有还是没有,看不清楚。佛是佛,喂完鹰后不后悔,那是对自己残忍,倘若对方不感动,堕落更多灵魂。

奇宁仙在云上看着那团黑色鬼气,又懒得出巡,徒弟跑腿,师父泡妞,天经地义,心安理得。

“去把那妖给灭了去,我今日有其他重要事办。”奇宁仙打了哈欠,“法器去找金刚明王领,别弄丢。”

席伟剑有些兴奋,做仙那么久,终于可以下凡捉妖,要不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文殊,还是不要了,否则又是一通佛理,头痛了去。

奇宁仙递过去一个仙牌,道:“这个你拿去明王那儿换,捉完了回来复我。”

席伟剑道:“那他在哪儿?”

奇宁仙挥手一指:“那么多书你不看,现在连明王都找不到,怎么当神仙的,脑子一天到晚在想些什么。白痴。”

席伟剑心里说,我不是白痴。

婧飘过来,听到,声音柔柔:“要辛苦你了。”

奇宁仙瞪了瞪席伟剑,唤了朵云和婧一同走了。

召云术最近才开始学,集中精神,反复念了几次:“一云遮天,吾云吾语。落索来云,风雪无边,天上地下,风云变幻……”

忽然就感觉身体腾空缓缓移动,桑叶云托着自己的腿,一边向自己问候:“老大,去哪里啊?”

席伟剑心里一喜,我的召云术终于成功了,召唤到的还是自己熟悉的那朵。便得意道:“你来得还真慢啊,我召唤好一会儿了,下次要快点。”

桑叶云放慢了速度,“老大,你召过我吗,我是路过。”

一朵路过的云,伤了神仙的自尊心。

好吧,总比自己飞好的,席伟剑飞的姿势不好看,他自己不承认,是别的小仙指出来的,既不优雅也不挺拔,脸上的表情有点像便秘,后来,飞得不高,跌得自然不痛。新手,就是这样。

“去哪儿?”

“一直往西北方,金刚明王处,奇宁仙让我去抓恶鬼,拿法器去。”

“他自己呢?”桑叶云速度其实挺舒适,形状也不错。

“和婧仙女一起。”席伟剑觉得做神仙不如做人,一个朋友都没有,神仙都是冷漠无常的,当然,文殊还好,虽然爱讲些大道理,但讲完大道理后会说些他自己以前的事情来听。

一边聊着,金刚明王处到了,桑叶云好心提醒道,他的脾气可不好,说话谨慎谨慎。

席伟剑道:“我奉命捉鬼,顾忌这些顾忌那些多要命。管他那么多。”

忽听一阵笑声,只见一佛三头四臂,头发上冲,火气十足,左握金刚圈,右托菩萨;另外一双手,左捧钵,右拟珠:“好小子,有种。”

金刚明王其实没有传说中的可怕,金刚是佛发火的替身,金刚明王是虚空藏菩萨的替身,他既具有赐予利乐的力量相应困苦众生,每次只要到他面前,即会施与救济,但怒后的化身就是现在的金刚明王了,杀鬼不手软。这才是真实的佛,了解的,除了敬畏,还有亲切。

法器是一盏灯,燃烧的火焰,金刚明王道:“人之正导,畜生所依、饿鬼所归,地狱救护。”

席伟剑听着,递上自己的仙牌。

“灯灭,你用永堕地狱。”明王拂袖离去。

阴霾的天空出现了一朵桑叶云。恶鬼在诱惑无辜的人,因为仇恨,仇恨让人变鬼,让鬼害人,佛慈悲,诱导化解,神残忍,以为建立秩序,实则毁灭一切,神是高贵的鬼,鬼是低贱的妖,妖是堕落的神。

两天,尸体只是泡了两天,腐烂的程度让人诧异,证件还在,我现在知道身份证为什么要过塑了,原来要防水。

夏之初怎么也想不到谁会对张鸣和赵淑芳下毒手。赵淑芳平时嘴巴是喜欢说三道四,但不至于谁恨她恨到这样的地步!张鸣还那么年轻,现在他的脸,只是碎肉一堆,皮在草地上,但愿春天来了,情侣别在草地滚来滚去。

张鸣的女朋友在认尸体的时候吐了。

赵淑芳的肚皮抬上担架,仰天一躺,浑浊的水从嘴角流出时,抬尸工良子吐了,第一次见到这么恶心的尸体,肚皮朝两边绽开,鲜黄色脂肪已变成暗黄色,肠子全溃烂,从腹部汹涌而出,掉在单架的空白处,不能塞进去,拿起来就烂,更不能扯出来,越扯越乱,就这样堆砌着,来等法医。

下一个,就是你……夏之初在睡前耳边反复地响起。在哪里听过,如此熟悉。

付天怜在和崔雪道别,杨慧、孙小丽走了,付天怜也要走了,崔雪要一个人睡个房间,付天怜除了自己那个旧蜥蜴娃娃,其他都送给她,安慰道:“不要害怕,害怕的时候就唱歌。”

“明天早上你就要走了,没人和我玩了,我们还能见面吗?”

“当然可以,我还是在那个学校,我的新爸爸妈妈肯定会让我来看你们的。”

付天怜突然看见窗外的影子,是谁?柏华子说过,神有环,妖有光,人有影,只有鬼是无影无踪无光无痕。

夏之初猛地睁开眼睛,却无法呼吸,嗓子仿佛被血堵住,手脚却无法动弹,一片漆黑,无形的手,无形的眼,昏昏的,似乎下一秒就是最后一秒。

开了,付天怜站在门外,眼神坚毅倔犟,她忘记自己是小孩,怒斥道:“你给我下来!”

夏之初的身体开始膨胀,从脖子一路浮肿。

黑影一听声音迅速离开夏之初,向付天怜扑去,顿时付天怜的脸色变成青紫,喉咙里是咸的液体,又有生锈铁的味道。

“啊!”付天怜一声尖叫,眼前一片模糊,依稀闪过小时候坐在付成群的脖子上吃冰淇淋的样子,许长燕跟在身后,拿着小方巾帮她擦背后的汗还有黏糊糊的小手,她在咧开嘴笑。

我马上就可以见到爸爸妈妈了。付天怜想。

那声尖叫让这个城市的人以为是空袭警报演习,或者是哪里发生了火灾,司空见惯的灾难,让活着的人们麻木,灾难?没预兆,来了,又逃得慢,那些飘飞的冤魂,围绕在屋顶上空。

柏华子听出来是付天怜,心中有撕裂的感觉,变身往叫声处赶时不知道是否来得及,不要有事,千万不要有事,我怎么那么傻,她那么小,法力那么弱,我怎能让她单独一人。

也许七百年前那次屠杀中我就该死了,然而我背叛自己却活下来,苟且地偷生。

席伟剑已经先到了,黑气中有妖的号叫,下落的时候欲言又止,万一诛杀鬼后没有云,自己飞回去会累死,桑叶云善解人意:“在原来的地方等你,如果你还是原来的你,我亦是原来的我。”

席伟剑觉得头晕,不知所云。

一屋,一人,一仙,一鬼,一妖,一盏佛前灯。火焰熊熊,席伟剑手执法器,大念诛鬼咒语,神仙的额头,散发的光芒,照亮整间黑暗的小屋,原来的腐败气息,换成芝兰馨香,付天怜睁开眼睛,噼噼啪啪,灯的火焰上,马樱丹的魂燃烧,像一只飞蛾,扭动着身体,在焚烧中渐渐成灰,当时他在监狱中被强暴死,化作厉鬼,福利院是他爱和恨的起源,赵淑芳贪吃,吃下那临桌根本不属于她的美味的糕点,肠穿肚烂,走向江边。张鸣在床上,夜晚觉得双腿之间有湿润的舌头扫过,原来是春梦,醒来后发现马樱丹的俊俏脸庞。

“你不是在监狱里吗,你到底是男是女?”

马樱丹的乳尖是樱桃的紫红,放入张鸣嘴边:“如果我是鬼呢?”

张鸣一个翻身:“我也认了。”

“你真不要脸。”马樱丹笑着把腿张开。

失去理智,有时候意味着失去生命。

等柏华子想要逃的时候,已经来不及,席伟剑已经发现他,那盏灯的火焰已经越来越高,只要一瞬间,七百年的修行,灰飞烟灭。

“姑夫,我姑姑呢?”付天怜看着眼前的席伟剑,除了额头多了一个红点,其他和小时候见到的没有什么区别。

席伟剑收起法器,一看,付天怜。是长大了的付天怜,想起了往事,哀愁于心。靠近时,佛灯的火焰渐渐变大,原来她是妖。

神一心软,头顶的光环已经微弱得看不见。

付天怜跑过去抱着,呜呜地哭:“我想我爸,我想我妈,我想姑姑姑夫……”这几年,在福利院,没有一刻不在想念他们,席伟剑听得心酸,但不敢落泪,珍珠台风已经过去,死了几十个无辜的人。

“姑夫要走了。你自己乖乖的,有空我会来探你。”席伟剑收了恶鬼,准备回去复命,一时留恋,咬破中指,在付天怜头顶洒几滴,“从此以后,一般恶鬼休想伤你。”

席伟剑对着躲在角落里的瑟瑟发抖的柏华子道:“别抖了,好好地修炼,我不毁你。”

正欲离去,耀眼光芒,奇宁仙站在屋子中央。

奇宁仙下来的原因也是隐约有些担心,事实证明果然如此。席伟剑并没有按照自己的要求收服那些妖。

“他们不害人的。”席伟剑在求情。

奇宁仙生气道:“你如何知道。”

话语落音,翅从两肩生出,金属光泽的深灰色翅,每一根羽毛都是利刃,从柏华子的身体掠过,他那点可怜的法术,还未来得及施展,满身是血,甩到墙角抽搐。

“哈哈,蜥蜴,我想起来了。”奇宁仙看着瑟瑟发抖的付天怜,收回翅膀,“那次你还骗过本仙,你母亲不是诅咒过我嘛。我一伸手,你就会变成粉末。你们这些妖孽,只有神才是永恒,痴心妄想地修炼,都是为了进入天宫,成为无上的神,配吗,你们。”

付天怜不是害怕,而是身体的本能,妖看见神,不由自主地胆怯,因为怕毁灭。

柏华子的眼前一片血红,注定的,从此告别,侥幸的,从未逃脱。

付天怜想起那天晚上,许长燕,被刀刺破肚皮,血流一地,手捧着肠子的付成群,一步一步带着自己往前走,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让自己勇敢地活下去。

席伟剑站在付天怜身边,对奇宁仙道:“你不能伤她,她只是个小孩。”

“小孩,她是妖,蜥蜴妖,你早就看出来了?她迷惑你了,还是你在天宫待腻了?”奇宁仙的手已经伸过去,掐住付天怜的纤细的脖子,越来越紧,像人捏死一只苍蝇那么容易。

付天怜的双腿在空中乱踢,张开嘴,牙齿已经变红。

席伟剑冲过去,抽出奇宁仙腰间的剑,对准自己大腿狠狠地一刀,血喷出,半透明的深红:“是的,我在天宫待腻了。”笑着,把那盏灯对准血柱处,火焰顿时熄灭。拿着佛灯从窗外飞向空中,这次的姿势很帅。

奇宁仙的脸色都变了,甩开付天怜去追席伟剑,佛灯一灭,永堕地狱,而金刚明王那里用来换法器的,正是自己的仙牌,这是大劫。

桑叶云一边加速一边问道:“去哪儿?”

“去神堕落的地方。”

“以后你还会认识我吗?”

“当然,我们是朋友。”席伟剑眉心红点已经消失,他已进入地狱入口。

“我愿为你变成一朵乌云。”桑叶云义无反顾地同时坠落。

奇宁仙看着席伟剑消失,却不敢往下跳,只得懊悔,但懊悔些什么,无人得知。现在他想的,是如何向那坏脾气的金刚明王交差。

付天怜从地上爬起来,柏华子笑了笑:“老师没事,不会死,不许哭,你是骄傲的蜥蜴人。”

夏之初却仍在昏迷,看来马樱丹是够恨他的。

“现在我教你用愈合术。”老师就是老师,有合适的场合,总不忘记教学生理论联系实践。

付天怜点点头,忍着眼泪把双手放在夏之初额头上,按照柏华子的要求,开始施咒,虔诚的,耐心的,我一定可以做到,我是骄傲的蜥蜴人。

冬夜的天空,没有星星,虽然冷清,却仍有几家未眠的窗口,闪烁的那些温暖的光,那是回家的理由,也是复苏的希望。

“原来我的姑夫,是个神仙。”付天怜回到自己床上愉快地想,“他还会来看我吗?刚才如果我死了,夏爷爷会伤心吗?柏华子老师为什么打不过那个凶恶的长翅膀的家伙呢?新家有大冰箱吗?”

忽然觉得最后这个问题比较有趣,就一边想一边入睡了。

星期六的早晨不用上学,但星期六的早晨付天怜就要离开她生活两年的地方,夏之初没有过早地惊扰她的美梦,虽然自己昨晚做了个噩梦,早上很早就醒来,什么乱七八糟的神啊妖啊,跟真的似的,嗓子有点不舒服,早餐的时候多吃了几片酱油腌过的嫩姜片,果然好多了。

东西已经收拾好,夏之初牵着付天怜站在福利院的门口,当初就是在这里带她进来,现在又要送出去,纵有千万不舍,也是无可奈何,我们之所以珍惜,是因为深深懂得珍惜之物迟早有一天是要离去。明明懂得,仍是千万不舍。

车来了,邢永宪拿着一大叠文件交给夏之初:“您放心,每个星期我都会让她打电话回来。”说完接过箱子,对夏之初道,“那些手续我已经办好了。”

要离开了,心里装满的,都是过去。

邢博特布置付天怜的房间还剩最后一道工序,门帘是七彩的玻璃珠串,他蹲在地上,一针一线地穿,盒子里全是珠子,麻烦的是,每隔三颗珠要加一个蝴蝶结,管家希美丽道:“哎哟,你这样子,要穿到明天早上去,我来帮忙。”

邢博特推了推眼镜:“我不要你管呢,还剩最后一点点。”

他的眼睛红得跟兔子似的。难为他了,一个近视眼,还要熬夜穿珠子。

房间的床上是粉红色的HELLOKITTY,枕头里塞的是柔软的薰衣草,据说这样的枕头能够给人带来美梦,这是典型女孩味道的房间,书桌除了几本儿童读物还有一台橘红色的七喜电脑,本来配的是苹果的小飞机,但那操作系统好像很难,万一付天怜问自己,自己又不懂,岂不是很糗。

衣柜是空空的,明天星期日,要带她去买衣服和买新的文具,总之她要什么就给什么,自己想要一个妹妹很久了,第一次看见付天怜,就觉得她和普通的女孩不一样,看起来那么忧伤,后来问了老师,才知道她是孤儿,这种怜惜好像是本能,就如看见街头流浪的小动物忍不住要想抱回家养一样,看是否有能力了,只有能力达到,才能帮助更多的小动物,比如付天怜这样的不可思议的小动物,不知道她内心真正的想法,就如同我们不懂得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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