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米耸了耸肩,可能他从一开始就对眼前这位没有什么信心。
“给你这个吧,刚到我这儿没多久。”
说着吉米从最上排的酒柜中取出一瓶,从吧台下摸出一个杯子,斟满,递给了冥墓。
而冥墓也没看杯子上的具体字迹,扫了一眼目标之后把头微微上倾,将酒一饮而尽。对他来讲可以瞬间记忆上百的文字,而且相当牢固。
当然以吉米对他的了解,也不会把一些特别的任务给他,比如刺杀超市的泡面和楼下不停乱叫的野狗……至于了解之前嘛,想象一下就好。
然后冥墓起身,裹着身上那件黑风衣走出了夜莺。
坤州的夜晚,表面的安静极具欺诈性,熟悉这里的人很少选择在晚上外出,生怕自己卷进涌动的暗流,所以晚上在这里见到的人无非三种,一种是自大到不怕自己被别人弄死,一种是强大到别人怕被他弄死,当然还有还有一种就是“不熟悉”这里的人。
值得一提的是在坤州这个战乱之地,每年还有不少非军部人员来这里,有被人口拐卖来的,有被公司派来的子公司负责人或者是“维和部队”。
除去以上这些被动的,也不乏主动前来的,红十字和真正的维和兵这类还算是正派的,以及极端组织过来,投身于自己的信仰的这些怎么也不是好人的一类。
但是无论如何,不懂这里的规矩就要付出代价,就像是冥墓眼前的这一幕。
一位身穿白色短衫的女子,右臂上印有红新月的袖标惹人注目,毫无疑问这是一个红十字的平民志愿者。
红十字的成员固然令人尊重,然而像她这样的志愿者无疑更令人肃然起敬,他们这类人多少掌握一些简单医助技能,于是不远万里来到异国他乡,去帮助那些与自己毫无瓜葛的人,还要面临枪林弹雨。
“善良”是他们身上的通性。
不过在这里“善良”反而会害了他们。
围在“红新月”旁边的几个野兵假装受伤来引诱好心人的手法相当娴熟,可以猜到他们得手的几率相当大。
“你们...你们别过来。”
红新月用手捂住口鼻,身为医护人员,她对某个野兵手上速效麻醉剂的味道异常敏感,这也为她争取了片刻的反抗时间,而片刻的时间就足够了,足够遇上一个“好心”人。
“哎呦喂,反应还挺快,正好每次都弄那些半死不活的我也腻了,这次尝尝新鲜的。”一个野兵笑道。
其他几个野兵也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红新月眼前一黑,下一刻她发现自己被人为的移动到了街道的另一边,然后她本能的回头望去。
“不要回头。”一个略显沙哑声音传来。
红新月这才发现自己身旁站着一个男子,身上的风衣在晚风下微微摆动。
不过出于人类的天性,越是不让看的东西越忍不住,于是红新月还是朝身后瞥了一眼,只见刚刚对自己图谋不轨的野兵皆倒在地上,脖颈呈现出一种夸张的扭曲角度,很明显已经死透了。
出手的人正是冥墓,不过他此时也在好奇为什么自己会帮助这个红新月,可能是一时顺手,因为他从前对类似的事是置之不理的。
“啊啊啊!”一声尖叫划过天空,把冥墓从思绪中拉了回来。
冥墓轻叹一口气,自己刚刚阻止她回头自然不是担心给她留下什么阴影,他远没有那么善解人意,只是她这一嗓子成功吸引了夜莺里面的人的关注,那些家伙大多数连几十米半径里子弹上膛的声音都能听出来,所以只听窗子里面传来:
“吓我一跳,这妹子嗓门不小啊。”
“哎,你看那个男的是不是亚巴顿啊。”
“哪个亚巴顿?”
“废话,就是道上的扛把子冥墓啊”
“我去,顿哥居然和一个女人站在街头聊天而不是直接带到酒店,莫非顿哥开始从肉体突破到精神了?”
站在巅峰上的杀手冥墓的各项感官甚至超过某些特殊的异能者,夜莺里面的对话他自然听得一清二楚,他晃了晃脑袋,选择忽略这些没有营养的东西。
“哈,哈呼。”那个红新月冷静之后,喘了一口气,并整理了一下衣服,对冥墓说。
“谢谢你,我叫哈米特·奥斯兰。”
话音未落,只见冥墓早已走远,奥斯兰微微一笑,两手交叉放在胸前鞠了一个九十度的大躬而后转身离开。
这就是两人的第一次见面,或许确少一些浪漫,也没有英雄救美的那种套路情节,当然奥斯兰很漂亮,可能因为冥墓不是英雄,不过更可能是野兵的级别还到不了触发剧情的地步,而随后的经历却把二人紧紧系在了一起。
......
坤州——圣歌基地
在这里的组织基本不用全看名字的前缀,再蠢的首领也知道给自己加上诸如“天堂之门”“真理教堂”之类的称呼,所以直接看后两个字就知道这是个什么样的组织。
所以“圣歌”明显是一个坤州的武装势力,当然人们在称呼它时也会加上一个比较贴切的形容词——“最强”
而冥墓这次的任务就和这个坤州最强的基地组织有关。
圣歌基地中心的一处建筑中,冥墓倚着扶手椅,静静地看着眼前的这个名叫阿贝钦的中年男人,对方也选择了沉默,一时间场面有些尴尬。
“不亏是亚巴顿,在我同胞的层层守卫下竟能悄无声息的潜入我的住所。”阿贝钦,圣歌的首领……的候选人之一,本身也是一个B级异能者。
不过,他此时主动开口也就说明—他已经被亚巴顿的气场给压制住不得不通过说一些无关痛痒的话来掩饰自己的恐惧。
看得明明白白的冥墓没有给出“过奖过奖”“这算什么”这样的回答,而是说:
“不是潜入,我是光明正大的‘进’来的。”
这句话在阿贝钦听来比“你的手下都是渣渣”还让他难堪,但到底是一州最强武装的首领……的候选人,他马上稳住了心神。
“是你…您接了我给的活儿?”阿贝钦在中途改了发音。
“嗯,过来谈谈……”
没等冥墓说完,阿贝钦就打断他说:“报酬不是问题,只要您能把我那个废物哥哥干掉,我可以在原有的基础上再加一个零。”
下一刻他发现冥墓离开了这个房子,用一种他无法反映过来的速度,屋子里只剩下他和他背上的冷汗。
“不过是在哪里加零就不知道了。”
圣歌基地的分布其实很不均匀,阿贝钦和他的其他几个兄弟,或者说竞争对手大体上分布在坤州的东部边境一带,至于具体地址那更是模糊不清,冥墓和阿贝钦见面的地方也是后者留给夜莺的。
当然那里根本就不是阿贝钦的势力所在,而是他的另一位竞争对手,至于这个对手早就被阿贝钦解决了,所以他不怕地址泄露,一者夜莺和冥墓对信息的保密都无可挑剔,二者就算被人发现,知道坐标敢发动打击的人也寥寥无几,再退一步就算被歼灭了又怎样,反正不是自己的人。
没办法,上一任首领死后,新一任的首领必须等到特定的日子由非本族的其他头领选举,这个过程中的真空期就造就了这些“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这些冥墓其实是不在意的,平时他也不是过分注重报酬,或者坐地起价的人,而这次的例外就在于……他想退休了。
别看他年龄不大,满打满算也就三十出头,十多年的杀手生涯在业内虽然算得上比较长。二三流货色的死亡率相当高,不过相较于亚巴顿实力,十年的时间远远不到该退休的标准。
他选择离开自然是有原因的——他厌倦了。
在业内很多同行儿都喜欢执行任务时的心惊胆战和领到报酬后的花天酒地,因为他们中相当比例的人根本不确定自己生在何处死在何时,就像这个世上,对大多数人而言,生命不是什么冒险,而是一股莫之能御的洪流。
相较于无奈之下的今朝有酒今朝醉,冥墓除了不知的自己生在何处,死在何时他是相当清楚的,因为没人杀得了他。
没有了心跳的任务,没有了吸引力的生活,对冥墓来说,太乏味了。
就像眼前,他非常顺利的干掉了阿贝钦的一个兄长,反正是一个我连名字都懒得取的货色,而他的势力也将名正言顺的转移到阿贝钦的账户上,这对冥墓来说不关痛痒,也就是又加深了他退休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