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宗颐的眉头皱了起来。
他转头看向列灵,虽并无什么外露情绪,但眼中却蕴含了某种让人无法捉摸的东西。
他道:“列灵,你可知我虽同风初阳已然决裂,但他的为人我却是十分佩服的,你觉得他会趁我们不备偷袭吗?”
列灵心中某得一寒,最近他诸事顺利,颇有些志得意满之态,如今到时失了几分谨慎的形态。
须知,鸿宗颐可不是什么蠢货。
他心中警醒自己,面上却不露怯意,笑着道:“初阳为人我自也是十分信服的,到底是自小的伙伴,知道他是什么性子,但我担心的却不是他。”
“怎么说?”
“您有所不知,连山族可是还有一尊大佛的。”列灵摇摇脑袋,声音中带了两份沉重,“大族老久未出世,世人皆忘了他的风采。要知道当年连山外逃,若不是靠着他力挽狂澜,恐怕早都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了。”
他见鸿宗颐起了几分兴致,微微一笑,道:“如今初阳虽为连山族族长,但一旦有什么重大事宜,话语权却还是掌握在大族老手中的。”
你信任风初阳,可你能信任这位从未谋面,避世而居的大族老吗?
自是不信的。
勒族实力并不弱于华族,必是要倾族而出才足以相抗的,到时后方必定空虚,连山离华族之近,只要大族老一声令下,他们真的是要被包了饺子,丢了老家的。
鸿宗颐的手指不停地摩挲,眼中闪过思索,列灵见他竟还有些迟疑,便索性再加一把火,“我本不愿说这些的,但如今我既是华族的人,便要为族中考虑。少族长是个性子倔强的,如今为了华族同您闹别扭,中间还夹着风少族长,只要她稍微吹吹耳边风,您觉得到时该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自然是斩草除根来的最快了。
鸿宗颐突然想起之前鸣岐同他闹别扭时喊的,要去连山族当上门女婿,顿时脸色又黑了几分。他同连山族的关系绝无修复的可能,若是连山族一直存在的话,那么这根刺就永远好不了,但若是现在拔了它,即使伤口会汇脓,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却总有好的一天。
不得不说,鸿宗颐此时坚定的心确实动摇了。
但连山族毕竟不是随手就能灭的小族,鸿宗颐看向列灵,想了想,突然道:“你巫族不是从连山族分裂出来的吗,必也学得他的一二分本事,你来算算,看这件事怎么样。”
这话题,转的还真是快了几分。但如今选择权却真真是交到了列灵的手中。
他行礼应道,亲自叫了巫族的人拿了他做法时的圣物,将其一一摆放在桌面上,待其拜访整齐后,就见一小童盛了一碗还带着热气的鲜血走了进来。
鸿宗颐的脸色立即变了,他虽让作法,但万没有因此让一个无辜之人失去生命的年头。好男儿便是要死,也是死在战场上,死在守卫部落上,怎能因这些事而死!
“这是什么!”他拦住要接过鲜血倒入桌面摆放着的头骨中的列灵,怒形于色。
列灵刚将一种由特殊成分制成的黑泥一道道的涂抹在面部,闻言连忙解释道:“族长千万别误会,这时黑狗血,在一会的召唤仪式中用来祭神的。”
此时,祭场已经布置好了。
满装着鲜血的头颅,一根半米长的人体大腿骨棒,因为笔毛长时间未用而结成一缕一缕的,成深咖色的毛笔,特殊的似乎人皮一般闪着哑光的纸。
莫名的,议事厅有一种冷风吹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