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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善恶

“既然你不相信那个男还可以从猎龙人手中带回他的女孩,你又为何大费周章的跑到这里来。”格斯牵着战马来到一处树桩前,将躁动不安的马匹栓到了上面,“来看着那个男孩是如何以失败收场?然后在千钧一发之际救下他?那我们应该直接去往红木林,而不是在这处小山坡上看着事情发生。”

红木林东方的一处山坡上,雷蒙德骑马来到格斯身旁,没有过多评价格斯的言语,只是直接将战马的缰绳牵给他。

“怎么?你还以为我是你的侍从?”格斯哭笑不得的牵着雷蒙德的马匹,也把它们一起拴在了木桩上,这个雷蒙德,从来都是把自己当侍从使唤。

“我选择这里的原因只有一个,这个山坡足够高耸,视野相当开阔,从这里望去,你可以把这片荒野与红木林收入眼底。”雷蒙德站在山坡的边缘,俯瞰整个荒野,格斯也跟着看向红木林的位置,但是却太过黑暗了。

“视野倒是开阔,就是位置太远了,这个黑夜也太过深邃了,连洒下一点点月光也如此的吝啬。”格斯倒是说的实话,他从他这个位置看去,只有一片漆黑的原野,以及如同一团浓墨的红木林。

雷蒙德听完了格斯的抱怨后,将手伸入了背囊中,然后掷出一件圆柱形物体。

“矮人的工艺,名叫塔丹的远视,我从扎格那里要来的。”雷蒙德冷冷的说道:“该怎么用你自己知道,我以前有把更好的,好像就是被你给弄坏掉了。”

“所以你知道打算就这样看着那个男孩去死?”格斯举起手中的器具,笑道:“不错,这些可以看清楚了。”

“我三次劝阻他不要蛮干,两次用言语,一次用利箭,凡事绝不过三。”雷蒙德斩钉截铁的说道:“我很少如此宽容,真的。”

“那你还来这里干什么?”格斯调整着手中的矮人玩意儿,看到了红木林内似乎出现了不少火光,“等第二天那些猎龙人把乌尔邦的头和吸血鬼小妞一起送来不好吗?”

雷蒙德没有说话,他了解格斯的性格,不感兴趣的事情他会沉默寡言,可如果遇到了感兴趣的事情,所有和他言语相对的人都会希望他不要长那根舌头。

“等猎龙人把那小子的头砍下来,然后送到你面前,你该怎么为他写下追悼语?”格斯喋喋不休的唠叨着,“死于非命?失足落水?还是从打猎的马上跌落?反正你不会照实了写,毕竟死于营救吸血鬼的猎魔人,这简直是丢人丢到矮妖精家了。”

“如果你真的为他好,一个沙漏前就应该射杀他的马匹。”雷蒙德骂道:“而不是现在这样喋喋不休的抱怨。”

远处的原野上,越来越多的骑手向着红木林而来,他们按照特有的队形在红木林的外侧游荡,每隔一段距离就会放出猎犬与鹰隼,然后一队接着一队的钻入林间。

“很不错的战术。”格斯评价道:“难怪瑞贝卡的人都说,世界上所有的斥候中,唯有金雀花的猎龙人小队是独一无二的精锐,他们是侦察兵与猎杀者的混合体,只有盯紧了猎物,就绝对不会松口。”

“以八十人为一队,训养特殊的猎犬与鹰隼作为耳目,以骑马为机动,散布四野,身兼侦查、追逃、游猎多重职责,再加上……”格斯调整角度,终于在远处的半空中捕捉到了一个快速掠飞的黑色轮廓,“再加上一到三头狮鹫,这些侦察兵几乎可以在任何战场来去自如,猎龙之名当之无愧。”

“猎龙?当初第一个驯服狮鹫的金雀花王子不过是带着十五名狮鹫骑士在风暴峡湾猎杀了一头九眼海蛇,结果所有的游吟诗人都开始吹嘘起了他屠龙的战绩。”雷蒙德不屑的说完后,又继续说道:“但没法否认,这确实是划时代的兵种,人类第一次拥有了空中的军队,虽然它的总人数不到百人。”

“你很了解这些猎龙人?”

“金雀花七岛位于南北大陆交界海域,猎魔人以往多次在那里进行过行动,我曾经和这些军士有过往来。”

格斯看着另外两道掠空而过的身影向着红木林而去,不寒而栗的问道:“那你如何评价他们?”

雷蒙德扬起头,看着远处的红木林,与格斯不同,无论白天黑夜,他都不需要工具的辅助,双目自然而然便如鹰隼般锐利。

“我不是诗人,没法用华丽的词藻去表达,我只能这样告诉你,作为拥兵七万余人的金雀花王国,唯有海军与这些狮鹫骑士可以被冠以王室的前缀。”雷蒙德缓缓说道:“王家猎龙骑士团,这就是他们的全称。”

格斯疑惑道:“那个金雀花的小子可以从王室手里要到这样的精锐?”

“据说休.维拉瑞斯的家族领地出产银矿,他拿那块封地换回了这支部队的使用权,而且这支军队也不是王室麾下的,而是守夜人与王室的合作项目。”

“乌尔邦……似乎是金雀花的王室成员?”格斯接着补充道:“我看到他和卡佩王国的安茹家族公爵相谈甚欢,而且他也姓安茹,也许……”

雷蒙德打断了格斯的假设:“没有什么也许,我曾经问过休.维拉瑞斯,他的回答很肯定,他从来没有听说过金雀花宫廷诞下了一位王子,从百年战争结束到现在,紫罗兰王室与金雀花王室都面临男丁稀薄的危机,每一位男性王室成员的诞生都是举国欢庆的日子,教皇为他受洗,各大贵族前来拜见,绝不可能有任何一位王子如此寂寂无名。”

“至于乌尔邦,我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不像在说谎,但我知道一点。”雷蒙德回过头,看着还在操控望远器具的格斯,缓缓开口道:“眼下所有的猎龙人,没有一个人知道他的王子身份。”

格斯再一次调整了一个角度,叹息道:“那个小子,他来了。”

*************

乌尔邦看着刚刚从他头顶掠过的庞大身影,呼吸几乎是有那么一瞬间的停滞了,他绝对没有看错,是来自金雀花的精锐中的精锐,大陆上唯一的空中军队,猎龙骑士团。

当乌尔邦沿着荒野小道狂奔时,他甚至有过幻想,那就是这一切不过是他在担惊受怕情绪下的假想而已,雷蒙德并没有派出追兵,雅妮现在很安全的行驶在道路上,她会在后天的黎明赶到下一个港口城市,然后坐船前往金雀花,在红桃宫的庇护中,她会活的相当安全,也许会重新捡起修女的修行,也许有一天还可以再见一面。

但很可笑,虚幻的假想始终是假想,来自金雀花的顶尖军事力量,总不可能是来雷根斯堡打兔子吧?

乌尔邦加快了马速度,疯狂的抽打马匹,狮鹫到底给他告诉了他一件事情,那就是大致方位没有错。

乌尔邦的头很痛,却不知道是为什么,只能咬住自己短剑的,来压住这股莫名其妙的痛感,哪怕剑刃磨破嘴皮也豪不在乎。

乌尔邦了解猎龙人小队的战法,决不会是如同歌谣里传说的那样粗俗的搏杀,传说“猎龙王子”在人生最后一战中带着五十头狮鹫骑士“英勇”的冲击向数千人严阵以待的长矛方阵,结果在杀死两百人不到的长矛手后,箭雨、矛刃就杀死了包括王子在内全部的狮鹫骑士。

真正确立狮鹫使用战术的人,是一个不知名的女人,她用自己的智慧帮助金花雀人真正完善了狮鹫战术,并以此换取了三只成年狮鹫,十五枚狮鹫蛋,以及金花雀绝不外传的驯养繁殖之法。

真正完整的狮鹫战术是成体系的战场侦察者,那位驯服狮鹫的王子则从来只把狮鹫当作冲锋陷阵的“飞翔战马”,那位英勇的猎龙王子也不想想,披了盔甲,狮鹫就无法飞翔,可如果不批盔甲,狮鹫庞大如公牛的身体到底也只是血肉之躯。

乌尔邦把马匹行至红木林的边缘,然后躲藏于一棵巨木的阴影之下,他了解狮鹫战术,所以他也打算以此进行推导,判断雅妮的方向。

“狮鹫比猎鹰飞的要低,但可以载着人在高空巡视,从空中到地下,一切的踪迹都离不开骑士的眼睛,就算不幸遗漏,你的狮鹫也会提醒你,所以躲藏于树林其实是最好的办法。”巨木的阴影中,乌尔邦一边背诵着不知名的教条,一边整理起了自己的武备。这一次,他真的是已经全副武装了,火枪,一长一短两把剑,短弩,四卷法术卷轴,六枚硫磺弩,六枚棱光弩,十五钢弩头,几捆钢丝,与一块金属护腕。

“而在地面上,四队佩甲骑手提供支援与必要的武力,一队装备轻弩的训鹰手控制住丛林、树林等狮鹫不易巡查的地貌,一队训犬队通过嗅觉侦察敌情。整个地面部队通过口哨、号角、旗语联系,依靠马匹进行机动,与天空的狮鹫相互配合时,可以形成一个渔网似的侦察圈,大小足以覆盖一个小型战场。而需要他们杀戮时,绝对没有任何一只斥候骑手可以躲过他们的追杀。”

乌尔邦慢慢回忆起自己的记忆,他相当了解这些战争中最精锐的骑士的真实战力,自然也可以想到如何通过这些线索来寻找雅妮。

乌尔邦将耳朵贴近地面,试图寻找着马蹄声的踪迹,一只完整的猎龙人地面部队超过五十人,有一百匹马。而红木林算不上大,按照他们渔网似的捕猎阵型,几乎每一小片土地上都会传来马蹄的声响。

果然,一阵马蹄声传入了乌尔邦的耳朵中,不远,很近,与此同时还有几声猎犬的呼吼声从那个地方传来。

乌尔邦没有犹豫,他拔出短剑,从地上挖起几块泥土,然后用尿液将其搅拌后,均匀的涂抹在自己的身上。按照猎龙人包围圈的设置方式,他起码还有经过几道“渔网”,才能接近捕猎中心的位置。

“猎龙人训养的猎犬有个毛病,那就是这种诺曼狼与赫哈波猎虎犬的混血犬相当的蠢笨,血腥气、金属的响动、马粪气都会对他们产生影响,但对于一些自然气息与人的体味却相当不敏感,曾经有人建言用更加机敏的小型犬来替代,可几位指挥官却还是乐意挑选这些威武却蠢笨的畜生。”

乌尔邦抹了一把头上的泥污,祈祷了一番当初那位给自己上课的老师没有遗漏下什么要点,然后一马当先的冲入了红木林深处。

“愿吾主赐予骑士以智慧。”乌尔邦低声祈祷着,并在胸口画出一个十字,他本来想按照梅洛那样,大声吼道:愿吾主赐予勇气!但想了想自己和梅洛的剑术差距,以及敌我目前的形势,他觉得还是多要点智慧比较好。

乌尔邦慢慢的放缓马速,他已经进入了第一张“渔网”的范围之内,起码有十名以上的骑手与猎犬组成的捕猎队就徘徊在附近,他们会分开很大的间距,然后一点点的翻遍林间的每一个角落。

“谁在前面,是鹰队的人?”乌尔邦的右手处,一个声音传来出来,来者是步行,脚步很轻,甚至连乌尔邦也没有听出来。

“是骑士队的旗语官,我的兄弟,长官让我去林外打出旗语,正东方出现了些许踪迹,让那些狮鹫大爷去看看。”乌尔邦向右手边看去,一个身披黑色斗篷的的身影缓缓走来,牵着一匹硕大的猎犬,另一只手握着快要熄灭的火把。

“你们骑士队六十几号人,我怎么看你不太眼熟啊。”身影慢慢走近,在他看到污泥满身的乌尔邦后,吃惊道:“厉害了,你这是刚刚从墓地里爬出来?”

“不小心栽倒在了一个泥潭里。”乌尔邦装作倒霉的样子说道:“我叫约翰,骑手队的旗语官,平时大部分时候都躲在队伍的最后面马车里。”

“约翰是吧,我听说过你,乔治河湾的约翰还是约翰.马丁?”牵着猎犬的身影递过一个皮质水壶,“洗洗吧,你看起来和新鲜的尸体没有什么区别。”

“乔治河湾的约翰,大恩不言谢。”乌尔邦接过水壶,向着东边继续走去。

走到远处的位置,汗水几乎是一瞬间从乌尔邦身体的每一个部位涌出,刚刚的对话中,只要有一个音节错误,战斗也许就会马上开始。乌尔邦无比庆幸,上帝保佑了他。

熟练了的金雀花口腔用一个瞬间就打消了询问者的大半疑虑,而承认自己是骑士队的人则是来自乌尔邦的资讯,骑士队人数最多,而且习惯以斗篷遮面,混入其中是最好的办法,至于约翰这个名字……好吧,整个金雀花王国,平均每十个男性就有一个约翰,如果六十人左右的骑士队都没有任何一个叫约翰的人,又或者刚好询问者认识所有的约翰,那他乌尔邦自认倒霉了。

乌尔邦深吸一口气,把恐惧压在心中,继续驱赶战马前进,他有预感,雅妮已经不远了。

红木林内的声音越来越嘈杂,马的嘶鸣,人的哀嚎,甚至有铁器碰撞的声音,在寂静的黑夜里,这些声音往往可以传出很远,而向着这个方向前进,是乌尔邦现在唯一可以做到的事情。

也许是上帝真的开始垂怜起了这个年轻人,乌尔邦周围的树林里,一个接着一个的身影出现,并开始向着树林深处而去,按照猎龙人的战术,这意味着包围圈开始了收紧,只要跟在这些人的后面,黑夜会给予自己掩护,伪装成随行者,然后就可以……

就可以和雅妮见上一面,然后就可以和她一起被几十个骑士切成薄片,喂给狮鹫,或者不暴露自己,看着他们把雅妮一个人剁了喂狮鹫。

“我这是何苦哪。”乌尔邦苦笑到,第一次他自己出现了迷茫犹豫,自己确实是何苦哪?非亲非故,自己居然一直在豁出老命的去找那个女孩。

乌尔邦狠狠的打了自己一个巴掌,但眼神却依旧迷茫。

****************

“假如……我是说假如,那个男孩真的把女吸血鬼带了回来,你打算怎么办?”格斯握着一只被扒了皮的野兔,用小刀一点点的切成碎块,然后精心涂抹上混合了盐油的乳液。

雷蒙德瞥了一眼格斯的马匹,一匹上好的草原马,身后背着两个硕大的行囊,刚刚格斯就是从这里摸出了黑精碳,小锅,细盐,干油,然后又顺手从草地下挖出了一只还在冬眠的窝草兔。

“你还吃得下饭?”雷蒙德没有回答格斯的问题,而是反问了他。

“离黎明不远了,贫困鞑靼人喜欢就着每天的第一缕阳光吃下饭食,并假装这是世界上最美好的醇酒。”格斯兴致勃勃的点燃土坑中的黑碳,笑道:“我们家最穷的那几年就是这样过的,父亲买不起酒,就这样自我安慰一下,我也养成习惯了。”

“弄好后分我一半。”

“你还吃得下饭?”格斯将小锅置于火上,然后用刀当作食铲,“回答完我的问题就分给你,如果乌尔邦真的带回了那个女孩,你准备怎么办。”

“万分之一的概率,不需要为此烦心考虑。”

“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干脆对这万分之一的概率视而不见如何?”格斯用小刀切碎了一块草蒜,然后加入了锅中,一阵香气立刻散发开来。

“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允许他眷养一头吸血鬼,然后在我们不注意的某一天,吸干我们的血液!你是这个意思吗?”雷蒙德骂道:“蠢!”

骂完后,雷蒙德从腰包里掏出一件东西,丢给了格斯,“这就是我对万分之一概率的应对。”

格斯飞快的接过东西,小心翼翼的放到火光前。

一把针刃,长度接近匕首,却纤细的像一根针,由纯金打造,而金属打造的握把上刻着打造者的名字,扎格.关山飞渡者。

在炼金学中,纯粹的黄金有它所代表的意义,即“太阳”。

“这违反了猎魔人的原则,海伦娜大人亲手写下的条例,猎魔人的剑刃不可沾染无辜之人的血。”格斯晃了晃针刃,“你打算把这个捅进那女孩的心脏?算不算违反条例?”

“不算,因为这只是把“针”,而且我不打算亲自动手,最后,我从来不认为吸血鬼是无辜之人。”雷蒙德反驳道。

“漂亮的说辞,那我问你,如果那孩子带着吸血鬼小妹远走他乡哪?”格斯将针刃丢了回去,“你打算追到天涯海角,然后把匕首捅进去?”

“我会用信鸦给猎魔人的裁决者们送去一纸公文,告诉他们乌尔邦在没有解除誓言的情况下叛逃了猎魔人。”雷蒙德冷冷的说道:“天涯海角?远走他乡?他们倒是想的美,如果提前解除了誓言倒也罢了,但如果他一声不吭的带着那个吸血鬼离开,我保证他回金雀花前就会死在暗杀者的手中。”

“所以说,最好的结果,就是乌尔邦把女孩带回来,然后由你一刀杀掉?”格斯给兔子肉翻了一个面,“可怜的孩子。”

“你在说那个吸血鬼?”

“我在说乌尔邦。”

“冒着死亡的威胁,从狮鹫的爪牙下英雄救美,结果却终究是一场竹篮打水的闹剧。”格斯看着锅里已经快要熟了的兔肉,平静的说道:“这不应该,他已经付出了代价,按理说就应该获得战果。”

“如果他活下来了,他就会明白,世界上没有“按理”二字。”

“给他一个机会,如何?”格斯念叨道:“一个小小的,微不足道的机会,如何?”

“今天,靠着你的乞求与援手,那个男孩付出的代价最终达成所愿。但以后哪?”雷蒙德评价道:“以后的事情,他也许会和今天一样,抛弃性命甚至是尊严去完成,但最终却是暗淡收场。”

雷蒙德叹了口气,不由的想到自己,当年自己付出了多少?但最终……

雷蒙德起身,远远的眺望着森林的深处。

某种意义上来说,自己与格斯和乌尔邦其实都是同一种人,格斯敢于带着一夜风流的女孩不远千里私奔逃窜,乌尔邦敢违背自己的命令放跑一个吸血鬼,只因为他相信这个女吸血鬼是无辜的。

自己当年做出了选择,却没有得到结果,最终自己承担下了一切苦果,但如果时间流转倒退的话,自己还会不会……

雷蒙德苦涩一笑,他好像知道了答案。

“如果乌尔邦可以自己承担一切的后果与代价的话。”雷蒙德突然说道:“那今天就让他如愿吧。”

“啥?”

“把肉给我留下,我同意了。”雷蒙德看着格斯,“把他们带回来,然后我有话要对乌尔邦说。”

格斯将兔子肉摆放在雷蒙德面前,然后跑去解开马匹的绳索。

“这才对啊,以后的事情没人会知道,但如果是让我这样看着,我肯定做不到。”格斯翻身上马,然后朝着红木林而去。

“说得很对。”看着格斯离去的背影,雷蒙德淡淡的说道:“但既然都已经做出了选择,那就必须要承担后果。”

*************

红木林内,真正的战斗已经打响了起来,迷路的雅妮、前来狩猎的猎龙人们、救人的乌尔邦全部聚集在了红木林正东方的边缘。

情况已经混乱到了极点,从周围的吼骂声与猎龙人的口哨中,乌尔邦大概摸清了一些情况,被追捕的雅妮不知道用什么手段,居然在林木中放起了大火,火势从最东侧的红木林边缘,以一种不可抗拒的姿态向着四面八方扩散而去。

“那个吸血鬼就是个疯子。”这是乌尔邦一路过来听到的最多的话。

确实够疯狂啊,乌尔邦还没真正的进入火场,就已经被熊熊烈火散发出的热浪逼的没法前进了,身上的泥水也被烤干,如果不是猎龙人也进入了惊慌失措的状态,那他很有可能会把自己暴露出来。

但乌尔邦依旧不认为雅妮就此安全了,从狮鹫骑士的视角看去,整个红木林都会处于三头狮鹫的眼皮之下,三头狮鹫从不同的角度俯瞰大地,视觉范围大的惊人,雅妮从踏出树林的第一步开始,所有的行踪都会落到他们的眼里。

如果雅妮在慌不择路后逃出了树林……乌尔邦不由的捏了把汗,狮鹫骑士不擅长对付阵型齐全的步兵,但对于单打独斗,恐怕一头吸血鬼比只能算的上是开胃小菜。

其余的骑手比乌尔邦更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们都没有冲入火场,反而在咒骂几句后,按部就班的从红木林退了出去,那个吸血鬼要么在这里等待,然后死在大火内,要么就从红木林离开,然后死在狮鹫的爪下。

乌尔邦此刻就躲藏在一处巨木的角落处,火势点亮了整个林间,让他不敢离猎龙人的队伍过于接近,火把发出的光亮可不是现在这场树林大火可以媲美的,现在整个林间如同白昼一般,乌尔邦不敢再冒险靠近了。

看着其余的骑手一个接着一个的往林外撤退,乌尔邦默默的拿出一张卷轴,然后撕开一角。

柔和的光源从卷轴里发出,一种与火焰那种狂暴光源截然不同的力量开始覆盖乌尔邦的周身,并像盔甲一样包裹着他。

而后乌尔邦再一次撕开另外一张卷轴,再一次,一段极其悠扬婉转的旋律在火焰照耀下的林间响起,乌尔邦身边的气元素开始慢慢的向他身边聚集了起来。

一名骑手在撤退时听到了乌尔邦发出的动静,转身看了一眼,正好看到他冲入火焰的背影。

火场内,四处都是燃烧的景物,这是完全混乱的世界,火焰的温度让一切的视觉都是模糊且混杂的,空中飘舞着火星与尘屑,高温的气流从地下伸腾而起。

乌尔邦看不清楚周围的一切,火烟与尘土遮蔽了视野,火焰与光线晃的他睁不开眼,如果不是身体上的这圈魔法防护,他早已是死人一个。

虽然有魔法的保护,但马匹害怕火焰是天性,乌尔邦虽然可以蒙住马眼,但升高的温度与噼里啪啦的燃烧声却让这匹乖巧的孩子始终不敢在前进一步。

乌尔邦翻身下马,看了一眼头顶四处燃烧的痕迹,那是茂密的树冠,随着火势的蔓延,一些燃烧的枝桠已经从树上掉落而下。

这里已经越来越危险了!

“雅妮!”乌尔邦大吼着,却不知道这种粗野的方法能不能奏效,他之前的一切准备都已经化为泡影。火枪杀伤力惊人,卷轴有神奇的功效,他原本还有十余个计划,如何寻找、如何救援、如何逃脱,可当他置身于一场意外变故诞生的火场中时,一切的计划都变成了竹篮打水的梦话而已。

乌尔邦周身散发的光源开始变得稀薄,这是魔法即将崩溃的预兆,而那匹温和的母马也开始了躁动,踢打着脚下滚烫的泥土。

从狮鹫骑士的角度看去,火势已经彻底变的一发不可收拾,半个红木林彻底被灾难般的大火所掩盖,如果是薇克丝在这里,她还会看到极端狂暴的气元素与火元素在红木林的上空交织缠绕。

“最危险的敌人,不是那些可怕的凶徒,而是反复无常的命运。”直到这时,乌尔邦终于从当初阿姨的话语中品味出了道理。

你带着全副武装来到这里,以为自己面对的是骑士、猎犬与狮鹫,你准备充分且心怀勇毅,可命运只需要一场大火,就可以把它们焚烧殆尽。

他终究没有救下雅妮。

这时,一阵马蹄声传到了乌尔邦的耳中,一匹高大的黑色驮马从火场的另一边出现,来到了乌尔邦面前。

雅妮看着狼狈不堪的乌尔邦,她怎么样不会想到,这位小少爷可以做到这一步。

之前走投无路的状况下,雅妮为了争取一线生机,在数处草野上放起了火焰,可随着火势的扩大,她却发现自己迷失了道路,骑着这匹驮马在林中绕了一截路。

乌尔邦抬起头,看着雅妮,她的身上还是那件皮子的斗篷,上面却全是黑色的污泥,如同一个黑色的孤影,脸上有血迹与伤口,看起来也是疲惫不堪。

不知道为何,乌尔邦流下了眼泪。

雅妮看向乌尔邦的那匹马,一匹上等的好马,远比自己胯下的这匹驮马好。刚刚逃生的时候,雅妮用湿泥敷在了衣物上,然后对自己这匹驮马施加了精神层面的影响,让才这匹驮马载着她从最险恶的火场离开。可惜的是,这匹精神上受到剧烈损伤,身体已经疲惫不堪的马匹活不了太久了。

雅妮在犹豫,她现在无比需要一匹新的好马,但如果直接抢夺……乌尔邦腰间佩戴的弩箭无疑及其有威慑力。虽然乌尔邦之前也展现出了对自己的好感,但她不知道乌尔邦会不会让出自己坐骑的一个位置,毕竟火势越来越大,少一个累赘,就可以早一点逃出生天。

仅有的犹豫在第一时间就被求生的欲望所吞没了,雅妮抢先一步下马,来到乌尔邦的身旁,她还有一把匕首,杀人,然后夺下马匹后说不定可以……

“雅妮……”情绪大起大落的乌尔邦猛的抱住了雅妮,这一瞬间,乌尔邦无比虔诚的向上帝祷告着,他的所有努力没有白费。

雅妮也很惊讶,就在乌尔邦抱住她的那一刻,火焰燃烧的痛苦似乎被一瞬间驱逐开了,雅妮震惊的看着乌尔邦身边散发的光芒,心里开始有了别的打算。

这些光芒……似乎只会附着在乌尔邦的身上。

雅妮没等到乌尔邦说出下一句话,就拉上了他上马,与此同时,黑色驮马因为一口松懈的气息倒在了地上。

“坐稳了。”雅妮咬牙说道,而后将手指贴近了母马的头颅,然后对着坐在身后的乌尔邦说道:“一会儿会很颠簸!”

随着一阵嘶鸣,原本恐惧母马迈开了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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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陪伴他多年,最后换来的,只是一句不曾爱过。为了爱戚云深,苏叶失去了母亲,失去了三个孩子,失去了这张脸……最后,报复了他,失去了自己。“戚云深,我曾轰轰烈烈爱过你。”可惜结局,凄凄惨惨,不过如此。多年后,戚云深午夜梦回,记起那张笑容浅浅的容颜,心口传来的疼痛,让他明白,他早已爱上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