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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汉匈之战

第一节 一场重要的辩论

匈奴,一个让人感到不寒而栗的名字,它唤起人们对于速度、力量和硬度的联想,说到这个名字,人们就会想到天边滚雷般的马蹄声,圆月弯刀的寒光,还有浓浓的血,飞溅到天空中,像烟花一般绽放。所以,当汉武帝说出他要出兵匈奴的决定时,很多人的身体都抖了一下,他们认为皇帝一定是疯了。他太年轻了,只有21岁,那张年轻的脸,还没有经过失败的打磨。

公元前202年二月,定陶,刘邦沿着宫殿的台阶,缓步走到宫殿的高处,他转过身,看到匍匐在他脚下的黑压压的群臣,和看不到头的帝国疆域。从沛县起兵,到登上帝位,刘邦只用了七年时间。此时,他只剩下唯一的敌人——匈奴,这个几乎和大汉帝国同时崛起、像恶梦一样纠缠着大汉帝国的草原帝国。即使在宫殿里,他也听得到匈奴人越来越近的马蹄声。登基第二年的秋天,匈奴单于冒顿率他的草原军团跨过了长城,把胜利的旗帜插在了大汉帝国边疆重镇晋阳[1]的城头。刘邦坐不住了,他决定给匈奴人一点厉害尝尝。

十几年前,秦始皇统一天下以后,同样只剩下匈奴这唯一的敌人,他一面修筑地球上最浩大的防御工程——长城,一面派遣蒙恬出征匈奴。那时匈奴人的领袖,是头曼单于,头曼打不过蒙恬,向更北的草原逃窜,躲藏了十几年,刘邦心想,匈奴人打不过大秦帝国,而大秦又打不过大汉,那么匈奴一定打不过大汉帝国,刘邦被这个简单的三段论蛊惑着,率领32万大军扑向晋阳。但他忘了,那只是推理,与现实无关。所以,在平城[2]以东的白登山掉进了草原军团的口袋阵,被40万匈奴军队围得水泄不通时,他的内心充满了不解与绝望。一连七天,得不到任何救援,虽然最终趁着大雾侥幸逃脱[3],却使他陷入更深的恐惧中不能自拔。刘邦的一生曾经经历过无数次的仓皇逃窜,仿佛他是被绑在马背上的木偶,东奔西跑不停地奔波,又像一个执著的赌徒,在每一次赔光老本后希望能卷土重来,柏杨形容他像苍蝇一样,失败后兜一个圈子,收拾残军,又转回来战斗[4],唯独这次逃亡,比起当年鸿门宴的死里逃生,以及被项羽围困荥阳时的那次狼狈的逃亡更加令他感到后怕,因为在他眼中,匈奴人是比以往任何敌人都更加凶悍的敌人,望着草原的地平线上浮起来的黑压压的骑兵,他就陡然没了底气。匈奴人尖利的长矛曾经不止一次地穿越漆黑的宫阙深深地刺进了他的心窝,那是他的梦。醒来后,他捂着胸口,大口地喘气,为他从恶梦里“逃脱”而倍感庆幸。

那场著名的平城之战,从祖父文帝和父亲景帝一遍一遍的讲述中,汉武帝准确地知道了那场战斗的每个细节。他从来没有经历过战争,但他听得到平城之战的战士们绝望的嚎叫。那叫声,会在每一个北风呼啸的夜晚,抵达宫殿的深处。那是从匈奴高原吹过来的风,夹杂着冰雪的寒气和胡笳一般的幽咽。很多年中,汉武帝没有踏实地睡过。

所以,那天,御史大夫韩安国再度以当年高祖(刘邦)北征匈奴的失败史来说服汉武帝,不要随便去碰匈奴人的时候,汉武帝的脸上露出不屑的神情。他看透了这些大臣们的怯懦,对于他们来说,懦弱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当然,他们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自平城之战后,刘邦就再也没动过征服匈奴的心思,面对匈奴人的不断入侵、挑畔,他的回应措施只有一个——把帝国的公主进献给匈奴单于。

这就是世界上“以女人换和平”的最初蓝本,对于大汉来说,有一些屈辱,但别无选择。帝国边疆的那条布满尸体的道路上,开始有女人妖娆的身影穿过,几百年中络绎不绝。唐朝诗人杜甫在缅怀汉元帝时期的王昭君的那首诗,让后人永远记住了那个怀抱琵琶,在斜阳荒草中寂然行走的汉家女子的眼泪与忧伤:

画图省识春风面,

环佩空归月夜魂。

千载琵琶作胡语,

分明怨恨曲中论!

而历史学家翦伯赞则在诗中对这种“以女人换和平”的政策成效给予正面评价:

汉武雄图载史篇,

长城万里遍烽烟。

何如一曲琵琶好,

鸣镝无声五十年。刘邦死后,面对匈奴人不断入边,杀掠百姓、畜产的行为,文帝和景帝都按先皇帝的既定方针办,乖乖地把帝国的财物和女人进献给匈奴,以息事宁人,连吕后这样强势的女人,面对冒顿单于的侮辱,都只能卑词求和,他们没有别的办法。这一方面是因为国力所限,另一方面则因为中国皇帝的治国理念,往往表现出强烈的静态取向,把帝国的运转方式固定化,如同乡野里的农民,视野中的景象一成不变,对于外部世界的刺激,他们的基本反应是排斥、恐惧和不信任,封闭的生活状态让他们感到安全、轻松,长城给他们筑了一条安全的篱笆,也像紧箍咒,套在他们的头上,但对于这一切汉武帝并不甘心,因为汉武帝不是一个一般的皇帝,而是一个干大事的皇帝。这可能是因为他的父亲汉景帝为了让他平稳登基而杀了很多人,包括功高而倔强的大臣周亚夫,汉武帝是在穿越宫廷的血腥之后登上皇位的,他一开始就比着唐尧虞舜,自称夙夜不敢闲暇安乐,深思万事之端绪[5],或许正是为了洗去权力的血腥味,使自己手中的权力拥有足够的合法性,他发誓要干一番大事业给天下看看,或许,汉武帝的性格里,早就埋藏着冒险和进取的基因,一旦登上皇位,这种基因就可以毫无节制地释放出来。他听取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表彰六经”,把春秋战国时代被边缘化的儒家学说提升为帝国的核心价值;他创建太学、乡学,设立举贤制度,形成了中国独特的文官制度;盐铁贸易收归国家控制,这一制度延续至今……先帝积累的家底使汉武帝有了本钱,有了一份与超级大国相匹配的狂傲与自信。

而匈奴,还是他心头的一块病,只有战争能够治好它,其实那场战争早就在他的想象里爆发了,只是没人知道而已。

不打败匈奴,他的帝王事业就不完整。

在朝廷上,汉武帝感觉到了自己的势单力孤,他知道,时机还没有成熟。他还要忍。汉武帝第一次流露出攻打匈奴的意图一年以后,公元前133年,大臣王恢最先向韩安国所代表的保守势力发起了挑战,那一天,王恢的眼睛紧紧盯着韩安国,没有丝毫的躲闪。他说,今以陛下之威,海内为一,然而匈奴仍然不断进犯,原因只有一个,就是对大汉没有丝毫的惧怕,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越是退缩,就越会助长匈奴人的威风,只有主动迎战,才能使他们有所顾忌。面对满朝的疑虑,王恢说,从战术上讲,诱敌深入,然后击破它,并非不可能。王恢还说,当年高帝披坚执锐,之所以不报平城之怨,不是他没有这份力量,而是天下初定,他想让天下休养生息而已,而今匈奴人屡次入侵,烧杀抢掠,朝廷无动于衷,这不是仁德,是怯懦,是苟且偷安。

韩安国反驳道:用兵,讲究的是以饱待饥,以逸待劳,如今我们轻举卷甲,长途奔袭,就算是到了匈奴人的地盘,也成强弩之末了,如何能够战斗?倘若补给中断,岂不重演平城的悲剧吗?

王恢说,臣所说的击破匈奴,并非孤军远征,而是诱敌深入,我们精选枭骑、壮士,事先设伏,占据险要地形,布好战阵,一定可以打败匈奴,活捉单于。[6]

那也是一场战斗,用语言进行的战斗,那一战,准备充分的王恢赢了。

终于,一纸诏书,终结了朝廷上关于战与和的争论,终结了所有的怯懦与犹疑。诏书上写道:匈奴逆天理,乱人伦,暴长虐老,以盗窃为务,行诈诸蛮夷,造谋籍兵,数为边害。故兴师遣将,以征厥罪。[7]汉武帝当时并不知道,这纸诏书所发动的战争,将使欧亚大陆的地缘政治形势发生根本的改变。

第二节 “超级大国”

对于大汉帝国来说,匈奴从来都不是一个容易对付的对手。他们自称是狼的后代,身体里充满狼的基因。他们没有固定的家,马背就是他们的家,每到秋高马肥的时候,一种到外面的世界闯荡的冲动就会油然而生。他们征服世界,并非出于扩大版图的渴望,而是源于他们血管里的冲动。所以匈奴人没有固定的版图,也很少修建城堡,他们的马走到哪里,他们的版图就扩大到哪里,如乌单所说:“凡是太阳能够照到的地方,只要我需要都能被征服。”[8]他们称首领为“单于”,“单于”的意思,就是“像天子一样广大的首领”。的确,没有人能阻挡他们,因为他们勇猛善战,打仗对他们来说跟打猎是一回事,所以他们从来不惧怕战争与杀戮,不会像中原的农民那样舍不得瓶瓶罐罐,相反,他们享受着冲杀的快感,当敌人的头颅被寒刀齐刷刷地砍下,他们会把头皮小心翼翼地揭下来,拴在马缰绳上,成为对他们胜利的最佳纪念,然后一路歌唱着返回营地。“他们将敌人的头颅从眉沿处锯开,在里面嵌上金片,外面蒙上皮套,作为饮酒的器具使用。他们还将敌人的头皮揭下,拴在马缰绳上以示荣耀。”[9]每当长城上的汉军士兵看见塞外草原上被狂风吹得起伏不定的草尖后面,匈奴骑兵黑压压的影子露出来时,心就会不停地打战,他们会下意识地摸摸自己的脖子,没有人知道,不久之后,自己的脑袋是否会成为匈奴骏马上炫丽的饰物。

匈奴人的巢穴,据说在诺颜山上。诺颜山在今蒙古人民共和国首都乌兰巴托附近,在长安城的正北方的草原深处,到长安城几乎是一条北南纵贯的直线,因此,匈奴人的目光,可以居高临下,从他们的老巢直抵长安。几个世纪以来,在他们目光的引导下,他们的骑兵也一次又一次地从高原上俯冲下来,穿越秦国修建的长城防线,像来自高原的沙尘暴,横扫黄河边的城池和乡村。被黄仁宇称为第一帝国的秦汉帝国[10]被他们的长鞭抽打得血肉淋漓,却没有人知道那只挥鞭的手掩藏在哪里。浩瀚的草原,湮没了他们神秘的来路。

我从来不曾去过乌兰巴托,不知道诺颜山究竟是一座怎样的山,但对于诺颜山老巢的各种想象却始终纠缠着我,仿佛那个四海为家、来去无踪的草原部落,也因此有了一个凝聚点,而匈汉之间的战略对峙,仿佛也有了一种形象的表达——它首先是一种目光的对峙,那些来自高纬度、高海拔地区的凛冽目光,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对繁华的长安城的扫视,像扫视一只不安分的猎物,相比之下,来自长安城的目光却少了许多攻击性,它们对遥远而空无的北方没有兴趣,他们把凶狠留给了被黄河串连起来的东西横贯的战争带上,直到高唱《大风歌》的汉高祖刘邦重新收拾起狼藉了数百年的旧山河,他也没有勇气真正打量一下压在他头上的那个草原帝国。

关于匈奴人的来历,司马迁给出了自己的解答——夏时的荤粥、殷商时的鬼方、西周时的猃狁、春秋战国时期的戎、狄等反复入侵黄河农耕地区的北方民族,统统都是匈奴的前身。[11]这样一来,史书中那些令我们发昏的北方游牧民族的来龙去脉,就化繁为简、一目了然了,那个正式被中原的史书称为“匈奴”的强大部落在中国的北方大漠崛起的时间,也是在公元前3世纪,和大汉帝国、罗马帝国几乎不分先后。

考古学家从诺颜山匈奴墓葬中发现了一幅匈奴人的刺绣画像,让我们看清了匈奴人的相貌:头发浓密、梳向后方,前额宽广,眼睛巨大,眼珠虽然绣成黑色,但瞳孔却用蓝线绣成,面孔严肃,显得很威严[12],与《汉书》卷六十八《金日磾传》中,对本为“匈奴休屠王太子”的金日磾“长八尺二寸,容貌甚严”[13]的描述十分相似。

柏杨说:“西汉王朝时代最强的敌人——匈奴汗国,在公元前3世纪露面,而在公元前2世纪崛起,从此像毒蛇一样,缠到中国人身上,引起国困民贫的数百年血战。”[14]

根据《史记·匈奴列传》的记载,公元前209年,也就是刘邦受楚怀王之命西征灭秦的前一年,冒顿单于杀死了自己的父亲头曼。头曼本想废掉冒顿,把他送到月氏国做人质。刚到了月氏国,头曼就向月氏国发动了攻击,明摆着是要置冒顿于死地。冒顿偷了匹快马,侥幸逃回匈奴。回来后,头曼不动声色,让他做了万骑之首。冒顿于是制造了许多鸣镝,用来训练骑射——鸣的意思是响声,镝的意思是箭头,鸣镝就是响箭,它射出时,箭头能发出响声。鸣镝由镞锋和镞铤组成,具有攻击和报警的用途。冒顿后来就趁着和父亲头曼一起打猎的时机,用鸣镝射杀了头曼,左右也按照平时训练好的要求,用飞舞的鸣镝,将头曼万箭穿心,冒顿就这样,自立为单于。[15]他设立了首脑郡(单于庭),统御匈奴。这个首脑郡的位置,应在大汉帝国的代郡[16]和云中郡[17]的正北方,但具体地点一直是个谜,既没有史料证明,也没有出土文物确证。

著名匈奴史学家林幹认为,它的位置可能在今蒙古人民共和国首都乌兰巴托附近[18],因为苏联和蒙古的考古学家已经在乌兰巴托70英里处的诺颜山,发现了数十个匈奴贵族(或单于)的墓葬,出土的属于公元前3世纪以前及以后的大批铁器,包括兵器(铁刀、铁剑、铁镞),生产工具(铁镞、铁铧)和生活用具(铁马嚼、铁环、铁片、铁钉),以及铁块、铸铁的模具与炼铁炉等,除了铁器,还有大量铜器,包括铜镞、铜刀、铜剑、铜炉、铜壶、铜鼎、铜钟、铜镜等。[19]从诺颜山第6号匈奴墓葬中,考古学家甚至发现了古希腊人制造的丝织品,以及三幅足以反映匈奴与西方各族的交换关系的刺绣画[20],这些考古发现,透露了来自那个神秘帝国的消息——匈奴帝国公元前3世纪在大漠南北兴起的时候,物质文化已开始进入铁器和铜器时代,并且与西域相沟通,直到汉武帝派遣张骞“凿空”西域,中原王朝才夺回对西域和丝绸之路的控制权。

此时,在欧亚大陆的另一端,另一个强大帝国——罗马帝国也在异族的不断入侵中饱受煎熬。当代历史学家艾兹赫德在《世界历史中的中国》一书中写道:“汉朝和罗马都始于公元前3世纪,都是由位于西部边缘地区、保守、思想相对落后的贵族国家,向各自文明地域的军事扩张而建立起来的。”[21]自罗马在公元前3世纪统一亚平宁半岛后,就没有放松过对北非迦太基的战争,战争一直打到公元前146年——刚好是汉武帝的时代,罗马以饥饿围困迦太基,才突破城外的防线,接下来,双方进行了残酷的巷战,巷战持续了六天六夜,战死者多达8.5万人,城破那天,罗马元老院下令火烧迦太基城,大火一直燃烧了16天才熄灭,残存的5万迦太基人被卖为奴隶,迦太基城彻底毁灭。

屋大维掌握政权后,罗马通过一系列的扩张,使罗马超出了一个城邦的概念,成为一个帝国。罗马疆域的全盛期是图拉真统治时期,罗马帝国此时的疆域“西至大西洋边;北至莱茵河和多瑙河;东至幼发拉底河;南边则直到阿拉伯和非洲的沙漠地带”[22],控制着大约59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这是一个东西宽度近乎5000公里,南北长度超过3000公里的广阔地带,《罗马帝国哀亡史》的作者爱德华·吉本形容它“位于温带中北纬24到56之间最美好的地区”,“其中大部分都是肥沃的熟地”[23]。

艾兹赫德在《世界历史中的中国》一书中写道:大汉帝国和罗马帝国“都和相对野蛮的社会共存,并受到它们的威胁”,“然而,不同的是,在西方,野蛮力量带来了罗马帝国的覆亡(或者至少是强迫罗马帝国向南部巴尔干半岛和安纳托利亚退缩),在中国则没有,两个帝国在社会病理特征上不一样”[24]。

第三节 战争的开始

当冒顿单于远远地看到马邑城下挂着的那颗人头时,脸上露出了无法掩饰的笑容。那是他和大汉的叛臣聂壹达成的默契——他会把犯人的头颅剁下来,挂在城下,那将是他发出的信号,意思是:“马邑长吏已死,可以马上出兵!”聂壹心甘情愿地杀死马邑的县令,把这座城池和人民献给单于,冒顿已经习惯了胜利,丝毫没有想到,那是汉人的计策。

果然,冒顿单于带着十万骑兵,杀来了,尘土蒙在他们的脸上,被热血点燃的目光射出焦灼的光,他们需要城市里的一切——金钱、器物、女人,需要他们在草原上缺乏的一切,更重要的,他们需要杀人,去满足刀的渴望。但是,当他们距离马邑还有百里的时候,发现田野间散布着许多羊,却不见牧羊人,这令他们十分奇怪,他们抓来了一名尉史,从他口中得到一份重要情报——汉军已在前面严阵以待了,冒顿单于大惊,说:“抓到了尉史,真是天意!”于是,带着他的骑兵,迅速回撤。汉军看见单于撤兵了,立刻在后面追击,没有追上,只能无功而返。

如果冒顿单于知道,在马邑附近的山谷中,埋藏了三十余万大汉军队,他一定会惊出一身冷汗。这三十余万大军,以御史大夫韩安国为护军将军,大行王恢为将屯将军,太中大夫李息为材官将军。这次,他们做了精心的准备,汉武帝在宫殿里等待着他们战胜的消息。

这一次无功而返,让汉武帝十分愤怒。他决心杀掉王恢,王恢没有想到,他的极力主战,换来的竟是自己的死路,他向丞相行贿千金,希望保住自己的脑袋,但汉武帝决心已下,他说:“今不诛恢,无以谢天下。”[25]王恢听到这样话,绝望了,以一袭白绫,终结了自己的生命。

他用王恢的血,重塑自己北伐的信心。

反对出击匈奴的韩安国,不仅没有因言获罪,相反被任命为护军将军,汉武帝的文学侍从司马相如在《上林赋》中批评汉武帝的奢侈,汉武帝不仅没有生气,反而称赞他的赋写得好,这些都表明了汉武帝的宽容与开明,相比之下,力主开战的王恢,在汉武帝的眼里却死有余辜,后来司马迁为战败投降的李陵辩解,也被施以宫刑,这至少表露了他在对待匈奴的问题上的焦虑,他可以宽容不同的见解,却不能容忍战场上的闪失,他有着不可救药的完美主义倾向,在与匈奴作战这个问题上,他没有给自己留余地,也不会给自己的臣子们留任何的余地。

汉武帝的精神世界,可以分为截然相反的两极——一方面,他侠骨柔肠,另一方面,又无比的冷酷、独断、铁血;一面是海水,一面是火焰;只有两极,没有中间地带;对待同志如春天般温暖,对待敌人则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温暖的血肉与坚硬冰冷的石头,在汉武帝的内心居然能够混合成一体。这种反差极大的性格,或许是最适合于皇帝的性格,因为皇帝需要恩威并施,需要翻云覆雨,需要为所欲为。相反,那些中庸的皇帝,只有中间地带,没有两极,因而性格平庸、稳定,在日常生活中,他们可以成为一个好人,但在极权体制内,他们绝对无法成为一个称职的皇帝,比如南唐李煜、宋代赵佶、明代朱允炆,皆是如此。他们该暖的地方不暖,该狠的地方不狠,如温吞水,犯不下大恶,也做不成大的事业。

汉武帝这种人的性格特点是,压力越大,就越强硬。重压对于他们来说从来都不是坏事,相反是他们证明自身力量的机会。这种性格的形成,或许与汉武帝的成长环境有关。与那些深宫里娇生惯养的皇子们不同,汉武帝的成长充满了艰辛。汉武帝的母亲王娡出生于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嫁入皇室前,已经生有一子两女,后来她改嫁太子,生下汉武帝刘彻,又带着刘彻再度“改嫁”景帝。所以汉武帝的童年,即使处于宫廷,仍然倍受轻视。称帝后,汉武帝从韩嫣口中得知自己还有姐姐流落在闾巷,便立刻驾车去寻找,在市井间引起不小的骚动后,皇帝的车马终于停在他姐姐贫寒的家门口。汉武帝命人将自己从未谋面的姐姐扶出来,自己下车,站在姐姐面前,说:“姐,你为何要藏起来啊?”没有说完,就哽咽了。他把姐姐恭恭敬敬扶上马车,一起到长乐宫拜见母亲,他们的母亲王娡,此时已是太后,她老早就站在宫门口,对女儿翘首以盼,当她终于看到女儿的身影时,突然嚎啕大哭,哭声颤动,在宫殿上缭绕了很久。

汉武帝凶狠的一面,在某种程度上是被血腥的匈奴人逼出来的。汉武帝知道,攻击是最好的防守,只有凶恶可以使自己变得更加安全,于是,面对匈奴——狼的后裔,汉武帝毫不客气地露出自己的獠牙。

沉寂的荒漠一般不会起风,然而一旦起风,就意味着有惊天动地的事件将要发生。

我们已经无法知道,是哪一个士兵第一眼看到草原远方露出来的黑压压的骑兵,这一次,轮到匈奴人尖叫。总之,在风暴的间隙,越来越多的匈奴人发现,大汉王朝的骑兵,像一团团的乌云压了过来,草原上的狂风,是他们带来的,风旋转着,草叶在疯狂地舞蹈,发出令人胆寒的沙沙声,那是死亡的讯息。

汉武帝元光六年,公元前129年。根据汉武帝的指令,车骑将军卫青,率一万骑兵出上谷;轻骑将军公孙贺,率一万骑兵出云中;太中大夫、轻骑将军公孙敖,率一万骑兵出代郡;卫尉、骁骑将军李广,率一万骑兵出雁门,四路大军,跨出长城,深入浩渺的匈奴腹地,向匈奴发起进攻。

应当说,在战术方面,大汉军队的战斗能力具有一定优势的。大汉时代,马镫尚未出现,所以无法在马上发力进行砍刺搏斗;而汉时弓弩却相当先进,强弩装备了各作战部队,射程可达300米。那时骑兵专门有一种可在马上用脚张开上弦的弩,威力具大,在它们的强大攻击下,箭镞如暴雨般倾泻,使敌军队形混乱、指挥失效,在骑兵的第一波冲击之后,步兵可以冲上去,进行近距离的白刃战。由于匈奴装备落后,它们的弓射程近,射击精度又比不过汉军的强弩,这种战法对于匈奴的骑兵十分有效。但据说匈奴人后来开始使用马镫,使他们的射骑效率大大提高,为横扫欧洲奠定了基础。

在战略上,汉匈双方的地位正好相反。通常来说,机动能力强的一方往往占有战略上的主动权,匈奴对汉正是这样。汉有连绵数千里的固定防线即边郡,而匈奴则处在一种无固定战略支撑点的机动进攻状态,尽管从军事实力(包括总兵力和战斗能力)上讲,汉不逊于匈奴,但匈奴人可以集中优势兵力打击敌人,形成以多打少。在这种情况下,汉军只能增援,命令附近的军队,或直接派遣中央军前往救援,然而,在通讯落后的汉代,这样做很容易变成各部分头冒进,结果又成了让匈奴局部以多打少,救援部队反让匈奴吃掉了;如匈奴军队不够,探知军情后会立即撤退——史料记载,匈奴可以在一昼夜行进300里,只需3天时间,匈奴军队就可以出现在1000里外,对那里的汉军再次形成以多打少的局面。匈奴可以迅速转移而汉军不能,原因在于匈奴军队的补给方式更加有效。匈奴出征时,一般每名战士带两匹马,随身只带上够吃20天的肉干,20天后他们基本上是就食于敌,十分利于机动,而且他们攻破城池后只是掠夺而不守城。这种类似于“游击战”的战法,使匈奴军队时常居于主动,而汉军处处被动,有劲儿使不出来。[26]

但这一次不同了,这一次汉军改变了战略,卫青等率领的四路大军,同样采取的是“游击战”、“运动战”的战法,以“游击”对“游击”,以“运动”对“运动”,试图变被动为主动,在“运动”中寻求战机,歼灭敌人。

对于没有经历过大战役的卫青、霍去病他们来说,这无疑是一次挑战,对于汉武帝这位年轻的皇帝来说,它的冒险性就更大,因为是他在朝廷上力排众议,决定出塞作战,一旦失败,他的政治威信将受巨大影响。我相信那些日子,在未央宫,他一定度日如年,焦急地等待着来自边关的消息。

战争并没有取得圆满的结果,只有卫青没有辜负汉武帝的期望,直捣龙城,一举斩杀数百名匈奴人,此外,公孙敖折损了7000骑兵,李广受伤就擒,被卧放在两马之间的绳网上,被押送回匈奴人的营帐,幸好李广敏捷地飞跃到匈奴士兵的马背上,一连射杀几名追兵,才穿越草原,奔回长安,从此,他留下了一个绰号:“飞将军”,八百年后,被那个名叫王昌龄的唐代诗人写进那首著名的边塞诗《出塞》,至今仍被吟诵:

秦时明月汉时关,

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

不教胡马度阴山。历史学家认为,龙城之役在汉匈交战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打破了自汉初以来“匈奴不可战胜”的神话,大大鼓舞了汉军士气,成为汉匈战争的转折点,为以后汉朝在经历两百年苦战之后最终打垮匈奴打下了基础。

如同对王恢一样,对于李广和公孙敖,汉武帝一点也没有客气,他下令把他们抓起来,听候处置。后来李广出钱,才赎了罪,变成了一介平民。

第四节 沙漠风暴

战争开始的第二年,汉武帝元朔元年,公元前128年,产房传喜讯,怀胎十月的卫子夫为汉武帝生了一个儿子——汉武帝的皇长子刘据,年近而立始得长子的武帝兴奋异常,一出生便命人为刘据作《皇太子赋》,等于提前昭告天下这个刚出生的婴儿就是太子,并将他的母亲卫子夫由夫人立为皇后。

就在那一年,匈奴又像往常一样,在辽西、渔阳、雁门多个进攻点上,向大汉帝国发起攻击,卫青再次被任命为车骑将军,从雁门出塞,带领3万骑兵攻打匈奴。这一场面,让人想起印度诗哲泰戈尔的一句话:人类的历史耐心地等待着被虐待者的胜利。

将近两千年以后,我来到昔日的战场,那天,我在山西作家协会副主席、散文家张锐锋安排下,与作家方方、蒋韵一同前往与宁武关、偏关合称为“外三关”的雁门关。我们乘车,穿越反反复复的山岭与沟壑之后,才到山阴县城,再向东南方向行驶,到达勾注山脉的山脚。数百座汉墓封土堆,散落在旷野荒郊,在黄土地上凸地,需仔细辨别,才能与丘陵区别开来。在这些汉墓中,就埋葬着跟随卫青、霍去病远征的汉朝将士的骨骸。从他们身边经过,我们不知何时进入一条漫长的狭谷,就是雁门古险道,两侧峰峦叠嶂,怪石凌空,无穷无尽的陡峭山梁,是漫长而枯燥的序曲,在那些山梁的后面,雁门关远远地露出它凌厉的檐角时,我相信每个人的心头都会骤然一惊。

那时是初冬,风呼呼地刮着,割得脸疼。但这种荒芜景象,正好符合我们的心意,因为除了我们,这里没有游人,没有旅行团、导游和小卖铺,破损的城楼,正是汉代的形象,粗砺的风,抹去了时间的痕迹——它仿佛依然停留在汉代,天空很蓝,我相信马背上的卫青抬头时,看到的是一片相同的天空。雁门关蹲伏在峡谷的中间,像一把铁钳,把汉朝通向草原的道路死死地卡住,它夸张的飞檐使它看上去又像一只敏捷的飞鹰,蹲伏中积攒着能量,转眼之间就会破空飞去。

那一天,脚下踩着粗糙的石路,我想象着卫青的铁骑从上面踏过的情景,空气中晃动着战马的嘶鸣声。部队冲出峡谷,前面就是一望无际的草原了,凶狠的匈奴骑兵随时可能围拢过来,不再有城墙给自己提供保护了,但是我相信,冲向草原的那一刻,卫青没有丝毫的犹豫,有的只是“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27]的决绝。

从这一天开始,卫青一次一次地率领他的骑兵,面色沉静地从边塞出发,像一股股的潮水,向匈奴帝国发起不间断的冲击。而胜利,也开始离这个从不气馁的王朝越来越近了。卫青在这次战役中,杀死了几千名匈奴军人;第二年,匈奴集结大量兵力,进攻上谷、渔阳。汉武帝派卫青率大军进攻久为匈奴盘踞的河南地(黄河河套地区)。这是西汉对匈奴的第一次大战役。卫青率领4万大军从云中出发,采用“迂回侧击”的战术,西绕到匈奴军的后方,迅速攻占高阙[28],切断了驻守河南地的匈奴白羊王、楼烦王同单于王庭的联系。尔后,卫青又率精骑,飞兵南下,进到陇县西,形成了对白羊王、楼烦王的包围。匈奴白羊王、楼烦王见势不好,仓惶率兵逃走。汉军活捉敌兵数千人,夺取牲畜100多万头,完全控制了河套地区。因为这一带水草肥美,形势险要,汉武帝在此修筑朔方城[29],设置朔方郡、五原郡,从内地迁徙10万人到那里定居,还修复了秦时蒙恬所筑的边塞和沿河的防御工事。这样,不但解除了匈奴骑兵对长安的直接威胁,也建立起了进一步反击匈奴的前方基地。《史记》《汉书》盛赞此仗汉军“全甲兵而还”,卫青立有大功,被封为长平侯,食邑3800户。

卫青是卫子夫同母异父的弟弟,作为一个私生子,卫青的青少年时代所受的屈辱是可想而知的。走投无路之际,卫青只好回到平阳侯曹寿的府上,回到了作为奴婢的母亲生活和战斗过的地方,曹寿是汉朝功臣,他的夫人,是汉武帝的姐姐平阳公主(阳信长公主),卫青于是成了平阳公主的家奴。卫青不会想到,正是在这里,身为歌奴的姐姐卫子夫会应选入宫,而自己,也见到了汉武帝,并使自己一生的命运发生了扭转。

那一年,是公元前136年,恺撒还没有出生[30],汉武帝只有20岁,大汉帝国,已经走过了六十多年的光辉岁月,泥土般温柔敦厚的王朝已经开始显露它石头的质地。但是,没有卫青、霍去病的汉朝称不上真正的汉朝,汉武帝也称不上真正的汉武帝,他们是汉武帝的一部分,汉武帝刘彻等待着他们的出场。

出身微寒的皇帝至少有一个好处——不计较别人的出身,刘邦正是如此,所以他的身边聚拢了一批能臣,连受过胯下之辱、被项羽看不上眼的韩信,他都不嫌弃,正是这些良臣名将,帮助他打败项羽,成就霸业。此时的汉武帝,与他的先祖如出一辙,他对人才有一种天生的敏感。汉武帝之所以在汉朝十二帝中最“成功”,与秦始皇并称为“秦皇汉武”,不仅因为他活了70岁,在中国古代皇帝中已堪称高寿,而他的继任者,没有一个能够与他媲美——昭帝刘弗陵活了21岁,宣帝刘病已和元帝刘奭都活了43岁,成帝刘骜活了46岁,哀帝刘欣活了26岁,平帝刘衎活了14岁,而孺子刘婴只活了21岁,就被王莽杀死篡权了——荒淫的生活与阴谋者的暗箭,使九五之尊的皇帝成了人世间最高危的职业,汉武帝之成功,更缘于他的心胸宽广,用人之际,英雄不问出处,如果没有这样的心胸,像卫青这样出身低微的人,只要被一连串的因缘巧合送到他的面前,就会被他抓住不放,否则,卫青这样的将军,即使有天大的本领,也只能像一滴水消失在大海,永远不会被人注意。

使用卫青,对于汉武帝来说,具有一定的冒险性,因为卫青是“外戚”,至少在汉武帝的心里,吕后家族专权的时代并不遥远,卫青的军权过大,对于大汉的江山构成的威胁可想而知。但任何事情都是好坏两面,汉武帝用人不疑,拜卫青为大将军、大司马,位在丞相之上,再次显示了他喜欢冒险的性格。除了卫青的才能,汉武帝还看准了卫青一点,那就是他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风格,卫青不是贪得无厌的人,胜利之际,他心里想的,首先是奋力拼杀的将士,自己从不邀功,可谓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皇帝只有缎带公孙敖、韩说、公孙贺、李蔡封侯,又封李诅、李息、豆如意等为关内侯,卫青才肯接受封赏;他更知道,自己充其量不过是一块不错的铁胚,是汉武帝把他铸造成一把钢刀,对于汉武帝,他除了报效,绝无他想。当然,汉武帝并不盲目,他还有另一手,那就是后来提拔霍去病,对卫青起到制衡的作用。对于霍去病受重用,卫青也毫无妒意,而是乐观其成,这不仅因为霍去病是卫青的外甥、卫青另一个同母异父的姐姐卫少儿的孩子,更因为卫青有不同寻常的胸襟。正是他们彼此的相得益彰,使大汉帝国能够在匈奴人的压力下,顽强崛起。

元朔六年,公元前123年,霍去病已经18岁了,那一年,他以校尉的身份,跟随卫青出征。这一年,卫青领军,开始了漠南之战。所谓“漠南”,地域大概为今中国内蒙古自治区。相对于蒙古高原而言,这一地区属于边缘,但它与长城遥相呼应,二者之间布满戈壁和戈壁草原。自古以来,漠南是北方游牧民族和中原地区都十分重视的要塞。霍去病带领800骑兵,脱离大军在茫茫大漠里奔驰数百里奇袭匈奴,打击匈奴的软肋,斩敌2028人,杀匈奴单于祖父,俘虏单于的国相及叔叔。这是霍去病经历的第一场战役,他以不凡的战绩向世人宣告,大汉王朝最耀眼的一代名将,已经横空出世。

卫青一生中七次出击匈奴,共斩杀、俘虏敌军5万多人,在卫青的征战生涯中,最令他自豪的,或许是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春天的那次漠北之战。所谓“漠北”,位于今天的蒙古国高原,海拔较高,多在1500米左右,是匈奴人的主要活动区域,后来成为政治和军事中心,单于龙庭就设在这里。那一次,匈奴单于伊稚斜采纳赵信的建议,远走漠北,认为汉军不能穿过沙漠,即使穿过,也不敢多作停留。赵信对伊稚斜单于说:“汉军横穿大沙漠,必然人困马乏,我军可以以逸待劳,擒获敌军。”于是将己方的辎重运到遥远的北方,把精锐部队调到沙漠以北,等候汉军。

在这种情况下,汉武帝把征伐匈奴的使命交给了卫青和霍去病。他挑选了10万匹精壮战马,由大将军卫青、骠骑将军霍去病各率精锐骑兵5万人,分作东西两路,远征漠北。为解决粮草供应问题,汉武帝又动员了私人马匹4万多,步兵10余万人负责运输粮草辎重,紧跟在大军之后。

如果说出击匈奴的决策是一项冒险,那么这次出击,则是冒险中的冒险。如一位作家所说,战场是最容易犯错误的地方。在战争中,军人承受着常人在常态生活中体会不到的巨大的压力。危机重重,千钧一发,生死攸关,在鲜血、烽烟和呐喊中,一个人很容易乱了方寸。然而,战场又是一个不能犯错误的地方,每犯一个错误都要付出惨重的代价。[31]

卫青和霍去病当然知道,他们不能犯错,匈奴人不允许他们犯错,在千里万里之外的沙漠地带,他们一旦犯错,将死无葬身之地,汉武帝更不允许他们犯错,犯错的结果,已经被王恢所证明。然而,战场上的变数太多了,“天气、地理、后勤、敌情、我情……一招不慎,满盘皆输。战争需要军人把自己的大脑变成一台超高性能的计算机,在战场的厮杀呐喊中能进行调整精确的计算”[32]。

所幸,上天在不经意间,给卫青这个在社会最底层长大的孩子一个出色的大脑,他不仅勇猛,更有高度的判断力。一出边塞,卫青就从俘虏口中得知了单于的住地,他没有犹豫,决定亲自率精兵挺进,袭击伊稚斜,命前依靠软磨硬泡才被汉武帝同意参战的老将李广与右将军赵食其合兵一处,由东路进军。然而想到东路绕远,水草也少,李广的心就凉了,他请求说:“我的部队是前将军的部队,而今大将军却改命我部为东路军。我自少年时就开始与匈奴作战,今天才有机会正面对付单于,所以愿意作前锋,先去与单于死战。”卫青没有因他的哀求而动容,汉武帝曾不止一次地暗中告诫他,李广年纪已老,也不够多谋,不要让他与单于正面作战,恐怕他不能完成擒获单于的任务。而公孙敖不久前失去侯爵,在卫青看来,让他与自己一同正面与单于作战立功,最为合适。卫青的这一决定,让李广非常失望,力请卫青改变初衷,但卫青铁青着脸,没有同意他的请求。李广把愤怒郁积在心里,未向卫青告辞,就动身出发了。

卫青率大军,顶着塞外粗砺的寒风,向北跋涉了1000余里,在横穿大沙漠,匈奴单于列阵整齐的军队,终于出现在他的面前了。卫青坐在马背上,表情没有丝毫的变化,但我想他的内心一定会激动起来,缓缓地,他举起战刀,在一声撕破喉咙的呐喊中,奔向那只他渴望已久的头颅。在他身后,5000骑兵向匈奴阵营冲去,一万匈奴骑兵也冲过来迎战,转眼之间,双方就纠缠在一起,亲密无间,不分彼此了。夕阳是暗红色的,像一颗即将坠落的头颅,卷起的尘沙如一阵阵的浪涛,扑打在他们脸上,让双方士兵几乎睁不开眼睛,只能依稀看到许多模糊的影子。刀在铠甲划过,发出的声音让人头皮发麻,血在飞,与飞起的黄沙绞合在一起,变得粘稠无比,像黑色的乌鸦,成群结队地掉落在战士们的身上、脸上。渐渐地,粘稠的人影变得稀薄起来,空气的透明度高了,那是因为活着的人在减少。伊稚斜开始示弱了,乘坐6匹健骡拉为战车,在约数百名精壮骑兵的保护下直冲汉军防线,向西北方向飞奔而去。这时,天已完全黑了下来,匈奴兵也四散逃走,卫青派出轻骑兵,乘着夜色追击伊稚斜,自己率大军跟随其后。天将明时,汉军已追出200余里,呈现在他们眼前的,是一片空旷的大漠,没有一点单于的影子,他们于是到颜山赵信城,夺得匈奴的存粮供应军队。停留一日之后,将该城和所余的粮食全部烧光,然后带着斩杀和俘获19000余人的战绩,班师而还。

而霍去病,或许是活捉伊稚斜单于的愿望过于强大,他没有率兵返回,而是抱定了“独孤求败”的决心,向着草原的深处一路杀去,消失在卫青的视野里。直到他们返回长安,卫青才知道,他们一路高歌,杀到今蒙古肯特山一带。根据《蒙古秘史》记载,后来的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就埋葬在肯特山起辇谷,这座山在中国汉代称狼居胥山。在这里,霍去病暂作停顿,率大军进行了隆重的祭天地仪式,史称“封狼居胥”。“封狼居胥”之后,霍去病继续率军深入追击匈奴,一路打到翰海[33],他们才勒住战马的缰绳。

霍去病“封狼居胥”,从此成为中国历代军人一生中的最高追求,这一年,霍去病只有22岁。此仗后,汉武帝亦封霍去病五千八百户。汉武帝下令给他建造府第,但霍去病却拒绝了,留下了一句千古名言:“匈奴未灭,何以家为?”

而李广与右将军赵食其率领的东路军,则因没有向导,在沙漠中迷失了道路,所以落到卫青的后面,没能赶上对单于的关键一战。这让卫青十分气愤,因为如果李广的部队及时到位,匈奴单于伊稚斜就不可能逃脱。在归途中与东路军汇合后,卫青命李广马上到大将军处听候传讯。李广说道:“校尉们没有罪,是我自己迷了路,我现在自己到大将军幕府去受审。”又对他的部下说:“我从少年时开始作战,而大将军却将我部调到东路,路途本就绕远,又迷失了道路,难道这不是天意吗!况且我六十多岁了,不能再在那些小吏面前受辱!”于是拔出战刀,在脖子上划出一道血红的伤口。那伤口张开着,仿佛一张不甘心的嘴,欲言又止。右将军赵食其一人被交付审判,其罪当死,赎身后,成了一介平民。

大汉帝国的军队,像潮水一样,从草原上退去了。草原又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广阔的草原上,飘荡起酥油茶的芳香和悠扬的歌声。此后,匈奴女人们用婉转悠扬的嗓音传唱起一支哀怨的歌:

亡我祁连山,

使我六畜不繁息;

失我焉支山,

使我嫁妇无颜色

……歌里所唱的焉支山,位于今甘肃省山丹县城东南40公里处,曾是匈奴人的地盘。这里出产一种名叫“红蓝花”的植物,能作染料,成为匈奴妇女的主流化妆品,后来由出使西域的张骞引进内地。《五代诗话·稗史汇编》:“北方有焉支山,上多红蓝草,北人取其花朵染绯,取其英鲜者作胭脂。”正是这种“红蓝草”,使得因风吹日晒而显得粗糙的脸蛋变得粉红生动起来,中原人后来才用“焉支”的谐音“胭脂”,来指代这种化妆品,焉支山,有时也写作“胭脂山”。至今为止,甘肃省张掖市修缮卧佛寺,还是使用这种染料涂抹雕梁画栋。这支曲调哀婉的《匈奴歌》,表达了匈奴女人对于丢失焉支山的痛切之情,后来被大汉帝国收入乐府诗集。不重视文字的匈奴人不会想到,有朝一日,自身会在人类的血液里被稀释得无影无踪,而他们随口所唱过的一首歌,却能在另外一种语言中,获得永恒的生命力。

第五节 石头般坚硬的朝代

卫青七征匈奴之后,匈奴被彻底击败,大汉帝国北方不安分的狼烟终于熄灭了。史书以“匈奴远遁,漠南无王庭”来概括这一段和平岁月。

然而,不出几十年,匈奴人就卷土重来了。这并非仅仅因为匈奴人好战,更是因为草原上的资源有限,而南方的温暖富庶,使草原部落南下掠夺的欲望很难泯灭。公元48年,匈奴分南北两部,南匈奴统治地区包括今甘肃庆阳、宁夏、山西、陕西、河北省北部,内蒙古呼和浩特至包头一带,依附东汉称臣,北匈奴则反汉。正好南匈奴请求汉朝出兵讨伐北匈奴。朝廷便任命窦宪为车骑将军,沿着卫青、霍去病走过的道路,征讨北匈奴。永元三年,公元91年,右校尉耿夔、司马任尚、赵博等,率兵出居延塞,在金微山[34]大破北单于,斩首5000余,旷日持久的对匈奴人的战争,终于打出了最后的一拳,不可一世的匈奴人颤微微地倒下,然后,向着远方远遁,从此彻底在大汉帝国的视野中消失。

从卫青“龙城之战”,到霍去病“封狼居胥”,大汉帝国敢于跟匈奴掰手腕了,至少在刘邦、文帝、景帝的时代,他们是不敢想的,越来越多的匈奴王公大臣开始向大汉投降,在汉武帝的功臣表中,有二十多位是匈奴人因降汉而受封的,后来在大汉王朝中占重要地位的金日磾,就是匈奴贵胄的后裔。再后来,连匈奴单于呼韩邪,都向大汉称臣,并在公元前51年亲自到长安朝见皇帝。

在我的朝代排行榜中,周代是最富思想性的朝代,晋代是最狂放的朝代,唐代是最诗意的朝代,宋代是具画面感的朝代,而汉朝,则是一个最为勇猛和壮烈的朝代,以至于从才华横溢的唐代诗人的身上,还能看到汉代军人精神的光芒。其中包括:王昌龄的《从军行》写道:

大将军出塞,

白日暗榆关。

三面黄金甲,

单于破胆还。很多人认为,诗中的“大将军”是指李广,实际上,任大将军一职的不是李广是卫青,李广也从来没正面对过单于,没有这样的战法,更没有过如此辉煌的胜利。

卢纶的《塞下曲》写道:

月黑雁飞高,

单于夜遁逃。

欲将轻骑逐,

大雪满弓刀。杜甫的《广州段功曹到得杨五长史谭书功曹却归聊寄此诗》写道:

卫青开幕府,

杨仆将楼船。

汉节梅花外,

春城海水边。

铜梁书远及,

珠浦使将旋。

贫病他乡老,

烦君万里传。汉代英雄,跨越了近千年的时光,就这样在唐代诗人的心里扎了根,成了他们永恒的题材,并通过一行行的诗句,融入后世中国人的血液。

霍去病的辉煌是短暂的,他像一颗流星,把耀眼的光芒凝聚在短暂的时刻里。“封狼居胥”、打入翰海仅仅两年后,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24岁的骠骑将军霍去病就去世了。

关于他的死因,《史记》和《汉书》都没有记载,这类正史只对犯罪或非正常死亡的人才记载死因,对老死、病死等正常死亡的人往往只有简简单单一个字——“薨(或卒)”。

褚少孙在《史记》卷二十《建元以来侯者年表第八》中补记:“光未死时上书曰:‘臣兄骠骑将军去病从军有功,病死,赐谥景桓侯,绝无后,臣光愿以所封东武阳邑三千五百户分与山。’”这是历代史书中对霍去病死因的唯一记载。

然而,对于霍去病神秘死因的猜测,从来都不曾停止。于是,有了如下难以确证的说法:

一、在漠北之战中,匈奴人将病死的牛羊等牲口埋在水源中祭祀,诅咒汉军,因此水源区产生了瘟疫。而霍去病在此处饮食了带有病菌的水,而后病倒;

二、因为他杀死李敢,汉武帝为庇护他,让他去朔方城避避风头,在他前往朔方的途中感染了瘟疫而死;

三、数次领兵出征的劳累,长时间处于艰苦的环境,对霍去病的身体造成不可治愈的伤病,并最终摧毁了他。

霍去病的死,令汉武帝非常悲伤。他调来铁甲军,列成长长的军阵,从长安城内一直排到茂陵霍去病墓地。他还下令将霍去病的坟墓修成祁连山的模样,彰显他力克匈奴的奇功。

霍去病去逝十一年后,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卫青去世。他的夫人平阳公主,也都葬在汉武帝坟墓——茂陵的旁边,没有与他们的皇帝分开。

需要说明的是,卫青,这个平阳公主家里从前的奴仆,后来的妻子,正是他从前的主人——平阳公主。在嫁给卫青之前,平阳公主分别嫁给了平阳侯曹寿和汝阴侯夏侯颇,却两度守寡。褚少孙的史记补述里载:汉匈大战之后,正逢平阳公主寡居,要在列侯中选择丈夫,许多人都说大将军卫青合适,平阳公主笑着说:他是我从前的下人,又做过我的随从,怎么能做我的丈夫呢?左右说:今非昔比了,他现在是大将军,他的姐姐是皇后,三个儿子也都封了侯,哪还有比他更配得上您的呢?汉武帝听说后,不禁笑着说:当初我娶了他的姐姐,现在他又娶我的姐姐,这倒是很有意思。于是,当即允婚。

嫁给卫青之后,《史记》对平阳公主的称呼从“公主”升格为“长公主”,也许这正是汉武帝刘彻对姐姐婚姻坎坷的一种补偿。但是这次婚姻只维持了不到十年,卫青就病逝了。

平阳公主第三次成了寡妇,她再也没有改嫁,死后,她与卫青合葬在茂陵边的卫青墓中,他们在死后以这样的方式,实现着对彼此的不离不弃。

第一次到西安茂陵,我就被它的气势震撼了。那是一座巨大的墓冢,现在残存的高度,就有46.5米,至少相当于一座15层楼房的高度。墓冢用夯土筑成,仿佛一座巨大的建筑,挺立在大地上。汉武帝死后,他的霸气仍然透过他的陵墓显露无遗。据说当时陵园有许多殿堂、房屋等建筑,仅陵园管理人员就多达五千人,经过两千年后,四周已经一片空旷,这反而更加凸显了它的庄严稳重、古朴苍凉。那些豪华的宫殿消失了,在时间中不堪一击,而帝王的墓葬却留了下来,在大地上裸露出来,像石头一样抵抗着毁灭——皇帝们用死的方式延续了他们的时间。从这个意义上说,坟墓比宫殿更有纪念碑的意义,这或许正是古代帝王不惜血本营造坟墓的原因之一。在帝王们看来,即便是死,也要与自己、与帝国的地位相匹配,所以他们死得很负责,从来都不潦草。西安市北面渭河北岸的咸阳原上,排列着十一座汉陵中的九座,依次是:汉武帝茂陵、汉昭帝平陵、汉成帝延陵、汉平帝康陵、汉元帝渭陵、汉哀帝义陵、汉惠帝安陵、汉高帝长陵、汉景帝阳陵,仿佛尼罗河边的胡夫金字塔,十一位大汉帝国皇帝在这里列队,那些在王朝世袭表上响当当的名字,在这里密密麻麻地挨在一起,像结实的心跳,勾勒出大地上最壮阔的曲线。历史就是在跨过这些墓冢之后完成它的宏伟叙事的,并最终形成我们今天的共同记忆。那些曾经温热的血肉,被石头和泥土收留,它们并没有真正地消失,通过高高堆起来的粘土,通过在风中沙沙作响的青草,我们依然可以与他们交谈。很多前往西安的游客都喜欢蜂拥至秦兵马俑和唐代的华清池,但我觉得这些硕大的墓冢才是最值得一访的,它们让我们看到属于大汉王朝的狂放与嚣张。

在旷野上寻找,走不出多远,就可以看见卫青、霍去病、霍光、金日磾等昔日英雄的墓冢。在霍去病的墓前,列置的巨大的石刻雕像,这些石人、石马、石象、石虎等石刻,形体巨大,让我们感到惊悚不已,其中最有名的一件,当然是“马踏匈奴”。抛开它们的艺术造诣不谈,它们巨大的体量,就透露出这个王朝不可一世的雄心,直到今天,似乎仍有无穷无尽的能量贮存在它们身体里,会在某一时刻突然迸发出来。

来自草原帝国的圆月般的弯刀,可以削铜断铁,唯独不能攻克石头的密度。汉朝就是一个刻在石头里的朝代。山东武梁祠,五十多幅汉代画像石,全部阳刻,细线铲底,浮现出汉王朝战争、狩猎、车马出行、乐舞的浩荡场面,让今天的人看了依旧热血沸腾;著名的汉碑,是中国墓碑发展的成熟、鼎盛阶段,无论是形制,还是书体、文体、墓碑的发展都极尽完美,其中以《麃孝禹碑》《华山庙碑》《礼器碑》《史晨碑》《曹全碑》《张迁碑》等为代表,王澍在《虚舟题跋》中以“雄古、浑劲、方整”三种品格来形容和区分汉碑,而康有为在《广艺舟双楫·本汉》中则为它们的“骏爽,疏宕,高深、丰茂、华艳,虚和,凝整、秀额”惊叹不已;霍去病墓石刻,更准确地表达了那个时代的气魄与胸怀,比起罗马帝国时代的英雄雕像,比如罗马第一个正式皇帝屋大维(奥古斯都)的全身纪念像[35],丝毫也不逊色。没有一个朝代能够复制出这样大气雄浑的作品,没有一个朝代比汉代更富于雄性气质,也没有一个朝代像汉代那样表现出对石头的迷恋。与石头的汉代相比,宋代则属于木构时代,它优美、轻灵、典雅,却显得忧伤和脆弱,经不起风雨的侵袭、雷火的锻烧和刀刃的切割,宋代木构建筑保存至今的寥寥无几,它把在时间中的发言权留给了石头,留给了比它早了一千年的汉代。

无独有偶,屋大维亲手缔造的罗马帝国表现出与大汉帝国相同的爱好,那就是对石头的热衷,因为没有一种材质,比石头更能体现权力的强制性,体现皇帝们对于帝国永恒的渴求,如汤因比在《历史研究》中所说的,“大一统国家的历史告诉我们,它们都几乎着魔似的追求不朽”,“提布卢斯曾歌咏‘永恒的城墙’,而维吉尔则让他笔下的朱庇特在说到埃涅阿斯未来的罗马后裔时宣布:‘我不给他们设置任何空间和时间的界限。我给他们一个无限的帝国’”[36]。关于帝国的石头属性,屋大维曾经自豪地宣称:“我接受了一座用砖建造的罗马城,却留下一座大理石的城。”[37]

辉煌的古希腊时代过去了,凭海临风的帕特农神庙被血腥的古罗马斗兽场取代,成为那个时代最深刻的形象。公元前后的一二百年间,东方西方的专制者在大陆的两端遥遥对称,仿佛孪生兄弟,具有如此相似的秉性,在他们之间,巨大的地理和文化差距似乎不存在了,如果把屋大维、尼禄与秦始皇、汉武帝互换位置,我想他们对新的岗位一定不会陌生,他们的所做所为都将与那个铁血的帝国严丝合缝。

从武帝时代开始,大汉帝国经历两百年的战争,不断地向匈奴出拳,终于把匈奴彻底打服了,汉武帝不仅仅是在跟匈奴扳手腕,也是在跟历史扳手腕——他不接受逆来顺受的命运,历史的流向,硬是在他的手里改了道,可见他是一个多么强势的皇帝。当然,汉武帝的这份执拗,也使整个帝国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就在匈奴部落在蒙古高原站不住脚的时候,汉王朝的命运,也即将宣告终止了。

而匈奴人在大汉的轮番冲击之下最终远走他乡,在世界历史上产生的一系列链锁反应,才刚刚开始。

第六节 上帝之鞭

北匈奴灭亡近四百年后,匈奴人突然出现在罗马城下,这一年,是公元451年。

匈奴的消逝与他们的突然出现,让欧洲人惊讶不已。没有人知道,他们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更没有人知道,他们曾经书写了怎样的历史,又即将书写怎样的历史。他们是那么的神秘,又那么的率性,没有规律,像汤因比所说,“匈奴是一股从西域倾泻下来的雪水”,没有人能够真正地掌控他们。我的朋友王族在他的著作《上帝之鞭》中写道:“他们变得无声无息,像一场飓风一样在一瞬间骤停,四周出现了让人难耐的宁静。昨天,他们还在荒原上纵马奔驰,引吭高歌,但一夜之后,他们却消失殆尽,不留一丝痕迹。四百多年过去了,世上几乎没有任何有关匈奴的消息,人们都以为他们已经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了。但他们说出现就出现了,让人觉得他们似乎是变着戏法从地底下钻出来似的,顷刻间便威风凛凛地立于你面前,让你惊讶不已。”“他们在突然间神秘地消失,又在突然间神秘地出现,这期间的生存,大概要比通常能看得见的坚持、忍耐、等待还要复杂得多。”

在被大汉帝国打败的匈奴人眼中,东面是大海停止之处,也是他们的脚步停止之处,他们的道路,只能向西延伸,尽管出发的时候,他们并不知道西面的路有多远,也不知道这条路,他们将走四百年。

他们一路吹奏着胡笳,向西挺进。越往西走,他们眼中的世界就越是辽阔。太阳坠落之处,并不是世界的尽头。一个空前广阔的大陆,就在他们的苦难漂泊中,一段一段地展开,他们目睹了这片大陆上美丽的森林、湖泊、草原,以及它的万物生灵。对于这片世界上最广袤的草原,格鲁塞在他著名的《草原帝国》中有这样描述:“从中国东北边境到布达佩斯之间、沿欧亚大陆中部的北方伸展的一个辽阔地带。这是草原地带,西伯利亚森林从它的北缘穿过。草原上的地理条件只容许有很少几块耕地存在,因此,居民只得采取畜牧的游牧生活方式……”[38]这片草原,使匈奴这个濒于绝境的游牧民族发现了新的天堂,这是他们的世界,他们仿佛不是外来者,而天生就该是它的主人。

我们不得不佩服这个民族的凝聚力,历经颠沛而没有散架,这表明它有着一种非同寻常的自我控制力量,在西进路途中与一个又一个文明的碰撞中,没有受到同化或者改变。在他们的前进的道路上,横亘着一个又一个的险境、一场又一场的战争,但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他们的步伐,像王族所写:“走了很长的路,历经了四百多年的时间,他们没有被改变,一如早先漠北高原上因饥饿和渴望而冒险的狼。引人注目的,还是他们身上的匈奴血性,以及经由攻打罗马而体现出的冒险精神。他们似乎仍走在一条如同故乡一般熟稔的路上。信念没有变,感觉便不会变,他们偶尔从饮酒的间隙,或在纵马奔驰的一个偶然的念头中,便又想起了西域,但这偶然间的念头,仍不及飘过额际的一朵雪花带来的清爽更让他们心动;一朵晶莹的雪花,可以让他们神思飞扬;一次在第一场雪落下时的畅饮,可以让他们举杯尽兴,在大醉之后或独自高歌,或群舞至天亮。”[39]

鸣镝的声音,掠过浩瀚的草原,与马蹄的节奏形成美妙的和声。作家高建群在长篇小说《最后一个匈奴》的前言中写道:“他们的马是小而难看的。但它不知道疲乏,走时像闪电一般。是在马上度过他们的一生。有时骑着,有时侧身坐在马背上像妇女一样。他们在马背上开会、做买卖、吃、喝,甚至于把前身倒在马颈上睡觉。在战场上,他们袭击敌人时会发出可怕的叫声。如果发现有抵抗,他们很快地逃走,但以同样的速度再回来时,则一直向前冲击,推倒他们面前的一切障碍。他们不知道如何攻下一个要塞和击破一个防御的阵地。但他们的射击术是无可比拟的,他们能从惊人的距离射出他们似铁一样坚硬和能致命的尖骨头制的箭。”[40]

从公元91年到290年长达两百年的岁月中,中外的史书中都找不到对这个民族的记载。当《波斯史》中提到3世纪末匈奴人出现在阿兰人眼中时,这个民族,依然是两百年前的苍狼形象,只是它饥饿得太久,所以它的面目显得更加凶狠和狰狞……从出生于公元325—330年的罗马历史学家阿密阿那斯·马西林那斯(Ammianus Marrcellinus)的著作《罗马帝国史》中,我们可以打探到匈奴人在欧洲的最早的消息。这部书记载了被大汉帝国击败的匈奴人一路向着顿河和多瑙河的肥美草原挺进的历史,他们在歼灭阿兰人以后,又于公元374年隆冬,向东哥特人发起进攻。哥特人,是日耳曼民族的一支,于公元3世纪进入黑海草原地区,以德涅斯特河为界,河东称东哥特,河西称西哥特。匈奴人很快荡平了东哥特,西哥特人则惊恐万分地登上独木舟,渡过多瑙河,蜂拥入罗马境内,请求帝国皇帝的庇护,最终因无法忍受他的残酷统治而发动起义,法伦斯和四万禁卫军全数战死。在公元470年,西哥特人攻陷罗马。这一战,动摇了罗马的根基,罗马再也无法控制辖下的诸族和领土。而此时,匈奴人回到喀尔巴阡山以东,进行休整。

公元400年,匈奴人乌尔丁带领大军攻入匈牙利追击哥特人,并越过阿尔卑斯山进入了意大利,这支可怜的哥特队伍在法洛伦斯被西罗马军队消灭了。匈奴人只是来意大利转了一下,顺便赶走了匈牙利原住民凡达尔人、瑞维人和最先被匈奴人灭国的阿兰人。这三族人进入高卢,与当地人战斗后于409年越过比利牛斯山,进入伊比利亚半岛,并建立了三个国家。与此同时,阿勒立克带领的哥特人也南下加入逃避匈奴的大军,在408年、409年、410年三次围攻罗马,而在410年攻入城中,这是历史上罗马城的第二次沦陷。

公元441年,匈奴人在他们的最后一位单于阿提拉的率领下,攻入了东罗马帝国(也被称为拜占庭帝国)的首都君士坦丁堡。弱国无外交,东罗马帝国割地赔款,以每年进贡2100磅黄金,同时割让巴尔干半岛大部分领土的屈辱条件,得以苟延残喘。六年后,阿提拉又率大军进入东罗马,攻破七十余座城市,前锋直逼达达尼尔海峡和希腊的温泉关。

公元451年,阿提拉统领着由东哥特人、日耳曼人、勃艮第人、阿兰人和法兰克人共同组成的匈奴联军,向西罗马帝国发出挑战。在打通高卢的门户——美茨以后,阿提拉率领大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捣高卢的心脏——奥尔良。50万大军进入高卢罗马大将阿契斯北上抵挡,并联合了所有受匈奴压迫的蛮族王国。双方在加泰隆尼亚平原上会战,这也许是欧洲历史上最壮观的一次战役吧,我们完全可以想象战役的惨烈,史料记载,一日之间,死亡人数竟达16万之众,另有史料说,死亡人数高达30万人,以至于一位历史学家叹息道:“帝王们一小时的疯狂完全可以把整整一代人全给消灭了。”[41]“不论是现代还是过去,再没有任何一次战争能和它相比”[42]。这场战役,连阿提拉都感到胆寒了,他决定放弃这场战役,退回到匈牙利草原上自己的王廷[43]去。这是他一生中绝无仅有的失败。

但是,阿提拉没有决定就此停止他的脚步。第二年,他又开始了征战。他决心把西罗马帝国撕成碎片。他首先剑指意大利的门户——阿奎莱亚,把它变成了一座废墟,然后,匈奴人如浪潮一般,很快就将米兰和帕维亚两座城市湮没。阿提拉发起的攻击太猛烈了,让意大利人觉得他们是神,他们的行为,似乎并非人所为,而是神的一种表演。终于,阿提拉率队由南向北强渡多瑙河,向罗马发起了进攻。

惊恐和绝望的罗马人给阿提拉起了一个绰号:上帝之鞭,意思是他们自己犯了太多的错误,所以上帝用鞭子来教训自己。

在欧洲,还流行着一句描写阿提拉的凶恶、狂傲的话,说凡是他的马蹄踏过的地方连草都不长了。[44]

一位叫约丹勒斯(哥特人)的历史学家,用一段准确的文字给我们留下了阿提拉的画像:他是典型的匈人:矮个子,宽胸部,大头颅,小而深的眼睛,扁鼻梁。皮肤黝黑,几乎近于全黑,留着稀疏的胡须。他发怒时令人害怕,他用他给别人产生的这种恐惧作为政治武器。确实在他的身上有着与中国史学家们所描述的六朝时期的匈奴征服者一样的自私和狡猾。他说话时,故意带着重音和含混不清的威胁性语调,是他战略的第一步;他所进行的系统征服(阿奎莱被夷为平地,在阿提拉通过之后再没有恢复过来)和大屠杀的最初目的是想教训一下他的对手们。[45]从这段文字,可以体会阿提拉给西方人心理上造成了恐惧,阿提拉被描述为一个丑陋的暴君形象。而匈牙利人则在自己的历史中把阿提拉当作自己的祖先,并上溯三十五代至亚伯拉罕——诺亚的儿子。[46]公元1000年,匈牙利正式建国,“匈”是“匈奴”的意思,“牙利”是“人”的意思,“匈牙利”的意思,就是“匈奴人”。

匈奴大军围困罗马城的时候,西罗马帝国的皇帝瓦棱帝拈三世早就屁滚尿流地开溜了,把帝国交给了西罗马教皇利奥一世。然而,就在阿提拉率领的大军令整个罗马城都瑟瑟发抖的时刻,他突然间放弃了攻打的计划,一个以女人换和平的计划在他的心里油然而生——他看上了罗马帝国的公主霍诺里阿。这无疑令西罗马教皇大喜过望。美丽的霍诺里阿公主,于是成为罗马人的王昭君,被送给匈奴人的单于,以她柔弱无骨的身体,阻挡了匈奴的铁骑,女人温柔多汁的身体,再一次神奇地介入了历史。西罗马帝国就这样,因阿提拉的好色,而躲过一劫。

高建群在小说《最后一个匈奴》前言中,描述了西罗马教皇把霍诺里阿公主送到阿提拉的营帐时两个人销魂的一幕:罗马城外的帐篷中,霍诺里阿公主身上的披风,戛然落地。她说:“过来吧,亚洲高原上的牧羊人。用你的舌头和牙齿,解开这些麦穗吧!我其实一直在等着你的到来!我明白自己此生注定将有不平凡的命运!”[47]终于,阿提拉在燃烧的情欲面前一往无前,他把美丽的霍诺里阿公主像一只羔羊一样揽在怀里,然后,像享受一顿美食那样,一点一点的消受她。

至于阿提拉为什么在罗马城下突然停止他狂傲的脚步,一直是一个历史之谜。如果他一举攻下罗马,罗马城里如云的美女,岂不可随他消受?学者们给出了各种猜测,在这些猜测中,我也不妨给出我自己的猜测:这缘于阿提拉的轻狂与自负——在他眼中,罗马已是他唾手可及的果实,只要他想要,他随时可以纳入囊中。这个由恺撒缔造的帝国,在阿提拉的眼中竟然像豆腐渣一样不值一提。所以,他完全可以把他心仪的美女带回营帐消遣,至于罗马,他可以慢慢逗着它玩,如征服女人一样,他要享受这个征服的过程,把它拖得越久越好,一下子整死它,未免太缺乏快感。

他不会想到,当他抱着霍诺里阿公主转身离去,他再也没有征服罗马的机会了。

第二年,阿提拉又娶了一个日耳曼美女,名字叫伊尔狄科。新婚之夜,阿提拉死在这个美女的床上。这个场面被法国19世纪画家维莱克勒画在他的油画《阿提拉之死》中,吉本在他著名的《罗马帝国衰亡史》里,也讲述了这惊心动魄的一幕:他们的婚礼是在多瑙河彼岸的木结构的皇宫里,按野蛮人的仪式和风俗进行的;那位又醉又睏的国王到半夜以后才离开筵席,回到新床上去。他的侍从到第二天下午仍一直听任他去享乐或休息,对他不加干扰,一直到出奇的安静引起了他们的恐惧和疑心;于是,在大声叫喊企图吵醒阿提拉无效之后,他们破门冲进了皇帝的寝宫。他们只看到发抖的新娘,用她的面纱捂住脸坐在床边,为她自己的匕首和半夜里便已咽气的死去的国王悲伤。一根血管忽然爆开:而由于阿提拉仰身卧着,喷出的一股血流堵住了他的呼吸,这血没有从他鼻孔里流出,却回流到肺和胃里去。他的遗体被庄严地陈列在大平原中央一个用丝绸扎成的灵堂里;几个经过挑选的匈奴人的步兵队伍,踏着拍子绕着灵堂转圈,向这位活得光荣、至死不败的英雄,人民的父亲,敌人的克星和全世界的恐惧对象唱着葬礼歌。这些野蛮人,根据他们的民族习俗,全都剪下一绺头发,在自己脸上无端刺上几刀,他们要用武士的鲜血,而不是用妇人的眼泪来哀悼他们的礼应受此殊荣的英勇的领袖。阿提拉的遗体被分别装在一金、一银、一铁三口棺材里,在夜间偷偷埋掉;从各国掳掠来的战利品都扔进他的坟墓里去;破土挖坟的俘虏都被残暴地杀死;仍是那些刚刚还悲不自胜的匈奴人,现在却在他们的国王的新坟前,毫无节制地大吃大喝,寻欢作乐。[48]根据在君士坦丁堡流行的传说,就在阿提拉死去的那个夜晚,马基安在睡梦中看到阿提拉的弓被折断了[49],对于匈奴人来说,弓被折断,意味着不再有飞镝,密如暴雨地穿越丛林,飞入他们的城堡,打断他们的奢侈生活,这无疑是一个最好的消息。

在罗马,还流传着另一种说法:阿提拉是被霍诺里阿公主毒死的。《最后一个匈奴》写道:传说在匈牙利草原上,有一种鸩鸟,它的羽毛是极毒的。而霍诺里阿公主高绾的发髻上,就插着这样一根羽毛。“当阿提拉喝酒时,公主便将羽毛轻轻地在他的酒面上掠一下。而我们知道,阿提拉以及他的那些草原兄弟,都是些嗜酒如命的人。这样,阿提拉便在抱着骷髅头酒具,在一次一次的饮酒中,最后慢性中毒而亡。”[50]势不可挡的阿提拉就这样,在新婚之夜的颤抖与晕眩中,迎接了死亡的来临。霍诺里阿公主也成为拯救西罗马帝国的民族英雄。

阿提拉死后,霍诺里阿公主默默地离开了匈牙利草原。匈奴人的身影,在历史中再度消失了。根据高建群的叙述,在东哥特人与格比德人的叛变中,阿提拉的长子被杀。他的另一个儿子腾吉齐克,重新回到了俄罗斯草原,后来,他集聚力量,准备仿效阿提拉重新开始一场西征的时候,在多瑙河下游与东罗马帝国作战时战败被杀。公元468年,腾吉齐克的人头,曾被悬挂在君士坦丁堡马戏场里,任人指点,任人嘲笑。[51]

八年后,饱受匈奴蹂躏、并受到匈奴引发的蛮族西迁影响的西罗马帝国,也彻底走上了绝路,公元476年,罗马雇佣兵领袖、日耳曼人奥多亚克废黜了只有六岁的西罗马皇帝罗慕洛,西罗马帝国正式灭亡。

匈奴人的马蹄踩踏过、车轮辗压过的草原上,牧草黄了又青,青了又黄,如波涛一样在风中起伏的草原,遮蔽了历史的所有痕迹。

第七节 历史中的《史记》

无论多么庞大的事物都是有尽头的,只有无尽的岁月是一个例外。匈奴——这个巨大的膨胀体,在公元5世纪,还是抵达了它的尽头,最终像一个气球一样,说破就破了。所谓的“战无不胜”、所谓的“永恒”,都是不存在的,无论是了不起的人,还是伟大的事业,概莫能外。

无论是卫青、霍去病;无论是冒顿、伊稚斜、阿提拉;也无论是霍诺里阿、伊尔狄科,他们在那个血性的的年代里狭路相逢,以自身的意志,书写了波澜壮阔的历史,另一方面,既然选择了鲜血与牺牲,他们就必然种下他们自身的悲剧。英雄们驰骋千里,却冲不破自身命运的限度——无论他们多么成功,尽头都在等待着他们。他们的成功,必然是悲剧性的,他们是悲剧英雄,创造了一个个悲壮、凄美的经典场面,正是这些悲剧性的场面,使历史在一幕幕荒诞的闹剧之外,平添了几许壮烈与崇高。

汉武帝的形象定格在他的伟业中。他大幅度地扩大了大汉帝国的疆域,其面积远远超出了秦朝的范围。他通过行政手段,把它的疆域牢牢地焊在大地上,同时,又通过卫青、霍去病,有效地阻止了北方野蛮力量的南侵,让这股雪山上倾泻下来的“洪水”更改了河道,冲向欧洲,从而保全了中原的文化没有在匈奴的铁蹄中溃散和消解,使华夏文明自秦汉一路延伸下来,生生不息。而灿烂的古罗马文明,连同更早的古希腊文明,则在匈奴铁骑的冲击下烟销云散了。汉武帝的功绩是历史性的,巨大、完整的中国版图,就是他的纪念碑。

然而,李陵降胡和司马迁受刑,却不能不说是汉武帝政治生涯中的重大败笔,汉武帝事业的尽头,就在这些败笔中显现了。卫青去世十七年后、汉武帝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北方战云再起,汉武帝派李广利率领三万骑兵、“飞将军”李广的孙子李陵率领五千步兵,深入塞外,抗击匈奴。但李广利天生不是军人的料,一看见凶悍的匈奴军队就浑身发抖,一交手就溃不成军,置李陵的孤军奋战而不顾,忽匆匆地跑了。李陵以步兵与匈奴骑兵抗衡,飞翔的箭镞,在空中嗷嗷叫着,奔向匈奴人的命门,在他们的额头扎出一个个的血窟窿。弓箭本是匈奴人的长项,李陵却用得得心应手,让匈奴骑兵吃尽了苦头,然而,匈奴人有6万骑兵,站在那里让李陵射,李陵也射不完,终于,箭镞尽了,匈奴大军围了上来,李陵束手就擒。

李陵的被擒令一向自负的汉武帝感到奇耻大辱。朝廷上,善于察言观色的群臣纷纷指责李陵有罪。当武帝问到太史令司马迁时,司马迁说:“李陵带去的步兵不满五千,他深入到敌人的腹地,打击了几万敌人。他虽然打了败仗,可是杀了这么多的敌人,也可以向天下人交代了。李陵不肯马上去死,准有他的主意。他一定还想将功赎罪来报答皇上。”

司马迁或许没有想到,对李陵的辩解,就是对李广利的变相指责,而李广利不是别人,是汉武帝宠妃的哥哥,与皇帝有着非同寻常的裙带关系。听完司马迁的一番表白,汉武帝立刻变了脸,将司马迁下狱,在狱中,司马迁又饱受当时名声很臭的酷吏杜周的残酷折磨。后来,又将司马迁处于腐刑。腐刑就是阉割,对于男人来说,无疑是天大的耻辱,污及先人,见笑亲友。

司马迁几乎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在给他的朋友任安的书信(《报任少卿书》)中,他说自己没有颜面到父母坟前祭扫,预想以后时间越长,污垢越重,他的日子,“肠一日而九回”。他想死,但他还有一个余念未了,就是写作《史记》。为了这部书,他决定忍受屈辱,苟活下来。

十四年后,大汉帝国的军队马踏匈奴的一系列连锁反应之一——《史记》,诞生了,就在车骑将军卫青率一万骑兵出上谷,第一次征剿匈奴的三十八年后,汉武帝征和二年,即公元前91年,司马迁完成了那部壮丽的史书——《史记》,为中国的史学文化提供了一个辉煌的起点,此后,以《史记》为范本进行的历史书写,在穿越了二十三个朝代之后,一直延续到了今天。

这又是一种“凿空”——文化上的“凿空”。这一点,卫青、霍去病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

而汉武帝的限度,已经潜伏在李陵降胡和司马迁受刑这两次重大事件中——与汉武帝晚年的一系列政治事件一样,汉武帝看起来是胜者,实际上却一败涂地。这是因为他看不到自己的限度,相反,他的自信与野心都随着一连串的胜利而日益膨胀。他的胜利越是辉煌,他的失败就越是可悲。

他雄心万丈,又好大喜功;他只接受胜利,而不接受失败;他希望现实完全符合他个人的意愿,而容不下丝毫的失败与缺憾。他像一个守财奴,守护着他的功名与业绩,不希望它们受到一星半点的折损。这是权力者的洁癖,它所带来的,唯有残暴与乖戾——他企图通过残暴与乖戾,对失败与缺憾进行防范和惩戒,使现实趋于他想象中的完美——因为害怕出现吕后专政那样的事情,他下令将所有为自己生过孩子的后宫女子全部处死;他因梦见有人谋害自己而掀起了宫廷内部的残杀,他的皇后卫子夫和太子刘据,都在这场祸患中含冤自杀。他的理想世界,是容不得任何“污垢”的,而这种政治洁癖带来的后果,却是难以置信的污秽与残暴。或许,对于百姓来说,生活在有政治洁癖的帝王的时代一定是痛苦的,而生活在那些看上去并不伟大、没有英雄梦和诗人气质的帝王时代则是幸运的。所幸汉武帝晚年终于醒悟过来,但失妻丧子的残酷现实几乎把“战无不胜”的汉武帝送到崩溃的边缘。那是他的劫数,他在劫难逃。

两年后,他颁布了著名的“罪己诏”——《轮台诏》,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做了深刻的忏悔:“朕即位以来,所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自今事有伤害百姓,糜费天下者,悉罢之”,意思是说:“朕自即位以来,干了很多狂妄悖谬之事,使天下人愁苦,朕后悔莫及。从今以后,凡是伤害百姓、浪费天下财力的事情,一律废止!”又建起了“思子宫”和“归来望思之台”,以寄托对儿子的哀思,天下闻而悲之。

又过了两年,汉武帝死在了五柞宫,终年70岁,他的世界,蜷缩成一个陵丘,以后的两千年里,被雨水冲出一道道深深浅浅的沟壑,上面长满了青草,在瑟瑟的风中,讲述一个帝王曾经的光荣与梦想。

在无尽的岁月中,一个生命的尽头,又必将是另一个生命的开始。

2012年2月写于成都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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