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玉环离职后,庄梅工作成了一脚踢,辛苦是自然,她已经投了简历,希望能尽快离开珀思公司。但目前的工作她还得完成,无论发生了什么,她从不让自己的工作有半分的懈怠,这是她的原则。
海茹娘除了吃吃吃,倒也听话。一大早,庄梅刚到办公室,她甩着肥厚的腮帮子道,“庄经理,你可知道我昨晚加班到几点。”
庄梅奇道,“几点。”她昨晚也在加班,没看到海茹。她在哪儿加班呢?
海茹伸出胖胖的手道,“夜里二点,你昨天交给我完成的文案我都写完了,历害吧。我发你邮箱里你收一下,看看我多有文采……”
海茹水平庄梅见识过,但她向来自信心爆棚,于是笑笑道,“行,我先看看。”
一边打开邮箱看到邮件,点开后,看到如下文字,“清清的水,绿绿的山,我们喝吧,喝吧,柠檬酸酸酸!!!”
庄梅扑哧笑起来,听到海茹道,“历害吧,我的文采历害吧!”
“历害,历害!”庄梅道,“你晚上写这个夜里二点钟。”
“对啊。”海茹将黄油蛋糕咬下一大口在嘴里嘟哝道,“不过,我还在养崽,我又当爹又当娘,好辛苦的。”
“啊!”庄梅大惊失色,“什么,你结婚了?”
“没啊!”海茹道,“嗨,庄经理,你真不知道假不知道?这么不会玩,现在好流行的游戏啊,在游戏里养一个孩子,天天我还要定时喂他们,昨晚崽要喝奶,我夜里二点要喂崽……”
庄梅的头疼起来,天啊,这世界虚拟的还不够吗?她打断海茹道,“宁小红呢,今儿的工作量挺大的,要将工作分配一下。”
“不知道哎,她一早去贾总的办公室啦。”海茹瘪了下嘴,似乎想说什么,看到庄梅专心的工作敲起电脑,不再出声。她知道这位经理一但工作起来绝对自动隔绝外界的一切干扰。
庄梅一边在珀思工作,一边忍受着贾杰忠的挑剔和挤兑。但她的内心无比坚定的需要找到更好的平台,才能离开珀思,毕竟她需要养活自己的父母亲。她不再是二年前任性的小姑娘,说离开就离开。
宁小红从贾杰忠的办公室出来,她穿着棕红色的紧身裙,小脚裤配细高跟鞋,黑色的长发齐腰,细腰轻扭的从销售部众多男人注视里回到市场部。
宁小红坐在方格子内心叹了口气,听到庄梅让她开会,分配工作,她连忙拿起笔记本。二个月过去了,她努力的学着打字和数据整理,但她底子太差,差强人意的完成每天的工作,看着庄梅飞速高效的工作节奏,她除了羡慕之外,也叹自己无法相比。毕竟人家大学毕业,研究生毕业。又在职场拼了两年,聪慧而踏实的一个女子,怎么不样样好呢。。
而她只有小学毕业,怎么能相比。但她也不想如此拼命,女人青春饭是老天爷赏的,为啥要那么熬煎。
她记下庄梅交下来的工作,不算太多,她知道大部分工作都是庄梅自己在做,而她和海茹那个草包都是干一些零散的小活。
即使是样,宁小红依然感觉到自己胜任不了,因为,她打字是前不久才学的,那些表格和数据对她来说真是太难,太难啦。
一天工作完成,下班前交给庄梅,宁小红照样去洗手间化妆,然后拎着包赶去酒吧和夜总会,今晚她要走三个场,有她忙的。
她离开办公室看到庄梅苍白清秀脸蛋,知道她今晚又要熬煎到十二点,心里一软,从包里拎出话梅放在庄梅桌上,“你爱吃的,别太晚了,早点回去。”
“嗯,谢谢!”庄梅抬眼看了眼宁小红浓妆艳抹道,“明天见,生活愉快。”
“生活愉快。”宁小红点点头拎着包走出办公室,她首先要赶去酒吧,宁小红出身农村,父母在南市当农民工,认为女娃娃读书是浪费钱,小学毕业后她就在农村帮忙种地种菜,十五岁出来打工,帮忙端盘子端碗。
十八岁的时候,宁小红偶然的机遇看到酒吧招聘驻唱歌手,她站在哪儿看了好久,最终鼓起勇气走了进去。怯怯的道,“我可以试一下驻唱歌手吗?”
老板看了一眼穿着花布衣裳扎两个小辫的乡下姑娘道,“你?走错门了吧,我这儿是酒吧,不是菜市场,姑娘,对不住喽。”
“嗯,我想试试,让我试一下。”宁小红揪着衣裳角咬着嘴唇。
“不行,不行。”酒吧老板吸了两口烟头直摇头,“我这儿可都音乐学院的学生驻唱,顶高档的酒吧,又不是路边卖唱的,来的客人都是商业精英和大佬,你这乡下妹子像什么样子。”
宁小红也不理,她看着那光亮闪闪的五彩灯光的舞台,她就想上去唱一首歌曲,那是她梦想过无数次的地方,那怕上去一小会也行。她执拗的道,“老板儿,我就上去唱一句,您觉得不行,就挥挥手,我立刻离开,好不。求您啦。”
老板这才认真打量了她,发现这姑娘皮肤白皙,五观端正而清秀,只是打扮土拉八叽的,他顶不习惯一个女孩子的一再恳求,于是心里一软,点了下头道,“行,如果你唱的不行,立刻闪人,别浪费我的时间。”
“嗯嗯,谢谢您,老板儿。”宁小红高兴的跳了起来,直冲到舞台上,当她选好歌曲,拿起话筒的时候,整个人都沉醉在歌曲里。
“我的天空为何挂满湿的泪,
我的天空为何总灰着脸。
……“
当她唱出第一句,老板手上的香烟掉在地上,他紧紧盯着女孩,这样美妙的声音,他多久没有听过了,这浑然天成的声音,不是音乐学院的教导了来复制品,独特而富有味道,令他浑身上下如同被安抚般的舒适和放松,愉悦而宁静。
他庆幸他没有错过这美妙的声音,更庆幸Black cassis酒吧里多了一份沉醉的美妙的声音。
当女孩唱完,他笑道,“你叫什么名字。”
“宁小红。”女孩不安的看着他,她担忧自己错失这样的机会,再去餐厅端盘子端菜。
“嗯,宁小红”老板笑道,“以后,你晚上就来酒吧唱歌吧,底薪四千,提成看你的本领啦。”
“嗯,谢谢老板。”宁小红深深鞠躬,脸蛋泛红。这比她端盘子多了一倍多工资,还不算上提成。
“不客气,既然在Black cassis的唱,所有的包装是必须的”老板看着宁小红的花衣裳道,“穿成这样可不行。”
“嗯,好。”宁小红低着头道,她的衣裳算起来也没几件,老板看了眼宁小红,从皮夹里抽了几百元道,“先去买几件衣裳,下个月从工资里扣吧。”
宁小红红着脸接过钱,“好的,老板,谢谢您,我先回去了。”
“唔,还有以后,你还得有一个艺名,就叫丽莎吧。”老板将烟屁股丢在烟灰缸里,“丽莎,明晚见。”
宁小红对这个洋名不太习惯,半天才回过神道,“哦,哦,明天见,明天见。”
宁小红在Black cassis酒吧渐渐有了名气,追捧的客人很多,其他酒吧也经常邀请她去驻站,她忙的连续赶场,虽然累,但钱却又挣了不少。
但宁小红毕竟吃的青春饭,她遇到贾杰忠后,在对方极力的追棒下,学起了打字,并被贾杰忠安排进了珀思工作。
所有人都希望未来能有一口安稳饭吃,宁小红也不例外,她明白自己的青春转眼即逝。而岁月太长,青春太短。
她唯有握住一次次机会,才不至于活得越来越糟糕。
她成不了庄梅那般聪慧而能干的未来精英般女孩,而庄梅也成不了她这样的女孩。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数,她在自己的命数里只想活的更好一些。
或许,她的宿命如此,她相信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