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离开以后,郁闷和忧愁,悲伤和愤恨,所有的怒目而视和不可饶恕,都会变成对方心底的温柔。思之若飘渺春波,白河这夜的刘一介点燃又一支烟,在黑暗中闪动着微弱的火光。
林吾乡站在冬日的什刹海冰场上,飘飘的长裙从长外套悠悠探出来,长长的发丝搅合着阳光跳动,在丁怀远的眼中闪啊闪,她笑起来,梨涡流转,齐刘海被风吹起来,露出可爱的眉毛,嘴唇像是一颗小小的草莓,鲜艳又稚嫩,丁怀远暗暗勾勒,这画的名字叫做《风中的林吾乡》。
他说过她的名字美,没想到真的念起来,像心里唱着歌一样,嘴里也能吐出芬芳来。
林吾乡拿着一罐冒着热气的饮料过来,丁怀远还没回过神来,脚底一滑,竟然摔倒在了冰面上,林吾乡愣了一愣,随即笑了起来,不出意料也失去了平衡,捧着饮料摔了个四脚朝天,两个狼狈的人相视一笑,竟开始拿起冰场围栏边的冰渣渣互扔起来,一颗冰球准确无误击中林吾乡,林吾乡大喊
“丁怀远你干嘛,摔倒了赖我啊。”
“要不是你冒冒失失的冲过来我能摔倒吗”丁怀远继续搜集武器。
没想到林吾乡支撑着站了起来,将一颗冰球直接塞进了丁怀远的脖子后面,丁怀远几乎跳了起来,又摔了一次,只能趴在地上求饶。
两个人打道回府的时候,南锣鼓巷的游客还熙熙攘攘,丁怀远想穿过街去搭地铁顺便看看热闹,但是人多又怕两个人走失了,林吾乡正想绕道,看见丁怀远开始解自己的围巾,
“你干嘛啊,天气这么冷为什么把围巾摘掉,刚滑完冰还浑身都是汗呢,赶紧围上。”林吾乡催促。
丁怀远看着林吾乡,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温暖,他把围巾的一头递给林吾乡,“抓着,这样就不会走失了。”说着看林吾乡把手握上去,随即转身走进了人群中。
丁怀远热爱人群,他觉得人群能够给他一种安全感,淹没在其中,就像隐形在海洋里,有被重重包裹着的感觉。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这种情节是从何而来的,从小,他的爸爸妈妈便忙于自己的事业,经常出现的情况是,偌大一个房子里,只有丁怀远一个人和他的宠物蜥蜴罗斯,丁怀远跑到床边拉一会琴,又拉开窗帘看上海绚丽的夜景,然后在飘窗边静静睡着。他最喜欢的时刻便是爸爸妈妈把他带到外面去吃饭,只有这个时候,他身边有最多的人陪伴,慢慢长大之后,他觉得自己慢慢爱上了众人拥挤的场所,火锅、串串店的浓烟和夜晚烧烤摊旁和朋友们聊天侃大山的场景,都是他感觉最安全的时刻,就像是此时,身边拥挤着各种各样的人,他手中的围巾牵系着他和一个美好的女孩,她内敛安静,但是对他抛出的梗却乐意接招,平时不近人情,事实上确实古道热肠两肋插刀,他觉得他牵着自己港湾,一艘船常年在风暴里航行,终于把锚抛在了一个海港。
林吾乡看着前面这个在人群里穿行的人,觉得自己十分幸运,这是一位不可多得的朋友,志趣相投又在各方面略高她一筹,能够给她耐心的指导。林吾乡清楚,一个男孩会这样子,多半是对女孩子有一点好感,但是自己又实在是不敢想象,这样一个优秀的人对自己有什么好感,认识丁怀远两个月以来,她开始注意起了周围人对她的评价,发现只有室友说过她“不论什么衣服穿起来都很有气质”,除此之外便什么也没有了。林吾乡郁闷得紧,但是慢慢也就放宽了心态,能够看出,丁怀远与她在一起的时候非常开心,而自己又何尝不是乐在其中呢,所以也就释然了。
在人海中穿流实在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丁怀远看见一家奶茶店,便跑进去给他和林吾乡一人买了一杯热奶茶,天已经暗了下来,慢慢穿过人海到南锣鼓巷站搭地铁,丁怀远的耳机里恰克与飞鸟的《say yes》播了不知多少遍,晚风都变得很温暖。将林吾乡送到了她的寝室楼下,像以往一起自习之后回寝室一样,她转身便要上楼,丁怀远却有点舍不得她就此离开,又不知如何开口,按耐不住喊了出来,
“吾乡。”
林吾乡有点惊讶地回头,内心甚至有点期待他说什么,丁怀远吞了吞口水,说,
“期末季加油啊。”
“还请大佬手下留情。”林吾乡像丁怀远做了个鬼脸,转身上楼。
丁怀远在原地被自己笑出声来,修长的双手捋了捋头发,今天出门的时候特意喷了定型喷雾,什刹海的风吹不乱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