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远望见西郊宾馆的大门口,罗莉就觉得有些喘不过气。那细细的几个字初看是平淡的,细品之下是生动而有灵气。从虹许路看过去,那个大门是毫不起眼,车子一拐进来才发现是别有洞天,所有的喧嚣繁华都留在了门外,展现在眼前的是大片大片的绿,宛若森林般高大的树木,碧绿厚重的草坪,开着正闹的紫藤,那么地大气,象是皇家园林,只一眼她便爱上了它。
“嘟嘟-----”短信来了,“大老粗”这家伙,竟然临时有事要迟一小时,让她先去喝喝咖啡。
罗莉竟直把车开到7号楼,下车发现旁边的大草坪上服务员正在训练有素地忙着盛大婚礼的筹备。
一瞬间,她回头看了看车内,仿佛David就坐在里面。上次他带着她来这儿送材料仿佛是昨天,什么也没有变,也是近黄昏时,草坪上正举行着隆重的婚礼,他们牵手站在旁边痴痴地看着,当身着白纱的新娘出来时,大提琴小提琴开始奏响了美妙的婚礼进行曲,她的恋人牵着她的手单腿跪了下来,“你愿意嫁给我吗?”
罗莉被这一切弄得恍惚起来,象是梦,象是电影里的场景,眼前的一切美好的让人不敢呼吸,只怕一不小心它会飞走了。David捧着不知从那里变出来的首饰盒,里面躺着一枚精致无比的钻石戒指,在阳光下发出熠熠的光芒。
“我要给你一个比他们还要盛大的婚礼,也在这个草坪上。”
她喘息着拼命点头。那枚戒指被他细心地戴在她无名指上,不大不小与手指浑然天成。低头看看那枚戒指还在,那人却走了,永远地走了,他再也不能给她一场盛大的婚礼,象他曾经承诺过的那样。
罗莉伤感地走入旁边的小径,她想离开让人透不过气的地方,曾经的甜蜜和幸福,如今阴阳相隔此情却成追忆。
眼前是牡丹园,那开着一朵朵正艳的花仿佛如蒲松龄笔下一个个美丽的女子娇艳欲滴,她挑了一朵最艳的花戴在耳边,上次是她的爱人给她戴上,她说粉色好看,他说红色好看,最后她带着一粉一红的花游遍了整个园子。要知道,她就不会与他争了。以前她一直以为牡丹花很俗气,却不料真的是雍容富贵,那一瓣瓣的花簇显得圆润而丰满,真是国色天香。她很奇怪,在这个季节怎么还会有牡丹花开呢?“因为牡丹好嫉,她想与你比美丽。她怎么有你万分之一的美丽呢?” David在她耳边轻轻说着。
“花儿呀,你知道我是多么地想他!我愿意用我的生命来换取他的。他走了,把我的爱情带走了,生命于我已是毫无意义。你见证过我们的爱情,托你捎话给他好吗?我真想他!”泪流满面亦是不知。
她掩面拐上了前面的小桥,站在桥上,视野豁然开朗,十几米宽的人工河把整片森林分割成两片,两边的堤坝用条石修的整齐洁净,蜿蜒的小路边是高大、粗壮而笔直的常青树木,树下间隔长着些细竹和观赏植物,也许是刚刚浇过水,整片森林在阳光下泛着青翠的光芒。
David曾告诉过她,这儿曾是国宾馆,占地1000多亩,客房只有200多间,掩映在绿树花丛中几乎是看不见的,以前还不对外开,。怪不的基本上是不见人烟。
午后的阳光中罗莉独自在偌大的园子里徜徉,粉色的衣裳衬着一大片的绿很是娇艳,年轻青春的身体使整片树林生动了起来,那些树木在那里静静地等了很多年,此时仿佛迎来了他们的主人,她一会儿弯腰对路边的小花喃喃细语,好象她们是多年未见的闺中密友,她一会儿抚着树干抬头深情凝望,好象他是她的恋人,她手指抚过的地方树木争相报告,“她来了!”她与他们是和谐的,仿佛为彼此而生,从来不曾离开。
前面是一条叉路,她稍稍一迟疑,转向右边,静静的树林没有任何喧嚣,只有偶尔的鸟叫声和皮鞋蹭地的“沙沙”声。罗莉不曾害怕,她认为树木花草虽是植物,不会言语,但他们是生命,每一个都是精灵,他们会笑,也会伤心,何况现在她能觉得David就在她身边,这四年来,她从来没有这么强烈地感受到他,她任由他的牵引走过红红的排得象军队一样整齐的桦树林,走过细竹密密的“萧湘馆”,走过绿草茵茵的大草坪,来到了一个小圆洞门前。
望出去,是竹制的“之”字回廊,一棵歪脖子树是那么沧桑地站着,叶片快掉完了,胸口上有着一个大大的洞,象眼睛亦象是嘴巴。树边是一个茅草顶的小亭,上面不经意地写着“湖心亭”三个字,小亭三面环水,小小的四边形状,透空的围着竹制栏杆,俯身靠在栏杆上可以看见底下成群小鱼在嬉戏,抬头远望湖面很大,泛起些水气,远处的高楼在湖对岸树木的掩照下显得遥远而陌生,那是尘世吗?
罗莉走进回廊时惊动了小亭里的人,他回转了身。那是一个中年男人,高大的身材在南方人中并不多见,着一身的灰色,淡烟灰色的T恤衫和质地考究的深灰色休闲裤,浓密的头发是微微的自然转,那张国字脸的轮廓分明,刚刚刮过的下巴透着些许青色,他朝她有礼貌地微微点头致意。
下意识她便冲那人微微一笑,突然笑容僵住了,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分明是David的,一模一样的眼睛怎么长在这个陌生男人的脸上,罗莉使劲眨了眨眼,真的是他!除了眼角多了几条隐隐的鱼尾纹。那是男人中少有的丹凤眼,眼裂很大,眼角微微上扬,眼珠的瞳仁也很大,泛着些棕色,眼中的光芒可堪比钻石,可那光芒与David是有些不同,他是犀利的,而David是温柔的。David曾笑言这眼睛是他们家的传家之宝。他是谁?
在这个陌生男人眼里,她象是从湖里冒出来的“美人鱼”。站在静谧湖边一两个小时,连热闹的鸟儿也安静下来,岸边的鱼儿也对他不再好奇,纷纷游离湖面,想起今晚要出嫁的女儿,他不免有些伤感。从小到大对这唯一的女儿真是千娇万宠,幸好她自小就独立,学习、生活、工作、包括找男朋友都是自己说了算,可能象我吧?他苦笑着摇摇了头。
身后传来了轻轻地、怯怯地脚步声,回转身,一位“少女”站在“之”字回廊里踟躇不前,她的身高、体形及年龄与女儿相仿,身着粉红色的T恤衫和湛蓝色的“Lee”牌牛仔裤,这是绝对不俗的配色,那粉色衬托着她更加的唇红齿白,马尾髻扎的高高的,耳边带着一朵娇艳欲滴的牡丹花,一双大大的圆溜溜好看的杏眼却掩藏在普通的塑胶眼镜后,脸上不施任何粉黛,却有着少女般天然的红晕,仿佛是山间流出的一道清泉,浑身上下散发出清新甘甜的味道,她不属于这个繁华的大都市!也不属于纯朴乡间!因为她身上还有浓浓的挥之不去的书卷味。
“农夫山泉有点甜!”脑子里突然冒出了这句广告词,他不禁笑了。那姑娘见他笑了,也朝他宛尔一笑,那真是笑得千娇百媚,他在商场驰骋多年,也算是阅人无数,见过多少美人笑,也是倾国倾城,可这么一个清香的女子照理应是一个羞涩的笑,她却是媚的,微微眯着双眼,似笑非笑,嘴角上扬,有着无尽的诱惑,腮边却带着不知是汗滴还是泪滴,更象梨花带泪,那种妩媚与耳边的牡丹花相比,更是色、香、味俱全。一时,他是痴了。
谁料那姑娘与他的目光一相触,笑容就僵在脸上,吧眨吧眨着眼睛,长长的睫毛象两把扇子,惹得人心里痒痒的,她又晃了晃头,仿佛在梦寐中,直直地走过来,捧住了他的头,直视着他的眼睛,眼中满是柔情,轻呼:“David,真的是你吗?”
一切发生的那么突然,他大骇,却象是被施了魔法,不能动弹,心想这姑娘是否疯了。
“我知道你一定会回来的。”
她在他的唇上轻轻地亲了一下,轻盈地象羽毛抚过。
“姑娘!姑娘!我想你是认错人了!”他困难地断断续续地说。
那女孩象是在梦中惊醒,倏地放开他,浑身上下打量着他,“对不起,我,我认错人了!”这下轮到她口吃了,一朵红晕飞上脸,她转身跑走了。
象是一场梦,他呼了一口气,可地上她匆忙间拉下的牡丹花却述说着她的真实性。“这丫头!”他摇摇头弯腰拣起了那朵花。
罗莉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跑出了那个园子,不应该是他?应该是他?这两种念头瞬间在她脑中盘旋冲突上千次,只到她差点撞上了大道上的一辆车,车门打开处正是高福来董事长,他急忙扶住了她。
“你怎么了?罗小姐!”
“我,我在园子里散步等你!”罗莉有些恍惚。
“你脸色这么苍白?跑得这么急?有人欺负你了?”
“没有,没有!”罗莉回答的决然让她自己都吃惊。
高董事长满腹狐疑地上了车开向7号楼。
7号楼恐怕是这些楼中最大的一栋,有一个小小精致的大堂,服务生尽是些俊男靓女,很养眼,一拐弯有一个宽敞的咖啡吧,顶部挑得高高的,直接从室外采光,光线很好,栽着些高大的观赏树木,在室内种这些热带的芭蕉树还真是少见,处处体现这五星级宾馆不露痕迹的高雅。
他们落了座,罗莉要了杯“摩卡”,高董要了杯“卡布基诺”。罗莉最不愿看见男人端着满是奶油的“卡布基诺”,粗粗的手指,细细的勺子一点点舀着小心喝着,她微微蹙着眉看他,希望他早点把这杯咖啡喝完,这姿势让她无端的紧张。
他们要等的人还没来,为了让自己放松些,她转头望向窗外的小池,小池上飘着些浮萍,绿色的茎似圆盘托着些亭亭玉立的粉色睡莲,对面小花园边长着高大的乔木和细竹,湖心长着一棵松树和若干太湖石,很多蜻蜓在上下翻飞,不知名的鸟儿也来凑热闹,不时来一俯冲。雪白的桌布,诱人的咖啡香,耳边轻柔的音乐声,太阳西落,一切在阳光的晕轮中那么安详和谐。
有人来了!一种熟悉的雪茄味,这是“特立尼达”牌子,是爸爸喜欢的雪茄,罗莉从小熟悉的味道。
“少平!这边!”高董起身轻轻唤道。
她回转头。花园里见过的那个男人闯入视野,手里多了些东西,右手夹着根粗大的雪茄,左手不经意地拿着一朵牡丹花,正是她戴在耳边掉了的,一见之下她“腾”地脸飞两朵红云。
“我来介绍一下,这是温少平先生,平华集团董事长,我少年好朋友。这是罗莉小姐,我的总经理。”
“您好!罗小姐,幸会!”
温少平把花插在桌上的小花瓶中,把雪茄平放在烟灰缸上,朝罗莉郑重地伸出了右手。仓促之间,她把手轻轻放在他掌心里,蜻蜓点水般掠过,脸上的红晕更深了。
“幸会!”她朝他微微一笑。
温少平不禁想起了花园里蜻蜓点水般的轻吻,真是一个让人心存遐想的姑娘。
“阿福,我们等一下,杨先生就过来。”
他们口中的杨昌德先生在中国金融界是鼎鼎大名之人,据说是证监会成员之一,这次也是婚礼受邀嘉宾之一。
“小姐,来杯‘摩卡’!”
这双男人的手很霸气,掌心很大关节却不突出,长得肉感却很有力量,保养的很好,肌肤白润,指甲光滑。粗大黑黝的雪茄夹在指间非常地雄性。
见罗莉盯着他拿雪茄的手看,温少平晃了晃说:“可以吗?”
她不置可否,“是‘特立尼达’吧?”
“来一支?”他按捺住内心无比的诧异问道。
“不!”
这姑娘已不似花园里他刚见到时的清纯透明,她蒙上了一层薄薄的雾纱,瞬间却撩起了他无比强烈的好奇心。
杨先生不一会就到了,他们俩正相谈甚欢,回忆童年的上树掏鸟下河摸鱼的日子。简短的介绍后相互交换了名片,因为时间仓促,约定下次找时间再向杨先生请教公司上市的问题。
“不知罗小姐是否肯赏脸参加小女的婚礼?婚礼很快要开始了。”会谈结束时温少平发出了邀请。
罗莉低头看看自己的牛仔裤和T恤衫,“不会太随便了吧?”
“没关系,小女受过西方教育,年轻人穿牛仔裤和T恤衫也是时尚,何况我们都是至亲好友,不要太拘谨。来了就是缘!”
一个“缘”字让罗莉心中一动,那双眼睛又浮上了心头。
黄昏时大草坪上的婚礼应该是所有少女的梦想。从欧洲空运过来的香水百合花做成了圆型拱门立在碧绿纤尘不染的大草坪上,晚风中阵阵花香扑鼻,绿枝上的每一朵百合花都做成了并蒂花,在枝头含苞欲放,远处一排白色的临时活动房掩映在湖边杨柳树丛中,宛然童话里的欧洲城堡。
来宾穿得都很隆重,男士一律西装领带,很多女人穿着国内不多见的晚礼服,端着高脚杯在草坪上自由地三五成群地轻声交谈,白礼服黑领结的侍者托着盛满食物和酒水的托盘在人群中穿梭,罗莉还是为自己的着装感到不安,幸好她几乎没有熟人,没有人太注意到她。
乐队是清一色的美女,穿着黑色长及脚踝的长裙,长发瀑布似的倾泻而下,更是柔美。乐器很简单,只有小提琴、大提琴和古筝,乐曲并不是很欢快,是舒缓而宁静,原来幸福是可以这样来表达,简单中蕴藏着高贵,宁静中体会幸福才是回味悠长,所有的人是带着淡淡的心满意足的微笑,幸福原来可以是这样地享受,夕阳是金色的,一切的景色仿佛镀上浅金色,那么高贵无邪。
新郎来了,果然是个俊朗挺拔的美少年,看上去就知道是“海归”,举手投足间尽是儒雅之气。“婚礼进行曲”响起,温少平牵着女儿的手出现在草坪的入口处,众人鼓掌。
携着女儿的手,温少平觉得前面短短的路很长,总也走不完,鲜花拱门下等待着的那个他将要称之为“女婿”的男人突然有种陌生感,他会对她好吗?他会象他一样钟爱她一辈子吗?这样的交接仪式是否就把女儿的命运递给这个他并不了解太多的小伙子手上?从此后她的一颗心就随着他而起起落落?父亲的责任是否就由他来承担?
他甚至可笑地觉得自己从此后不能够经常看到女儿了?偷眼看看女儿,她正满心喜欢地望着她的新郎,她走得那么急,她忘了她的老爸了吗?这么迫不及待地想离开他吗?一时他有些嫉妒了。这一生在商场拼搏多年,积累了众多值得炫耀的产业和财富,却总是比不过这手中的“宝贝女儿”。她是他所有情感的宣泄口,他是寂寞的,除了女儿,他从没如此地疼着别的人,宠着别的人,他太需要那该死的被人称为“爱”的东西了。
女儿回过头来,冲他甜甜一笑,近身在他耳边轻轻说了声:“爸爸,我爱你!”
他觉的眼中酸涩几乎热泪盈眶。这段路温少平走的回肠荡气,他都痛恨自己怎么这样婆婆妈妈的,儿女情长。他加快了步伐,走近拱门。女婿迎了上来,他把他们的手合在一起,语重心长地说:“你们要好好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