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为何,当天夜里李彩云一直没有出现,宁婉雅和唐少元两人开始担心自己的安全,一夜都没有睡着,生怕会有第二个陌生人靠近马车,和他们说话。但在黎明的时候,二人终究耐不住疲劳,沉沉睡了过去。
第二天当他们醒来的时候,走出车外,第一眼看到的不是李彩云,而是又一个陌生人,此时太阳已经偏中,所幸今天天气较为凉爽,阳光温和,照在人脸上,舒服宜人。
眼前这位陌生人好像已经站在他们的马车旁有一段时间了,看见唐少元和宁婉雅走下来,一点也不奇怪,好像很稀松平常似的,晓得二人存在,他年纪看上去有些老,脸孔狭长,眼睛小成一条缝,正站在旁边一块枯黄草地上瞧着二人。
宁婉雅第一眼看到他就觉得讨厌,她感觉这个老头形相有点猥琐,在他们马车旁窥看绝对不怀好意,转过头去,再也不去看他,同时牵着唐少元到了马车另一边去,和老人隔着马车。
宁婉雅抬头仰望蓝天,道:“小唐,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唐少元道:“巳时了吧,我们差不多已经睡了三个时辰。”
宁婉雅想了想,道:“我们现在要不要进城?”
唐少元看着马车,道:“你说呢?我们需要进城吗?要不要等——?”
宁婉雅截口道:“听我的,我们现在就进城去。”
唐少元当然不敢违抗宁婉雅,犹豫道:“进城后我们做什么?你知道吗?我们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住下来。”
宁婉雅默然半响,才道:“总之,我不想再待在这里了,一刻也不想待,我们先到彭城去,再看有什么打算,继续待在这里只是耗费时间,而且也太显露了,这一条道路上的行人都可以看到我们。”
唐少元看着不远处有一队兵卒经过,想起天线,立即点头道:“我们走吧!”
两人上车后,驱驾马车向道路前方彭城驶去,唐少元抽了一下马鞭,马车加快速度,很快就把老者抛在后面。
宁婉雅吐气道:“这位老人肯定不是好人,是我见到过最……最难看的。”
唐少元笑道:“最难看?他丑吗?”
宁婉雅道:“也不是丑,反正看起来就不顺眼,我很讨厌他。”
这时候老人的声音竟然传入了车内两人耳中,他笑道:“哈哈,你不是第一个说我难看的人,似乎你们这些小姑娘都不喜欢我呀,可我很喜欢你,你叫什么名字?”
宁婉雅惊惧地打开车窗,老者竟然和马车保持同样的速度,人在地上奔跑,身手矫健,和他的年龄一点也不相符,他猥琐地对着宁婉雅大笑,就在马车窗后两米远。
宁婉雅急道:“小唐,快让马车快点,快!”
唐少元弓着腰站在车门处,看着前面拉车跑动的马,苦着脸道:“小姐,我不懂驾马啊,不知道怎么让它跑快点。”
宁婉雅喊道:“抽它啊,用马鞭抽他!”
唐少元道:“现在是它跑的时候,用缰绳不好抽,我怕掉下去。”
宁婉雅气哼道:“你怕什么啊!快点去做,他要追上来了。”
唐少元强行压下恐惧,走到车门驾辕架子上,颤颤巍巍地伸手拿着马缰,使自己不去看快速退后的地面,手臂一抖,马缰抽在马背上,马嘶鸣一声,速度果然加快了少许。
猥琐老者脸不红气不喘地和马车并排而行,这时候马车的速度已经比一个擅长快跑的年轻壮汉全力奔跑还要快了,但他还是毫不费力地跟上马车,并且还靠近了车面,伸手拍了拍车窗下面的木板,大笑道:“小姑娘,别着急,我是好人,看你长的可爱,就想和你多说话,等下我们进城后,你去我家住住好不好?”
宁婉雅气得脸色发青,怒道:“老不死,你休想,祝你早日下地狱,摔死在路中间喂野狗!”
猥琐老者一点也不生气,笑道:“哈哈,有个性,小姑娘你和你这个小奴仆是哪里的人?竟敢在没有大人的情况下,就离家外出,你爹娘没有告诉你外面有很多坏人吗?哈哈,在彭城尤其特别多。”
宁婉雅在车厢里骇然喊道:“小唐,快点,再快点!老不死他跟上来了!”
唐少元担心宁婉雅之下,这回不再留有余力,半生半熟地再次拉高缰绳,猛力往下抽去,“啪!”唐少元自幼的苦力劳动没有白费,他的力气比同龄人要大出不少,这一鞭下去,马吃痛长嘶哀鸣,速度达至最高,比先前快了一半。
猥琐老者讪笑道:“哈哈,不错,好小子,老马都发起疯来了,你和你家小姐是什么关系啊?这么担心卖力,不会是私奔出来一对小情侣吧!”
宁婉雅骂道:“闭嘴,死老鬼,这下我看你能不能追的上来。”
老马发疯之下,马车速度飞快,本来他们就离彭城只有五里,只一会儿,就到了彭城不足两里,此时路人已多,看见一个老者追着一辆马车,驾驶马车的一个少年脸色苍白惊惧,虽然觉得奇怪,还是没有一个人阻拦询问,使得原本以为可以有好人帮忙的唐少元非常失望。
老马力尽坚持不住长跑,速度慢了下来,老者又追了上来,出现在宁婉雅最害怕的车窗旁,对着宁婉雅怪笑道:“小姑娘,你是我见到过最可爱的女孩,正值豆蔻年华,十三四岁,我最有兴趣了,你到我家去做客几天,哈哈,我保证会对你比我孙女还要好,让你尝尝快乐的滋味!”
宁婉雅忍不住流下泪水,哭声道:“去死吧,我不会去你家的,你快走,快走,不要靠近我!”
猥琐老者看着宁婉雅稚嫩的俏脸上布满泪水,似乎更加喜欢,咄咄自语道:“哇,小姑娘,你真是不可多见的小美人,特别是哭的时候,小脸白中又有红,啊,我今日的意外收获真是几十年来最丰盛的一次,哈哈,老天待我褚应关太好了,我要好好把她养在房间里,等过几年,必定更加美丽动人,哈哈……”
宁婉雅怕得要命,她觉得这位猥琐老人比起杀人恶魔支幸还要可怕,哭声终于愈发凄烈,卷缩身子靠在车厢远离褚应关的一角,浑身发颤。
马车速度更加慢了,但此时已经离彭城只有一里路,因为今天天气良好的缘故,这里随处可见三三两两出城进城的行人,当他们看见一辆疲倦缓慢的马车旁跟着一个形态猥琐的老者时,无不感到很有兴趣,纷纷投来眼光。
唐少元沮丧憋屈地驾驶马车,对车厢里哭着的宁婉雅一点也没有办法,他感到深深无能为力,同时对路人的袖手旁观、驻足观看而愤怒,想不到这里竟然没有一个人肯救救他们,难道非要他和宁婉雅大喊救命,他们才会施以援手吗?
他又想起了李彩云,心中求神拜佛,呼天叫地,祈祷李彩云出现,赶走老者,让宁婉雅重归平静安好,然后再一起进城休息用食,那该多好啊!
现实是残酷的,李彩云半点影子也没有,不过也并不完全黑暗,还是有人拦在了褚应关的前面,出声喊话,喝道:“你是何人?为何追着位少年的马车?是不是怀有恶意?”
褚应关停下了脚步,看着这位发言的青年汉子,笑道:“哦,你是想要当好人吗?”
青年汉子大声道:“如果你是恶人,我就是好人,你快从实招来,是否对其怀有恶心?”
褚应关盯着他,笑道:“你是刚从外地来的吧,连我都不认识,胆子很大啊!”
青年汉子疑惑地打量了褚应关几眼,道:“你……是是谁?”
褚应关大笑道:“我就是褚应关,哈哈。”
青年汉子色变惨声道:“您……您就是彭城褚应关?”
褚应关望着远去正在进城的唐宁二人马车,道:“你才知道吗?现在不嫌太晚了吗?”
青年汉子跪倒在地,求饶道:“小人初到彭城,实在从来没见过您老人家,就请您放过小人一次吧,小人必定为您做事补过,鞍前马后。”
褚应关笑道:“你看现在有这么多人看着我们,如果我不杀你的话,又怎么让他们服我呢?”
青年汉子跳起来,身手敏捷地朝东边逃命,一个呼吸就逃出了两米远,可是当他再迈步时,褚应关已经一拳打在他的脊椎上,“咔嚓!”汉子软泥一般瘫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
众人脸露惧色,远远走开,有人还绕道而行或者返回原路,把他看做了一个瘟神,一个丑陋猥琐的老瘟神。
褚应关看也不看地上死尸,对城门笑道:“小姑娘,我会再次去找你的。”
唐少元和宁婉雅终于进入了彭城。
彭城大街上人流正炽,熙来攘往,尽显繁华大都会的气象,这条通着南城门的大街宽达十四米,足以容纳四辆大马车并排齐驱,大街两旁全是密集的房屋楼舍,整齐一致,坐落合理,各色各样的人进进出出,就连马和车也有区别高低之分,身份不同的人从其衣饰装着上一眼就可以看出来。时值深秋,天气微寒,不少人出门都带着帽子,唐少元就看着不同的人戴着帽子发呆,他注意到富人头上的帽子光亮美观,材质高档,手工精致,而且色彩缤纷,款式多样,光看起来就很舒服;而穷人头上要么没有帽子,要么只是一顶普通简朴的以草、麻、苎、木粗等粗陋编成的小短帽,既不美观,也不舒服,只是强调耐用方便,不得不感叹彭城的贫富差距若斯!
他很快就看厌了男人的帽子,发现了新的目标,眼睛直直瞪着路边,彭城富家女儿们成群结队在街边购买货物、逛街游玩,就像一道美丽的风景线吸引了每个男人的眼光,越是富裕繁荣的地方,美女就越多越密,而且个个都比贫穷闭塞的地方女孩开放自在,拥有一种青春自信的活力,脸上洋溢着少女的微笑,增添了她们的魅力。相较之下,她们身旁的丫鬟奴婢则成了多余陪衬,毫无出众之处,每位富家小姐都身穿美丽合身的秋衣秋裤,梳着乌黑轻柔的云鬓,施着男人永远也不懂的胭脂粉妆,香气扑鼻,远远就可以闻到,惹得诸位少年郎蹭鼻弄眼,大饱眼福。
宁婉雅惊魂未定,情绪还处于低落之中,对外面的一切声音置若寡闻。
唐少元因为身穿一件普通且邋遢的衣服,活脱脱就是个专门赶车的小车夫,在这个视金钱权势为真理的世界中,哪里会有美女多看他一眼?不小心瞟到他的女人,都暗叫倒霉,迅速转移视线,往别处瞧去,寻找年轻俊俏的富家郎。
唐少元没有因为自己身份的低微而自卑,他想反正彭城和我一样的低等人不知道有多少,我又不是唯一一个,而且他将来如果要娶妻成家的话,也不可能有富家小姐看上他,他只要求一个能够和他身份相符的平凡女子就足够了,天下美女虽多,却并不属于他。
宁婉雅的声音从车厢传来道:“小唐,找到落脚地点了吗?”
唐少元反应过来,大骂自己看到美女走神分心,把要事都忘记了,忙往四周望去,这一条街上客栈宾馆大概有五六家,看上去都比萧县的安详客栈要强,不过令他担心的是,他和宁婉雅身无分文,不知道彭城客栈宾馆的规矩是不是要当场即时付清,否则他们将无处可歇,流落街头,搞不好那个坏老者还会追上来。
他看到左右各有一条巷里,但不知道怎么让马车转弯,他今天还是第一次驾驶马车,以前连坐也没坐过,发愁的时候,街对面貌似一家打铁铺站着一位正在吃午餐的中年男人,看见唐少元为难的表情,放下碗筷,走过来,笑道:“小兄弟,你是第一次驾马车吧!”
唐少元老实地笑道:“是的,大叔。”
中年男人道:“来,我教你,你先放松双手,按我现在握马缰的手势,勒住马缰。”
唐少元看见他双手曲张,左右手高低各不同,连手臂和手腕的方向和力道都大有门道,不禁叹服,按照他的手势勒住了马缰。男人再道:“如果你要让马车往左拐的话,你左手就用上七成力,而右手只能用三成力,然后左手往回缩五寸,右手前伸六寸,同时口中喊‘吁’,入声,声调要重点,这样马儿才能听得懂,马车才能准确地转入左边,右边同理。”
唐少元试着按他的指示,果然马儿乖乖听话,慢慢转弯朝左边巷子走去。唐少元问道:“怎么叫它停下来?”
男人走到马儿前面,拍了拍它的脖颈,抚摸它的鬃毛,沉声道:“嗯,不错,是匹识途耐劳的好马,看年龄大概有二十五岁了,也快到生命的终点了,唉。恕我多嘴了,小兄弟,你听着,想让一匹马能够停下来,绝对不是只是抽拉缰绳就可以简单办得到的,再温顺的马儿如果主人对它粗鲁残酷的话,有时候你去不管你怎么扯拉,它也不会停下的。用马的人,首先就要建立起与马儿之间的感情,感情建立了加上长时间的相处,那么你的一举一动马儿都会知晓,你只需要轻夹马腹,马儿就会立即止蹄停步,不动分毫,就像你自己的双脚一样好使。”
唐少元好奇地看着他,敬佩道:“大叔这一番话,我听得很有感悟,非常有道理,请问大叔你是什么人?为什么对马这么了解?”
男人皮肤坳黑,相貌粗陋,头发蓬乱,而且身上散发着打铁匠独有的一种金属融合化学物质的异味,实在叫人不敢恭维,但唐少元却对他很有好感,当然是因为他好心主动来帮他驾马。
男人爽笑一声,道:“我叫高铮,彭城人,祖上世代替军卒饲马,我曾替楚军在彭城的军队饲马二十六年,从我十五岁开始,就和小兄弟你一样大,楚灭之后,我失去了工作,就在这里开了一家铁铺,靠打铁为生。”
唐少元刚想介绍自己,宁婉雅的声音响起,冷冷道:“我们快找家客栈落脚,别在这废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