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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回家的方向

《潜水钟与蝴蝶》的作者在成为渐冻人之后,依旧完成了这部令人动容的回忆录。他靠的是用眼皮一眨一眨,指示助理拼出字母;虽然失去了一切,却没万念俱灰,因为他的躯壳里还存着记忆与想象。正是这两点,使他依然能创作、启发人;对所有创作者而言,没有这两样,就什么都没了。

我的想象力一向不丰富,记忆力也不是很好;回想自己的成长过程,总是有点鼻酸,因为从小就自认不被了解,父母总是限制我做这做那,吓止我的想象,要求我认命接受大家遵循的生活规范。我很少被鼓励,如果说有,全都来自慈祥的祖母与和蔼的外祖母。

祖母与外祖母是亲戚,都姓蓝,均来自头城外海十公里处的龟山岛,是随吴沙从唐山漂洋渡海来台的移民子孙。祖父在我刚懂事不久就离开了人间,因此阮家的一切都由祖母掌管;除了大伯迁到礁溪自立门户,二伯因入赘而为家族不容,其他五位叔伯,包括我爸爸在内都共住一个大院,没有分家。祖母非常有威严,不必发号施令,所有人就对她恭恭敬敬、顺顺从从;看到孙子却总是笑逐颜开。

祖母的命非常好,曾经弥留两次,大家准备好后事,连灵堂都搭了,她又回神过来。第三次,大家半信半疑地又等了一两天,才敢像办喜事那样举行了丧礼。她最喜欢入睡前叫孙儿辈捶腿,总说好好捶就有赏。有时是人家送的苹果、梨子,有时是月饼、糕点。在早年,这些东西都是很昂贵的,她经常舍不得吃,到最后都快坏了。也因为如此,我们尝到的水果、甜品都不很新鲜,那种将坏未坏的味道,我现在还记得。除了吃的,她还会给点零用钱。不晓得为什么,她特别喜欢我来捶,大概看出我跟其他孩子不一样,更需要这些额外的犒赏。让我讶异的是,她还有乡下人罕见的开放思想。

我们那保守到可怕的乡下,向来视自由恋爱为异端奇行;但读高中时,祖母却鼓励我去追求一位父亲为医师的女同学。她虽目不识丁,记性却特别好,镇上的大小事情都了然于胸。左右邻居七嘴八舌话是非时,她总用朗朗笑声化解一切尴尬与不快。大家常说我是令人头痛的怪小孩,可是在记忆当中,祖母却总是夸我好宝宝。光是这一点,就足够帮我度过难熬的童年,让我把儿童期的受伤经验化为日后的创作泉源。

她的名字好听,是单字一个“凤”;她的人好看,只要想到她,一个几近完美的形象就会浮在我的脑海里。所有的苦仿佛都跟她无关似的,因为她自有办法将人生的不顺遂消化。大家说到她,都会赞叹:“她太有福气了,没几个人能像她这样!”不管什么年头,日子如何难熬,祖母总是心满意足地过着每一天;走了以后,也依然留在每个人的心坎里。

从他身上,我仿佛看到了自己,也看到了回家的方向。

外婆的命运就截然不同了。一想到她,就会忆起她往生的那天。读小学的我从学校放学回家,一进屋,木工学徒就对我诡异地笑着:“你外婆荡秋千去啰!”我一头雾水,问他,这是什么意思?我认识的外婆总是在工作,手上的活儿从没停过,怎么可能去玩小孩的荡秋千?再往里走,屋里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所有人都跑到镇郊外的拔雅里外婆家去了。

外公去世得早,外婆跟舅舅们守着几亩薄田,镇日忙个不停,收成却还不够还债。平时勉强过得去,可绝不能有人生病;他们会欠债,就是因为外公长年卧病。然而舅舅犯了甲状腺肿大,必须时常找郎中抓药,妈妈虽然时常暗地支助娘家,但也没能让他们的日子好过些。得知自己患了没法治的癌症,外婆在最短时间内上吊自杀,以免成为家里的负担。每每想到,她就连多一天的担子也不愿意让别人扛,我就难过得想哭。

由于不懂避孕,妈妈每两年就会生一个小孩,根本来不及照顾;因此,每个小孩几乎都有一段时间被送到外婆家。我又是最常去住的,只要一捅娄子,大人就把我往拔雅里送。那真是我所认识的最苦的人家了,餐桌上少有荤食,多半是腌得死咸的酱瓜、豆腐乳,还有蔬菜、地瓜。猪是养来卖的,鸡鸭是过年过节祭祖用的;所有食物都自家生产,能不花钱就不花钱。茅房里连草纸都没,得用竹片揩屁股,小孩皮嫩,常被刮伤。我总认为自己是苦命乡下人,到了外婆家,却变成表兄弟心目中的幸福镇上人。

从认识,他们就是连电灯也没,天黑沉沉的才点上蜡烛。为了惜火,大家都得早早睡觉。夜里偎在外婆的怀里入睡,我才知道,他们的被窝比家里的还硬、还重、还不暖。日子这么苦,却不曾看过外婆愁眉苦脸,虽然很少开怀,脸上却总总显得信心十足,仿佛确信下一季的收成会比这一季足,明年的冬天会比今年暖。记得小时候拿过的零用钱,面额最大的,还是外婆给的。以所得与付出的比例来说,她是我这辈子见过最慷慨的人。

日子这么苦,外婆还是栽培出了争气的儿女。一位舅舅在台北餐饮界闯出了字号,一位阿姨也终于读到商专毕业,在大公司当会计时,嫁给了本省第一代企业家的儿子。可是,外婆却已享受不到他们的成就。

以我的理解,外婆其实是最棒的母亲、最好的老师,虽然不识字,却有很好的洞察力,经常告诉我:“阿忠啊,人家不喜欢你,是因为他们不了解你。只要你认真努力,将来一定出头天,会比我认识的所有人都有出息!”而我却总以为她是在哄小孩。

外婆晓得我在偷偷喜欢一位同班同学。那位女同学的名字,到现在我还记得叫黄栖凤。有一次要从外婆那儿回家时,她塞了两个柚子给我:“拿去请栖凤吃!”我不知道该怎么请,大哥强忍笑意,叫我照他的法子:“你就站在她家门口朝里面喊:‘栖凤,这两个柚子给你,我要找你去散步!’”

我在街对面的黄家门前守候了不知几小时,隔一会儿就照着叫一遍,也不知道栖凤早就羞得从她家后门不知逃往何方了。这件事让我懊恼了很久,因为话一传开,整个镇上的人都说我年纪虽小,却色胆包天。

祖母与外婆的豪爽大方,同样反映在龟山岛的亲戚身上。有位龟山阿舅打鱼为生,每回出海捕鱼,在镇郊的大里渔港靠岸后,便会到街上采办日用品;经过我们家,总会送来当次鱼获中最贵重的生猛海鲜。龙虾或石斑鱼等珍馐,就连有钱人家也只能点缀着买,我们家却经常吃得到。把最好的东西送人——这是罕见的美德,却也是龟山岛民的天性。

龟山岛海拔四百米,面积仅2.84平方公里,曾为头城的一个里,居民最多曾达千余人。我的老祖先在清朝咸丰三年(公元一八五三年)的农历十二月间,由福建乘着“顺天号”货船扬帆出发,满载着南货,准备在鸡笼(基隆的古名)靠岸销售,没想到一阵强劲北风使航向发生偏差,让他们误把龟山岛当成鸡笼屿。登陆后发现邻近海域鱼量甚丰,一批生意人兴起改业之心,回家将家小接来垦荒定居。

首批移居龟山岛的有七户,祖母、外祖母正是他们的后代。岛上女子纷纷嫁来头城,龟山岛的人迹就日日渐稀了。一九七五年,岛上从鼎盛时期的百户人家衰减到只剩三十余户;岛民们于农历六月十五妈祖诞辰那天举行过一年一度的大拜拜,便尽数迁往对岸的大溪港。龟山岛从此被列为管制区,直到近年才开放生态研究与观光。

我是家族中极少看过龟山岛祖宅的人,读初中时曾去过一趟。当时外人造访相当不便,申请手续几乎像出国那么难。光是户政事务所、警备司令部就能搞得乡下人头昏脑涨。岛上还没电力供应,村落饮水是用抽水机从地底深处打出来的,半咸半淡。山壁陡峭达五十度角,因此住户都在西南边的一个小山坳里密集挨靠;居住环境之差,台湾本岛没几个角落比得上。而我的祖先就是在这里生长的,我的血液也有这种半咸半淡的水分。

岛上什么都没,树长不高,人也没地方去,所有住家围绕着一口小池塘,像被囚禁起来一样。然而,岛民却有头城镇民罕见的大气度,既开朗又热情,把每位访客都奉为上宾。在岛上过夜的那晚,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一种从未听过的声音周而复始、永不止息地往耳中灌。原来,龟尾巴就是条长长的浅滩,上面尽是经年累月被海涛冲洗的卵石,颗颗都是无瑕的滚圆。浪来,它们就咕噜咕噜地上岸,浪退,它们又咕噜咕噜地下海。

在兰阳平原的任何角落都可看到龟山岛,虽然踏上那块不毛之地的人少之又少,它却成了宜兰的象征与地标,“龟山朝日”还是兰阳八景之首。似乎可望而不可及才会成为梦乡,才能孕育梦想。年岁渐长,我终于明白祖母与外婆为何那样豁达。她们都是有梦的人,总替未来赋予希望;而我的双亲却从不敢做梦,因为他们太脚踏实地了,从不幻想,只求将眼前的每件事做好。

想到父亲就会忆及,有阵子我整天闹着要去龟山岛。为了打消我的念头,他仿佛变了个人似的,竟然没有命令,而是利诱:“如果你不去龟山岛,我就给你一只手表。”那是我生平的第一只手表。父亲是怕我渡海发生危险;在他那不苟言笑的威严背后,其实是慈爱。但我也没就此罢休,过了一阵又卷土重来,两年后,终于在龟山阿舅的强力担保下得以成行。

当我在台北闯出名号后,有天难得返乡。那时,家中已有兄嫂们打点,父亲已退休,经常在镇上小庙帮忙,忙得十分快乐。母亲大半辈子绕着家务转,没什么人际关系,闲下来反而发慌。

那天,母亲倚在门旁,出神地望向北方马路的尽头,见我靠近,好像感触很多:“要是我识字、能看报纸,该有多好,日子就不会这么无聊了!”这辈子和母亲难得对话,那天也就多聊了几句。她说:“我虽然什么都不会、什么也不懂,却把九个孩子都一个一个平安带大了!”我说:“我们兄弟姊妹还真是幸运,爸妈为了把我们喂饱,时时刻刻都在忙,也没时间管教,我们却没一个变坏!”

没想到,这句话却让母亲霎时之间泪流满面……我在她身边站了许久,除了深深自责,也不知怎么安慰才好;突然之间想到,上小学的第一天,母亲正是站在这个位置对我说:“爸爸妈妈都在忙,没办法陪你去学校。你站在这里等,看到背书包的学生经过,就跟在后面走。要记得,往右边走的才是去小学,往左边走的是要去中学,不要跟错了喔!”没鞋穿,脚丫被尖凸的碎石扎得好痛!太阳愈来愈大,石头愈来愈烫,只有尽量往冒出来的杂草踩;边走边跳,学校仿佛永远到不了。右边正是北方——日后我长大离家而去的方向。

离开家乡的几十年间,我到过世界上很多国家。在参加广东美术馆为我举办的回顾展“阮义忠·转折点:一个时代,一本杂志,一个人”开幕典礼后,我回到老家,在一个观光饭店举行了一场小型个展。在剧变的台湾,宜兰县被认为是最有规划、最能保存本土特色,又没有工业污染的县份,如今俨然成了台湾的著名旅游区。

然而,故乡已面目全非,变得让我不敢相认。这么多年来,我搬过好几次家,明白家与故乡都会变,不变的只有童年的记忆。这次展览,我特别挑了一张三十年前返乡所拍的照片当海报与邀请卡。画面是一个戴着斗笠、穿着汗衫短裤、光着脚丫的小男孩,顶着烈日,走在一条碎石子路上。

从他身上,我仿佛看到了自己,也看到了回家的方向。

写于二〇一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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