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赦愣了愣,随即也释然地笑了。
大哥说的对,无论这个方延亲近于哪一派,只要有能耐管住京畿卫,总归也是为东齐出力的。
“殿下真是豁达。”萧启赞道。
“舅舅过誉了。”
“可殿下,臣还有一事不明白。”萧启问道,“殿下突然改了主意,举荐崇儿为京畿卫统领,为何事先没有与老臣商量?”
“昨日青都突然兴起的流言,舅舅也听说了吧?我若在此时提出要举荐曾守,便是将他推上风口浪尖。届时不仅曾守会被物议所累,即便举荐也不会有结果。而且青都流言不息,若又如上次管氏一案一样,闹出斗殴之事,只怕又会引起一番大震动。倒不如趁着这时还未传出去消息,先将人给换了。因为事情紧急,昨日我去了稷宫,与表哥商议之后,也去萧府寻了舅舅。谁料舅舅在宫中与父王议政,夜里又留宿在了前廷。我知道舅舅留宿宫中后,想着宫门已闭,也是怕走了风声,就没派人进去找舅舅。”
听了太子的解释,萧启点点头,便也不再计较了。
东齐朝廷的章程,是十日一朝,每回早朝都要议论半日。朝臣们早上天还未亮便要出门,等到午时之后才能回府。
路贺一回府,便先回主屋补眠去了。
为路贺赶马车的小厮,将马牵去了马厩后,刚从马厩出来,便看见路贺的长子路利拎着一个草虫笼子,身后跟着个伴当,一瘸一拐地往这边走。小厮连忙避道行礼:“大少爷。”
“卫甲,父亲已经回府了吗?”
“大司寇已经回主屋了。”
路利“噢”一声,慢慢点点头。抬眼看了看卫甲,又左右看了一圈,见四下无人,便凑过去压低声音问他:“父亲回来的路上,没有跟你说什么朝堂上的事?”
“这……”卫甲憨笑道,“少爷,小人就是个御夫,赶车的,大司寇怎么会和我说这些?”
“那你在宫城外等父亲的时候,就没有听见,有下朝的朝臣们结伴而行,讨论今天早朝的事?”
卫甲犹豫了。
除了诸位公子和正值休沐的官员,其他朝臣下了早朝后,是要回衙门办公的。而除了内史衙和稷下学宫,其余几个衙门都在王城中。同僚们出了宫城,结伴步行回衙门,也都是常有的事。至于下朝时议论什么,也很少会避讳宫城外,那些等着接自家主人回家的仆役们。这些人偶尔听了些什么,自然也是常有的事。
卫甲是路贺身边新换上来的小厮,今天头一次接主人下朝,自是不知道自家大少爷爱探听朝事。即便确实听到些话,也不知该不该和路利说,只在那里低着头忐忑着。
见他这副模样,路利身后的伴当先不耐烦了,训斥道:“少爷问你,你说就是。从前大司寇身边的江三也是每次都说的,你也不必惊慌。”
路利“嘿嘿”一笑,从伴当手里要来一锭银子,塞到卫甲手里:“不要怕,你只管说,不会有人知道的。”
卫甲掂了掂那银子,足足二两有余!大少爷随手赏赐的钱,足够他一年的开支了。卫甲悄悄咽了一口唾沫,低声回话:“小人只是听见,许多大人们都在说,今日早朝上又议了京畿卫统领的事。说是今日太子殿下举荐了萧国舅家的崇大少爷,王上却将一个白身封为司马大将军,统领京畿卫。”
崇大少爷?萧崇?
路利眉心一跳,只听着这个名字,便觉得自己瘸掉的那条腿疼得厉害,眸中浮起了恨意:“你说仔细些!怎么太子又举荐了萧崇?前些日子他不是一直在举荐那个姜越吗?”
“小人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这位新司马原是阙陵君府上的门客,叫方延。小人看到阙陵君和几位常来府里的大人同行,听他们说,阙陵君本以为太子会举荐从前那位京畿卫副统领曾大人,不想竟是萧家少爷。本来他们还给太子做了个局的,这回人一换,原来的算盘就全落了空。”
路利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又是萧崇,这个萧崇真是惯会坏人好事。上次便是因为萧崇聚众斗殴,害得他内史的位子还没坐热呢,就因为腿断了而被罢官。
凭什么明明是萧崇闯了祸,到头来他瘸了一条腿,从此与仕途无缘。而萧崇呢?不痛不痒地禁了几天足,然后该去稷宫上学就上学,该被太子举荐照样被举荐。等以后新王继位了,或是萧启突然身亡了,萧崇只需走个过场,到王上面前回几句话,便是东齐的新国相了。
凭什么?
路利越想就越是不忿,满脸的嫉恨被伴当看在眼里,再一琢磨,也就明白了主人在想些什么。
“那什么崇大少爷,不就是仗着出身好,有个当王后的姑姑、做太子的表弟,还有个当国相的父亲给他撑腰吗?若非如此,他连给少爷您提鞋都不配!”那伴当啐一口,凑到路利面前愤慨地说道,“他靠着自己爹娘才当上了个稷宫首座,也不知道安分守己,整日里为非作歹的。居然还闹到内史衙门前,连累了少爷您,简直罪该万死!”
伴当这一踩一捧的,说得路利是浑身舒畅。愈发觉得,萧崇不是个好东西:“这种混账,合该叫他老子打死!要真让这人做了未来的东齐国相,岂不是要为害天下人?”
“对呀少爷,所以您何必与一个混账东西计较?没得辱没了您的身份!”
旁边站着的卫甲听见这些话,也不敢插嘴,只在心里默默鄙夷:怨不得旁人拿少爷当蠢货哄,他可不就是个蠢货?
萧家的崇大少爷不止文韬武略样样强过少爷,更是人品贵重,待人和善。少爷却是青都城里有名的纨绔,自幼驽钝,又不学无术,还有个好色的名声。两相比较之下,到底是谁辱了谁的身份?
可惜路利却不知道这些,只是被身边的小厮伴当们捧惯了,一心觉得萧崇害自己瘸了腿,便是千刀万剐都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