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之所以会相信一些表面的现象,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种是这些事情本身显而易见,我们不必多加考虑就会接受它;另一种是这些事情与那些显而易见的事大体一致,我们的潜意识会不自觉地将这些事当作事实的“替代品”而予以接受。
有句俗语叫作“眼见为实”,然而,我们看到的就一定是真实的吗?生活中我们会遇到这样一些陌生人:他们衣冠楚楚,言谈举止落落大方,颇有绅士风度,与那些成功人士、诚信人士非常相似。这样的人在人群中颇受欢迎,也比较容易让人产生信任感。但也正是这些“第一眼好人”,偷偷地制造着一起又一起的欺诈、盗窃等犯罪案件。据公安机关对每年发生的经济欺骗、欺诈和入室偷窃、抢劫案件统计分析,让受害者放松警惕并轻易相信谎言的作案者,大都是这些“第一眼好人”。
难道说穿着得体、言谈风趣的陌生人都是坏人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那么什么样的人才是“第一眼好人”?我们又该如何快速区分好人与坏人呢?下面我们跟随FBI的阅人术,提升你的眼力,教你练就一双识别“第一眼好人,第二眼坏蛋”的火眼金睛。
“幸运”的杀人犯
一个人的外貌是他内心的真实写照,这里的外貌并不是指衣着、装饰等外在的东西,主要针对人的面相。相由心生,一个人的眼睛、额头、鼻子等器官都是一个人的内心在外貌上的具体反映,尽管“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但通过外貌对别人做出判断,自古以来都是我们进行人际交往的第一步。
外在的东西可以修饰,可以遮丑,还可以美化,它们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起到混淆视听的作用。
2009年美国曾发生过一起连环杀人事件,凶手是一名堕落的“富二代”。据他自己对警方交代,他之所以会制造连环杀人事件,是因为嗑药之后“太兴奋”了,以至于只能用杀人来释放自己的“活力”。不过他也没有想到,杀人居然让他比嗑药还要“兴奋”。于是嗑药、杀人、再嗑药、再杀人成为一个恶性循环,最终导致十余人沦为他宣泄自己“兴奋”和“活力”的受害者。根据美国当地州的刑法规定,这样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理应被判终身监禁,但接下来的审判结果,却因为凶手外表的微妙变化而发生了巨大的转折。
杀人犯的律师在杀人犯出庭之前做了如下部署:首先让杀人犯脱掉嘻哈装,换上崭新的西装;然后将头发梳理整齐,戴上了一副金丝眼镜;最后反复向杀人犯强调,在庭审过程中不要谈及案件经过,只要不断地说自己的教育背景就可以。陪审团的成员对这名连环杀人凶手原本是恨之入骨的,但在庭上见到的居然是一个斯斯文文、有着良好教育经历的“文化人”,这使陪审团在最终判决罪名时手软了,只判了五十年,不仅没有将其终身监禁,而且还允许他获得“在适当条件下准许保释”的特权。此案的判决结果引起了社会的轩然大波,谁也没想到最终逆转判决的,居然只是凶手外表的“美化”。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改变外表可以起到迷惑别人的效果,但这种效果维持的时间并不会很长,随着人与人之间交往的日益深入,他的本性终究会露出来。在熟悉阅人术的人面前,这段时间甚至会更短。例子中的那个十分“幸运”的杀人犯,他原本以为骗得过陪审团、骗得过法官便万事大吉了,但他没料到监狱中那些老于世故的犯人一眼就将他任性、傲慢的本质看穿了,再加上他们对判决结果十分不满,“幸运儿”的“运气”在他进监狱里的第三天就气数全尽——他被人悄悄地杀死在洗澡间。
所以,判断一个人是忠还是奸,是善还是恶,千万不要以他的外表作为评判的标准。
做好人?做坏人?
坚硬的岩石耐得住重压,经得起火烧,貌似坚不可摧,但它却能被柔和的海风化为细细的颗粒,被涓涓的地下水侵蚀成千姿百态的溶洞。环境对万物的雕琢都起着复杂的作用。环境造就人,人自然也摆脱不了环境的影响。
环境不但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内在素养,还能影响到他的外表气质——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他们全身充满了自信与活力,坚毅不屈的外表给人印象深刻;而浸染在尔虞我诈环境的人,则处处小心翼翼、口是心非,像一只变色龙一样随时改变着自己的立场。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变色龙的伪装是生存本能,与生俱来,但有些人的伪装则是刻意的,他们很清楚地知道“好人应该怎么做”,或者知道“正确的做法是什么”,继而用“好人”的面具遮挡住原本丑陋的嘴脸。这样的人是可悲的,与这样的人打交道也是很令人头疼的。
美国联邦调查局根据工作需求,会训练一批FBI探员从事卧底工作。卧底既危险又痛苦,他们要想打入敌人内部,必须做一些违法的事情。随着FBI卧底探员违法的事情越做越多,哪些是“迫不得已”,哪些是“故意为之”的问题就出现了。根据美国联邦调查局规定:探员因工作需要或迫不得已而做的无重大伤害的违法行为,不负法律责任;但如果是故意做出的违法行为,则必须接受法律制裁。FBI卧底探员受过严格的训练,有着高超的反侦察能力,他们会轻易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吗?
2001年,美国联邦调查局将潜伏在俄罗斯机密部门担任卧底的汉斯探员抓捕,抓捕的罪名是汉斯涉嫌“出卖国家机密”。面对联邦调查局的指控,汉斯否认自己的罪名,并声称自己泄漏一小部分无关紧要的信息是环境所迫,为了更好地接近莫斯科方面的核心人物。由于汉斯是FBI反间谍组织的老牌谍报员,他有着超强的反间谍、反侦察能力,知道在面对审讯时应该说什么、做什么,极佳的伪装面具导致案件侦破难度极大,就连当时的美国总统布什都极其头疼。
汉斯探员以前的工作业绩是光辉耀人的,他曾经为美国政府截获数百起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的间谍信息,由此得知他的本性是忠诚的、正义的,但随着外界环境的日益影响,他开始慢慢变质。虽然汉斯对此坚决否认并毫无破绽,但负责汉斯案件的FBI探员坚持认为他一定会有漏洞。在FBI探员长时间不厌其烦的审讯下,事情终于出现了转机。
FBI手中有着一份俄罗斯为美国提供情报的克格勃官员的名单,这个名单是绝密的,但前段时间名单中的三个人却遭到了俄罗斯政府的通缉。当FBI探员无意中向汉斯念到这三个人的名字时,汉斯做了一个用手挡住眼睛的小动作。这个小动作持续的时间很短,但FBI的探员却看得一清二楚。很快,FBI将这三个人身份泄露的事情与汉斯关联到了一起,并以此为新的切入点展开了调查。不久之后,越来越翔实的证据浮出了水面。在铁证面前,狡猾的汉斯终于承认了自己的叛国行为。
原来汉斯的确在莫斯科悄悄地出售绝密情报,他不仅出卖了美国在俄罗斯部署的机密情报信息网,而且还泄漏了那三名为美国提供情报的克格勃官员名字。当他听到FBI探员提及这三个人的名字时,所做出的遮挡眼睛的小动作,正是自己内心感到羞愧的表现。
汉斯案件的调查因为汉斯的伪装而举步维艰,这正是一个人受环境负面影响的典型例子。他曾经成绩优异,是FBI的骄傲,案发之初很多人不相信他卖国行为是真实的,这个先入为主的观念给汉斯戴上了“好人”的面具。但任何秘密都逃不过FBI的眼睛,汉斯不经意间的小动作出卖了他,也正是这个小动作,才使案件得以最终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