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你快想想办法啊!”鱼书琴的期末考试已经结束了,离过年本来也没剩多少天,她的那些同学们都已经离校回家了,而鱼书琴本就是燕京人,所以并不急着回去,这几天都呆在小酒馆里,还仗义的拍着胸脯告诉叶欢要帮他站好最后一班岗。
不过因为大批学生的离去,加上刘旭刚现在晚上也不在这里驻场了,以及小酒馆以及过了开业打折的优惠期,种种原因加起来,小酒馆的客流量是下去了一大截。在叶欢看来这当然是正常的,事实上他也没怎么把小酒馆的生意放在心上,这几天都忙着琢磨自己怎么回归娱乐圈的事情,但是对于鱼书琴来说,她早就已经把自己当成了小酒馆的主人,此刻看着店里零零散散的几个人,内心是焦急万分。
“老板!”鱼书琴看着叶欢躲在角落里拿着他那把吉他发呆,心里突然有了主意,她小跑到叶欢身边,在他眼睛前摆了摆手,示意他回过神来,“老板,要不,你去台上唱首歌吧!”
“啊?!”叶欢有点懵,他其实正在思考该拿什么类型的歌曲给自己出道呢。前世叶欢看的那些个YY小说里,主角们都是一首流行乐,一首民谣,前面刚唱完一首摇滚,后面立马跑出一首中国风,反正是什么经典唱什么,这样虽然读者看着比较爽,但是难免觉得有些假。叶欢并不想自己也这样,他在过去那段时间里虽然也经常唱歌,不然也不会随身背着一把吉他,但是那更多的是为了打发时间,为了缅怀曾经的那个时空,他本身对于唱歌并不是特别热爱的。他现在唱歌的目的很明确,那就是借此回归娱乐圈并趁机捞钱,同时,最好还能认识一些娱乐圈尤其是影视圈的人脉,方便以后自己拍戏演戏。所以叶欢只打算唱一种类型的歌曲,这样的好处就是——省事。对,一种类型的歌曲容易被人贴上标签,什么摇滚天王啦,什么民谣小王子啊,什么中国风开创者啦。。。这样容易在细分的类型中打出名气,更容易出名。
“啊什么呀!”鱼书琴看着叶欢满脸无辜的表情,气不打一处来,她直接上前一把捞住叶欢的胳膊把他拽了起来,“去去去,快点去台上唱首歌去,没看那边的客人都在抱怨怎么没有表演了嘛!”
就这样,叶欢莫名其妙的被鱼书琴推到了舞台之上,他坐在一张高脚凳上,看着周围客人们三三两两的,都把目光投向了自己,“行吧,不就唱歌嘛,哥就来一首呗。”
可是唱什么呢?叶欢本来就是在纠结这个问题,此刻又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不过现在只是为了小酒馆吸引人气唱首歌,那选择起来就不用那么慎重了,随便唱吧!
可是——唱什么呢?有选择困难症的叶欢挠了挠头,现在是在小酒馆里,自己的店又是比较安静的那种,行,就是它了!
“咳咳!大家好,感谢各位能来到我们的小酒馆。相信很多人都知道这几天网上很火的《春天里》的演唱者刘旭刚,就是我们酒馆的驻场嘉宾,大家之前想必也在这里听过他的演唱。”叶欢没有说错,刘旭刚在小酒馆驻场的事情已经被眼尖的大学生曝到了网上,这也是小酒馆还能有这么些人的原因,很多人都是过来想看一看刘旭刚的。
“不过大家可能要失望了。”叶欢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刘大哥最近一段时间可能不会过来了,无论大家是来见刘大哥的,还是来听摇滚的,可能都不能如愿了。”
“什么呀!”
“那我还大老远的跑来干嘛!”
。。。
客人们听了叶欢的话顿时叽叽喳喳的开始抱怨起来,有的本来就是单纯来喝酒的也趁机起着哄。
“老板这是在干嘛呀?叫他唱首歌就老老实实唱呗,还说那么多话帮倒忙。”鱼书琴看着酒馆里的骚动,急的直跺脚。
“大家不用着急,下面由我来给大家演唱一首歌曲,我保证大家听了不会失望。希望大家能安静一下,认真听。”
“你谁啊你,我们要听刘旭刚唱。”
“对啊,看你那样,你会唱摇滚吗?”
“好了,都安静,这个小哥哥长得蛮帅的,你们就不能先安静下来听他唱嘛,唱得不好你们再喷就是。”见到是一个身材火爆,打扮略微妖艳的美女开口,前面听了叶欢的话之后吐槽不停的男生们见是个美女,都很给她面子,纷纷闭上了嘴巴,不再说话。
叶欢见状,对着这位美女笑着点了点头,表示了感谢,然后闭上眼,拨弄起吉他,开始了自己的演唱。
“哼!狐狸精!”鱼书琴站在角落里看到了这一幕,不高兴的瘪了瘪嘴,然后也不再说话,开始认真的听起歌来。
当你走进这欢乐场
背上所有的梦与想
各色的脸上各色的妆
没人记得你的模样
三巡酒过你在角落
固执的唱着苦涩的歌
听他在喧嚣里被淹没
你拿起酒杯对自己说
一杯敬朝阳,一杯敬月光
唤醒我的向往,温柔了寒窗
于是可以不回头的逆风飞翔
不怕心头有雨,眼底有霜
一杯敬故乡,一杯敬远方
守着我的善良,催着我成长
所以南北的路从此不再漫长
灵魂不再无处安放
一杯敬明天,一杯敬过往
支撑我的身体,厚重了肩膀
虽然从不相信所谓山高水长
人生苦短何必念念不忘
一杯敬自由,一杯敬死亡
宽恕我的平凡,驱散了迷惘
好吧天亮之后总是潦草离场
清醒的人最荒唐
好吧天亮之后总是潦草离场
清醒的人最荒唐
《消愁》,这就是刚刚叶欢伴着吉他轻轻向大家诉说的歌,作为前世毛不易最出名的一首歌,这首歌的质量是毋庸置疑的。当叶欢谈完最后一个音符之后,酒馆里的所有人仿佛都中了定身咒一般,他们沉默的坐在那里发着呆,一动不动,不知在想些什么。
李阳坐在吧台边手里握着一杯酒,他此刻的心情很奇怪。作为一个摇滚爱好者,在音乐节上听完了刘旭刚唱的《春天里》之后,他就开始寻找刘旭刚的信息,后来看到有人发帖说刘旭刚在这里驻场,他本来还不信,一个这么厉害的歌手怎么会在这种大学城里小小的酒馆驻场,不过看发帖的人说得很真,他也就趁着今晚空闲过来看一看。
到了这里问了几个熟客之后,倒是确认了刘旭刚在这里驻场的事实,但是自己酒都喝了几杯了,刘旭刚却迟迟没有出现。最后跑出了叶欢这么个看着娘里娘气的小白脸,还说自己要代替刘旭刚唱首歌。他这样子,看着就不像是会唱摇滚的好吧!李阳刚刚就已经忍不住了,要不是有个长的还算可以的小妞发话了,他懒得和对方争辩,李阳早就开始闹起来了。
果然如李阳所料,叶欢唱的并不是摇滚,这首歌轻声细语的,说是民谣吧似乎又不太像,李阳对这种类型的歌曲从来都是不屑一顾的,但是不知怎的,听着叶欢娓娓道来的歌词,李阳的心头突然觉得沉甸甸的,又似乎是空落落的,胸腔里好像有一种气在压着,不知道该怎么表达,但是本来准备听完就摔杯子的,此刻却怎么也提不起那个劲了。
苏芒同样如此,她就是刚刚开口替叶欢说话的那位美女。苏芒也是为了刘旭刚而来,她其实是个记者,本来是打算过来采访一下刘旭刚的,打扮的这么妖娆也是听说刘旭刚在酒吧里驻唱,为了不让自己在酒吧里显得突兀,才穿成了这样。不过她没想到的是这个酒吧似乎和想象中的不一样,大家打扮的都很正常,整个酒馆里的气氛也很清新,还有,最重要的是今晚刘旭刚似乎并不在这里。
苏芒自然不会怪罪刘旭刚,自己过来本身就没有预先告知过对方,她开口帮助叶欢也是想着给叶欢留个好印象一会方便向他打听刘旭刚的情况,不过显然苏芒还是有些不开心的,有些迁怒顶替刘旭刚上台的叶欢,所以她开口帮忙的同时话里还给叶欢挖了个坑,暗示大家听完叶欢的歌之后觉得不满意就可以喷他。
但是似乎没有人开口喷叶欢,苏芒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只要不是个傻子就能听出这首歌的质量来,虽然这不是一首摇滚,但是叶欢好像也没说过自己要唱摇滚啊!
这时候的苏芒很兴奋,他没想到这个小小的酒馆里,除了刘旭刚之外,还有一个叶欢。她见大家都在沉默,叶欢也开始把吉他装进包里准备下场,连忙高声喊道,“帅哥别走啊,再唱一遍呗。对了,你还没告诉我们,这首歌叫什么名字呢?”
“对啊,对啊,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对啊,我从来没听过诶,这首歌是你原创的吗?再唱一遍呗,刚刚有些歌词没有听清楚。”
。。。
苏芒的话仿佛惊醒了大伙,他们开始朝着叶欢呐喊起来,表示刚才的歌很好听,希望叶欢能再唱一遍。
叶欢见状,摸了摸鼻子,笑着对大家说道,“既然大家都这么捧场,那我就给大家再唱一遍,这首歌叫《消愁》,确实是我原创的,今天是第一次和大家见面。”
“哇,真的是原创诶,还是第一次唱,我好幸运诶。”
“对啊对啊,好好听喔。唱歌的小哥哥长得也很帅呢!”
“嗯嗯,他答应再唱一遍了,之前没有准备,这次我要把它录下来。”
。。。
这是个看脸的世界,但也不仅仅是个看脸的世界,来这的女生们都是附近学校的,平时也看惯了帅哥,所以她们一开始对叶欢并不感冒,但是当叶欢唱完这首《消愁》之后,她们就开始激动起来了,纷纷变成了叶欢的小迷妹。
至于那群男生们,虽然没说什么话,但是一个个那期盼的眼神表示,他们也想再听一遍这首歌。
于是:
当你走进这欢乐场
背上所有的梦与想
各色的脸上各色的妆
没人记得你的模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