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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引子:一九四四年

每个星期六,在例行检查结束、文书室发放了通行证之后,弗吉尼亚州皮克特军营中各连队的步道上总会涌现出蜂拥奔逃的人群。你可以去林奇堡、里士满或华盛顿特区,而且,只要你愿意花上九个小时——五小时巴士,四小时火车——那你还可以去纽约。

一九四四年秋天一个多风的下午,二等兵罗伯特·J.普伦蒂斯独自踏上了这段漫长的旅途。他十八岁,是一名预备步枪手,这次旅行对他而言似乎意义重大,因为这很可能是他外派前的最后一次通行假了。

当晚,他置身于宾夕法尼亚车站喧闹的人群中,感觉迷惘、拥挤而恍惚,他侧身拨开一对对拥抱的情侣:男人们的军服似乎都比他的有型,女孩们则热情洋溢,仿佛在嘲弄他的乳臭未干。有一瞬间,他发现自己正径直朝人群中一个与他相向而立的女孩走去,她苗条、娇嫩,有一头棕色的长发,当他走近时,她仰起脸,露出一种他从未见过的、美丽动人的欢迎神态。她没有动,但眼含热泪,翕张的双唇足以阻停他的心跳——上帝啊,他多希望能有女孩这样望着自己,哪怕一次也好!——因此,当一位海军下士推搡着挤过他身旁、把她搂入怀中时,他竟有些错愕,如同一个遭到抛弃的情人。

普伦蒂斯并不想一直盯着人家看,但在那两人彼此相见时,他却无法移开自己的视线:他们长时间地拥吻,女孩依偎着海军士兵,在他肩头啜泣,双手紧紧抓着他的后背,海军士兵举起她,拉着她的手欢快地转了一圈,两人在欢声笑语中一同走远,由于时刻需要牵手相拥而几乎无法行走。

他满怀嫉妒,脆弱不堪,转身走向地铁,作为补救,他整了整自己发皱的军便帽,把它拉下来遮住一侧眉梢,指望能用急迫的神色和匆忙的脚步告诉别人,他很快也会像那名海军一样,受到某人罗曼蒂克的欢迎。

但他只是被地铁吞没,潜入这座他从未参透的城市那肮脏而错综复杂的深处。他彷徨得像个游客,不知自己是否上对了车;带着鄙夷的执迷,他打量起车厢里夜间苍白的面庞,看它们在自己周围浮浮沉沉,然后他从哥伦布环岛上来,投入狂风肆虐的黑夜,不得不把脖子伸得老长、东倒西歪地走出好几步才稳住身子。

他一生中大多数时候都生活在纽约及其周边,但他从不认为自己属于这座城市的任何一个片区或街道:他从没在同一栋房子里住满过一年。他在服役记录中留下的家庭住址,属于西五十几街上的一栋无电梯公寓,位于第八大道外一个阴暗的街区,他向那儿走去,穿行在飞舞的报纸和闪烁的酒吧招牌之间,试图为自己营造一种回家的感觉。他按下那个标有“普伦蒂斯”字样的门铃,听见蜂鸣器愉快地回应,请他进来;随后他三步并作两步地跨上台阶,穿过蔬菜、垃圾和香水的气息,最终被母亲紧紧抱住,变得寸步难行。

“噢,鲍比[2],”她说,她花白的头顶勉强与他胸前口袋的上沿齐平,整个人像麻雀一样虚弱,但她充满爱意的拥抱却是如此有力,他得采取拳击姿势才能站稳。“你看上去棒极了,”她说,“噢,让我瞧瞧你。”于是他极不自在地听凭她一边扶着自己,一边退到一臂之外端详。“我的士兵,”她说,“我的好大兵。”

随后是连珠炮似的问题:他吃东西了吗?他是不是累坏了?回到家开不开心?

“噢,知道你要回来,我今天实在太高兴了。今天早上老赫尔曼跟我说——你知道,就是我跟你提过的那个难看的矮个子工头?我那份破工作上那个?今天早上我正唱歌,或者说是在小声哼唱吧,他见了就说:‘你在这儿唱个啥呢?’然后,啊哈,我就直勾勾地盯着他的眼睛——盯着这个可怕的、臭烘烘的小男人,你知道,他还穿着他那件恶心的旧汗衫,周围全是工厂里烦人的噪音——我说:‘我可有得唱呢。’我说:‘我儿子今晚就要回来休假了。’”她从他身边走开,穿过房间,显得脆弱而不安,一双脚胡乱拐来拐去,身上穿着她那件黑色的人造丝裙子,侧面用安全别针别住,大笑着复述她和工头的对话。“我儿子,”她重复道,“今晚就要回来休假了。”

“呃,”他说,“你知道,我这次算不上休假;只是通行假。”

“通行假;我明白。噢,见到你真是太好了。我说你先来杯热咖啡,再坐着歇会儿怎么样。我先收拾一下,然后咱俩出去吃晚饭。你觉得怎么样?”

她一边说话,一边手忙脚乱地进出卧室,与此同时,他呷了几口她端来的那杯苦涩的陈咖啡,在地毯上踱起步子。室内灯光昏暗,到处是烟灰和松垮摇晃的家具,却透出一种混乱的舒适,与此前军营中那种一尘不染的整齐截然不同。带给他同样感觉的,还有这里的私密,以及墙上那面窄窄的穿衣镜,他猛然在镜中窥见了自己不设防的脸和下方用铜扣扣在橄榄绿厚呢里的身体。他夸张地来了个立正,瞟了几眼那边,确认她还在卧室,然后原地转了几个身,低声给自己下着命令。向右转;向左转;向后转;敬礼;跨立稍息。到跨立稍息时,他发现她刚才在自己的制服上留下了一抹唇印。

“好了,”她说,“我准备好了。我看起来还行吗?够不够格跟一名英俊的士兵约会呢?”

“挺好,”他对她说,“你看上去挺好。”而且她的确变好看了些,尽管胸衣上沾了一点粉底。她把裙子的开口别得更严实了,也仔细整理了头发。

他们走出公寓时,他留意到她下楼时弯腰眯眼的样子——她的视力每况愈下——还注意到她在街上紧紧搀着他的胳膊走路时显得多么苍老和迟缓。在第一个路口,她驼着背,惊恐地匆匆穿过,更加用力地抓着他的胳膊,直到两人安然踏上对面的路缘。她始终无法理解汽车,因此总是夸大它们带来的危险:她似乎认为只要自己一停下脚步,突突轰鸣的汽车就会杀气腾腾地闯过红灯。

他们去了哥伦布环岛附近的蔡尔兹餐厅。“你说这可笑不?”她说,“我以前一直觉得蔡尔兹餐厅糟糕透了,但其实,它真是这附近唯一像样的餐馆了——别的地方都贵得吓人——我觉得它相当不错,你不觉得吗?”

他们先每人要了一杯曼哈顿,因为她执意要好好庆祝;随后,他们看看菜单,确认要是只点鸡肉丸就还喝得起,于是每人又来了一杯。他其实并不想要第二杯——那股甜腻的味道让他有些反胃——但他还是呷了几口,试着在椅子上放松。

这时,她的声音听上去就像一个低沉而滔滔不绝的独白:“……噢,你猜我那天在公交车上遇见谁了!哈莉雅特·贝克尔!还记得咱们住查尔斯街那年吗?你还跟贝克尔家的儿子们玩呢?他俩现在都加入海军了,比尔在太平洋上;想想吧。记不记得那年冬天咱们穷得叮当响,哈莉雅特总因为钱的事跟我大吵?总之呢,那一切都过去了。我们一块儿吃了晚饭,聊得可投机了;她对你的近况感兴趣极了。噢,你猜她跟我说恩斯特龙一家怎么着了!还记得吗?就是保罗和玛丽·恩斯特龙,我当年还跟他们要好得很呢!他们还到斯卡斯代尔来看过咱们呢,记得吗?还有河滨那次?还记得那年咱们一起过圣诞有多开心吗?……”

她不停地说,他一边用叉子侧面切碎鸡肉丸,一边报以她看似期待或需要的回答。过了一阵子,他就不再听她说话了。他的耳朵只听见她声音的起伏,还有其中那种复杂、熟悉、无休无止的韵律;不过根据长期以来的经验,他总能适时说出“哦没错”或“当然”。

她谈论的话题并不重要;他明白她真正想说的是什么。她绝望而温柔,瘦小而疲惫,如此急于讨好,其实只希望他能认同她这一生并不失败。他还记得那些好时光吗?他还记不记得他们过去认识的那些好人儿,还有他们住过的那些各异其趣的地方?而且,无论她曾犯下怎样的错误,无论这世界曾待她如何粗暴,他知道她一直以来有多么努力吗?他知不知道她爱他有多深?他明不明白——尽管经历了种种艰难困苦——他明不明白他母亲是一位多么出众、多么有才华、多么勇敢的女性?

哦是的;哦是的;他当然明白——这就是他那些点头、微笑和含混的回答所传达的信息。自记事以来,他就一直在向她传达这个信息,而且在大多数时候,他也的确对此深信不疑。

因为她确实出众、有才华,并且勇敢。否则她这一生的经历又该作何解释呢?世纪之初,当印第安纳州那些沉睡的小镇还在穷乡僻壤的蒙昧中固步自封时,一位名叫阿莫斯·格伦鲍尔的朴素干货商在养出六个资质平平的女儿之后,却意外拥有了一位与众不同的七女儿,她热爱艺术、热爱优雅的事物、向往纽约那个遥远的世界,这一切,难道还不足以令人称奇吗?她高中尚未毕业就进入了辛辛那提艺术学院,成为这所学校的首批女生之一;而且不出几年,她就只身来到梦想中的城市,找到一份时尚插画师的工作,仅是偶尔需要家人帮助。这难道还不足以证明她才华卓著、勇敢无畏吗?

她犯下的第一个大错,是嫁了个跟她在印第安纳的父亲同样平庸的男人,她日后常说自己当时不知是着了什么魔。哦,乔治·普伦蒂斯安静时或许的确英俊;甚至可以说相当帅气,他有一副业余歌唱家的嗓子,衣着光鲜,还拥有一笔销售员专项款,借此成了城里一些上好地下酒肆的座上宾。而且,不可否认,对于一名年近三十四岁的女子,认真的婚约已经不会太多;况且他又是如此稳重,如此殷勤,如此迫不及待地要保护她、供养她。但她怎么会完全忽视了这个男人的无趣呢?她怎么会没看出来,他只把她的才华看作锦上添花的小癖好而已,而且他还会为埃德加·A.格斯特[3]的诗热泪盈眶,总是没完没了地谈论他毕生最大的抱负,那就是得到拔擢,在那个庞大而令人费解的、名为工具模具综合制造公司的机构里出任某部门的助理销售经理?

更有甚者,就仿佛这些还不够她受似的,她又何曾料到,他婚后常会一连消失三四天,回来的时候满身酒气,衬衫上还沾满唇印?

在他们唯一的孩子出生三年后,她在三十八岁上跟他离了婚,开始谋求成为一名类型艺术家——也就是雕塑家。她带着儿子去巴黎学习了一年;但恰好赶上了1929年,所以她刚待了六个月就因生活极度拮据而回了国。自那之后,在大萧条的背景下,她的艺术生涯成了一次绝望而受挫的尝试,一场令人崩溃的苦行,她常说,自己是凭借她的小儿子那“美好的陪伴”才熬过来的。乔治·普伦蒂斯只能提供为数不多的赡养费和抚养费,靠着这笔微薄的经济来源,母子俩起初住在康涅狄格州乡下,随后住进了格林尼治村,而后又迁到了威斯彻斯特郊区,在这些地方,房东、杂货商和煤炭商总找他们麻烦,他们始终无法心安理得地生活在周围那些有条不紊到令人窒息的家庭当中。

“咱们跟别人不一样,鲍比。”她会解释说,但其实她根本无须解释。无论他们生活在哪里,他永远是唯一一个新来的男孩,也是唯一一个穷孩子,只有他家里永远散发着霉菌、猫屎和待用黏土的味道,只有他家的车库里放的不是车,而是雕塑;只有他没有父亲。

但他依然非常爱她,几乎像笃信宗教那样相信她的无畏和善良。

要是房东、杂货商、煤炭商和乔治·普伦蒂斯全都为难她,那么他们也是他的敌人:他会作为她的盟友和守护者对抗这个粗鄙而蛮横的功利世界。他会十分乐意以种种方式为她献出生命;但问题在于,她需要的其实是另一些不那么极端的帮助,但就是得不到。她偶尔会有一些雕塑被纳入群展,极个别作品能够售出,换取一小笔收入,但在日益艰辛的生活中,这些偶尔的成功几乎都是杯水车薪。

“你看,爱丽丝,”在他为数不多的几次令人生畏的探视中,乔治·普伦蒂斯会这样说,显然刻意想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更冷静,更通情达理。“你看,我知道为儿子做些牺牲是必要的——这点我同意——但你这样完全就不现实嘛。你根本没必要住在这种地方,搞得债台高筑。重点是,人得量入为出啊,爱丽丝。”

“行啊,那我干脆放弃雕塑好了。我会搬到布朗克斯去,到某家百货商店里找份不起眼的破工作。这就是你想看到的吗?”

“不,那当然不是我想看到的。我只需要你稍微配合一下,考虑考虑——见鬼,爱丽丝,我只希望你能稍微有点责任感。”

“责任感!噢,别跟我扯什么责任感……”

“爱丽丝,你能小点声吗?你想把孩子吵醒吗?”

普伦蒂斯快满十三岁时,他们的郊区生活在几起令人咂舌的债务违约诉讼中结束;又过了三年,爱丽丝在市区租住的公寓越换越差,最终不得已还是向前夫开了口。她保证再也不给他增添负担了,只要他肯资助鲍比就读她口中一所“很好的新英格兰预科学校”。

“寄宿学校?爱丽丝,你知不知道那得花多少钱啊?你看:咱们讲点道理好吗?你觉得我该怎么供他读完大学,要是我连自己都——”

“噢,你明知道大学什么的都是三年之后的事了。三年时间里什么都可能发生。我兴许能在这三年里举办一场个人展览,赚一大笔钱。说不定我只要再过六个月就能办个展赚大钱了。噢,我知道你对我从来就没有信心,不过好在对我有信心的人还多得很。”

“哎,可是爱丽丝,听着。你能控制下自己吗?”

“哈!控制我自己。控制我自己……”

她选的那所学校并不是特别好,却是唯一一所愿意为他提供半额奖学金的学校,她对他能成功考入这所学校备感骄傲。

他在那儿的第一年——也就是珍珠港事件那年[4]——几乎纯属受罪。他既想念母亲,又为此羞愧,而且与周遭格格不入,因为他不擅运动,衣着寒酸、搭配不当,还没有一分零花钱,他感觉只有把自己打扮成学校里一个不起眼的小丑才能熬过这一年。第二年情况有所改善——他在学校里赢得了怪人的声誉,甚至开始往校园知识分子的方向发展——但就在那年年中,乔治·普伦蒂斯猝死在他的办公室里。

这件事令人始料未及。在乘火车回家参加葬礼的路上,他一直无法摆脱那种诧异,因为他母亲在电话里简直泣不成声。她听上去悲痛欲绝,完全像个真正的寡妇,他差点想说:“搞什么啊,妈妈——你是说他死的时候咱们还应该哭啰?”

而且他也厌恶她在殡仪馆的所作所为。她悲从中来,不能自已地瘫倒在花丛中,把一个绵长而热烈的吻印在那个死去的男人蜡黄的脸上。录播的风琴曲从某处传来,嗡嗡作响,一长队来自工具模具综合制造公司的男人神情肃穆,等待致哀(他有个可怕的猜想,她之所以如此做作,恐怕是专门做给他们看的)。而且,尽管他的第一反应是赶紧离开那鬼地方,但在她恢复平静之后,他却又在棺椁旁驻足了片刻。作为一种补偿,他俯视着乔治·普伦蒂斯那张平淡而波澜不兴的脸,想尽量看清每一个细节,因为他过去几乎从未直视过这个男人的眼睛。他在记忆中搜寻蛛丝马迹,试图捕捉自己对这个男人真挚的爱意(生日礼物?游乐场之旅?),希望能记起除窘迫与失望之外,这个男人在自己唯一的孩子面前还曾流露过别的情绪,哪怕就一瞬间;但只是徒劳。等他终于离开遗体、搀起她的胳膊时,他低头瞥见她泪流满面的脸,心中充满厌恶。都是她的错。她夺走了他的父亲,又从父亲手中夺走了儿子,而现在,一切都太晚了。

不过他又产生了一个黑暗的想法,觉得这一切说不定也是他咎由自取,甚至,自己或许比她更有责任。那种感觉,几乎就像是他亲手用多年来那种可怕而不近人情的冷漠杀死了这个男人。他唯一想做的就是离开这个抽泣、颤抖的老妇人,回到学校,厘清头绪。

他父亲的死还造成了一个更为实际的损失:钱没了。他起先对此并没什么概念,直到第二年暑假,刚满十七岁的他回到家中,发现她住进了一家廉价旅馆,已经拖欠了房钱。她把自己所有的雕塑和家具都送去寄存,寄存费也已经付不起了。几个月以来,她一直在设法重返阔别二十年的时尚插画业,但碰了一鼻子灰。连他都能看出,她的画僵硬、造作、不具备任何市场吸引力,尽管她坚称这只是没找对人的问题;他跟她待了不到一天,就发现她已经食不果腹。几个星期以来,她都靠罐头汤和沙丁鱼过活。

“你看,”他说,并没完全意识到自己听上去俨然是乔治·普伦蒂斯的翻版,“这也太离谱了。呸,我会去找份工作。”

于是他开始去一座汽车零配件仓库上班。借此,他们搬进了西五十几街上一座带家具的公寓,而“美好的陪伴”也由此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每天晚上下班后,当他穿着工作服步履沉重地走在回家路上,他心中总是充满了男人的豪迈和愉悦的无产阶级情怀,把自己想象成某部表现穷人抗争的励志电影中的男主角。“见鬼,一开始我只是个仓库管理员,”他可以一辈子都这样说,“我爸死后,我不得不退学养活我妈。那会儿可真不容易啊。”

但问题是,他妈妈拒绝在这部电影里扮演属于她的角色。不可否认,他的确是在养活她——实际上,有时,在发薪日,她中午还得在仓库外跟他碰头才买得起午饭——但没人能想到事情真到了这个地步。每次回到家,他都希望她能拿出自己心目中她该有的样子:一个谦卑的寡妇,知恩图报地为她辛劳的儿子烹煮肉和土豆,洗过碗就端起针线筐坐下,在灯光下缝补他的袜子,或者带着询问的目光抬起头,羞涩地问他要不要给哪位好姑娘打电话。

但每次迎接他的都是失望。她夜复一夜地谈论着她迟早会结识的时尚界朋友,谈论着她一从寄存处取出雕塑就能在个人展览中赚到的钱,同时把炉子上的罐头食品烧得焦煳。

有一次,他一回家,她就穿了一件时髦的新裙子给他看,为此她花掉了大半个月的食杂费,而在他表现得缺乏热情之后,她又用一种对待智障儿童的语调解释说,谁要是还穿去年的衣服,就别指望自己能走在时尚前沿。

“哦,是啊,鲍比很好,”另一次,他听见她在电话上跟人说,“他在打暑期工。哦,就是体力活儿之类的,在某个可怕的仓库——男孩子们暑假干的那种活儿你是知道的——不过他好像干得挺开心的,而且我觉得这种经验对他很有好处……”

他心情复杂地确信自己不会再回学校去念高三了;但临近九月时,她却告诉他别开玩笑了。他必须读到毕业;否则她会伤透心的。

“哎,可是你看:你要怎么办呢?”

“亲爱的,这些我都已经解释过了。这份时尚工作很快就会有起色的;你知道我有多努力。然后,等我把那些雕塑取出来,你都不知道咱们会交上什么样的好运呢。明白吗?”

“嗯,那当然,但我说的不是‘很快’。我说的就是现在。你怎么交得起房租呢?你到底要怎么填饱肚子啊?”

“噢,我总会有办法的;这不要紧。实在不行我会借钱的。这没什么可——”

“跟谁借啊?而且不管怎么说,你总不能一辈子借钱吧,嗯?”

她惊愕地看着他,缓缓地摇头,凄惶地一笑,随后,她甩出了那句话:“你的口气简直跟你父亲一模一样。”

他们的争吵持续了好几个小时,冲口而出的叫嚷一声高过一声,最后,终于,当她再次滔滔不绝地说起她迟早会搭上的那些宝贵的人脉时,他终于对她发了飙,说:“噢,放屁!”

她的眼泪瞬间决堤。她像挨了一枪似的揪着左胸,整个人瘫倒在地,把裙子腋下撕开一道口子,而那条裙子本该是她踏入时尚界的敲门砖。她脸朝下趴在地上,浑身颤抖,双脚痉挛地抽动,而他就站在一旁看着。

他见过她这副样子。第一次是在很久以前,他们那时还住在威斯彻斯特,有位房东威胁说要赶他们出去,当时她刚跟乔治·普伦蒂斯通了电话,想管他要一笔钱还债。“好啊!”她冲着电话大喊,“好啊!不过我警告你,今晚我就自行了断!”然后她狠狠挂断电话,揪着胸口倒在地毯上,吓得她的小儿子直把两只拳头往嘴里塞,试图缓解惊恐,直到她终于缓过劲来,把抽泣的他揽入怀中。此后这种情况时有发生,出现在各种危急时刻,他也明白她并不是真的犯了心脏病;他知道自己只需等待,等她开始感觉自讨没趣。不久她就翻过身来,没精打采地坐到旁边一把椅子上,把脸埋进掌心。

“噢,天哪,”她一边说,一边痉挛地抽搐,“噢,天哪。我儿子居然说我是‘放屁’。”

“不是,别啊。我没说你‘是’——你哪能说人‘是’——听着,那只是一种表达方式。明白吗?我的意思不过是——听着,对不起。我没那个意思。对不起。”

“噢,噢,噢,天哪,”她说,在椅子上左摇右摆,“我儿子居然说我是‘放屁’。”

“不是的,你瞧。别这样。求你了……”

最终,在开学前一周,她找了份工作——并不是她过去经常用来威胁乔治·普伦蒂斯的那种“百货商店里的破工作”,而是一份比那还破的工作:她去了一家给百货商店做服装人模的工厂。

出人意料的是,他高三那年还小有成就。他经历了一个不可言说的微妙过程,从校园边缘人变成一位另类的校园领袖;这是旗开得胜的一年,而直到这年行将结束时,他才得知,自己的学费已经有一年半没交了。

他妈妈跟校长通了好几次电话,其间她很可能曾哭泣、恳求和许诺,他自己也与校长冷静地谈过几次(“这对我们所有人而言都非常棘手,鲍勃”),最终,到毕业典礼前一天,校长才略带尴尬地对他婉言相告,说在他付清欠款之前,他们得暂缓发放他的文凭。

那时,他妈妈已经被人模工厂辞退,改去一家不受工会保护的小型精密透镜制造厂上班。她向每个认识的人郑重其事地宣称,自己从事的是“战争事业”。

一个月后,他参了军,把母亲列为“一级”受供养人;而现在,他在窗明几净的蔡尔兹餐厅里与她相对而坐,对她不绝的话语充耳不闻。他坚忍而温柔地耐着性子,眼看她渐渐露出醉态:她的声音变得低沉而含混,上唇开始松弛、浮肿,不停比划的手开始变得迟缓而笨拙。

“……然后突然间,”她说着,正要把这个最近遇见熟人的冗长故事推向高潮,“突然间他睁大眼睛说,‘你是说你就是爱丽丝·普伦蒂斯?雕塑家爱丽丝·普伦蒂斯?’”在讲述那些能让她报上自己大名、特别是还能在前面加上“雕塑家”头衔的故事时,她总带着一种孩童般的喜悦。“原来他们仰慕我很多年了。于是他们就把我请进去喝咖啡——噢,我们度过了一段最最美好的时光。”

他明白自己这时应该附和她,分享她的喜悦,但他突然决定今晚不再配合了。“哦是吗?”他说,“嗯,这就有意思了。他们是从哪儿知道你的呢?”他明白这话非常残酷,但也知道自己就得这么问。

“什么?哦——”她脸上闪过一丝受伤的神情,不过很快就恢复了镇定,“哦,嗯,他们的某个朋友很多年前从我的一次展览上买过一件园林雕塑,或者类似的东西。我记不清了。总之呢,他们——”

“你的展览?”他就是不肯放过她;他继续向她施压,如同一名咄咄逼人的律师。他心知肚明,尽管她一辈子都在念叨个人展览,但她从未举办过一场。(再说了,如果艺术家是个女人,那玩意儿还能叫“个人展览”[5]吗?那不是胡扯吗?)而且他还知道,她在群展上只售出过区区几件可怜的作品;那些作品大都由一家园林雕塑美术馆保管经销,即便如此,她的买主也几乎全是朋友或朋友的朋友。

“呃,我记得他们说是在一次展览上来着,”她不耐烦地说,“也可能是从美术馆买的吧;总之那不重要。”

他不再纠缠这一点,但只是为了发起新一轮的进攻:“对了,你说你是怎么认识这些人的?”

“通过斯图尔特夫妇,亲爱的;我都说过了。”

“哦,明白了。那么斯图尔特夫妇可能也是那些人的朋友啰,就是买雕塑的人。对吧?”

“呃,我想是这样,是的。我想雕塑可能就是这样卖掉的。”她沉吟片刻,显得有些气馁,用叉子拨弄着她盘子里剩下的鸡肉丸。随后,她重新鼓起勇气,开始继续讲这个故事,想点明她显然一开始就希望突出的重点。“总之呢,他们人实在太好了,而且当然了,我跟他们讲了许多你的事。他们迫不及待想见你呢。我跟他们说要是你愿意,我们可以明天礼拜后顺道过去一趟。你介意跑一趟吗,亲爱的?就当是为了让我高兴?我敢说你肯定会喜欢他们的,咱们要是不去,他们会很失望的。”

这简直是他最不愿意做的事了,但他依然答应下来。这就意味着他也答应去教堂了,而那也是他想尽量避免的事。现在,他随时准备答应她的任何要求,只为弥补先前尖锐的拷问。他为什么要那样逼问她呢?她已经五十三岁了,生活孤独而压抑;他为什么就不能让她心存幻想呢?他质问她时,她那双受伤的、半醉半醒的眼睛似乎始终在传达这层意思:为什么就不能让我心存幻想呢?

因为那都是谎言,他一边在心中默默对她说,一边大嚼盘中廉价的食物。你说的每句话都是谎言。你不是雕塑家爱丽丝·普伦蒂斯,从来都不是,就像我也不是预科学校毕业生罗伯特·普伦蒂斯。你是个骗子,是个冒牌货,那就是你。

他被自己心中隐秘的叱责震惊了,但对它无能为力,只能放任,同时紧闭双唇,用手指绞扭膝上一张破皱的纸巾。

你是爱丽丝·格伦鲍尔,他继续在心里说。你是来自印第安纳州普莱恩维尔市的爱丽丝·格伦鲍尔,你既无知又愚蠢,这么多年来,你总是满嘴关于“艺术”的屁话,而同时我那可怜的懒鬼父亲却得为养活我们而疲于奔命。是啊,他这人或许的确“无趣”、“麻木”什么的,但我多希望上帝能给我一个了解他的机会啊,因为无论他有多么愚蠢,我都明白他不是靠谎言度日。而你是。你赖以生存的一切都是谎言,而且,你想知道真相吗?

他厌恶地瞪着她,目露凶光,看她摸索她的勺子。他们点了冰淇淋,她用舌头卷进一大口冰冷的食物,嘴边沾了一些。

你想知道真相吗?真相就是,你的指甲全都又黑又烂,因为你做的是苦工,天知道你这辈子还能不能摆脱那间磨镜片的工厂了。真相就是,我只是个步兵二等兵,很可能会被炸飞脑袋。真相就是,我一点也不想坐在这里,吃这该死的冰淇淋,听你用胡言乱语麻醉自己,浪费我宝贵的时间。真相就是,我巴不得自己今天用通行证去了林奇堡,进了一家妓院。这就是真相。

但真相其实也并非全然如此。对此他十分清楚,尽管他一直在深呼吸,试图按捺那些几乎要冲口而出的话语。真正的、完整的事实要比这复杂得多。因为不可否认,他是自愿回到纽约的,甚至还带着一种真诚的迫不及待。他回来,为的就是躲进她那些“谎言”的安慰里——他想念她那种毫无由来的乐观,那种认定勇敢的爱丽丝·普伦蒂斯和鲍比始终有天命眷佑的不移信念,还有她一直深信的,不论遇上任何艰难险阻,他俩都是如此独一无二、举足轻重,而且永远不会死去。他今晚就想待在她身边:他并不介意她管自己叫“好大兵”。至于林奇堡的妓院嘛,他深知自己绝没有胆量去那儿,所以这不能怪他妈妈。

“是不是很好吃?”爱丽丝·普伦蒂斯指的是冰淇淋。

“嗯,”她儿子说,随后两人在沉默中吃完了这顿饭。

回公寓的路上,她走得摇摇晃晃,不断地倒向他——在每个路口,她都带着恐惧的痉挛紧紧抓着他的胳膊——他俩一上楼,她就拿起威士忌瓶给自己倒了一大杯,那瓶酒她恐怕喝了一下午了。

“来一杯吗,亲爱的?”

“不,谢了。我不用。”

“你的床都铺好了,你随时可以歇息。我真——累啊。”——她拨开一缕垂落在眉间的头发——“真累啊,你不介意的话,我想我这就准备睡了。你确定不介意?”

“不,怎么会。你睡吧。”

“那好。明天咱俩一起开开心心地好好过个星期天。”她凑上前来,嘴里散发着食物和威士忌的味道,举起胳膊搂住他,送上一个吻,“噢,有你在真是太好了。”她在他身上倚靠片刻,然后晃着身子、扶着墙,踉踉跄跄地进了她的卧室,掩上门,门框变了形,她关了好几次才咔嗒一声锁上。

他双手插兜,踱着步子,独自来到漆黑的窗前向外眺望。远处的街道上,一家烤肉酒馆的霓虹灯光洒满人行道,两名士兵站在那里,搂着两个女孩。其中一个女孩在笑,尖细的笑声高亢而轻浮,沿着街道飘来。一名士兵高喊了一句什么,于是所有人都跟着她一起笑起来,然后他们就走远了,消失在黑暗中。

他松了松衣领和领带,重重跌坐在自己的床上,那同时也是客厅的沙发,在他坐下时腾起一片细细的灰尘。他从那张凌乱的咖啡桌上拾起房间里唯一一件看上去贵重而崭新的东西:他的学校年册。他翻动着厚重光滑的页面,带着一种愉悦的惊异辨认出一张张熟悉的面孔,他们是如此整洁,在学校的摄影师面前摆着姿势,与军营中那些面孔相比,每个人都显得如此年轻、如此娇弱。年册上还有手写的留言:“祝你在军队好运,鲍勃。能认识你真是太好了——戴夫。”

“鲍勃,相信你无论做什么都会成功。我会永远铭记与你的友谊——肯。”

看完年册,他已经快忘了自己这天早上曾天不亮就起床,为应付例行检查而擦拭弹夹带,随后又在臭烘烘的男人堆里推来搡去,听他们嚷嚷着要他别磨叽。至于自己在大巴和火车上辗转的九个小时,他也已经记不太清了,对于蔡尔兹餐厅里那种沉默而冷酷的愤怒、那种毁掉他晚餐的情绪,他也仅剩一点模糊的记忆。这会儿,卧室里传来他母亲规律的鼾声,那声音深沉、缓慢、嘶嘶作响,他怀着无尽的柔情听着,褪下军装,把它仔细挂在衣架上。他钻进被窝,发现床单竟出人意料地新鲜、清爽:他能想象她为了迎接他回家,趁午餐时间匆匆赶往洗衣店的样子——或者甚至去梅西百货买了一套新的。

明天,她会让他睡到很晚,再把他轻轻唤醒。他们会一起吃一顿杂乱而贫乏的早餐,再一起上教堂。她当了一辈子异教徒,只是最近几年才发现了圣公会的礼拜,她会在做礼拜时哭泣(“我总在教堂里流泪,亲爱的;我就是忍不住。我不是有意让你难堪的”),然后,带着焕然一新的心灵,他俩会搭乘地铁或公交去拜访那些据说等不及要见他的人——那些会说出“雕塑家爱丽丝·普伦蒂斯?”的人,而且他们很可能也会像她一样,温和,困惑,快活得可悲。

星期一一早,残酷的现实就会迅速重新占据他们的生活——步兵营和打磨镜片的工厂——可在那之前……

在那之前,他依然可以酣然睡去,置身于一片宁静祥和之中,感觉荣幸而安全。他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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