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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第十五章 你可以不爱我

ChahterA凌小官

爱是什么?

谁把爱我的人藏起来了?

——凌小官

人人都说爱我。

雪一般的月光下,我跳起来,声嘶力竭:“她也说爱我,但却不来见我!等一个才五岁的女孩自己懂得凭回忆去找妈妈!这真是天方夜谭!她爱我,却等不及我长大,忍心令我一辈子都再见不到她?说什么她生无所恋,她既然都‘无所恋’了,却为什么还大言不惭地说爱我?”

林佳儿被我的这一番疯婆子般的控诉吓傻了。

我从灌木丛中跑出来,木刺勾破了我****的皮肤,微微地生痛。

那时光在我的奔跑里如倒退的树木飞一般逝去。

凌盛风也来找我,他站在落满芙蓉的小院,神情憔悴,但仍是一个英俊的男人。

“小官……”

“嗯……”

“小官,你要去哪里?”他装作平常地问我。

“去见阿卷。”

“……哦,阿卷怎样了?”

“恢复得很快。”我慢慢地绕过他的身边,走出了院子。

凌盛风就在我的身后……我知道,他一直在看着我。

那沉甸甸的目光灼痛了我的后背。

转过弯,我才无力地倚着高高的围墙。其实阿卷在上个星期已经去了日本。

临走的时候,她兴高采烈地说:“听说这是一项新技术哦,医生说在我的后背植入电子芯片,可能有重新站起来的希望。”

我微笑着随和她,但我们都知道形势并不乐观,只不过阿卷和我都一样,宁愿自己一个人在角落舔伤,也不想让别人为自己担心。

临走的前一天,阿卷看着我,笑眯眯的。

我自己挽起长袖的白衬衫,手臂处露出一处巴掌大小的三朵玫瑰与一串小铃铛的纹身。

阿卷讪笑,“不是我不相信你啦。现在你正式接我的班啦!”

病床的柜台上放着我带来的一捧百合。

不再化妆的阿卷清净得像百合。

“阿卷,我不想再去学生街了。”我低声地说。为了变坏,我失去了白莲花一般的沈浩南,这代价太惨烈了。

“嗯,我知道啊。”阿卷笑笑,“我想让你纹身,只是因为那个传说啦。”

我忽然想了起来,纹身店的JAY讲起的关于玫瑰与铃铛的故事。那大概只是JAY为了生意兴旺而编出来的好运故事吧。

“玫瑰是爱。铃铛是勇气。只要有勇气的地方便会有爱。”阿卷认真地说,“我相信。”

呵,阿卷——

我的心突然一酸,阿卷一定是因为我最近的行尸走肉而担心了吧,所以才一直要我去做一些别的什么事分散内心的痛。

阿卷走了。

她不是一个传统意义的好孩子,但我不后悔认识她。

这一个星期,我一直在用阿卷作借口,离开那一个即将迎接小宝宝的“家”。

升级为母亲的阳女士身上有一种圣洁的光辉,看着她仍然平坦的肚子,我觉得恐惧,没有安全感,只想要逃离。

白天还好,我有时候在城市里漫无目的地游荡,有时候也没走远,就在围墙的角落蹲着,青苔滋生,爬虫横生的角落令我觉得安全。

有一些时候院子里会传来凌盛风的钢琴声。他大多数弹的是莫扎克的钢琴曲,经最新医学研究表明,这是胎教时用于启蒙胎儿智力的绝佳音乐。

一到了夜晚,时间便难熬起来。

坐在露台上。

漫天的星星眨呀眨呀,那么的温柔。沈浩南那一双星星般的眼睛在凝视着谁?沈浩南是否也曾经在长夜一个人映着淡淡的光,坐在露台上的植物阴影之下,看着遥远的星星。

抱着枕头时。

刚晒的床单带着夏日阳光的味道。那一次在福利院,沈浩南就坐在离我0.1厘米的地方,他的白衬衫上是不是正有着这一种干净而纯粹的芬香?

打开冰箱拿可乐。

沈浩南爱喝可乐吗?不。我见到他的时候,他只喝纯净的白开水。他温暖、干净、善良,没有任何不良嗜好。

这样一个完美的男生。我曾经偷偷地看过他在与孩子们放风筝时奋力奔放的时候,白衬衫下微微翘起的肋骨,美好而充满温情。

可是,他却死了。

死在了我的手上。

我的心口一痛,那些乌溜溜的伤口本就不曾结痂,此刻又汩汩地流出血来。

每一个夜晚都把过去重演一遍。

每重演一遍都令我痛不欲生。

既然生无所恋,那就不要再勉强。

——这样的念头一次比一次更强烈,渐渐地控制了我。

我仿佛可见到地狱的入口。

直到那一天,我收到了一个邮政快递。

被淡黄色的纸裹住了,大概是一本书一般的大小厚度。

没有寄件人的名字。

我犹豫着拆开来,顺着撕破的口子滑出来的竟是一本日记。

那日记是银灰色,凝重似水。

封面上有一个签名,用的是英文字母:S·H·N。

这是谁的东西?为什么寄给我?是谁寄给我?

我打开封皮,眼睛跳了一跳,便看到了一段又一段的文字。

日记一开头是这样写的:“那一日,我与嘉南、丝丝一同去郊游。嘉南极爱骑山地车,疾速前行。丝丝也喜欢这种御风而行的感觉。他们两个渐渐与我拉开了距离。野外风景甚美,到处可见高大的针叶树木,我贪恋这般美景,不知不觉走了岔路。在那一条长满了树木的狭长的道路,我见到了她。”

这是沈浩南的日记?

我终于明白,眼泪不禁掉下来。那一次是我们初次相遇。

“她那日穿着白色衬衫,黑色的百褶裙,圆头平底鞋,听着小雪(后来我才知道这是山顶福利院的孩子)絮絮地讲话。她微侧着头,眼睛宛若湖水般静美,一刹那之间我的心便陷了进去。”

啊?我那日穿得像任何一个平常的少女,也不知道沈浩南竟然已在一旁窥见自己。

“她与我素日见到的女生并不相同。并不炫耀时尚的手机链子,也不谈论起哪一个男明星便做出‘花痴无罪’的样子,一派娇憨,又常来福利院与孩子们玩耍,真不像是现在九十年代的少女宅女们,令我倾心。”

我坐在院子里一页一页地看下去。

正午的烈日炎炎,白雾般的热气蒸得我像是在水中浸了一趟,浑身都是湿汗。

树影婆娑,偶然也投来一丝清凉。

时间似水一般地流过。

从来不知沈浩南的眼中,我竟美好到如同一朵花!

日记的前半部分文辞优美,如清澈溪流,后半部分渐渐地沉重起来。

不知不觉,我读到了那一页,拿着日记的手渐渐地颤抖了起来。

“忽然有好长一段时间,她竟不再来福利院。我渐渐地着急起来,她就读的初级中学与天成高中只隔几条街。我下了课一个人骑自行车过去。一路上都是南方特有的豆荚树,想着她每日从这一条路上经过,我也觉得快乐。然,在那个学校中,我竟听她的同学都在传:凌小官那么蠢,跑去和天成高中的王子沈浩南表白,被诳了在双簧公园等了一个晚上,又在回家时被车撞,已经不来学校三个星期了。这个消息像一个炸雷。后来,我才知道是沈嘉南冒充了我。那一天晚上,我拿着询问来的地址,跑到了那一幢小楼外,不敢靠近,却又舍不得离开。这是离她最近的地方。小小的院子里种着芙蓉和茉莉,风送来一阵阵的芬香。我坐在皮座上,把头抵在车把,任月光静静地流逝。”

“……她向我表白!她等我一个晚上!这样欣喜又这样复杂的心情。我在小院外的围墙一角坐了一整个晚上。天蒙蒙亮,我骑着自行车回去,路上骑得飞快。第二天我又到学校去,她已经伤好到学校来。我远远在藏在豆荚树后,不知怎么竟不敢去见她,像有冰凉的水呛在胸口。她的脸色苍白,就如那小院中的茉莉一般惹人怜爱。”

难怪,腿伤好了以后再到学校,总觉得身后有什么似的。

翻到了最后一页,日记才写到了一半,或许,那不仅仅是日记,而是一封未寄出的信。

“小官,今夜的星星又多又亮。流过城市的风似从遥远的大海而来,仿佛带着飞鱼和歌声。如果我在这样一个美丽的夜晚请求你——考到天成高中来吧!让我来做你的天使!你会不会答应呢?”

滴答滴答。

眼泪滴在手背上。

那感觉比刀割还要痛!

在我彻底地放弃了自己的那一段时间里,无论何时,似乎我一转身,沈浩南都在我触手可及的地方。曾经我将这视作是沈浩南在赎罪,视作是理所当然,可是,当我真正想抓住他的时候,他却——

我恨我自己。

那一天,沈浩南从没有那样的生气!从没有那样的强横。

他把我从一家奇奇怪怪的地下游戏室拉了出来。

我看得出他的愤怒,心底却涌出一丝快意。

“要带我去哪里?”我冷冷地笑。

沈浩南沉痛地看着我,那眼睛仍是如白莲花一般的美。

他默不作声地把我拉至自行车前,我第一次知道男生的手竟这样强壮而有力。

我坐在山地车的横杆前。

曾经,我多么羡慕漫画里的那些美少年载着白衣似雪的少女在校园中飞行。

今日,我得偿夙愿。

沈浩南的白色衬衫似一朵洁白的花朵,盛开在无尽的黑夜。

他载我至学校,站在教学楼下,指着那灯火透明的晚自习教室,声音沉痛而悲凉:“小官,你现在应该在这教室的某一个位置复习功课!”

我假装仰头望着星空,不让眼睛里的泪水流出来。然,那沉痛而悲凉的声音早已如刀砍中了我心底最柔软的地方。

他又载我到天成高中。

我第一次到他的教室中,坐他的座位,在临窗的地方。

窗外是一株历史古老的银针槐树。

天空中似乎有白色飞鸟。

我坐在椅子上。

沈浩南单膝跪在地上,温柔地看着我,“小官,不要怕,你才走丢了一个月,现在回来一定赶得及。中考之后,希望我可以将这一个座位留给你。”

黑暗中,只有一点点的光。

远远的地方传来细细的音乐。

白莲花一般的少年无比温柔地凝视着我,他单膝跪地的姿势像在求婚。

我像正在做一个美梦。

我像漫步在云端。

铃声?手机铃声?

我的外套在振动,那电子舞曲版的音乐令这梦幻般的一切都消失,我重新回到现实。我按通了电话,听见阿卷在那一边虚弱而无力地说:“救我。”

白莲花一般的少年犹拖着我的手。

缓缓地,我抽出了自己的手。

我看见他失望的眼神,心痛得几乎要死去。

然,阿卷还在等着我。

那一天夜里,如果我可以相信他是真的爱我,如果我可以把阿卷的事情告诉他……不,我都没有!我只是那么快那么残忍地从他的身旁跑掉!

一直到现在,我都拒绝回忆起这一幕!

我忘不了在一片黑暗中沈浩南圣洁的眼睛里的绝望——

傻瓜沈浩南!大笨蛋沈浩南!

你为什么不干脆放弃我?

我是已经迷路的孩子,不值得同情,不值得救助!

昨夜风雨大作,小院的角落一丛小小的******却越发的晶莹。

我缓缓地将日记本捧至胸前。

二楼,传来了凌盛风的琴声,幽怨如泣,似有一股黑暗的力量。

我从未有一刻如现在这样真正地聆听凌盛风的琴声。

忽然,琴声像被什么切断一般,戛然而止。然后,一声重物坠地声从二楼突兀地震彻我的耳膜。

是什么?我飞奔至二楼。

黑色的三角钢琴。

被微风轻拂的白色窗纱。

凌盛风脸色苍白,整个人像是一个断了线的破木偶,软绵绵地倒在地上。

我冲了过去,一把抱住了他。

这个男人是我的父亲!是我记忆中如山一般存在着的父亲!他曾用长满胡须的大嘴亲吻我!他曾为我坐半个城市的公车买牛奶糖给我!

阳女士也从楼下跑了上来。

她惊惶了起来。

这时候我才觉得不对。

今天又不是休息日,凌盛风怎么不去上班?阳女士怎么在家?

“小官,倒一杯水来!”阳女士的手上摆着一大把药丸。

我惶然地倒了一杯水,心里糊涂起来。凌盛风生病了吗?

阳女士把一大把,至少三十颗花花绿绿的药片塞入凌盛风的口中,虽然她很怕,但动作却还是熟练的。

难道她不止一次这样做过?

不知道过了多久,凌盛风嘴唇仍青白着,但眼睛却已睁开,他居然还笑,“对不起,让你们担心了。”

“你这是怎么啦?”我几乎失控地大叫了起来。

阳女士沉默地看了我一眼,她鬓发零乱,神色竟是从未有过的黯然。

在阳女士的搀扶下,凌盛风坐在了沙发上。就这几步,竟让凌盛风累得喘气!我不可置信地睁大眼睛,这太不正常了。渐渐地,这几个月来的凌盛风和阳女士的古怪行径浮现在脑海中。我一半是故意忽略,一半却是因为叛逆。

“小官,过来。”凌盛风朝我扬了扬手。

阳女士叹了一口气,沉默着走了出去。

凌盛风一个人坐在沙发上,他似乎忽然之间缩小了好几倍!

我慢慢地走了过去。

“小官,我本想过几天再告诉你的。生离死别同日圆月蚀都是大自然的规律。我和阳女士都是成年人,只有你还是一个孩子,怕你难以接受。其实人死了也不过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凌盛风保持着一贯的笑意。

如果是换作以前,我大概会以为他这是开解我沈浩南死了这一回事,但是,现在,我的心一颤,失态地捂住了耳朵,大声叫:“我不要听!”

凌盛风叹了一口气,忽然轻轻地抱住了我。

这是至少已和我生疏了十年的父亲的怀抱!

我的眼泪不禁掉了下来,把手从耳朵上拿下,像小孩子的我一样把手放到凌盛风的腰间。

凌盛风瘦了很多。我一双手竟可以环抱住他。

“小官,你长大了。”凌盛风慢慢地说,“我一直都以为你是一个孩子呢!我……我大概……”他没有说下去,突然转换话题,“我知道你心里生我的气。小官,我承认自己不是一个完美的丈夫,对你的母亲,我做过坏事。但……你说我不能从心底爱你……不是这样的……请相信我……我真的很想做一个好爸爸的,任你骑在脖子上,将你抱在膝上讲故事,可是……你也长大了,许多事情都不能做了,可是这绝不是因为我不爱你了……我以为你会知道的,当你不再是一个孩子,做父亲的爱便藏在了心底最深处……”

哦——不!凌盛风在此时此刻,说出这样的话就像是在交待遗言!

阳女士推开门,她一直没有走太远,我看见了她秀美的眼睛里强忍着不让掉下的泪水。

“蕾,过来。”凌盛风唤她。

阳女士默默地走了过来,坐在了沙发的另一边。

凌盛风握住了她的手,放在胸前。

另一边握住了我的手,放在阳女士的手背上。

滚烫而忧伤的手背。

凌盛风慢慢地说:“蕾,请你照顾小官。”

阳女士的眼泪扑嗒扑嗒地落了下来,她点了点头。

“小官,请把蕾当成你真正的妈妈。”凌盛风望着我,他已经很虚弱了。

我低下头,感觉到掌心处传来的温度,慢慢地说:“我会的。”

从前,我一直觉得凌盛风亏欠我太多,所以他对我好是理所当然。

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在“亲情”这样一本词典上,是不应该出现“计较”、“猜疑”这样的字眼的。

然,当我醒悟的时候,命运已经让我付出了沉重的学费。

我失去了真正爱我的父亲!他在三个月前发现了癌症晚期,医生说化疗只会令病人更加痛苦,所以他甚至不住院,而我……如果不是亲身经历,恐怕没有人相信一个做女儿的竟愚钝到了不曾发现的程度!这太荒谬了!可是它的确发生在我懵懂的,自以为是的,伤痕累累的青春之中!

没有凌盛风的院子,那些玫瑰、芙蓉、茉莉……也一并枯萎了。

而没有凌盛风的小楼,没有了夏日午后的钢琴声,阳女士……如一支隔夜的姜花,迅速地憔悴下去!

阿卷从日本寄信给我,大咧咧的,满是错别字的三张信纸没有一句沮丧的话语!

我望着窗外的白云,慢慢地回信——

阿卷,我变得比以前更坚强了。

是的。我怎能够被溃退。我还未还恩呢!

失去了凌盛风,阳女士一下子崩溃了。

她日渐消瘦下去,令人担忧。

“妈,再吃一些。”我黯然地看着托盘上纹丝不动的小米粥,强颜欢笑。

阳女士的肚子里还有小天使呢!

然,我万万想不到的是——

那一夜,我在二楼,看见她被朋友送回来。

在小院的那些茉莉的芬香中,她微微地仰起了脸,向二楼露台上的我挥了挥手。

从凌盛风离开之后,她就一直像被抽走了灵魂一般。

现在,伴着皎洁的月亮,她的脸上有一种淡淡的圣洁的光辉。

我从二楼跑下去,从来没有一刻觉得自己与她的心这么紧密地连在一起。

这一刻,我们像是一对真正的母女。

“我……以为你不会再回来了。”她已经突然无声无息地消失了两天一夜。

“很抱歉。小官。”她轻轻地抱住了我。

这两天一夜我几乎都没有闭上眼睛,一个人坐在冰凉的地板上,觉得自己像被遗弃在荒凉的旷野。

“小官。我们从此以后相依为命。”阳女士轻柔地拍了拍我的脸颊,“宝宝没有了。”

阳女士把宝宝拿掉了?

“不是因为你的缘故。”阳女士木然地说,“医生说胎儿的X染色体有缺陷,生下来是活不了的。”

“啊……”我骇然,继而抱紧了阳女士。

神之右手,竟如此的残忍!

从没有人能体会到那一刻我心中的震荡。我不敢也不忍看她的眼睛,只知道她渐渐地恢复了,开始督促我的学业,照顾我的起居。

那时,已经是寒假了。

读书成了我生活的全部重心。

有梦想,才足以让我有勇气生活下去。

而考上天成高中,便成了十六岁的我的全部。

当我再一次走入天成高中。

那个白莲花一般的少年在深夜里载我走过的路,经过的每一寸树木的香气,都令我的心在颤抖!永不能平复的颤抖!

开学第八天的午休,我坐在沈浩南曾经坐过的座位上,慢慢地写信。

“阿卷,你过得好吗?时间像水一样地流过。你去日本也快一年,听你说你被日本的慈爱会资助,现在一边作治疗,一边读书。我真替你开心!你也说,再看从前的照片,不敢相信那烫大卷发,化浓妆的火鸟一般的女生就是曾经的自己!你后悔过去那肆意挥洒,不懂珍惜的青春,其实我又何尝不是呢?我们走上了一条歧路,为此付出了昂贵的代价。不过,现在我们都要好好地生活,别再让那些爱我们的人作无谓的牺牲了!现在的我,看见手臂上的玫瑰与铃铛,便会有勇气。”

缓缓地放下笔。

教室里有几个女生聚在一起,小小声地议论校园网上的校草排行榜投票……

她们多开心!真正像十六岁的青春。

我慢慢地把脸埋在课桌面上,低低声地说:“沈浩南,你看,我……没有你,我也一样很开心地生活着呢……”

其实,每一次在信中跟阿卷说我很好,心底都有一种快要流泪的感觉。

我的心……一直都还是一片片的小雪花,很冷很冷。

沈嘉南走了进来,他似与教室门有仇,“砰”的一声踢开了门,才懒洋洋地坐在了座位上。

这个很酷似沈浩南的男生,班里至少有一半女生都在偷偷地喜欢他!

幸好,他一直都戴着各种各样的帽子。

如果……让我一整天都看见他那双与沈浩南一模一样的眼睛,我……真的会疯掉!

我默默地看着他放在手指间转动的钢笔。

雪白色的笔身。04年出厂的ME钢笔。

他一直随身带着……或许那是他用来纪念沈浩南的一种方式……可是,他并不知道,那一支钢笔其实是凌盛风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那一天,是我知道阳女士怀孕的第二天。

淡淡的夕阳,像一个散着酸味的橙子。

学校没有人,安静得可怕。

我坐在教学楼与教学楼之间的长廊处,望着楼下的桫椤树,耳畔似听到奇怪的喧嚣声,慢慢地,把书包往下倾开一道裂口。

课本,笔盒,我最喜欢的小熊维尼笔记本,梳子,单车钥匙扣,早上刚发下来的英语卷、化学卷,一个很臭屁的师兄送的自编物理复习法。

统统都从二楼往下倒。

我像在倾倒心底的不安、苦闷、绝望、伤口……

最后,我把那一个空了的,皱了的书包也往下扔。

人生是一场幻觉,而世界是一个空而皱的布袋。

那个书包虽然轻,却落得不慢。

就在书包与大地亲密接触的一瞬间,我看到了那个白莲花一般的少年。

他站在纷纷扬扬的桫椤树下仰着头,眼神柔软。

沈浩南,你为什么在这里?你一直跟踪我吗?看到我狼狈的样子,你是开心还是难过呢?

暮色深沉,变成一片灰绿色。

我有许多的问题想问他,但最终却什么也说不出口,只是默默地看着他。

桫椤树下,花坛边,远一点的水泥地面,长廊下的杂草。

所有的地方,沈浩南都——走遍,把课本、笔盒、小熊维尼笔记本、梳子、单车钥匙扣,试卷,厚厚的一卷物理复习法……统统都找回来。

最后,他在桫椤树下藓类植物边上发现了一支钢笔。

他把钢笔带上来。

“这不是我的东西。”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说谎,或许因为钢笔上带着凌盛风的烙印——那时候的我太恨他,所以幼稚地想跟自己的父亲撇清关系。

“……哦。”沈浩南把钢笔拿起来打量了一会,那雪白色的笔身下端三分之一处,因为坠地有了一道极小却又极深的伤痕,他的眼睛像一片温柔的月光,“……这是ME的钢笔,恰好是我喜欢的类型,如果没有人要它,那……”

他把那支钢笔插在了外套的口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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