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7年作 1612年删除 1625年重印)
赢得荣誉只不过是一个人才德与价值的原原本本的显露,因为有的人做事就一心追求荣誉和名声。这种人别人口头议论得多,但心里佩服得少。有的人则恰恰相反,他们竭力遮掩自己的才德,所以受到别人的轻视。
如果有人做的事前人没有尝试过,或者尝试过又半途而废,或者完成了却遭到周围的冷遇,有人却步别人的后尘完成了一件难度更大或功效更好的事业,那么,前者赢得的荣誉就应当更多。如果一个人能把自己的行动充分调和,以致用其中某个行动使方方面面的人都称心如意,那喇叭就会吹得更响。有的事办砸了臭名远扬,办成了风光有限,谁若办这种事,谁就不懂珍惜荣誉。战胜他人争得的荣誉就像切割成多面体的宝石,光彩最为夺目。所以要让一个人乐于压倒竞争对手去争荣誉,如有可能,偏要在名家的本行里战胜名家。谨言慎行的随从和仆人能帮助主人名声大噪,“一切名声出自家仆”。嫉妒是荣誉的溃疡,若要将它彻底根除,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宣称自己的目的是建功而非出名,并把自己的成功归因于神助或幸运,而不是自己的才德和策略。
君王的荣誉真正排序如下:第一等是“开国之君”,如罗穆卢斯、居鲁士、恺撒、奥斯曼、伊斯梅尔。第二等是“立法之君”,也可以称第二开国君王,或“万世之君”,因为他们作古后仍靠他们的法令治国。如利库尔戈斯、梭伦、查士丁尼、埃德加,制定《七章法典》的英明的卡斯蒂利亚王阿方索。第三等是“解放之君”,或称“保国之君”,那些解除了内战的长期苦难,或者把国家从异族或暴君的奴役下解救出来的国君,如奥古斯都·恺撒、韦斯巴芗、奥勒利安、狄奥多里克、英王亨利七世、法王亨利四世。第四等是“扩国君”或称“卫国君”,那些在光荣的战争中扩张领土,或抵御侵略者的君主。最末一等是“国父”,即那些治国有道,在自己有生之年造成太平盛世的君主。后两等不必举例,因为这种君主人数太多。
臣民的荣誉等级如下:首先是“为主分忧之臣”,也就是君王委以重任的人,我们称之为君主的“右手”;其次是“战将”,即伟大的统帅,辅佐君王立下赫赫战功的人;第三等是“宠臣”,只以能慰君而不害民为限;第四等是“能臣”,即在君王之下身居高位,处理政务成效卓著的人。
还有一种荣誉,可以跻身于最高荣誉之列,但是非常罕见,那就是为了国家的利益可以万死不辞的人,如雷古卢斯和德西乌斯父子。
解析
一、真正的荣誉的赢得是追求荣誉与遮掩荣誉之间的一种折中。
二、赢得荣誉的原则:
1.首先建立某种伟大的功业。
2.努力使方方面面的人都称心如意。
3.避免做办砸了会臭名远扬的事。
4.努力在竞争中获得荣誉。
5.利用谨言慎行的随从和仆人。
6.宣称自己的目的是建功而非出名。
7.把自己成功的荣誉归因于神助。
三、荣誉的等级:
A.君王中间的:
1.开国之君。
2.立法之君。
3.保国之君。
4.扩国与卫国之君。
5.贤明公正之君。
B.臣民中间的:
1.为主分忧之臣。
2.大将。
3.宠臣。
4.能臣。
5.但最大的荣誉是自我牺牲的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