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的开始很简单,结束却是很必然的。
两个懵懂无知的少年,因为某些质的变化,相互吸引,相互倾心,相互暧昧,最后走到一起;
开始很甜蜜,结局很讽刺。
那一年的夏天,初升高,因为学习成绩的不理想和家庭还有父母的意见,我留在了本省的高中部就学。一脚踏入高中的那一刻,就告诉自己:夏,人总说初中学成渣不要紧,最重点的是,高中努力学习还是能够力挽狂澜考上一所不错的大学。
开始总是那么的意气风发,最后总是那么的狼狈不堪。
我和他都一次对接,四目相交是在那一天晚上。我还记得那一晚的风很轻,轻到只是能稍稍吹动额简的碎发,班导按照高矮,成绩的优差安排位置,我就是那么的凑巧安徘到他的位置上。因为习惯到了新的位置就会拿起纸巾拼命的擦桌子,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听人说的,粉笔是用人的骨灰做成的,那时的我被保护的太好,连这种话都坚信不疑。他的桌子我是擦了一遍又一遍,纸巾用了一张又一张,已经能够清晰的看到纸巾上面那星星点点的污垢和粉尘。思想和脑回路瞬间被纸上面的脏东西所替代,身子不由自主的轻颤到最后不受控制的恶心想吐,剧烈抽搐。
我的这一行为被班导看到了,我还记得她那时候的脸色,很紧张也很害怕,毕竟是大学还未正式毕业出来实习的小姑娘哪里见过这样的阵仗,语气很是轻柔的问我发生了什么,我指着桌子上面一堆的纸巾哽咽的回答道,太脏了,太脏了,我没有见过这么脏的桌子,我擦了十几遍,还是一样。这句话带来的后果就是全班寂静后的一阵喧闹,我也是到了最后才从密友哪里知道他那时的脸色很是难看,清白交加很是精彩。
恢复正常的我感同身受的想到,如果是我,在那么多人面前被人说脏,会是多么的没有面子和尴尬。我清晰的记得他的字迹,他的名字,我看过他的名字,朱盛。名字很简达,他的字迹很清秀,没有一个女孩子的字能够跟他媲美的,可以说我是先喜欢上他的字,后来由于愧疚时时的观察他,并且不受控制的喜欢上他。成绩一落千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