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现在我还清楚的记得,我与她发生的每一件事。
自从那天晚上过后,其实这件事还只能算是流言,真正清楚的也只有大哥和驴。整个高二我和她一直都相安无事,就好像她不认识我,我不认识她。
那天晚上我生日,大哥和驴说要给我个惊喜。当晚放学后,他们两个神秘兮兮地把我叫的到了一处隐蔽的楼梯口。
“一会大哥会把梓珑叫过来,你赶快想想怎么跟人家表白吗,别到时候一紧张,不知道说什么了。”
今天很巧,即是我生日又是她干值日的日子,教学楼里几乎没有一个人,现在表白的确是一个不错的机会。
大哥带着梓珑过来了,驴退到了一边的阴影里。一切就绪,然而当我看到昏暗路灯下她白皙的脸、明亮又带着几分疑惑的眼时,我的心疯狂地跳着,几乎要冲出我的胸膛。之前的准备好的台词全部烟消云散,脑子里只剩下了一片空白。
怎么办?算了,就当这一切从未发生。
驴看见我要离开,急忙冲上来拦住我。
“你到哪去!你怎么可以把她一个人扔在这里!”
我没有理他,戴上兜帽转身就走,甚至还动了手。最后驴捂着肚子蹲在地上,大哥到梓珑面前赔不是,而我,匆匆离开了这个地方。
走的时候我瞥了她一眼,她的发丝略有些凌乱,靠在走廊的一侧。黄色的灯光打在她身上,透出一种沧桑感。她静静地注视着和暗中的一切,就像在看一部无聊的电影。
后来,还是大哥和驴的怂恿,我在她必经路旁守着,再次试图对她表白。但是,每次我怀着这种想法靠近她时,一种莫名的紧张感如潮水一般不断涌来,如同被困在旋涡的中心。越是时靠近,这种感觉就越强烈,我能够听见我狂跳的心和超级粗的呼吸。
渐渐的,这成了一种习惯,无论在哪,我都会下意识的寻找她。即使我带不带眼镜,我也能一眼在人群中找出她来。每次相遇,我也会习惯性的紧张,就好像老鼠看见猫,在某个时候,她,变成了我的天敌。
这或许是我对她的愧疚感作怪。
有一天,我疯了,彻彻底底的烧了起来。寒冬的气息或许能激起人心中的最热烈的情感,高三的春天我在一条阿尔卑斯糖里放了五十二块零一角还有一张纸条——“做我女朋友吧。”。小心封好包装,偷偷的放在了她的座位上。
很幼稚,很可笑,不是吗?更可笑的是当时的得我海信心满满,势在必得。我承认这只是我的一时兴起,但这件事将我推如何神秘的泥潭,再也挣扎不上岸。
第二天,她亲手把一张蓝色的便利贴放在了我的桌子上,然后匆匆离开。纸条上的意思,大概是说我很好,但是她还没想过这件事。
我不死心,不断地托人送给她礼物。一开始她还会收下,但后来全部都退了回来。然后我正式地写了第二封情书。
我很直,更不懂浪漫。我认为喜欢一个人,首先就是要能够包容他的缺点,在信里,我写下了我能想到我的全部缺点和我想对她说的话。最后我得到了与上次一样的回复,我在班里也得到了“好人”的称号。
她的心还是太软了,对我这个溺水的人她不应该袖手旁观。要么把我救上岸,要么让我死个痛快。
她和驴的关系很好,在我的临毕业的最后一封“情书”里表示了我对她们两个的祝福并且向她下发了最后的通牒。最后她澄清和驴的关系,又一次将我生灭的问题搪塞过去,默默的看着在水里挣扎的我。
我不怨你,我更恨我自己,很那个无知自私而又疯狂的自己。
后来我面临着高考之后的选择,选择远方还是你,但我觉得有你在的地方就是远方。我说服了我的母亲,来到了你所在的城市。那时候我是真的鬼迷心窍了,但是如果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我想我最后的选择依然是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