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啦啦啦,啦啦啦,我们赚钱吧。”
“啦啦啦,啦啦啦,我们赚钱吧。”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闭嘴。”余笙双手环胸,一脸冷漠。
换谁公司开得好好的,拿钱拿到手软,突然回到解放前,余笙不可谓不心肌梗塞。
余笙特别想把小六子揪出来暴打一顿,可惜小六子无实体。
“宿主,我们赚钱吧。”这句话系统小六子已经重复三遍了。
“……”余笙面无表情。
“走起。”小六子也不管余笙。赚钱啊,想想都兴奋,要知道做为最穷的系统,小六子羡慕隔壁有钱统很久了。
隔壁系统每天吃香的喝辣的,开着豪车,买买买买买买。
小日子过得风生水起,简直不要太逍遥。
如今终于不用眼巴巴看隔壁统炫富,让自己找着了一个能力十足的宿主。
自己再也不用羡慕别人,很快自己也会很有钱,很快也会过着隔壁老王那般的奢侈生活。
再也不用为一毛钱能买啥而烦忧。
想想那日子,小六子心里激动得一批。
“小六子,这么小,你让我咋赚钱。”余笙伸着自己的小短手,再次冷漠脸。
“宿主,我们这是从小抓起。”小六子一副我都是为你好的语气。
去他的为你好,无缘无故被截胡过来完成任务,赚钱,自己认了,可这短板的小身体,自己怎么赚钱。
难道去街上要饭吗?还是去捡垃圾?亦或是每天出门靠碰运气,盯着地上看是否有人掉钱?
那个狗东西设计出来的智障玩意儿。
“你主人在设计你的时候,脑子上天,云游四海。”余笙比起自己大拇指,十分缓慢的竖起。
“宿主,接受记忆。”小六子表示,别以为你夸我家主人,我就会放过你,没门儿,别说门了,连窗户缝儿都别想。
摊上这么一个垃圾玩意儿,已经耗尽余笙想继续和它交流的欲望。
林深时见鹿,男主林深,女主时鹿,高中相识相恋,大学相知相守,从校服到婚纱,从帆布鞋到高跟鞋,从年少轻狂到成熟稳重。
两人的爱情一路甜到底,林深家里小有资产,论家世是配不上千金小姐时鹿的,但爱情一旦碰上了,千难万险在所不辞。
幸运的是时鹿家里不反对林深和时鹿的交往,本身林深也是一个优秀,能力出众的上进小伙儿。时家人对林深这个女婿很满意,两人的感情顺其自然,无波无痕,一路甜甜甜甜。
这是一本专门讲述男女主唯美爱情的短篇校园小说,原主文可可是这篇小说里路人甲的路人甲,和男女主同一班级,存在感很低。成绩中等,高考时考了个不错的二本,没赚大钱,够自己吃喝,一生平平淡淡。原主家农村的,父母亲都是农民,靠田维持生计,算是小小康家庭。
从原主的记忆来看,二老一辈子都在忙碌,没时间好好享受生活,当然也没享到女儿的清福,这让原主很遗憾,所以这一世希望余笙能让二老有足够的条件去环游世界,享享清福。
愿望很简单,很容易实现。
“宿主,看在你还小的份儿上,我们先定个小目标,先挣它一个亿吧,时限十年。”小六子说得很轻松,觉得一个亿对于余笙来说简单得不能再简单。
要知道余笙没被小六子绑定前,那可是身价以亿计步的大富豪,分分钟就是几个亿。
但小六子忘记了,今非昔比,以前的余笙家里本就是富二代,有资金,有资本。
现在的余笙身无分文,吃喝靠父母,农村家里一年的收入才一两万块钱,还要消费。除去各种各样的开支,真正能存到银行的不过三千块钱。
“小六子,我来给你算算,现在这个家庭每年的存款不过才三四千块钱,而我,一个七八岁小毛孩儿,就算每天挣一百块钱,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不吃不喝,不过才三万六千五百块钱,按这个算十年也不过三十几万,就算随着我年龄的增长,挣得钱越来越多,就算按一天按万算,十年也不过挣个千万,更何况,我根本就挣不了那么多,一个亿,你怎么不让我去抢银行呢。”
余笙头都要大了,一个亿,就算开公司,公司刚起步的时候,生意好,稳赚不赔,不过堪堪赚个百万不得了了,且现在的自己无资金成本,一个亿谈何容易。
“啊,那就十年一千万好了。”小六子被余笙噼里啪啦一大串计算搞蒙圈了,原来一个亿这么难挣啊。
“……”余笙面无表情,换下身上的睡衣,从衣柜里找出一身小体恤运动裤,套在身上,随便洗漱一番,和家里人打了招呼。
余笙就出去赚钱了,原主刚八岁上二年级,现在刚放暑假一周。
余笙兜里揣着塑料袋,一路往路边看,没想到啊,有生之年,自己竟然要捡垃圾赚钱。
看到能买钱的,余笙照收不误,小小的人,拖着比她身体大一倍不止的袋子。
“宿主,前面有一毛钱,快去捡啊。”跟着余笙一路,小六子眼尖看见前方有一毛钱。
余笙看见那一毛钱被人踢来踢去,就是没有人捡。有的人看到那一毛钱,眼睛连停顿都没有,直接忽视。
余笙走过去捡起地上的一毛钱,一毛钱再少也是钱啊,积少成多嘛。
捡起一毛钱放在裤兜里,拖着大袋自己忙碌半天的成品。
朝村上废品回收站走去,塑料瓶一毛钱一个,余笙今天捡到五千个塑料瓶,加上纸板废铁,余笙忙碌半天,卖到两百钱。
也就是说六点到现在的四点,整整一天,余笙捡垃圾赚到两百。
在过两个小时,田里的文父文母该从地里回家了。
“宿主,我们挣了两百诶。”小六子高兴到飞起,穷惯了的小六子身上从来没有超过五十,两百对他来说,算是不错的。
余笙不想理小六子,两百块钱,这家伙有必要吗?
余笙把自己吃饭的家伙叠叠好,顺着村子的小路回家。
这一天,余笙为赚钱忙得够呛,垃圾桶都翻过。
这小身板不比大人,加上家里娇宠,没干过什么活,一天跑上跑下的,浑身酸痛。
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废品站到文可可家要走一个多小时的水泥路,抄小道也要四十分钟。
小道上走的人少,草都有半人高,且这个时候,正是蛇活跃的季节,余笙不敢冒险,走的水泥路。
回到家,差不多五点半的样子,文母已经回来做饭,文父还在地里,要六点回来。
文母没问余笙为啥这么晚回来,平时就这样,一出去和小伙伴疯玩,不到两个人出去寻,根本不会回来,相对于余笙五点半回家,算是早的。
余笙要帮着文母摘菜,文母不让,让余笙回屋看电视去。
余笙照做,没看电视,写原主的暑假作业去了,厚厚的暑假作业只字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