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有吃的么....”
盗贼少女翘着二郎腿坐在树下,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
赤金笑了笑,拿去了笔和纸。
(想吃么?)
“废话,我要饿死了....嘛,这样吧,给我一口吃的,我这条命就给你了,出去后你爱让我怎么办就怎么办,别把我卖到jy或者奴隶市场就行了。”
(还有奴隶市场么?)
“切,怎么没有,多了去了,女王说了不让开,问题是那里也不是女王说的算了,最近几天整个城市都疯了,说什么......“亚基元帅当上摄政王了”之类古怪的话,奴隶市场又开起来了,我就觉得那帮人就等着卖我呢,我这才跑出来嘛。”
(细说,讲完给你肉吃。)
“哇?真的?肉?”
(野猪肉,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当然喜欢啦....但其实我知道的也不多,你别嫌弃嗷....就是王城那边女王突然下令封亚基为摄政王,接管了女王自己的兵权,而且大肆的抓那些宫廷魔法师,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抓了一堆一堆很强的女性魔法师,说她们违抗女王的旨意,全部处死了。”
“但我觉得吧,女王这人还蛮不错的,当时解放奴隶时把我高兴坏了,现在突然闹这一出....嘛,估计女王已经....不在了吧。”
(什么意思?)
“喂,你真是比我还单纯啊,女王估计就是被篡位了,被杀的那些魔法师,几乎全是皇家禁卫军那帮女的。”
赤金听后愣愣的看着盗贼少女,把她都给看毛了。
“额....不够么....哈哈....对,对不起....我知道的就这些了....”
盗贼少女摸摸头,缩到了一旁不敢出声。
(没事,这是给你的吃的。)
赤金久久才缓过神,叹了口气,颤抖着从空间戒指中取出半只熏好的猪腿肉,递给了盗贼少女。
“欸欸欸?真的,真的给我了么?”
盗贼少女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从旁边直接钻了出来,一口就把肉咬在了嘴里。
(你,经常吃不上饭么。)
盗贼少女一大口一大口的咬着肉,手上和嘴角沾满了油,顾不得形象多么不好,仍然张着嘴说道:
“当然啦,你...我也不知道你是谁,话说你叫什么名字啊。”
(赤金。)
“啊,赤金,你是士兵还是富家小姐啊。”
(士兵。)
“哇,真是士兵啊!女性士兵么?我以前也相当的,你们一定天天能吃饱吧。”
(.....是的。)
“太幸福了吧,还有这种肉吃....呜呜...”
(别噎着....)
“唔,话说,你来这里干嘛。”
(和大部队走散了。)
“那,那你要回部队么?那个....”
盗贼少女突然变得羞涩起来,放下了手中啃的差不多的猪腿,连续咳嗦了几下,明显是要有事相求了。
不过表现的手法...幼稚中却带着一丝可爱。
“能不能....让我也成为一个士兵啊,放心!我很能打的!只要让我吃饱就行了!”
(你不是说出去后要捅死我么?)
“哈哈,开玩笑的啦,我只捅那些了对我图谋不轨的老混蛋,一般情况....除非有什么利益问题....是不会捅队友的啦。”
(但还是抱歉了,我不准备回军队了。)
“欸?为什么?军队这种可以吃饱饭的地方是我做梦都想去的啊!”
盗贼少女有些失落的擦了擦手,意犹未尽的用粉红色的小舌头把嘴角的油渍全部舔干净才算完事。
(我回不去了。)
“怎么?你惹了上司之类的么?嘛,别怕,你都给我吃的了,你说谁对你不好,我捅死他就是了。”
盗贼少女恶狠狠的比了个割喉的手势。
(别....是不是给你一口吃的你就能拼命啊)
“嘛,猜对啦!可惜至今没人给过我吃的,你是第一个,也没人看得上我当女仆什么的,可能是我太瘦了.....不然我完全可以当一个不用工资的女仆的,甚至我嫁给他都行啊,无所谓男女的。”
“你就直说,谁让你回不去军队的!我去捅死他!”
(不是...你想多了,我要去救我妹妹,在这之前我不能回军队。)
“你有妹妹?哇,可不可爱啊。”
(和你差不多。)
“那一定很可爱啦!”
(并不。)
“......你的意思是很.....玩世不恭?”
(差不多。)
“说吧,在哪,我一定帮你带出来!”
(.....)
赤金一脸无语的在纸上点了几个点,显得十分无奈。
“怎么了嘛,怕我救你妹妹出事?放心,我死了,她都不会有事的。”
(不是你一个人的问题了,我救回我妹妹的前提,是救回女王。)
“哈?你一个士兵?救回女王?别说笑了,当自己是禁卫军呢?”
(如果禁卫军可以救的话就好了.....算了,不说这些了,现在,你要怎么办?)
“怎么办?我还想问你呢,这里就是那群奇怪的女人清理出的地方,深渊生物是绝对找不到这里的,但这样待下去,我迟早饿死。”
(你这么能吃的?)
“我可是青春期呢,不吃多点以后长不高怎么办,会没人要的。”
(好吧,那,彩,你是为什么变成一个盗贼的呢?)
“嘿嘿,那可就说来话长了啊,想听的话,一根猪腿哦。”
.......
.......
我出生在,嘛,你猜的到吧,贫民窟,不知道父母,也不知道亲人,我已经不记得那时候的事情了,是一个老人收留了我。
他是个拾荒者,生活已经很不容易了,在养了我这个累赘后更是雪上加霜,不出几年就死了。
他死的时候,我才七岁,一个卖酒的酒吧老板帮我将尸体处理好,想要收养我。
现在想起来,这是唯二两个对我好的人了吧,我还不信任你,所以你不能算对我好哦。
但是,你懂吧,这个酒吧老板很奇怪,我听说他的家庭被一个邪恶魔法师屠杀了,作为祭品献祭给了邪神,包括他的初恋一起,从此以后他就变成了一种近乎疯狂的状态,每天都用刀割伤自己,直到露出骨头为止。
我当时很害怕,就拒绝了他,他就给了我一只匕首,我拿着这个匕首,带着这个疑似是我亲生父母留下的挂坠,开始了....算是坑蒙拐骗的生活吧。
我一开始是勒索那些小孩子,用刀逼他们交出手里的糖果给我,后来被他们家长发现了,差点给我打死.....我也就放弃了这种幼稚的手段,开始盗窃。
一开始,我只是去偷偷盲人乞丐的乞讨钱,再或者教堂里面的赎罪钱,每次我看到那些神父牧师气的跳脚诅咒我死后下地狱的时候,我都感觉一阵无所谓,我就励志,饿死之前一定要活的久点,再久点。
长大了一点后,别的不说,我长的还算蛮可爱的吧,就放下了偷盗,去一些小咖啡厅当了服务员,却发现远远没有偷东西挣钱,跟本吃不上肉,就只得找了另一份工作:冒险者。
嘛,说是冒险者,其实就是和一帮混混,去已经被翻烂的地方拾荒去了,砍死一些小史莱姆,带走这些史莱姆精华换点钱.....因为是团队模式,而且我还是最小的那一个,导致我分到的永远是最少的。
最后一次,我独自一人杀了十多只蓝史莱姆,他们却一点钱没给我,没办法.....我要饿死了,只能在他们回去的时候,一刀一个,把他们全杀了,尸体切块喂给了史莱姆,得到了一堆结晶,终于吃饱了一周。
这不能赖我吧....但他们却说是我贪婪恶毒,还差点杀了我....幸好我跑的快。
从此以后,每次出任务,我都是跟那些新手做,坑坑他们什么的,当然啦,如果他们心肠很好的话,救救他们什么的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